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兩點思考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01日

八十年代初期出現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曾經使我國農業連年大幅度增長,是農村改革和發展的第一個浪潮。八十年代中期以後,鄉鎮企業異軍突起,改變和正在改變著農業和農村的面貌,可以說是第二個浪潮。最近幾年來,農業產業化經營和小城鎮建設蓬勃興起,有可能共同構成第三個巨大浪潮。這次浪潮,是前兩次浪潮的有機結合和歷史必然。

  一、對農業產業化經營應進行多角度觀察

  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興起,得到了中央的重視和肯定。十五大報告指出:“積極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形成生產、加工、銷售有機結合和相互促進的機制,推進農業向商品化、專業化、現代化轉變。”十五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指出:“農村出現的產業化經營,不受部門、地區和所有制的限制,把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連成一體,形成有機結合、相互促進的組織形式和經營機制。這樣做,不動搖家庭經營的基礎,不侵犯農民的財產權益,能夠有效解決千家萬戶的農民進入市場、運用現代科技和擴大經營規模等問題,提高農業經濟效益和市場化程度,是我國農業逐步走向現代化的現實途徑之一。”十五屆三中全會能對農業產業化經營取得這樣的認識,是來之不易的,是經過相當長的過程才取得的共識。這符合人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過程與規律。在此之前,從什麼角度看待農業產業化經營,把農業產業化經營擺在什麼位置,是頗費腦筋的。剛開始的時候,多是從引導農民進入市場的角度看待農業產業化經營,試圖以此解決小農生產的盲目性。的確,農業產業化經營,有利於農業實現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從根本上解決農業面向市場的問題。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核心,是建立貿工農一體化的產業體系。這個產業體系是貿字當頭,把產品的銷售放在了第一位,依據市場的需求興辦農產品加工業,依據農產品加工業的需要去佈局和組織農產品的生產。這是對生產什麼賣什麼的傳統生產方式的根本性改革。農民生產的原料通過加工、銷售的龍頭企業變成最終產品流向市場,解決了以市場為導向生產初級產品的問題。

  接著,人們又多從農民分享加工、流通利潤,提高農業比較效益的角度看問題。農業產業化經營,有利於農業從單純原料生產向形成完整的產業體系轉變,從根本上解決農業比較效益低的問題。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農產品的生產在農村,加工和流通往往在遠離產地的城市,而且產、加、銷三大環節又分屬不同部門管理,形不成完整的產業體系,形不成利益共同體,農民的收入限於出售初級產品,不能分享加工、流通利潤,因而農業比較效益低。農業從單純原料生產向貿工農一體化經營的完整的產業體系轉變,農產品在初級產品的基礎上通過加工、流通,多層次增值,農民在出售原料的基礎上分享加工、流通利潤,可以提高農業的比較效益。後來,又從調整和優化農村經濟結構的角度看待農業產業化經營。實行農業產業化經營,有利於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優化:一是可以改變我國傳統的農產品加工業的佈局,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多年來,我國農產品主要是運到城市加工和銷售。實現農產品的就地加工,既可以降低運輸成本,又可以提高資源的綜合利用率。如可以利用食品工業的副產品發展養殖業,增加有機肥料等。二是促進農村工業化,開闢新的就業門路,擴大就業容量。將農產品加工業佈局到農村,既能為農村工業化開拓新的領域,又能緩解農村剩餘勞動力大量進城的壓力。三是農業產業一體化經營,有利於充分發揮我國勞動力多的優勢,發展勞動密集型農產品出口貿易,換回廉價的初級產品,與國際市場實行資源交換。我國的基本國情是人口多,耕地少,但勞動力充裕。在農產品國際貿易方面的比較優勢,是發展勞動密集型農產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貿易,或者進口初級產品經地加工後再出口,以勞動含量大、價值高的加工品來增加較多的外匯收入,再從國際市場購回價值相對較低的初級農產品,以補充國內市場的需求。這種以勞動換資源的辦法,應是我國農產品國際貿易的基本方針。實現這個方針,就要推行農業產業一體化經營,建立發達的、現代化的農產品加工業。現在,我國肉雞、蔬菜等加工出口已經開啟局面,取得成功經驗,為發展農產品加工出口貿易創造了條件。

再後來,人們從現代農業發展規律的角度看待農業產業化經營。將關聯產業納入農業的範疇,建立貿工農一體化經營的產業體系,是現代農業發展的基本規律。從發達國家的情況看,農業作為一個現代產業部門,不僅包括農產品的生產,還包括農產品的加工和銷售。發達國家農產品加工業產值與農業產值之比大都在3:1以上,我國只有 0.5:1。以食品工業為例,發達國家工業生產的食品約佔飲食消費的90%,而我國僅佔25%;發達國家食品工業產值通常是農業總產值的1.5~2倍,而我國食品工業產值還不及農業總產值的三分之一再從我國目前所處的由溫飽向小康過渡的發展階段看,人們對成品、半成品等加工後的農產品的消費需求越來越旺盛,農業走向國際市場也要求在產品的加工、包裝和保鮮等方面狠下功夫。

  因此,在十五屆三中全會以前的檔案或領導講話中,一般把農業產業化經營放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產業結構、鄉鎮企業等部分中,作為這些大的問題的一個方面。這次中央全會對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認識則更進了一步。在繼續肯定農業產業化經營對農業市場化、農村工業化的重要作用的同時,特別強調農業產業化經營對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作用。把農業產業化經營放在“長期穩定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這個題目之中,從一個新的角度來認識和看待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產業化經營,有利於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並通過分戶生產、聯合加工和銷售的途徑實現規模經營效益。家庭經營在過去的十幾年中為我國農業的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今後隨著農業勞動者不斷向非農產業轉移,土地相對向種田能手集中,家庭經營規模會逐步擴大,但家庭經營制度是不會改變的,是長期存在的基本制度。現在的問題是,要探索在家庭經營的基礎上實現農業規模效益的具體途徑。實行農業產業化經營,是家庭經營和規模效益二者兼得的一個好形式。龍頭企業帶農戶,家庭作為農業生產和經營的基本單位的地位不僅沒有削弱,反而得到加強。家庭與龍頭企業的關係,不是工人與工廠的關係,而是一個產業鏈中上游企業焉下游企業的關係。家庭既要獨立管理農業生產,還要處理與龍頭企業的各種經濟關係,其生產經營職能隨龍型經濟的發展而擴大。另一方面,在生產資料的供應,先進適用技術的吸納,市場資訊的收集,產品的加工和銷售等由各家各戶去幹明顯沒有規模效益的環節,由龍頭企業去幹,則可獲得潛在的規模效益。這種規模效益的相當一部分通過減免收費、利益返還等方式,由龍頭企業向農戶轉移,從而使家庭經營與規模效益統一起來。在龍頭企業的輻射半徑比較大的情況下,實行產業化經營,還突破了社群的小範圍,按區域經濟優勢發展經濟,形成大片基地和區域性支柱產業。跨鄉、跨縣甚至跨省的龍型經濟,使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得到新發展。分,仍然表現為分戶生產、承包經營;統,則由原來的由村統一承擔某些環節的經營,發展為由龍頭企業在更大範圍內承擔這些統一經營的職能,充分發揮了區域經濟的比較優勢。

二、對熱點問題應進行冷思考

  對農業產業化經營,學術界進行了大量研究。例如,對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內涵及興起過程的研究。又如,對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具體組織形式的分類研究,分為龍頭企業+基地+農戶型,批發市場+農戶型,專業協會(合作社)+農戶型等。再如,對農業產業化經營體系中各行為主體之間關係的研究,提出用合作制改造龍頭企業與農戶的關係。同時,無論在學術研究還是實際工作中都形成了一些熱點問題。之一辯證看待重複建設。對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人們最擔心的是重複建設。這個縣搞幾條龍,那個縣也搞幾條龍,的確容易出現嚴重的重複建設,造成資源浪費。但是,對重複建設要辯證看待。重複建設是計劃經濟的要領是政府充當投資主體的產物。政府領導人任期很短,只要任期內把企業建起來了,就是看得見的政績,投資能否收回是下屆政府的事。在這種政體下,重複建設符合領導人收益最大化目標。對這種重複建設,我們當然要反對。同時也要看到,市場經濟條件下供大於求的買方市場、過剩經濟是經濟的常態,幾乎所有行業都供大於求。在供大於求的行業中不斷有新的供給者進入是一件好事,有利於強化競爭,促進創新。新進入者的成本必然低於該行業的邊際成本,從而降低該行業的邊際成本,淘汰該行業的邊際供給者。不能把這種情況下的新進入者也指責為搞重複建設。關鍵在於投資決策者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承擔一切後果。因此,今後應當強調的是,政府不要直接或間接地充當投資主體,不要制定任何規劃,一切由民間投資者自主決策。為避免重複建設,開出的藥方之一是利用現有的農產品加工、銷售企業,不上新專案。這個藥方的最大問題,是利用現有生產能力的成本太大。比如,現有企業的經營機制普遍不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債務負擔、社會保障負擔很重,人員不安安排,解決這些問題要花很大代價。利用現有企業往往不如新建企業合算。之二:輕易不要改變土地經營方式。有的龍頭企業在政府和社群領導人的支援下,租賃農民的土地,由企業或者從外面僱工,或者把原來的農民招收進來,統一經營。社群集體和農民可以得到土地租賃收入,部分農民可以得到工資收入。這種模式的出發點,是由龍頭企業直接控制初級產品的生產,為加工環節提供穩定的、合乎質量標準的原料。但這種模式極難成功。農業生產天然適合家庭經營,不適合企業經營。儘管企業對農工可以制定很多類似崗位責任制、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辦法,但效率低下的問題得不到解決。之三:不可低估農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現在有的地方、有的研究者比較強調龍頭業要讓利於農民,不僅要求龍頭企業按保護價收購農產品,而且還要求龍頭企業按農民提供初級產品的多少進行利潤返還。不如此,就不能界定為龍頭企業,就不能享受政府的優惠政策。如有的提出,“倘若與農戶的關係僅僅是產品買斷關係,就不能稱之為龍頭企業,就不應當成為扶持的物件”。在龍頭企業與農民的利益關係上,如果從農民在交易中往往處於弱勢地位的角度,強調保護農民的利益,未嘗不可。但也不能走向另一個極端,把主要風險都推向龍頭企業。傳統觀點認為,農戶生產規模小,承擔市場風險的能力差。這實在是一個誤解。農民承擔市場風險的能力其實並不低,他們可以通過調整結構,增加自給性消費,甚至可以通過降低總體消費水平,來抵禦市場風險。市場風險襲擊農民後,一般來說不會形成呆帳。相反,龍頭企業對市場風險的承受能力要低得多,化解風險的途徑也要少得多。市場風險襲擊龍頭企業後,往往倒閉,造成銀行貸款沉澱。由龍頭企業承擔過多風險,不利於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把企業託垮了,最終對農民也不利。沒有了龍頭企業,農民生產的初級產品就失去了銷路。之四:“一合就靈”論缺乏理論和實踐根據。很多研?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敝髡歐⒄購獻髦屏?菲笠擔?蒙??跫杜┎?返吶┟裨諏?菲笠抵杏滌洩煞藎?斡肓?菲笠抵卮缶霾摺F淅磧墒牽?揮姓庋?┗в肓?菲笠擋拍芙嵛??婀餐?澹?繁E┟穹窒砑庸ず拖?芻方詰睦?蟆3終庵種髡諾娜送ǔR暈鞣椒⒋錒?業吶┮島獻魃縹??5娜罰?鞣椒⒋錒?矣脅簧侔斕煤芎玫吶┎?芳庸ぁ⑾?酆獻魃紓??獻魃緋稍貝?戳聳禱蕁5?釗敕治霰慊岱⑾鄭?廡┕?壹彝ヅ┏〉墓婺=洗螅?灰?形??歡嗟募彝ヅ┏〖尤耄?庸ぁ⑾?酆獻魃緹湍蓯迪止婺>??:獻魃緋稍蔽??歡唷⑼?庇鍾惺迪止婺>???饈橋┎?芳庸ず拖?鄢晒κ敵瀉獻髦頻鬧匾?蛩亍T詰ジ讎┗???婺7淺P〉那榭魷攏???慵庸ず拖?酃婺>??男枰??尤牒獻魃緄某稍北匭胛??詼唷6?稍蔽???啵?誆拷灰壯殺揪突嶸仙??敝戀窒?婺Pб媯?獻髦頻男?示痛蟠蠼檔汀H氈淨?閂┬?諗┎?芳庸ず拖?鄯矯娉尚Р幻饗緣囊桓鮒匾??潁?塹ジ齷?閂┬?某稍蔽???伲?扛齔稍鋇納??婺R埠苄。?獻髕鵠春笸??荒蓯迪止婺>??N夜?┗???婺1熱氈淨剮。?擻煤獻髦品⒄古┎?芳庸ず拖?哿?菲笠擔?崬τ諏僥丫車兀杭次?逑趾獻髦圃?潁?讜寄誆拷灰壯殺荊?尤胍桓齪獻髯櫓?吶┗???荒芴?啵?庋?突崾辜庸ず拖?凼迪植渙斯婺Pб媯歡??迪止婺Pб媯?尤胍桓齪獻髯櫓?吶┗П匭胛??詼啵?庥只嵩齟竽誆拷灰壯殺荊??液獻髦頻幕?駒?虻貌壞教逑幀R虼耍?⒄古┎?芳庸ぁ⑾?酆獻髯櫓?怯刑跫?模?揮性詮婺Pб娌幻饗曰蚨躍??婺R?蟛桓叩那榭魷攏?煤獻髦頻姆絞椒⒄剮⌒圖庸ず拖?哿?菲笠擋攀強尚械摹V?澹閡恢峙┎?肥欠袷室瞬?禱???【鯰諏礁鮃蛩亍>菖┮擋坎?禱?旃??997年6~10月間調查,全國29個省區市共有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11824家,其中糧油糖業佔20.9%,果菜業佔26.7%,畜牧業佔25.8%,水產業佔%,其它佔20.2%。從中可以看出,果菜、畜牧等產品,更適宜採用產業化經營模式。為什麼會如此?這取決於兩個因素:第一加工增值的可能性。需要深加工的農產品,從生產者向最終消費者流轉的過程比較長的農產品,適宜產業化經營。不需要深加工、從生產者直接流向最終消費者或經過幾道流通環節流向最終消費者的農產品,不適宜產業化經營。當然,如果把批發市場+農戶的經營體系也視作產業化經營組織,適宜產業化經營的品種範圍就會更廣些。第二,流通政策。市場、價格、經營“三放開”較早的農產品,產業化經營發展得較快。預計1999年棉花“三放開”後,產棉區發展棉花生產、編輯一體化的產業化經營的壓力會增大,紡織行業“限產壓錠”的巨集觀調控政策會受到一些衝擊。糧食產業化經營已經起步,如東北的玉米加工轉化,湖南、湖北的優質稻產加銷一體化,河南、山東的專用小麥產加銷一體化,今後要解決的問題是與新糧食收購政策銜接好。糧食生產者與龍頭企業之間的聯絡,如何不被國有糧食收儲企業打斷,是一個有待解決的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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