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高師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實踐體系的思考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14日

  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能力培養是其培養質量得以保證的重要一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構建高師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實踐體系的思考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構建高師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實踐體系的思考全文如下

  摘要:近年來,全國各大高等院校不斷加強對大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其中高等師範院校音樂專業因為其特有的表演性和師範性,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成為其重中之重。因此,全國各大高師也在積極改進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實踐培養模式。雖然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和進步,但仍存有一些不足之處。因此筆者認為很有必要建立一個完善的高師音樂專業研究生實踐體系。

  首先,我們必須瞭解高師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的定位。其基本的教育理念應該以培養具備相應專業技能水準且能夠擔任學科教育工作者為主要目的。因此,大部分師範院校所設定的碩士研究生專業為“聲樂演唱與教學”,“鋼琴演奏與教學”等,但縱觀各高師,在藝術實踐與教學實踐的結合上仍有改善的空間。在培養這類研究生時,既要強化專業性又要突出師範性,其中至關重要的一點就是加強研究生的實踐能力。

  一、高師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實踐現狀分析

  1、實踐形式單一

  現如今高師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模式是課程教學專業課以及公共課,學位論文,學位音樂會。包括了我們一再強調的專業技能實踐和教學實踐。但是卻有一部分學生以僅僅能夠通過以上考核作為能夠順利畢業的目標和任務,並不會試圖在此基礎上做到更優或有所拓展。另外,該培養模式設計實為合理,但在某種程度上略有侷限,因此也就相互促成了實踐模式的單一。

  該培養模式中最具有藝術實踐意義的就是碩士研究生的學位音樂會,也就是在研究生學習階段的尾聲所舉辦的個人獨唱奏音樂會。雖然畢業音樂會是作為畢業考核的指標,但是除了專業碩士需要舉行兩場音樂會,大部分學術型研究生也只需要完成一場音樂會,再加上此考核的評分並不會非常嚴苛和細化,導致極少數研究生並不嚴肅對待,因而不夠重視平時學習中的實踐積累。

  2、實踐內容有限

  不同的學校會制定不同週期的彙報演出,這對研究生來說是很好的參與實踐的機會。筆者也非常認同及鼓勵該形式的實踐。但是,彙報演出相比較畢業音樂會就顯得略微隨意,比如不能夠做到定期舉行,偶爾人數和場地不能夠保證,實踐的意義就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其次,碩士研究生的專業課,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一對一形式的小課,很多學校將本科階段一週一節的數量增加到一週兩節,這非常有助於學生演唱或演奏專業技能水平的提,但是小課的內容仍然較少的涉及到教學法。如果我們能把這增加一節的小課的內容和形式再豐富一些,對學生的綜合實踐能力無疑是有很大的幫助。

  顯而易見,在高師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培養體系中強制完成的實踐內容時常不能夠充分發揮其優勢。因此,學校,教師,學生需要一起努力,在現有培養體系的基礎上,為音樂專業的碩士研究生構建出一系列更完善的實踐體系。

  二、構建高師音樂專業研究生實踐體系之我見

  1、制定詳細的校內實踐計劃

  目前,各大高師已制定了一系列音樂藝術實踐的方案,我們需要做的便是將其落到實處並有所拓展。簡而言之,高師應該合理地增加音樂藝術實踐的形式和內容,制定詳細的藝術實踐計劃,同時也要確保高質量完成。

  1.1彙報演出

  首先,應該從最基礎的實踐開始實施。雖然各大高師都會開展音樂專業研究生彙報演出,但是次數有限,內容和形式也不夠規範。據筆者調查,大部分高師設定研究生彙報演出的次數是一至兩個月一次,甚至一學期只有一次。高師的彙報演出一般而言是面向本學院,甚至僅僅是面向導師和同學的演出,規模較小,演出場地就設在各自學院內部,幾乎不需要耗費很多人力、物力、財力。因此,筆者認為此型別的彙報演出每個月應至少舉行一次。另外,在研究生彙報演出的質量上仍需關注,這便需要研究生導師的有效監督。對研究生的彙報演出高要求,嚴格把關。一般來說,研究生的專業彙報演出比本科生的內容要多。以聲樂演唱與教學研究生為例,應該演唱不少於兩首歌曲,如果只演唱一首或表演水準未達到導師要求都應視為不合格,導師應該及時給予評價並記入成績,這樣可以使研究生重視每一次可貴的實踐機會,並在實踐過程中和導師的指導下提高自己的實踐能力。

  1.2主題音樂會

  到了碩士研究生階段,每個專業分得更細,專業技能較本科階段得到了一定的提升。開展各專業的主題音樂會這類的實踐便是展現研究生專業技能最直接的方式。比如聲樂演唱與教學專業的研究生可集體出演一部歌劇或劇中的選段,既能使研究生的舞臺表演素質在短時間內有所提高又能培養互相合作的能力,或者地方民歌音樂會等;器樂演奏專業的研究生可舉辦某位作曲家的作品獨奏音樂會,或重奏音樂會等。

  現如今各大高師基本上都培養了自己的管絃樂隊和合唱團。交響音樂會和合唱音樂會這類大型專題音樂會可在每個學期末舉行一次,但日常排練仍然非常重要,每一次的排練都不可輕視,這都是研究生藝術實踐的重要平臺。日常排練的次數和時間可根據團員們的時間統一安排,儘量保證每次排練每個隊員到齊,每週不少於兩次的排練。這需要學校制定嚴格的管理方式和紀律作為保證,並且將每個人員的考勤計入個人評估。否則,此類集體的實踐活動將很難完成。

  1.3班級藝術實踐活動

  把班級實踐活動列為高師音樂實踐體系中的一項。以班級為單位,進行綜合各個專業的藝術實踐活動。由於研究生的班級較本科生班級人數少了許多,因此能保證到每個人都參與。並且由於研究生年齡和閱歷相對成熟,班級實踐應該以研究生或班級為主體進行自主創造,編排等。該活動可以有效地調動每位研究生參與的積極性,鼓勵學生敢於進行各種形式的藝術創造,培養研究生的組織能力和自主創新能力。設立激勵與獎勵機制,給表現優異的學生與指導教師予精神及物質獎勵。

  1.4組織專業技能比賽   高師組織專業技能比賽是很有必要的實踐內容。參加比賽是檢驗學生實踐能力的一項重要方式。畢竟音樂會和比賽的性質不同,學生也會抱有不同的心態。很多音樂專業的學生,甚至是研究生,競賽的經歷較少,因此,仍然會出現在臺下練得很好,一上臺,面對成百上千的觀眾和評委老師,抱有得失壓力,就會產生怯場、緊張心理,不能正常發揮。學校應該多組織各類比賽,使上臺成為經常性的活動,並將其作為教學過程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這樣做能有效地培養學生的心理素質,提高舞臺實踐能力。每一次的比賽都會讓學生的心理素質和實踐水平有所提高,同時開闊了眼界,增長了見識,發現了不足。高師每學期大小型的比賽可組織兩次,其中不包括平時的彙報演出和專業音樂會。因此學校必須要合理安排,和其他實踐活動,如彙報演出,音樂會等時間適當錯開,給學生準備、緩和的時間。

  1.5實踐上課常態化

  無論是課堂學習,還是實踐活動,都需要研究生與導師增強互動,共同努力。導師也要不斷完善,更新自己的教學理論。研究生經過了本科四年系統的學習,更具備和導師進行學術交流和實踐交流的能力。導師學識深厚,經驗豐富,見識廣,可在平時的課堂上跟研究生們講述自己所見所聞的實踐經驗,並與研究生共同探討,再通過實踐讓研究生領會理論知識與實踐的融會貫通。

  一般來說,高師音樂專業研究生一週安排兩節專業課,可將其中一節專業課安排在音樂廳的舞臺上,

  將藝術實踐上課常態化。以此種公開登臺的教學形式加強學生的實踐體驗;導師也可以專門開展公開授課,儘量讓每位研究生都有課堂實踐和學習交流的機會。這樣才可以真正讓研究生做到在學中實踐,在實踐中學。

  1.6模擬教學

  高師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最終的培養目標是音樂教師,因此研究生不僅要學會“如何學”,還要學會“如何教”。導師在專業課中也要同時教授教學法,言傳身教教會研究生如何上好一堂專業技能課,研究生們可以在導師的指導下互相授課,模擬教學實踐。教學相長,讓研究生真正參與專業課教學,為將來的工作打下豐富的經驗和堅固的基礎。

  2、制定合理的校外實踐計劃

  2.1音樂藝術進校園

  高師除了在校內建立音樂實踐體系之外,積極主動與社會各界聯絡,建立多種多樣的實踐機會和場地也是必不可少的內容。高師音樂專業的研究生人才培養應該是要立足於實踐,充分體現音樂性與師範性的結合,以適應新時期社會的需要。因此,可在各中小學進行實踐,尤其是高師附屬中小學,與其建立長期的合作關係,不定期舉行音樂藝術進校園的實踐活動。如獨唱奏、重唱奏、合唱專場音樂會、交響樂音樂會等。

  2.2音樂課堂教學實習

  另外,師範類的本科生在臨近畢業都會有教學實習,同樣也可以安排研究生在中小學進行音樂課堂教學的實習,並且安排學科教學專業教師對研究生進行監督和指導,提高研究生的教學業務能力。這是音樂教學實踐的一種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因為高師研究生師範性是其非常重要的一點,這樣的教學實踐能夠幫助研究生更快走入教師的隊伍中。

  2.3公益性的音樂與教學活動

  隨著社會發展和文明的進步,公益性質的活動越來越豐富,政府及社會各界也給予了越來越多的支援。高師能將社會公益性質的實踐活動納入音樂實踐體系中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舉措。作為高師研究生,更加有能力、有義務為社會公益出一份力。首先,學校需要主動與相關單位聯絡,獲取資訊,並做好協調工作。這樣才好安排音樂實踐活動有序地進行。如在社會福利事業組織,城市社群,農村社群,進行公益演出,仍然要以常規的,百姓更為接納的藝術形式為主。

  另外,在鄉村中小學進行公益演出和音樂課堂教學。將先進的音樂教學法帶進一些偏遠的中小學。與中小學的教師學生進行互動,互通有無,及時聽取他們的反饋,增強研究生對普通中小學音樂發展和教學方法的認知。

  3、校內外聯動建立音樂實踐基地

  3.1建立校內專業音樂廳

  音樂實踐基地是實現音樂專業研究生藝術實踐的基礎,因此,筆者殷切希望各大高師能在音樂廳建設上有一定的改善,畢竟一個專業的音樂廳對音樂院校來說是基礎性的設施。有了專業的音樂廳,實踐者才能將其能力和水準充分又真實地發揮出來。

  即使是一場平常的彙報演出,也應該將場地設定在學院專業的音樂廳。如果因為某些原因,隨意在大教室或其他不規範的場地進行專業演出會產生了一些問題。比如一些面積大的教室會產生過多的混響,導致演唱者的音量比實際音量大,音色異常洪亮。這不僅大大影響了實踐者的自我認知和心態,更加直接影響了實踐效果。

  3.2建立校外音樂實踐基地

  高師音樂專業研究生的實踐基地不應該侷限在校內的音樂廳或演出場地,社會上有各種形式的場所都可以作為高師音樂專業研究生的實踐基地。就如上文所提到的音樂藝術進校園活動,各個中小學都可以作為音樂實踐基地。同樣,高師在各社群也可建立長期的音樂實踐基地,這樣即拓寬了高師音樂專業研究生的實踐場所,也提供了中小學師生和社群人民更多學習和鑑賞音樂的機會。

  3.3合理安排音樂實踐場地

  學院需要根據實踐的內容形式有序地、合理地安排音樂廳的使用。專業的音樂會,彙報演出或聲樂、器樂比賽以及研究生專業技能的考試都應該設定在專業音樂廳;而娛樂性質的藝術實踐活動,或者需要大量的燈光音響的晚會及演出,可安排在的劇場或大禮堂內舉行。另外,學校應該安排專人來分配音樂廳的使用時間,儘可能不出現因為時間的衝撞而導致某一實踐活動臨時更改實踐基地的情況。

  小結

  高師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實踐體系,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建成的,這是一個漫長髮展的過程,需要學校,教師,研究生們共同努力。尤其高師需要立足於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方案,適應國家和社會新時期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人才的需要,將理論與實踐培養相結合,並落到實處,建立更豐富的實踐方式和實踐基地,逐步構建和完善高師音樂專業碩士研究生實踐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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