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承包經營合同書

General 更新 2024年04月29日

  市場經營是指企業的具體活動或行為,那麼市場承包經營合同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市場承包經營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市場承包經營合同範文1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為更好、更有效地盤活我村XX市場的資產、充分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提升市場的經濟收益,根據XX市場的實際情況,依據《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同共遵守:

  一、XX市場概況

  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市場位XXXXXX,市場各項設施及建築狀況以參加投標前所考察現狀為準。大鐵棚內的鋪位、豬肉檔、魚檔、冰鮮、燒臘、熟食、鹹雜,毛雞檔、光雞檔、瓜菜檔、水果檔,臨散檔以及地攤,原供銷社鋪位,牌坊以內的檔位,牌坊以內的檔位,農商行門口的夜市檔位附圖,如政府整治時則必須配合,同時不影響道路暢通為原則,否則甲方有權制止和作出處罰。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將XX市場整體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期限為 9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租金及交租時間以及分期租金的升幅

  1、因涉及到甲方在承包前已簽定鋪位租用期,部分還未到期,因此第一期、第二期的承包租金都按中標價人民幣 萬元計算。經甲、乙雙方協商,承包期限為9年,第一期承包租金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期的租金同樣是承包租金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期開始承包租金按中標價為基數每年升幅5%,即承包租金為人民幣 萬元正大寫: 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租金採取按月繳交當月租金,以先交租後使用的原則支付每月租金,乙方需於每月5號前繳交當月租金,由甲方開具繳款發票,其發票稅費由乙方負責。

  2、乙方接管後,原來甲方與檔位使用者的合同到期後,才能與檔位租用者重新簽定合同,乙方在遵守國家規章制度及租賃合同等規定,自主經營,保持市場穩定。

  四、合同定金的交納

  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投標時所交的押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轉為合同定金。合同到期後,若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或不續約時,甲方將在一個月內無息退回上述定金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在 年 月 日前甲、乙雙方應辦理好市場交接手續。對於該市場內原有的承租戶在合同期內需維持現狀,在承租戶合同期滿後乙方將市場檔口對外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原租用者應有優先承租權。

  六、甲方原來與檔位租用者的合同到期後,乙方才能重新與檔位者籤租用合同,收押金的額度應是檔位每月租金的三倍,並且押金的收取是由甲方暫收代管,目的防止乙方收取押金後,棄場不理、不管,從而帶來甲方無法運作和損失如乙方接管後,不等於原租用檔位合同未到期就取消,重新簽約,所帶來的一切爭議和後果,由乙方負一切責任。

  七、自交接之日起,XX市場由乙方經營管理,由此產生的各種風險及費用如市場管理人員工資、稅收、發票稅費、管理費以及國家的規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乙方必須嚴格參照相關政府部門對本市場的經營秩序、衛生管理的要求。如果乙方因管理不善導致市場混亂,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定金同時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九、乙方必須管理好市場的秩序,不得影響交通秩序。對市場範圍的亂搭亂建的臨時物品,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清拆。如果乙方認為需要對市場進行改造或整改,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提交有關改造或整改方案改造或整改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拆。改造及整改部分,在合同期滿後不得拆除,無償歸甲方所有。

  十、乙方與市場攤檔經營者簽訂的合同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的最後期限,不得改變原攤檔的種類分佈格局,如需變更必須向甲方提供變更方案,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作乙方違約。

  十一、合同期內,若遇政府部門徵收,XX市場原有建築設施及土地的賠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出資建造的設施賠償則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之日起,XX市場所有建築及設施含乙方出資建造的各類建築及設施歸甲方所有。

  十二、甲方權力、義務

  1、甲方對乙方的管理有監督的責任,聯同有關部門有權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統一對市場進行考核,乙方須予以積極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權派工作人員對XX市場進行巡查,並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積極落實整改措施。

  十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XX市場用於經營農貿市場,保證市場有序運營。

  2、乙方應積極配合村委會及相關部門的管理,並負責出資購置市場消防安全等各類用品。

  3、乙方自行承擔市場各類設施維修、維護的費用,並承擔市場正常執行的各項經費。乙方對本市場的用水、用電、防火等安全負責,市場範圍的用電要符合用電安全規範。在乙方承租期限內必須對本市場購買 萬元的財產險,受益人必須為甲方,以及市場工作人員的人身意外險。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市場轉包他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沒收乙方已繳交的合同定金。

  十四、違約責任

  乙方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限繳清租金,若延遲交納租金的,每延期一天,應向甲方繳交人民幣 元大寫: 滯納金;若乙方延遲支付租金30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沒收乙方已繳交的合同定金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其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市場承包期滿後,原承包者如有意向繼續承租時,在期滿前三個月應向甲方提出意見,同時甲、乙雙方協商定出承包價,重新簽約承包租用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場承包經營合同範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就乙方承包經營“沙灣市場”的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有效期內,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以及沙灣市場建設、經營相關部門批准檔案,等所有相關檔案,均成為規範甲乙雙方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承包經營行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檔案。

  第一條 定義

  1.1 甲方:根據甲方擁有位於 的使用權,有權按照法律的規定和自己的要求和條件,為沙灣市場的所有商鋪、攤位及所有附屬設施提供給第三人從事承包經營活動,並取得相應的效益。

  1.2 乙方願與甲方簽定承包經營合同,成為承包經營沙灣市場的經營者,乙方同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在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條件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1.3 承包金:乙方承包沙灣市場範圍內的商鋪、攤位及附屬設施、裝置而按約定數額、方式、時間向甲方交納的款項。

  1.4 營業總額:指乙方在承包的商鋪、攤位、附屬設施及 裝置從事的任何經營及利用攤位或其附屬設施、裝置,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收益。

  1.5 附件和特別約定: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部分都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做的特別約定若與本合同條款有不一致處,以特別約定為準。

  1.6 本合同中關於期限的計算,按年計算的,從當年1月1日起算至該年12月31日為滿一年;跨年計算的,至下一年對日的前一日為滿一年;按月計算的,從月份的第一日起計算,至該月最後一天為滿一個月;跨月計算的,至下一月對日的前一日為滿一月,無對日的,月末日為到期日。

  1.7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說明或者就特定情況達成共識,本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日期均指公曆年、月、日,均包含中國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

  本合同所指“以上”包含本數。 除非特別說明,本合同內容涉及的金額幣種,均為人民

  第二條 承包經營範圍

  2.1 甲方將沙灣市場的經營、物業管理、市場範圍內的商鋪、攤位、附屬設施及其裝置交由乙方承包經營。該商鋪、攤位位置以及交付時的已有的附屬設施、裝置,見本合同附件;現有商鋪482間11568平方米、攤位446個之平面圖,市場測量總面積:69000平方米均屬乙方承包範圍。

  2.2 根據甲方營業執照許可的經營範圍,乙方按照自己的整體規劃,自主從事經營活動,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

  3.1 乙方按照甲方原有的經營範圍含物業管理在內的自主經營、自負贏虧,自行收益和承擔因其自身的經營行為所產生的利潤和虧損。

  3.2 在承包期內,乙方自行承擔除房屋出租稅房屋出租稅由甲方承擔以外的所有經營所需各項費用。如因乙方行為導致被有關單位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3.3 證照責任:乙方從事經營所需許可證件由甲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申領。見本合同附件:證照交接清單。

  第四條 承包期限及承包金

  4.1 承包期限為:貮 拾年,從貮零壹肆 年 壹 月 壹 日至 貮零叄叄 年 拾貮 月 叄拾壹 日。

  4.2 若乙方希望於承包期滿後續經營的,應於距期滿日至少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就承包條件重新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五條 承包金、稅金及其他費用

  5.1 乙方承包經營的承包金採用以甲方2013年的原應收租金標準為本合同二十年的承包金基數;每五年為一個增長率調整週期;逐週期遞增的方法,先繳納後經營的原則。

  5.2 承包金基數:2013年甲方應收租金標準 萬元人民幣。

  5.3 調整週期

  5.3.1第一週期: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5.3.2第二週期: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3.3第三週期: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5.3.4第四周期:2029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

  5.4 增長率

  5.4.1第一週期總增長率為10%,但2014年度租金按2013年甲方應收租金標準不變。

  5.4.2第二週期總增長率為20%

  5.4.3第三週期總增長率為30%

  5.4.4第四周期總增長率為40%

  5.5 承包金的計算:年度承包金=承包金基數×對應週期總增長率。

  5.6 承包金繳納時間:乙方於當年1月31日前向甲方足額繳納當年度承包金。

  5.6 乙方應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繳納除房屋出租稅以外的房屋出租稅由甲方承擔各類稅,並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或要求繳納相關費用。

  第六條 保證金

  6.1 乙方須於簽定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作為乙方忠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和條件的保證金。

  6.2 承包期內,保證金交由甲方委託的代表人保管,交付之日起二年內,如乙方忠實地履行了本合同各項條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供市場改造、新建方案的 ,甲方將其保證金全額無息奉還乙方,亦可折抵乙方2016年度承包金。

  第七條 裝修、改建和新建

  7.1 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項設施、裝置時,如發生故障,應及時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7.2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來添走棄”的原則,甲方同意乙方對承包經營範圍內的商鋪、攤位及其附屬設施,裝置等固定資產進行改造、裝修、新建,在解除承包關係時,乙方新建或改造的固定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7.3 乙方改造、新建方案應當事先徵得甲方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甲乙雙方都不得因新建、改造而增加或減少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

  第八條 逾期支付

  8.1 乙方若未能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甲方承包金, 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所欠甲方承包金的千分之三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該逾期付款金自應付之日起算,直至實際付款日止,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9.1 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承包金。

  9.2 甲方保證對所發包的標的物具有合法使用權。

  9.3 對乙方所承包的房屋裝修、改造或新建的方案及時審查並提出修改意見。

  9.4 本協議簽定後甲方應及時將沙灣市場移交給乙方經營管 理,乙方在確認甲方提供的裝置設施等處於適用狀態,能夠滿足 乙方正常承包經營需要時預以接收。

  9.5 甲方將沙灣市場裝置設施管道等線路圖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9.6 甲方負責沙灣市場統一證照的辦理、換證和年檢後提供給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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