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義務教育淺述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04月29日

  雲南是一個地處邊疆多民族的省份,民族地區義務教育發展的滯後是制約雲南教育發展的難點問題。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雲南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的政策措施研究》

  [摘要]2006年以來。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範圍,特別是農村義務教育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專案、按比例”分擔的經費保障新機制,為全國義務教育長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制度保證,我國的義務教育開始名副其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成效顯著,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讚譽,成為惠及億萬群眾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然而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入,也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需要我們及時思考並調整解決,以求能競全功。

  [關鍵詞]義務教育;保障機制;問題思考

  一、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的背景及意義

  一產生背景

  從20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中國的教育財政體制發生了根本性的結構變遷,從經費來源單一的集中籌資形式轉化為經費來源多樣化的分權籌資形式。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以來,先後釋出了《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等。2005年12月24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提出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建立中央和地方分專案、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拉開了我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深化改革的序幕。這一決定的出臺是基於:我國農村義務教育的普及依然是低水平、不全面和不鞏固的。農村教師水平和教學質量不高,日益成為農村義務教育工作中的突出問題。農村學校管理滯後,辦學水平亟待提高。城鄉教育差距進一步拉大,教育公平問題日益凸顯。

  二意義

  眾所周知,義務教育是實現教育強國的基礎和關鍵,農村義務教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和全域性性的重要作用。在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做出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的重大決策,從理順機制入手解決制約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的經費投入等問題。這一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執政為民的重要舉措,對於縮小城鄉教育差距,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對於解決好“三農”問題,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於完善以人為本的公共財政支出體系。強化政府對農村的公共服務,對於科學配置義務教育資源。完善“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促進農村義務教育的發展,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對雲南這樣一個集邊疆、山區、民族、貧困為一體的欠發達省份來說,更具有雪中送炭的意義。是雲南人民盼望已久的大好事。農村教育是雲南教育的基礎,也是重點和難點,實施這一重大改革,無疑是給地處西部邊疆的雲南省農村教育帶來千載難逢加快發展的機遇,給雲南省解決“難中之難”的問題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

  二、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的主要內容及實施步驟

  此次改革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基本原則,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建立中央和地方分專案、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中央重點支援中西部地區,適當兼顧東部部分困難地區。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把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

  繼續改革在鞏固和完善教職工工資保障機制的基礎上,把“兩免一補”。提高學校公用經費保障水平、校舍維修改造所需經費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據測算,“十一五”期間,中央與地方各級財政將累計新增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約2652億元。

  二明確各級政府責任,建立中央和地方分專案、按比例分擔的機制

  這次改革從明確各級政府責任入手,建立中央與地方分專案、按比例分擔的經費保障機制。在資金的總體安排上,體現了“中央拿大頭”的原則。對免除學雜費和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資金。中央與地方的分擔比例,西部地區為8:2,中部地區為6:4,東部地區除直轄市外,按照財力狀況分省確定。對校舍維修改造資金的分擔比例,中西部地區為5:5,東部地區主要由地方承擔,中央給予適當獎勵。對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免費教科書的資金,中西部地區由中央全額承擔,東部地區由地方自行承擔;對寄宿生補助生活費資金。由地方承擔。

  三強調省級統籌,管理以縣為主

  這次改革明確規定,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實行由省級政府統籌落實、管理以縣為主的制度。省級政府負責統籌落實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統籌確定省級及省級以下各級政府的經費分擔責任,統籌制定轄區內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具體政策措施。縣級政府要將農村中小學各項經費全部納入預算,科學合理地分配資金;建立健全科學規範、高效快捷的資金撥付制度,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建立健全農村中小學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地市和鄉鎮級政府,也要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好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應有職責。

  三、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實施步驟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從2006年春季學期開始,分年度、分地區逐步實施。前兩年重在推行,後三年重在鞏固。中央重點支援中西部地區,適當兼顧東部部分困難地區。

  一是2006年,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中央財政同時對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安排公用經費補助資金,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啟動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校舍維修改造資金保障新機制。

  二是2007年。中部地區和東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中央財政同時對中部地區和東部部分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安排公用經費補助資金,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

  三是2008年,各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全部達到該省區、市2005年秋季學期開學前頒佈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中央財政安排資金擴大免費教科書覆蓋範圍。

  四是2009年,中央出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

  五是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全部落實到位。

  農墾、林場等所屬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與所在地區農村同步實施,所需經費按照現行體制予以保障。城市義務教育也應逐步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具體實施方式由地方確定,所需經費由地方承擔。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與當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同步享受“兩免一補”政策;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與所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同等政策。

  四、雲南省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機制改革成效顯著

  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力推進了雲南省農村義務教育發展

  雲南是一個多民族的邊疆、山區、貧困省份。全省轄8個市、8個民族自治州,129個縣市、區,其中有29個民族自治縣,73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全省國土面積39.4萬平方公里,山區、半山區佔全省總面積的94%:總人口4535萬人,

  5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數民族25個,有15個民族跨境而居。與緬甸、寮國、越南三國接壤,國境線4060公里。到2009年底,雲南省有小學15826所,另有教學點10649個。小學在校生444.14萬人;普通初中1806所,在校生203.82萬人;職業初中15所,在校生091萬人。

  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以前,雲南省農村學生交不起學雜費、住宿費、生活費、教科書費等的情況較為普遍;基層財政部門由於財力所限無法安排學校公用經費或很少安排公用經費的情況大量存在;學生上不起學,學校難以為繼的情況長期制約著雲南省農村教育的發展。自從實施了義務教育保障機制以來雲南省的基礎教育有了很大的改觀,農村的辦學條件得到極大改善,通過標準校舍建設教學環境和設施、條件有了明顯提高,教師隊伍增加特別是特崗教師,教師交流增加,水平得到提高,日常教學和課程質量有了重要保障。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為雲南省農村義務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成效顯著:

  2005年全省小學學齡兒童毛入學率為104.98%,到2009年為106.88%,上升了1.9個百分點;初中學齡人口毛入學率分別為95.35%和10312%,上升了7.77個百分點;高中階段毛入學率分別為33.66%和58.6%,上升了24.94個百分點;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分別為12.6%和17.57%,上升了4.97個百分點;小學輟學率分別為0.86%和0.76%,下降了0.1個百分點;普通初中學生輟學率分別為2 43%和1.97%,下降了0.46個百分點。

  二進一步提升了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

  免教科書費、對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實施,是政府的民心工程、德政之舉和形象工程,使貧困家庭學生、家長切身感受到黨的溫暖,得到了全社會的高度讚揚,黨和國家的這項陽光工程深入民心。

  三全省“兩基”整體水平2--步鞏固提高

  到2009年底,全省129個縣市、區已基本實現了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許多已經輟學的貧困學生因此得已重返校園。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力度不斷加大,學校運轉的保障水平明顯提高,多數縣公用經費投入比改革前增幅達2倍以上。

  四教育公平及教育均衡發展得到體現

  雲南省通過深化農村義務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逐步擴大免補範圍和免補標準,有效的解決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上學難”的問題。昔日農村學生因為學生交不起學雜費、住宿費、教科書費難入學的窘況發生了根本改變。農村教育穩步發展的局面已經出現,充分體現了社會的公平和教育的公平。

  1.經費投入逐年大幅增加

  雲南省自2006年開始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以來。積極籌措經費,確保了全省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經費逐年大幅度增長。全省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經費從2006年18.69億元。2007年31.8億元,2008年47.9億元,到2009年達53.05億元,比2006年增長184%。

  2.補助面逐年擴大

  全省2006年有600萬農村中小學生享受免雜費含城市低保家庭學生,260萬貧困學生享受免費教科書,120萬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中小學生得到生活補助。到2009年補助範圍擴大到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所有學生都實行免除學雜費並提供免費國家課程教科書。惠及學生637.7萬名,有245.6萬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學生享受了生活費補助。全省義務教育階段享受免學雜費學生比2006年增加37.7萬人;享受免費教科書的學生增加了378.35萬人;得到貧困家庭生活補助人數增加125.6萬人。

  3.補助標準逐步提高

  保障機制實施後經費補助標準逐年提高。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每生每年:2006年小學70元,初中100元。2007年小學150元縣鎮180元,初中250元縣鎮280元,2008年小學225元、初中375元。2009年提高到小學300元、初中500元。2011年將提高到小學400元,初中600元。通過對農村學校安排公用經費補助,大幅度減輕農民負擔,學校經費保障水平明顯提高,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有力保障。

  生活費補助補助標準每生每年:2006年小學150元,初中250元。2007年提高到小學生250元,初中生350元。2008年提高到小學生500元,初中生750元。到2011年將提高到小學生750元/生・年,初中生1000元/生・年。對藏區、7個人口較少民族、邊境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學生及41所省定民族中小學和貧困縣一中民族都學生給予重點保障。補助標準高於全省執行標準。

  4.合理確定省、州市分擔比例

  保障機制所需經費除中央承擔的部分外由省、州市根據財力按不同比例進行分擔,以省級財政為主。

  公用經費、免雜費除昆明、玉溪市承擔20%,紅河、曲靖承擔10%、6%外,其他州市由省財政承擔;

  生活補助:昆明、玉溪承擔50%,紅河、曲靖承擔25%,楚雄、大理、版納承擔20%,保山、麗江、普洱承擔10%,其他由省級財政承擔。

  同時要求州市承擔的部分不得分攤到縣市區。其他相關的實施步驟及撥款標準雲南省也按照中央的要求進行了嚴格認真的貫徹落實。

  5.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享受和生源地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同等待遇

  省級及各州市嚴格按照國家政策制定出臺了本地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實施意見,讓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本地生源學生享受同等的教學待遇和享受國家提供的免費教科書、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等義務教育各項補助政策,禁止向進城務工的人員子女收取義務教育借讀費。全省2009年秋季學期共有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41.31萬人享受義務教育政策補助。

  五、義務教育保障機制執行過程中的影響效果的幾個問題問題與挑戰

  一覆蓋面不夠的問題

  1、到目前雲南省享受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的並不是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只有公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實行免除學雜費並提供免費國家課程教科書。民辦學校還沒有納入保障機制補助範圍,這與《義務教育法》的要求還有差距。

  2、因為財力所限雲南省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一直沒有全部覆蓋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寄宿制學生。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學生享受生活費補助的覆蓋面還不夠,全省平均享受生活費補助的面只佔寄宿制貧困家庭學生的70%左右。由於雲南省地處邊境,山區較多,學生貧困面大,特別是民族地區的農村貧困與非貧困家庭差異不明顯。認定難度大且民族地區的民風淳樸那裡的人們公平意識尤為強烈。僅只部分學生享受生活補助會帶來其餘學生的心理不平,有的學校為了穩定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同時也怕出現“應享未享”的情況導致不合諧因素,為使受助貧困學生的面擴大,只得自行降低寄宿生生活補助的標準。今後為促進義務教育鞏固提高、均衡發展,合理規劃學校佈局,實行校點撤併後寄宿學生增多,據測算雲南省寄宿生每年以45萬遞增,生活費補助的覆蓋面不夠的問題將會越發凸現。

  二管理機制方面的缺陷

  1、經費保障機制使用資料滯後,整臺低效、不適應學生動態變化的實際

  中央、省下達補助資金使用的學生數相對滯後。以雲南省為例2008、2009年春、秋兩季財政下補助公用經費資金所依據的在校學生數是2007年秋季的在校學生人數,實際上2008、2009年的在校學生數與2007年的在校學生數已經發生了變化,按此人數下撥的經費與實際人數相比一定會出現差異。導致在校學生減少的縣市多得補助,在校學生增加的縣市少享受補助,並且下撥經費按照有關規定,要求通過專戶直接下達到縣,各縣每年的學生數都在變動,即使是同一地州市各縣之間義教經費出現有多有少的情況也無法根據學生的增減變動進行調整,給基層有關部門執行和管理帶來較大困難。

  2、多種管理方式並存,不利於規範管理

  現存的管理方式有:由縣財政局“會計核算中心”管理義務教育經費,由縣教育局成立“教育會計核算中心”管理方式,由學校自己管理方式。

  以上方式有兩種撥付流程:一是縣財政將經費撥付到縣直中小學、鄉鎮中心校賬戶。縣直中小學、鄉鎮中心校定期核算做賬。二是縣財政將經費據傳到核算中心專戶,再由核算中心撥付到縣直中小學、鄉鎮中心校賬戶。最後自己核算做賬。或是學校只設報賬員定期到核算中心報賬。由核算中心統一核算做賬。

  目前雲南省的十六個地州、市僅有六個地州、市]是採用統一的一種管理方式,其餘的十個地州、市即使在同一地州、市內各縣市也是幾種管理方式並存,導致地州、市教育部門不能全額管理保障經費,各縣市經費管理、核算不一致,無法統一管理。不利於考核資金使用效益。多種管理方式並行,造成規範困難。由於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確,會帶來監管不到位,影響到效益發揮。

  3、均衡性不夠

  由於城市學校和農村學校執行的公用經費補助標準不一致,以2009年執行標準為例:每生每年,農村小學300元、初中500元,城市小學110元、初中190元使得城市學校公用經費不夠支撐學校運轉。

  因實施“興邊富民”工程,邊境縣所有農村學生都享受到了生活補助,而內地縣享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學生生活費補助的人數並沒有覆蓋全部寄宿學生,這就帶來了新的不均衡。

  4、經費下達滯後

  下達公用經費、生活補助費一般都在開學後12月,到縣就更晚,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因為實行保障機制後沒有任何收費。所以學校沒有可以墊支的費用,這就給學校日常運轉帶來困難。有個別時候畢業班學生都要離校了生活補助費還沒到。

  5、農村義務教育資金投入存在“擠出效應”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後,中央財政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大幅度增加。按照國務院檔案規定,各地用於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的資金要從新增經費中安排。但由於雲南地方財政長期以來都較為困難,出現了由於中央增加了投入而減少原來對農村義務教育投入的現象。這一問題急需得到有效解決。否則將直接影響到“政府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政策的落實,影響到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成效。

  6、農村中小學預算制度尚未建立健全

  學校不能很好掌握預算編制的要求和方法,一些學校編制了預算,但比較粗糙,存在預算收支不全、預算科目使用不當等問題,學校用錢時也沒有按預算執行。同時,義務教育經費預算管理不健全,預算約束力軟化。義務教育資金在編制、撥付、使用時的硬預算特徵,沒有得到真正體現。主要表現有:義務教育經費再分配等級偏低。地方財政、教育部門挪用學校經費,人員經費擠佔公用經費的現象時有發生。預算約束力不強;預算資金使用缺乏過硬的考核評估機制等。

  7、“普九”欠債還給農村義務教育帶來隱患

  農村義務教育債務還未全部化解,這給學校的正常運轉帶來巨大的隱患。有的校長,因為舉債辦學而長期受到債務問題糾纏。無法正常從事教學管理工作。

  三農村義務教育的保障水平偏低

  “兩免一補”的補助標準與實際需求相比較還有差距。

  1、貧困寄宿學生生活補助屬於“低標準”的補助模式

  現行的補助標準為小學500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每月按22天計算,每天僅是2元左右的標準,家庭特別貧困的學生依然不能吃飽,不能安心就讀,困難學生家庭依然未能緩解其經濟壓力,農民的負擔有加重的傾向。學生吃不飽,生活補助不夠,家裡要拿出錢來。學校只得採取養豬、種萊的辦法來彌補學生生活補助費不足,為了能留住學生不讓孩子輟學,有的學校還採用每週一吃肉的辦法來吸引學生返校。雲南有4060公里的國境線,在邊境一線還負有守疆固邊的重責,所以不讓學生流失也是一項不可忽視的大事。同時校長花太多的精力在學生生活方面勢必減少了投入到教學上的時間,這對本來教育質量就差於內地學校的邊疆來說差距會更大。

  2、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偏低

  目前的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基本只能維持學校正常運轉,但從近幾年的“兩基”迎國檢、學校標準化建設的情況看,需要大量購置教學儀器裝置、體衛藝器材、圖書資料等,擠佔了學校的公用經費。還影響學校的正常運轉。

  3、教科書迴圈使用效果不好

  孩子小對書的愛護較差,用過以後的書又髒又舊同班同學中有的用新書有的用舊書會給孩子帶來心理不平,加之有的科目需要在書本上做題,前面的孩子用過後面的孩子沒辦法用。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建立是一項重大的制度創新,保障機制的建立是減輕農民負擔的重大舉措,加快了我國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的發展,將有力地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提高全省各民族人口素質和農村發展能力,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有力保證。對於縮小城鄉教育差距。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促進農村義務教育的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但是由於資料滯後、管理體制等實際執行中出現的問題淡化了效果,是否能夠真正保證財政經費高教、順暢地執行,是否能夠真正解決貧困地區的內部差異,平等享受教育資源,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鞏固這一來之不易的成效並促其提高發展成為當務之急。

  [參考文獻]

  [1]孟慶瑜,當前我國農村義務教育面臨的突出問題和對策建議[J],教育理論與實踐,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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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鄔志輝,育勝剛,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

  [4]常錫光,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與軟預算約束――基於貧困民族邊疆地區的調查研究[J],雲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3

  [5]國務院關於深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05]43號200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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