標準專案施工合同模板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5日

  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標準專案施工合同,希望對大家的工作和學習有所幫助,歡迎閱讀!

  標準專案施工合同一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範圍:外門臉底商平開門、旋轉門、鐵藝裝飾門楣工程。

  1.4工期:本工程自20x年10月15日開工,於20x年12月30日前竣工。

  1.5工程質量:達到國家規定的裝飾驗收標準JGJ73—91。

  1.6結算方式:按雙方約定單價為結算依據。

  注:雙方約定單價明細為本合同附件

  1.7合同價款:

  人民幣大寫:

  注:按雙方約定單價和實際工程量為結算依據

  第2條甲方工作

  以上只作為首付款依據,施工圖由乙方自行設計,經設計單位確認後方可施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及甲方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3、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

  3.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4.5、此工程於11月15日—20日供熱,若供熱前乙方需保證封閉結束,如不能封閉需考慮臨時封閉措施。

  第5條關於工程質量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優良標準。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此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7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乙方應向總承包方提供相關資料以備主體驗收。

  第6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綜合單價。:

  6.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簽定合同之日後,甲方首付款30%。

  第二次付款工程完成70%以上,付款30%。

  第三次付款工程完成90%,付款20%。

  第四次付款按雙方商定結算價格結清,付款17%。

  第五次付款尾款3%質保金一年。

  第7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經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修改方案,因甲方不進行修改方案,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8.5、因施工所造成一切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額1%的日違約金。由於甲方無故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1%日滯納金

  9.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3、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4、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2條其它

  第13條附則

  12.1、本合同正本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標準專案施工合同二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元人民幣。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招標檔案及答疑澄清

  6、投標檔案

  7、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專案施工合同三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論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二、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2、工期獎罰:本工程以發包方驗收通過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時,每推遲一天罰款元。

  3、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工程量有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說明、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5、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發包方罰承包方總造價的。

  四、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

  1、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計價方法:

  3合同價款大寫:

  4結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應及裝置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經發包人認可後使用。

  2、機械裝置由承包方自備。

  六、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審查承包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各種技術資料和工程預決算。

  3、提供施工圖紙套。

  4、負責組織工程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5、發包人指派同志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編制出施工方案,報發包方稽核,並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彙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同志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裝置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儲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發包方執,承包方執。

  十、補充條款

  發包方:_____承包方: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

  標準專案施工合同四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為合格工程標準為依據, 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專用條款

  2.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3、圖紙

  4、工程量清單

  5、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

  七.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6套.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專案負責人: 承包人委託的職權:

  專案經理:

  八.雙方約定現場工程師工作職權: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專案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絡時,專案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九.發包方的工作:

  1.在開工前7日內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3.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4.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5.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十.承包人的工作:

  1.在每月1日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按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在開工前提交,工程師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十二. 工程質量檢驗 :

  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十三.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

  基礎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主體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十四.安全施工與檢查 :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 費用.

  十五.合同價款確定與支付 :

  工程取費按丙類計算,執行現行內蒙地區定額標準結合圖紙和實際工程量為計算依據,參照當地的政策.法規.檔案.現行材差和人工費調差.主體兩層封頂後發包方支付以完工程量80%工程款,主體全部封頂後發包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裝修工程中期發包方支付裝修工程的造價60%工程款,完工驗收合格後一月內支付工程款額度達到工程總造價的95%.

  十六.工程量的確認 :

  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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