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版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本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04日

  鐵路運輸合同是一種具體的運輸合同,但是作為一種有名的合同,需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表現在承運人、格式合同、履行順序、責任限制的特殊性,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的是運輸合同,歡迎來閱讀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參考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範圍

  1、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 具體貨物的託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為準。

  3、 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託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 服務要求

  1、 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於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 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後一小時內蓋章確認,並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併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託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後,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於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 乙方必須保證在於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並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

  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 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於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於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 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並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後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溼、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並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並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後的剩餘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 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 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後,協助卸貨,並在場監督,由於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並予當場賠付。

  3 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並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檔案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並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塗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影印件的補籤,並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並罰款500元/單。 2.7資訊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於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絡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 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 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於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 乙方需於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於10日核心對無誤後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並稽核無誤後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為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 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 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 壹拾萬元整 。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並於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對於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採取減少運 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於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 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15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後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 解決,如協商不成, 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最新版鐵路運輸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運輸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 依據甲方提出的發貨申請,乙方應根據甲方所指定的時間、地點做好貨物的接收工作;

  2、 在短途汽車到廠裝貨時,請務必確認貨物的完好性,如若發現有包裝破損、貨物自然變形或者呈現明顯傷痕的情況,當場要求停止裝貨,經甲方與廠家確認後再做繼續裝載或者進行換貨處理;

  3、 乙方在運輸貨物時,必須將貨物固定紮實,並不得與其它貨物混裝,運輸過程中應保證安全,如發生貨物丟失、損壞、淋雨等,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在7天內予以賠償甲方;

  4、 鑑於鐵路運輸的多樣性,乙方需將裝貨要求件數、噸位要求以及對應的價格以函的方式加蓋公章後傳真至甲方,經甲方確認後蓋章回傳,此函方可生效;若在執行期間有調整,請提前一週告知甲方;

  5、 甲方所委託運輸的貨物彩塗鋼板、鍍鋅帶鋼、熱軋帶鋼、鍍鋅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廠運至貨場,未能及時裝火車時,倉儲期間做好一切致使貨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車皮運輸途中亦需要蓋好帆布;

  6、 火車離站後,乙方需將車皮號、箱號、以及所對應的貨物卷號明細、離站時間、預計到達時間以電子檔或者傳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 自提貨起,貨發生損壞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貨物無法按預定時間送抵的務必第一時間知會甲方;

  8、 貨物到站後,乙方需聯絡甲方當地分公司,協商後按要求安排送貨;

  9、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發貨的廠家、發貨量等走貨資訊;

  10、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託運的貨物購買運輸保險,如由乙方不投保貨物險,一旦出險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1、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運輸費用的確認:

  鐵路費用:雙方以經雙方蓋章確認後的報價函為基準結算;

  其他費用:在業務發生過程中發生的額外費用,雙方按照逐一確認的方式進行。

  12、費用結算:

  乙方承諾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運費:

  ① 費用按車次結算,只有在乙方送貨至指定地點且收貨方確認無貨損後結付運費;

  ② 運費按月結算,每月5日前雙方核對並確認上月的運輸費,並在當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應付給乙方的運費。

  13、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得采取單方延期送貨或拒不支付運費費用等方式。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方的____________產品含促銷品、推廣用品等能安全、快捷、準確地通過鐵路運輸發至全國各地。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鐵路運輸業務委託乙方辦理,並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以網際網路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包括:產品品種、數量、體積、重量、提貨時間、到貨時間要求以及收貨人地址、電話等相關資料;

  2.甲方負責發貨地點、交貨地點的裝卸;

  3.甲方提供貨物運輸途中需要的相關證明檔案,如《產品送貨單》、《貨物調撥單》等;

  4.甲方委派專人負責相關業務協調,便於與乙方聯絡、溝通,解決日常往來業務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發貨倉庫提貨,並及時的送貨到指定的收貨地址、及收貨單位;

  2.乙方須滿足甲方提出的要車計劃,並按甲方的時間要求準時把貨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後,必須將《產品送貨單》交收貨方進行簽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導致鐵路出現停裝、限裝等情況,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鐵路部門的證明材料;

  5.甲方的貨物在發貨倉庫交付給乙方驗貨、簽收後,貨物的安全風險責任由乙方負責,直至終點交付貨物為止;

  6.乙方須書面委託一至二名業務代表負責甲方業務的協調,保證日常的聯絡、溝通,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具體操作方式

  1.甲方在貨物發運前以網際網路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須;

  2.乙方收到指令後根據指令要求安排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提貨、中轉,並安排和辦理車皮發貨等一切相關手續;

  3.乙方持《產品送貨單》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辦理貨物簽收手續;

  4.乙方整理簽收後的《產品送貨單》到甲方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四、鐵路貨運事故的處理及保險

  1.甲方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負責,保險索賠具體事宜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一切貨損由乙方承擔並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2.鐵路運輸保價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運費結算時乙方必須對運輸途中造成的短少、貨損等一切在途損失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4.對於重大事故如整車丟失、損壞等造成的損失,乙方必須在定損後______周內以現金的方式進行賠付。

  五、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憑收貨方簽收的《產品送貨單》,按合同的鐵路運輸價格表向甲方申報結算運費;

  2.乙方按甲方核實後的費用開具正式發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據發票及驗貨記錄原件及時支付向乙方支付運費;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費用;

  4.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甲方有權對運價進行調整。

  六、違約保證金的收取及違約責任

  1.在合同簽訂後的_________天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保證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將不予返還保證金;

  3.雙方將《運輸管理考核辦法》作為本協議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甲方託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承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1、託運人是指委託承運人運輸集裝箱貨物或集裝箱,並與承運人訂立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2、承運人是指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性集裝箱道路運輸,並與託運人訂立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3、收貨人是指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貨物的人或託運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裝箱包括國內標準集裝箱、國際標準集裝箱和非標準集裝箱。

  5、集裝箱貨物是指能裝入集裝箱內,進行道路運輸的貨物。集裝箱貨物分為整箱貨物和拼箱貨物。

  6、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是指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是承運人已經接收貨物的收據。

  7、集裝箱貨物裝箱單是指記載集裝箱箱內所裝貨物名稱、數量、尺碼、重量、標誌和箱內貨物積載情況等明細內容的單證。

  8、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是指從收到集裝箱整箱或拼箱貨物時起至運達目的地交付收貨人止的承運人掌管的全部期間。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法定自然災害、戰爭狀態,影響交通工具正常運營的氣象條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執法所引起的時間上的耽擱,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無法彌補的貽誤。

  第二條 貨物的基本情況:

  1、貨物的性質:

  □普通貨

  □特種貨物

  □危險貨物 □貴重貨物 □鮮活貨 □大型特性笨重貨物

  2、使用集裝箱的箱型和數量:

  國內標準集裝箱:

  □1噸箱 □6噸箱 □10噸箱

  國際標準集裝箱:

  箱型: □20英尺 □40英尺 □45英尺 □53英尺 □60英尺

  箱類: □普通箱 □冷藏箱 □開頂箱 □罐式箱 □掛衣箱

  □框架箱 □平板箱 □危險品箱 □高箱

  3、託運人保證 年內向承運人至少提供_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貨物。

  第三條 運輸及相關服務:

  1、服務區域

  2、服務內容

  □運輸 □裝箱 □拆箱 □裝集裝箱 □卸集裝箱

  □其他服務

  在雙方約定由承運人提供其他服務的情況下,承運人為代理人。託運人應當提交辦理該項服務的所有檔案及委託書。

  第四條 運費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運費及其他費用按照承運人的《運價表》附件一。承運人的《運價表》附件一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每月 日前承運人繕制上月《費用清單》發給託運人確認,該清單應包括運費、其他費用、代墊費用等。

  2、託運人收到《費用清單》後 工作日內,稽核後確認發回承運人,承運人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發票給託運人;

  3、託運人按結算期一個月向承運人支付運費,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運費。

  □油價每上漲或下跌 %, 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 %。

  □勞動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每上漲或下跌 %, 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 %。

  承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增加數額在《費用清單》中另行列明,託運人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後 工作日內支付。

  託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減少數額書面通知承運人。承運人已收取運費的,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後下一結算期的費用中扣減。

  第五條 貨物的保險與保價:

  1、保險:□由託運人自行辦理

  □由承運人代為辦理

  □具體業務具體協商選擇並在《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上註明

  承運人代為辦理保險的,託運人應當出具書面委託書。所需費用由託運人另行支付給承運人,不計算在運費之中。若發生保險事故,承運人應提供相應的檔案,協助託運人辦理理賠。

  2、保價:□ 否

  □ 是?單票貨物總價超過 元,或毛重每公斤超過 元時,必須保價。保價費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由託運人在貨物啟運前支付。

  □ 具體業務具體協商選擇並在《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上註明。

  第六條 貨物的託運與承運:

  託運方委託承運人託運貨物前,應提前 小時遞交《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並提交與貨物及運輸有關的單證。如託運貨物不符合法定或約定運輸條件的,承運人可以在 小時內要求託運人改正;託運人拒絕改正或無法改正的,承運人有權拒絕託運人的運輸要求。

  第七條 貨物的交接:

  一拼箱貨

  交接貨物時,交接雙方應當根據《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拼箱》,核對品名、件數及包裝狀態和標誌標識,在交接單證上加以記載。

  二整箱貨/空箱

  交接雙方對整箱貨物/空箱進行交接時,應當根據《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整箱/空箱》檢查箱體、核對箱號、檢查封志狀況,在交接單證上加以記載。

  第八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義務

  1、託運人應當履行如實申報義務,託運的貨物的名稱、件數、重量、體積、包裝方式、識別標誌等應當與運輸合同的規定相符。

  2、託運人應當及時辦理貨物運輸所需的各種手續,並將已辦理各項手續的單證送交承運人。

  3、託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包裝標準包裝貨物,沒有包裝標準的,貨物的包裝應當保證運輸安全和貨物的質量。託運人應當根據貨物的性質和安全儲運要求,按照相關規定,在貨物外包裝或者表面製作識別標誌和儲運指示標誌。識別標誌和儲運指示標誌應當字跡清楚可認、牢固。

  4、託運特種貨物的,託運人應當與承運人另行約定運輸條件。託運冷藏貨物,託運人應當提出貨物的冷藏溫度和在一定時間內的保持溫度的要求;託運鮮活貨物,託運人應當提供最長運輸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託運大型特型笨重貨物,託運人應當提供貨物性質、重量、外廓、尺寸及對運輸的要求。

  託運人對承運人運輸上述特殊貨物時有具體要求的,應當提交《託運人運輸要求說明書》。

  5、託運人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做出危險物標誌和標籤,並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承運人。

  6、託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運費、其他費用及償還墊付費用。

  7、託運人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給予書面通知,並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承運人的義務

  1、承運人應當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運輸貨物的車輛應當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證,其從業人員應當具有從業資格證,並具有其他法律法規規範要求的證書、證照或證明。

  2、承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接收貨物,按照約定的路線或合理的路線,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或合理期限內,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

  3、承運人應當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車輛、容器應做到外觀整潔,車體、容器乾淨無汙染物,無殘留物。承運人提供集裝箱的,集裝箱應該適合裝運約定貨物,集裝箱有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

  4、承運人負責裝箱的,在裝箱前應當認真檢查箱體,發現集裝箱不適合裝運貨物時,應當通知託運人或直接更換合格的集裝箱。承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嚴格按照裝箱積載的要求,並採用合適的方法對貨物進行固定、捆綁、襯墊。在裝箱過程中,如發現貨物包裝破損,應及時做好記錄,並通知託運方,更換合格的包裝後再裝箱。貨物裝箱後,承運人應繕制貨物裝箱單,按有關規定施加封志,並按貨物特殊要求在箱體外貼上運輸及有關標誌。

  5、承運人負責拆箱時,拆箱前應當檢查箱體,核對箱號,檢查封志,並製作書面記錄。拆箱時,應做到以合適的方式拆卸,確保集裝箱貨物和集裝箱的安全,檢查貨物的包裝情況,並作書面記錄。

  6、承運人應當及時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承運人發出到貨通知後,收貨人在規定期限內不提取或者承運人無法聯絡到收貨人的,承運人應當通知託運人,託運人應當毫不遲延地在 小時內提出解決方案。

  第九條 責任的劃分:

  一託運人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或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運達後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而造成車輛延滯的,延滯超過 小時後,以 元/小時/箱車為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其他損失的,託運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託運發生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裝置的損壞、汙染或人身傷亡的,由託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1 在整箱、拼箱託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或其他違反危險貨物運輸規定的行為;

  2 錯報、匿報貨物的重量、規格、性質;

  3 貨物包裝質量不符合標準,而從外部無法發現;

  4 錯制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3、託運人錯報、誤填貨物名稱或裝卸地點,造成承運人錯運誤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由託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4、在運輸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時,承運人因行駛託運人指定路線或者必經路線而產生的額外費用,由託運人承擔,但能夠證明該額外費用因承運人責任而導致的除外。

  5、託運人不按約定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償還墊付費用的,除上述費用外,並須支付上述費用的 ‰/日的違約金,在 工作日內,託運人仍不支付的,承運人有權留置相應貨物。

  6、託運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額提供約定箱量的貨物時,應向承運人支付不足部分運費的 %的違約金。

  二承運人的責任

  1、整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內,保持箱體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運人原因導致箱內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負責裝、拆箱的除外。

  2、拼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內,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負賠償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變化;

  3託運人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

  4託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承運人的免責的情況。

  3、承運人自備集裝箱裝運貨物的,由於集裝箱隱性破損,造成貨物損壞,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4、由於承運人的責任,造成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未按約定時間運達,承運人負違約責任;逾期運達的,超過 小時後,以 元/小時/箱車為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其他損失的,承運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錯運到達地或錯交收貨人,承運人應將集裝箱或貨物無償運到規定的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承運人未遵守承託雙方商定的運輸條件或特約事項,由此造成託運人損失的,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1、集裝箱貨物起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變更合同,並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2、集裝箱貨物起運後,託運人可以變更貨物的到達地、收貨人,並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生的費用。

  3、任何一方變更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保密事項: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不得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檔案、記錄、通訊、資訊和交易披露給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規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機關的要求強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 ,該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終止的影響。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選擇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劃去前款內容

  第十三條 合同的有效期間: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續簽合同。如雙方未就延展期限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則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但若雙方在合同期屆滿後仍實際發生承託業務關係的,則視為接受本合同約束,其約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後一次的承託業務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條 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副本 份,甲方執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執正本 份,副本 份,簽字或蓋章後正本與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職位:          職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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