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學士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12日

  加強基層黨校法學教育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是基層黨員幹部隊伍建設的現實要求,也是全面落實教學改革的具體要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篇一

  《 民辦高校法學教學的改革設想 》

  本文著眼於法學專業就業率逐年下降,法學招生面臨困境,民辦高校的法學生存陷入困境,本課題的研究,希望拓展民辦法學的生存空間。文章擬對民辦高校教學改革的路徑進行研究,借鑑高校聯盟的經驗,提出民辦法學高校聯盟。在聯盟背景下對民辦高校法學教學改革進行設想。

  一、司法考試對民辦高校法學的影響

  進入法學學習的門檻很低,但國家嚴把法學教育的出口關。由於法學教育規模的擴大,從教育部公佈的15個就業較低的專業,法學排名靠前。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率逐年降低。民辦高校師資力量配備不足,教師教學任務重、備課壓力大,教師教學科研力量薄弱,硬體設施等存在問題,使得民辦高校法學教育存在生存危機。

  二、聯盟背景下民辦高校法學教學的改革設想

  建立民辦高校法學院系聯盟,解決專業方向、師資配置外聘教師,學生選課學分互認等瓶頸問題。為解決民辦高校法學院系招生人數、法學辦學的需要,提出建立民辦高校法學院系聯盟的改革設想,解決專業方向、師資配置外聘教師,學生選課學分互認問題。具體內容包括:

  1師資隊伍。由於辦學規模,每個學校不可能都配備專業非常好的教師,建立聯盟以後可以互相彌補不足,解決外聘教師難的問題,更好地、更合理地配置教學資源。聯盟內教師工作量互認。教師可按專業建立聯盟內的教學團隊,使教師專業素質有所提高,具體聯盟院校,可與我校周邊法學院系相互聯合。

  2課程設定。按培養方向聯盟內各成員辦自己更有特色的專業模式,進行課程設定。根據學生的的愛好和特點辦出司考方向的、考研方向的、公務員方向的、其他法律工作者專業特色。3學生培養。學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課,聯盟內學校學分互認,真正解決學生“我要學的問題”;學生還可以根據自己的發展方向和自己喜歡的教師選課。4教學模式。聯盟成員間可以根據自己的特色,研究方向採取不同的模式,“法律診所”式等。在教學課程模式方面,通過多校聯盟的形式探索學分互認機制。創新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和課程教學模式;研究建立針對學生的學習評價機制和針對教師的教學評價與激勵機制;推動高校基於法學教育的“跨校選課,學分互認”、課程共享機制建設,激勵優質課程共享。

  三、法學院校聯盟的可行性

  一高校聯盟的具體設想-以長春財經大學為例

  採用通過高校聯盟,法學院校之間進行聯盟,可以解決師資力量不足問題,解決外聘教師問題,高校之間共享優秀的教師資源,為民辦院校的發展尋求生存空間。具體高校之間的聯盟的具體操作,以長春市法學院校為例,對長春市各高校法學院系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後,根據學校的辦學特色及師資隊伍特色進行劃分,提出由聯盟院校的教師,分別承擔不同的課程的講授。以長春財經學院法學院、長春工業大學人文資訊學院法學系、東北師範大學人文學院法律系為例,介紹高校聯盟的具體設想,內容如下:第一,結合司法考試的特點,對法學專業的16門核心課程進行分配。

  由各學院教師承擔某一門課程的教學工作,聯盟院校的學生均可以選修該課程,學分互認,教師也可以校外授課,學時互認。至於具體如何授課,學生可以到校外上課,聯盟院校的老師也可以出校授課。但是前提,需要聯盟院校對學生學分互認。第二,結合學生的需求,對授課地點進行分配結合學生的需求包括考司法考試、考公務員等,對授課地點進行分配,如吉林財經大學為考研基地、長春財經學院為司考基地等。

  二法學院校聯盟可行性分析

  首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的決定》為我們提供了政策依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了戰略部署,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實的保障。其次,通過高校聯盟,可以解決民辦高校法學辦學規模問題,從而解決法學院校的生存問題。聯盟後,同時可以解決師資力量不足問題,外聘教師問題,聯盟高校之間共享優秀的教師資源。假設長春財經學院法學院和長春工業大學人文資訊學院法學系、東北師範大學人文學院法律系以下簡稱三校聯盟,對其聯盟前後與吉林大學招生規模及師資力量的對比情況如下:聯盟前三校的辦學規模與吉林大學相對比:

  1、東北師大人文學院法律系,法學專業2001年至今招收本科學生427人,其中已經畢業216人,在校生211人。師資隊伍:教師共15人,基本滿足教學需要。從學歷結構看,具有碩士學歷含以上有14人,其中博士2人,在讀博士4人。

  2、長春工大人文資訊學院法學系,現有在校生350人;已畢業學生1115人,其中已考取碩士研究生的84人,考取律師資格證書的46人,考取人力資源管理師、祕書等各類證書的212人,考取公務員97人。師資隊伍:現有專任教師17人,教授4人,副教授5人,講師8人;具有碩士、博士學歷的研究生12人。

  3、長春財經學院法學院現有在校生240人。師資隊伍:專職教師8人,其中教授3人,講師5人,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教師比例為100%,兼職碩士生導師2人。4、吉林大學法學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約1270人、碩士研究生500餘人、法律碩士研究生600餘人、博士生330人、函授本科和專科生260人,以及來自美國、日本、俄羅斯、韓國等國的留學生約20人。師資隊伍:學院有教職工126人,其中教授34人博士生導師33名、副教授31名。已取得博士學位或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教師佔教師總數的67%。聯盟後的高校辦學規模,三校聯盟後可以達到招生規模801人、師資隊伍40人。

  通過資料對比,可以看到,聯盟後的法學院校無論招生規模還是師資隊伍在資料上都向吉林大學靠攏。通過聯盟提高民辦法學院校的競爭力,學生享受到豐富的優質教學資源,提高司法考試的通過率、考研率,從而提高學生就業率。進而使民辦法學院校找到生存的空間。

  作者:閆如恩 王玉臻 劉麗榮 單位:長春財經學院

  參考文獻:

  [1]法學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研究——以合同法教學為視角,謝珺,法制與經濟,2010年8月

  [2]構建與行業標準相銜接的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研究,白景永,山東外語教學,2011年第3期

  [3]中外高校學分互認比較研究,賈萍,方惠圻,王琳,當代教育論壇綜合研究,2010年4月8日

  [4]合同法教學研究——法學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下的思考,衡峰,法制與社會,2011年第9期上

  篇二

  《 基層黨校法學教育論文 》

  摘要:黨校法學教育不同於其它形式的法學教育,在學員、學習方式、培訓需求方面有著特殊的要求。加強基層黨校法學教育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是基層黨員幹部隊伍建設的現實要求,也是全面落實教學改革的具體要求。本文認為要加強基層黨校法學教育,就要從提高思想認識、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組織領導三個方面著手。

  關鍵詞:基層黨校;法學教育;教學改革

  一、黨校法學教育概述

  一黨校法學教育的概念

  黨校法學教育是指各級黨校在黨委的領導下,為了使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及後備幹部樹立法治思維方式和提高依法辦事能力,綜合運用黨校教學方法,圍繞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科學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內容開展的一系列的教學活動。

  二黨校法學教育的特點

  1.學員特殊。一是年齡跨度較大。在一個主體班內,既有“60後”又有“80後”;二是學歷層次差別較大,既有正規院校畢業的研究生、本專科生,也有接受其它學歷教育和在職教育的黨員幹部;三是工作領域不同,既有來自街道的學員,又有來自部門的學員,既有在行政機關工作的學員,又有司法系統的學員,甚至有的學員是著名法學院校科班出身,已經從事法律工作幾十年,實踐經驗相當豐富。這些就決定了學員的社會閱歷、思維方式、觀念看法等都存在較大差異,對於法律的認知和理解更是千差萬別。

  2.學習方式特殊。一是黨校教育具有短期性,主體班學習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時間,系統學習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的可能性非常小。例如高校開設的憲法課幾乎都在30個課時以上,而一般黨校開設的憲法課程時間僅為3個課時,對於憲法學的發展歷程、基本原理、具體內容只能作非常簡略的介紹。二是工學矛盾突出。黨校學員都是在職幹部,在黨校學習期間也不可能完全對工作不管不顧,必須兩頭跑,兼顧學習與工作。3.學習需求特殊。參加黨校學習的學員全部來自生產、工作第一線,對於學習內容與實踐的緊密聯絡要求很高。黨校法學教育應當注重實用性,依靠資源優勢,研究現實生活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難點、熱點問題,尤其是當前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中面臨的各類法律問題,旨在為黨委和政府的決策服務。

  三黨校法學教育的地位

  1.黨校法學教育是黨性鍛鍊的重要組成部分。黨性鍛鍊不僅要培養黨員幹部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更要讓他們樹立法治思維,謹慎對待權力,克己奉公、廉潔自律。因此,開展黨校法學教育決不能拘泥於“法律”的小圈子,而是緊緊圍繞“黨校姓黨”的基本原則,注重從黨的理論、方針政策等角度去開展教學,結合馬列主義經典著作、系列重要講話、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中的法治思想,闡述法學原理和法治理念,幫助學員更好地學習體會“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高其法學素養。2.黨校法學教育是高等教育中法學教育的必要補充。

  目前,在高等學校開展法學教育是我國法學教育的最主要形式。然而,高校法學教育的蓬勃發展不過是近十多年來的事,法律人才的培養仍然跟不上時代需求。除了來自某些特定工作崗位的黨員幹部接受過法學高等教育,其餘大部分黨員幹部都沒有接受過專業的法學訓練,甚至連基本法律常識都比較匱乏。黨校作為培訓輪訓黨員幹部的主渠道,理應成為給黨員幹部“補法學課”的主陣地。因此可以說,黨校法學教育是高等教育中法學教育的必要補充,是一種不可或缺的法學繼續教育形式。3.黨校法學教育與普法工作各有側重、相輔相成。

  普法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開展,通過深入紮實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深入宣傳憲法,廣泛傳播法律知識,旨在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推動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環境。而黨校法學教育則大為不同,其重點不在於對法律知識和法律條文的灌輸,而是在於通過法治理論、法治原則、法治觀念的系統教育,培養黨員領導幹部法治思維,提高黨員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方式的能力。雖然黨校法學教育與普法工作各有側重,但其追求的目標是一致的,那就是傳播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升公民法律素養,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基層黨校法學教育的必要性

  一加強基層黨校法學教育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

  黨員領導幹部是依法治國的實踐主體,任何治國理政的重要決定最終都要靠黨員領導幹部落到實處。同時,黨員領導幹部也是全民守法的先鋒模範,黨員首先是普通公民,是公民就得遵守憲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同時黨員又不同於普通公民,肩負著特殊政治職責,不僅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還要遵守嚴於法律法規的黨規黨紀。因此,新一屆領導集體高度重視黨員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黨的報告要求:“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十八屆四中全會再次強調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並且將主體範圍從“各級領導幹部”擴大至“黨員幹部”,明確要求黨內所有人都應當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必須強化基層黨校法學教育,進一步提高基層黨員領導幹部的法治信仰,從而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二加強基層黨校法學教育是基層黨員幹部隊伍建設的現實要求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礎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不論是黨中央、人民群眾,還是現行法律法規,對基層黨員幹部隊伍建設都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黨中央要求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如果不提高基層黨員幹部依法決策能力,則難以建立一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隊伍。另一方面,基層黨員幹部是中國共產黨直面群眾的代表。目前,基層情況複雜多變,社會矛盾呈多元化、高發態勢,人民群眾對私權利的尊重和保障有著強烈的要求,對公權力的監督意識顯著增強。為了實現基層治理法治化,必須建立一支依法辦事能力強的黨員幹部隊伍。此外,隨著新《行政訴訟法》確立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基層的領導幹部也有可能坐上“民告官”案件的被告席。為了讓行政首長更好地參與庭審,就要通過培訓,使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瞭解行政訴訟基本程式,提高出庭應訴能力。同時,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想要避免“當被告”,就要加強學習,大力提高包括自己在內的單位全體人員的法律意識,堅持依法行使公權力。

  三加強基層黨校法學教育是全面落實教學改革的具體要求

  黨校開展黨員幹部培訓應當與時俱進,要根據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調整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目前社會矛盾逐漸凸顯,人民群眾對黨員幹部依法辦事的要求越來越高。隨著依法治國的不斷推進,基層黨校加大了法學教育力度,探索出了許多積極有效的教學方法。但實踐中仍存在一些問題。

  1.課程設定針對性不強。基層黨校法學專題課的講授主要依靠本校及省市委黨校、高校的法學教師。雖然偶有邀請來自法律實務部門的同志授課,但是所佔比重不大,導致課程內容相對理論化,“不接地氣”的情況時有出現,與學員的期望存在差距。

  2.教學內容缺乏系統性。有一些基層黨校在主體班中並未固定設定法學課程,導致法學教育斷斷續續、時有時無。另外,還有一些基層黨校,雖然在每一期主體班都保留了法學課程,但是對於教學內容的選擇較為隨意,一般涉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公務員法、合同法、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行政訴訟實務等等,教學內容十分雜亂,缺乏系統性。3.考核方式缺乏嚴肅性。目前,基層黨校基本上不針對法學教學成果進行專項考核,而是僅僅對於學員在整個培訓期間的表現形成一個較為籠統的評價。即使有的黨校實施了量化評分制度,但也僅僅涉及理論學習和黨性鍛鍊兩大塊內容,沒有突出設計與黨員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相關的考核機制。這樣一來,則無法突出法學教學成果,也難以調動學員對於法學課程的學習積極性。4.考核結果運用不到位。正是因為目前的基層黨校採用的考核方式缺乏嚴肅性,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專項考核的重視遠遠不夠,因此考核結果的運用也無從談起,幾乎屬於空白狀態,如此識別、考察出來的幹部是不夠全面的,是難以適應依法治國新要求的。

  三、加強基層黨校法學教育的對策

  一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基層黨校法學教育

  1.要確保教學時間。基層黨校的各個班次都應當開設法學課程。一方面,要重視憲法教育。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在依法治國中具有突出地位和首要意義。新形勢新任務迫切要求我們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推動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長效化,使憲法精神深入人心,以憲法精神凝心聚力。另一方面,要重視黨的領導和法治關係這個核心問題,要讓學員深刻認識黨的領導與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在堅持黨的領導問題上任何時候都不能有絲毫含糊和動搖。要力爭將上述兩個專題課提升為精品課程,固化到每一個主體班次。考慮到有些學員從初任培訓開始,可能會多次參加基層黨校的培訓,所以應當根據學員的具體情況,在教學內容的深度和廣度上進行有梯度的設計。2.要確保教學人員。每個基層黨校都應當配備法學教師,並加強師資培訓,多與上級黨校、兄弟黨校進行交流學習。除了強化黨校自身的法學師資力量之外,還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建立法學人才智慧庫,選取來自實務部門、本地高校和社會上的法律精英作為基層黨校法學教育後備力量,充分利用各方面師資力量,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多種形式、不同側面的法學教育。3.要確保培訓經費。要確保開展模擬法庭、理論研討、走訪調研、外請授課教師所需要的必要經費等等。另外,還要結合法學學科建設的具體改革措施,增加法學教育經費預算。

  二採取有效措施,紮實抓好基層黨校法學教育

  1.科學設定法學專業課程。一是要突出系統性。除了前文提到的兩個固化的專題課外,還要堅持創新法學特色課程。可以在初任公務員培訓班開展與“法治”相關的演講比賽或辯論賽,讓學員初步形成對“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認知;在科級公務員培訓班著重開展“以案說法”,以豐富的案例激發學員的學習興趣,進一步強調依法行使公權力的理念;在中青班開展模擬法庭教學,重點培養學員程式意識和對法律權威的敬畏;在處級班開展研究式教學,通過走訪調研,深入瞭解基層一線的法治狀況,尋求實現基層治理法治化的最佳路徑。上述特色課程,層層深入,不斷推進,與學員的自身認知和學習需求高度契合,與固化的精品課程一起,形成完整的法學課程體系。

  二是要突出實用性。可以針對依法行政、科學民主決策、規範行政權力公開執行、處理基層綜治維穩案件、出庭應訴時的注意事項等熱點、難點開設專題課,邀請實務經驗豐富的基層黨員領導幹部進行授課,從具體案例出發,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學員運用法治方式的實踐能力。三是要突出靈活性。應當在時間上靈活考慮,通過舉辦短期法學專題研修班或者半年一次的法學專題講座,儘量緩解工學矛盾,實現教學效果的最大化。在教學形式上,則應當多互動、多交流,多舉辦法學專題讀書會、法治經驗大家談等活動,不拘一格,推陳出新,充分調動學員的積極性。2.積極探索法學教學方式。

  一是要注重理論教學。不僅要推薦學員多讀中外法學經典著作,還要引導學員研讀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中的法治思想,讓他們深入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刻理解建設法治中國的重大意義和指導思想,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二是要注重實踐探索。組織開展模擬法庭教學。可以選取具有代表性的行政訴訟案例,由學員分組扮演法官、原告與被告。在模擬審判前,先組織學員前往人民法院進行庭審觀摩,瞭解庭審基本程式,感受法庭嚴肅氛圍。

  再要求扮演原告的學員組和扮演被告的學員組先後提交相應的訴訟文書,提高其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進行模擬審判時,應當嚴格按照真實庭審程式進行,力求最大程度還原庭審現場。模擬法庭教學順應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出庭應訴的新要求,可以充分提高黨員幹部對於法律權威的信仰。組織開展案例研究式教學。帶領學員深入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開展調查研究,瞭解目前基層法治建設所取得的成績,直面各個單位在行使公權力過程中遇到的法律難題。針對實踐中出現的問題,引導學員們進一步分析,結合自身的專業知識,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措施,為基層黨委提供決策參考。

  三是要注重教學研討。基層黨校可以聯合法學會、法制工作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和法檢兩院,充分發動各個班次學員,積極組織開展基層治理法治化的研討工作,定期召開研討交流活動,分析基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法律問題,分享化解預防基層矛盾的法治經驗,進一步開闊黨員幹部視野,掌握更符合法治要求的工作方法,深化學員對於法治的認識與理解。3.建立健全法治能力專項考核機制。一方面,可以通過閉卷考試、撰寫調研文章等書面形式考核學員,突出考核的嚴肅性。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學員參與模擬法庭、交流分享活動、上課回答問題的具體表現,由授課教師進行考核,突出考核的靈活性。4.有效運用法治能力專項考核結果。基層黨委應該高度重視黨校對學員法治能力的專項考核結果,進一步完善考核結果運用機制,將學員的考核結果作為其單位依法行政考核和黨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另外,在選拔任用幹部時,將法治能力專項考核作為考察幹部的重要指標之一,充分運用黨校考核結果。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基層黨校法學教育工作落到實處

  加強組織領導,要圍繞三個方面開展工作。首先,要明確工作責任,基層黨校的法學教育應當由基層黨委牽頭,各個相關單位積極參與,最後由黨校具體落實。其次,要加強督促檢查。基層黨委組織部門應當針對法學教育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主要內容包括相關職能部門的參與情況、學員的學習情況以及黨校的組織實施情況,明確各單位責任,嚴格進行考核。最後,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多種宣傳手段,向各單位、各部門以及社會大眾宣傳基層黨校法學教育開展情況,接受輿論監督,努力營造學法、懂法、信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作者:蔡靖 單位: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黨校

  參考文獻:

  [1]馮勇.黨校法學教育應立足於“三特殊”實現“五結合”.中共鄭州市委黨校學報.20101.

  [2]樑成義.黨校法學教育應著力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思維.黑河學刊.20148.

  [3]魏淑君.領導幹部法制意識培養與黨校法學教育.發展論壇.20026.

  [4]楊合理.略論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的黨校法學教育.中共鄭州市委黨校學報.20105.

  [5]程濟春.淺議黨校法學學科建設的定位.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114.

  [6]尹瑞華、黃群.強化黨性鍛鍊是黨校教育的重要課題.理論與實踐.20025.

  [7]樑向鋒.提高黨校法學教學水平的兩點思考.商業經濟.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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