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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4日

  為強化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規範衛生監督執法行為,加強衛生監督隊伍建設,使之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不斷完善內部管理執行機制及公共衛生監督體系,搞好公共衛生黨風廉政建設,提高執法隊伍素質。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共衛生監督論文,供大家參考。

  公共衛生監督論文範文一: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

  【摘要】公共場所衛生安全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也是我國公共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重點之一。隨著我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一系列公共場所衛生安全條例出臺,我國全面開展了相關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檢測工作衛生,極大的改善了傳統公共衛生的髒亂差形象,有效提高了公共衛生質量,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國公共場所依然存在很多問題,監督管理力度仍需加強。

  【關鍵詞】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安全

  公共場所指的是人們集聚、服務於大眾或供公眾使用的活動場所,其可以有效折射出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的物資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1]。公共場所衛生環境具有人流性大、用具易汙染、易傳播傳染性疾病、患者和健康人員混雜等特徵。因此,公共場所衛生安全管理工作極其重要,但也極其難以操作。如何有效的對公共場所衛生安全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成為相關衛生部門關注的重要問題。筆者就我院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經驗以及相關其他研究,現作如下綜述:

  1公共衛生監督管理存在問題分析

  1.1法律制度不夠完善目前我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法律依據只要為《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為《條例》以及配套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為《細則》。且《條例》為1987年頒佈,時間較為久遠,很難跟上如今的社會和經濟發展水平,部分規定甚至不合時宜[2]。如在《條例》中提及的公共場所有七大類別28個小項,但是隨之經濟的發展,我國湧現了大量的新型公共場所,如證券交易廳、棋牌室、網咖、大型建材超市、足浴店、婚紗出租店、按摩院、保齡球室、高爾夫球場、婚紗出租店、健身房等。這些場所涉及的人員流動性和衛生特徵均符合公共場所衛生判斷標準,都可以歸屬於公共場所,但是《條例》中卻缺乏這些場所的衛生管理規定和衛生評判標準,執法時無法可依。由於該類的公共場所人流量極大,衛生安全隱患突出,極其容易成為傳染病傳播的據點,嚴重威脅人們的生命安全。

  1.2執法力度不強

  1.2.1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數量不足、素質較低我縣是全國大陸人口最多的大縣。全縣共有各類衛生監督員僅有22位,承擔著全縣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學校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醫療機構監管等衛生監督管理,衛生監督員人數與監督工作量差距巨大。同時,該22位監督員本科學歷有1人,大專學歷2人。專業公共衛生1人。這些監督員對法律的瞭解層次較低,難以適應監督工作。而且,由於每人的工作量巨大,監督員無法安排多餘的時間接受專業性的教育,其專業水平和執法水平難以有效提高。我國的法律法規正在逐步完善,相關的公共場所衛生安全標準和要求也隨之提高,但如衛生監督管理隊伍專業水平和執法水平無法改善,執法經費不落實。這將嚴重影響我國衛生監督管理水平。

  1.2.2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極其薄弱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是我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的重要部分,其可以有效規範從業、降低違規現象,同時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但是我國自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以來,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一直存在有法不依情況,建築選址和建築衛生設計工作基本處於無序狀態,進而引發了一系列的建築衛生問題。在實際工作中,衛生監督工作往往只在建築工程開始後展開,預防性衛生監督難以作用,為以後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帶來極大的隱患。如部分高階酒店、賓館存在通風設計缺陷,無消毒間,公共用具清洗、保潔、消毒工作不到位等,這些問題很大程度是由於建築設計不合理導致的,建築工程竣工後,難以改造,也無法滿足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的要求。

  1.3守法意識不足

  1.3.1從業人員衛生法律法規、衛生知識不足公共場所涉及行業多種多樣,集中培訓無法全面顧及,並相關教材稀缺。這都導致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法律、衛生知識一直不足,嚴重製約公共場所衛生質量[4]。有調查顯示,衛生知識匱乏、培訓不到位或者缺失是導致從業人員法律意識、衛生知識缺乏的主要原因。大部分從業人員衛生守法意識不足,工作隨意,公共場所衛生質量難以保證。

  1.3.2小型公共場所衛生問題突出隨著我國法律法規的完善,大、中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已較為完善,其衛生制度、衛生設施、從業人員培訓工作都較為全面。但是一些小規模的美容理髮店、浴室、旅店等公共場所,其規模較小,人口流動性較大,從業人員文化程度相對較低,衛生知識匱乏,“兩證”持有率低,衛生問題突出。

  2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改進對策分析

  2.1健全法律法規為了適應我國社會和經濟發展水平,國家需積極健全《條例》、《細則》,使其滿足我國現在的公共場所衛生需求,擴大監督管理範圍,將新型公共場所納入管理範圍內。同時,國家還需積極修訂、更改懲罰規則,加大行政處罰力度,提高部分違規行為的處罰金額。與此同時,國家還需積極將公共場所監督管理工作納入人大立法會議中,並通過基本法的形式給予確認,提高《條例》、《細則》的法律嚴肅性和威懾性,保證執法力度。

  2.2做到“三個規範”,切實有效改善公共場所衛生現狀

  2.2.1規範衛生許可證嚴格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保證公共場所每個從業人員和機構都必須具備衛生許可證。嚴抓衛生關,著重強調預防性衛生監督管理,對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專案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管理重點審查,審查從基本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公用器具消毒、衛生管理人員配置等方面入手。每一個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都需具有“健康證”,同時還需定期到相關部門進行健康檢查。對於從業人員流動性較大的行業或經營單位,經營單位需組織從業人員體檢,做到入職體檢,不檢不上崗,保證公共場所衛生安全從源頭上得以改善。

  2.2.2規範技術指導相關衛生部門需積極對公共場所進行調查研究,結合調查情況給予衛生許可證發放和更換。同時,要求公共場所經營單位積極開展自查、自檢和自評工作,衛生部門還需積極派遣監督員進行現場指導,逐項落實。相關衛生部門還需積極對薄弱環節和問題進行鍼對性的診斷,並出示書面性的整改意見,保證衛生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2.2.3規範實施動態管理相關衛生部門需積極派遣監督員進行現場監督管理、接受群眾投訴,對擅自變更公共場所衛生設施、佈局以及群眾投訴意見較多、日常衛生管理落後的公共場所經營人員予以警告,並結合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懲處。同時,還需督促整改,保證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及時有效。

  2.3健全衛生監管機制,推行衛生監督良好分級模式建立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法律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宣傳工作,提高從業人員衛生認知,從根源上改善衛生狀況。相關衛生部門還需積極督促用人單位加強衛生知識宣傳工作,提高公共場所衛生環境。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工作,積極聽取群眾投訴,並給以正面回覆,從社會輿論、監管部門、用人單位三個方面合著力改善公共場所衛生現狀。同時,還需根據《條例》、《細緻》等法律法規要求,對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審查工作進行量化分級評價,並根據評分情況決定監督頻率,保證監督管理工作有的放矢。

  2.4加強衛生監督管理隊伍建設積極提高為監督管理隊伍素質,從引入專業新人才、在職培訓等方面入手,為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培養一批具有高素質、精專業的合格人才。引入的新人才需具有良好的衛生基礎知識,精通國家相關的衛生法律,並誠實可信、吃苦耐勞。在職培訓是提高衛生監督管理隊伍素質的主要方式,相關衛生部門需積極從責任意識、法律意識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入手培訓,以建設出一隻合格的監督管理隊伍。

  2.5逐步加大資金投入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是政府社會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人們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5]。相關部門需積極配合衛生部門進行監督管理,協調上下級關係,提高監督管理效用。衛生監管部門還需逐步加大資金投入,完善監督管理隊伍,提高監督管理技術水平,保證監督管理工作切實有效。

  3結語

  公共場所衛生情況關係著廣大人們群眾的生命健康,也是疾病預防、疾病控制的主要區域,是一個國計民生的大課題。國家對公共場所衛生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重視極高,對該項工作的投入也較大,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國在公共場所衛生監管制度、監管隊伍、監管力度等方面依舊存在一些問題,這給我國公共衛生監管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隱患。相關部門只有通過建立健全法律法規,規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健全管理機制以及提供監管隊伍素質等方面入手,才能有效改善我國公共場所衛生現狀,提高公共場所衛生水平,進而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

  參考文獻

  [1]張奎偉.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的回顧與思考[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10,1504:68-69.

  [2]呂春久,金晶,張薇.公共場所衛生程式化管理初探[J].中國公共衛生管理,2010,1003:52-53.

  [3]林孟端,江鵬飛,王琳,陳美施.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狀況及展望[J].中國衛生質量管理,2011,0501:63-64.

  [4]李忠久.公共場所衛生實行分級管理對策初探[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10,0208:125-126.

  [5]唐玉霞,李燕,黃偉棟.上海市閔行區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資訊公示效果[J].中國公共衛生管理,2009,0403:14-15.

  公共衛生監督論文範文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摘 要:公共場所的衛生狀況關係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是公共衛生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在法律法規不健全,監督規範不夠全面的公共場所領域開展衛生監督工作,在實際監督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得不引起我們基層衛生監督部門的重視,併為之思考對策,以更加全面對公共場所進行監督。

  關鍵詞:公共場所 衛生監督 問題 對策

  公共場所的衛生狀況關係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是公共衛生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面臨著新的挑戰,為此,我們必須全面分析問題,並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以求更加面面俱到地進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保證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1.存在的問題

  1.1制定法律法規滯後,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

  目前施行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1987年頒佈的,而與之配套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自1991年頒佈,一直到2011年2月14日才經衛生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修改,於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頒佈的時間較早,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相繼出現了很多新的服務行業和場所,因此有些規定已經不合時宜。如根據《條例》規定,公共場所包括七大類28項,但近年來湧現出一些新興行業,如網咖、足浴、按摩院、美甲、婚紗影樓、證券交易廳等人群聚集、與健康密切相關的場所未包含在內,與之相對應的管理規定、衛生標準缺乏,這些場所在我們的衛生監管中處於空白監管地帶。而此類公共場所的衛生隱患比較突出,並可能造成各類傳染病的傳播,成為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主要隱患。另外,新《細則》對公共場所某些常見的違法行為卻沒有相關的規定,如:新《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採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的”,“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可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場所衛生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衛生許可證”;但對於公共場所已進行衛生檢測,而報告中提示有衛生指標不合格的,1991年版的《細則》有明確行政處罰條款,而新《細則》卻沒有相關的處罰條款。出現這樣的情況,就難以起到對違法者的威懾和震撼作用,不能有效地遏制違法行為,降低了衛生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不利於公共場所衛生狀況的改善和發展。

  1.2公共場所衛生監督任務繁重,執法形式嚴峻

  根據深圳市南山區資料,目前南山區共有各類公共場所2221家,而具有執法證的衛生監督員僅有24名,平均每人管理93戶,衛生監督員數量與衛生監督的工作量不相適應,日常衛生監督的任務十分繁重,工作負荷量大。同時,繁重的監督任務佔據了監督員大部分時間,以致他們沒有精力去鑽研學習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再加上經費有限,多數衛生監督員在工作中很難有機會接受專業技術的繼續教育,專業知識和執法水平難以提高。隨著中國法制化程序的加快,公共衛生執法的要求和標準逐步提高,而衛生監督隊伍整體水平和執法能力卻不高,已成為影響衛生監督執法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

  1.3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守法意識淡薄,制約衛生質量提高

  在實際監督過程中發現,由於公共場所涉及行業較多,集中培訓不能面面俱到,且缺乏合適教材,公共場所的從業人員衛生知識、法律法規培訓不到位或缺失是導致從業人員衛生法律法規知識缺乏、法律意識偏低的重要原因。大部分個體經營者法律意識和衛生知識缺乏,對衛生守法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工作存在隨意性,嚴重影響了公共場所的衛生質量和正常監督工作的開展。

  一般來講,在現有法律法規和評價標準的制約下,多數大、中型公共場所在衛生制度和管理措施、衛生設施等方面比較健全,從業人員受到的培訓比較正規,且有一定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而像一些規模較小的旅店、美容理髮店、浴室等公共場所,規模小,流動性大,從業人員多為流動人口且文化程度低,衛生知識和法律知識嚴重缺乏,難以管理,“兩證”持有率較低,衛生問題比較突出,成為衛生監督監測的難點和薄弱環節。

  2.對策與建議

  2.1進一步完善《條例》及《細則》相關規定

  進一步使公共衛生監管有法可依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國家應通過立法途徑,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條例》和《細則》,使之更符合當前工作實際和公共場所衛生現狀,擴大應監督監測的場所範圍,將新出現的公共場所納入監管範圍,同時修改罰則,更加明細處罰條款,使違法行為得到應有的處罰,從而提高法律的嚴肅性和威懾力。

  2.2加快衛生執法體系改革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應加快衛生執法體系改革,加強執法隊伍自身素質的建設,呼籲政府加大對衛生監督的經費投入,增加人員編制,配備足夠的交通工具,以提高衛生執法整體功能及工作效率。通過定期組織學習與培訓,提高監督隊伍業務水平及執法能力。此外,加強內部管理,提高衛生監督質量,健全約束機制,加強上下級衛生監督機構之間的業務指導,包括執法程式規範化、法律文書書寫等,及時掌握瞭解有關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的新法規、新資訊、新動態、新進展,從根本上杜絕行政執法中存在的漏洞,維護國家衛生法律法規的嚴肅性。

  2.3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培訓

  加強公共場所經營單位的管理人員及其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遵法、守法意識。在這部分人員中大部分人員文化素質低,流動性大,衛生知識薄弱,因此,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從業人員衛生知識、法律法規培訓制度,加強監督執行和宣傳力度,通過監督部門、用人單位、社會監督三方面的力量共同促進。從而使他們懂得依法經營,持證上崗的重要性。為消費者提供衛生合格的服務,使得疾病的預防和控制落到實處,確保人民的身體健康,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2.4完善衛生監管機制,實施衛生監督良好分級管理

  繼續深化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根據《條例》及《細則》的要求,對公共場所進行衛生許可審查和經常性衛生監督的量化評價,按評分高低進行分級,並按等級決定衛生監督的頻率,以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工作效率。

  參考文獻:

  [1]李豔傑.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中國現代藥物應用 2009年21期

  [2]劉世明.王曉華.劉澤春.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湖北預防醫學雜誌2002年第13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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