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做生意的原則

General 更新 2024年04月29日

  丘吉爾有一句名言:只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恆的朋友。說的其實就是,如果兩個人不是莫逆之交,那麼可以考慮一起做生意,生意不成,仁義不在,也不傷心。現在請欣賞小編帶來的。

  

  一、誠信原則

  合夥賺錢,誠意當先,以誠相待。不要去管你的夥伴怎麼對你!自己先做自己!

  二、目標原則

  求大同,存小異!小事隨它去,大事不糊塗,看準共同的目標價值,把握大局觀。

  三、信任原則

  合夥人最忌諱相互猜疑,要相信,不管任何時候。只有你的夥伴,能把利益的天平,放在你一邊。

  四、寬容原則

  彼此之間的寬容理解才能使合夥走的更長。

  五、吃虧原則

  自己多吃點小虧,讓對方多佔便宜。要知道,沒有絕對的公平合理。只有多為你的夥伴做奉獻。

  六、交往原則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把合夥人一直當真心朋友相處,不要把金錢當作合作關係的紐帶。

  七、公平原則

  親兄弟要明算帳,不要你好我好大家好,最後都是一些無原則糾紛。

  八、謙虛原則

  多看別人優點,少看別人缺點;相互學習,共同提高。

  九、溝通原則

  不打肚皮官司,有什麼想法不要讓其過夜, 多溝通。

  十、堅持原則

  敢於堅持原則,用生命去捍衛共同制訂的規則,併為你的合作伙伴鞠躬盡瘁。

  合夥做生意的基本原則

  一、利潤分配要公平

  多數合夥人都約定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看似合理,其實不然。畢竟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大家出力的程度不同,甚至有人只出錢不出力,憑什麼和人家分配得一樣多?利潤分配不公會產生如下問題:

  1、付出多的人會不平衡。付出多的人一般也正是實際掌握管理權的人,一旦他們心理不平衡,就很有可能以權謀私,最終導致合作流產。

  2、付出少的人不敢監督。由於付出多的人沒有得到什麼回報有時候只是區區數千元甚至數百元的工資,自然氣粗,稍不高興隨時可能撂挑子,付出少的人根本不敢多話,否則自己收不了場。

  3、時間長了關係就變質了。在上述兩種心態的左右下,合夥人的關係就會逐漸微妙起來,久而久之合作就難以為繼,甚至朋友都做不成。

  事實上,合夥做生意不光要考慮出資因素,也必須考慮出力因素。根據不同性質的行業以及出資額的多少,管理所佔的比例應有所區別。我建議,總投資100萬以下的專案,管理股在20%~40%間比較合理,1000萬以上的專案,5%比較合理。

  例如甲投資50萬,乙30萬,丙20萬,合夥做生意賺了50萬,約定管理股為20%,乙主要管理認定為70%的貢獻,甲參與管理,丙是甩手掌櫃不做事。則其中80%40萬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20%10萬按管理貢獻分配。這樣甲可以得到40×50%+10×30%=23萬元,乙分得40×30%+10×70%=19萬元,丙分得40×20%=8萬元。這樣的比例乙覺得還算不錯,自己全身心的付出得到了回報;丙也不虧,畢竟才投入20萬就生了8萬的利潤。管理貢獻的比例評定有分歧時,原則上應該由主要管理人CEO決定,至於對CEO的制約辦法將在下文談到。

  二、設定許可權合理

  雖然同為合夥人或者股東,但不能不設定許可權和職責,不能有好處大家搶,要做事大家推。最好的辦法是明確一個CEO,所有工作由他安排。所有管理股都歸他,若需要其他合夥人出力時,由他與該合夥人協商報酬——為自己的企業工作也應該有報酬,只有合理的報酬才能最大限度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所有合夥人都有監督和建議的權利,但絕對不允許干涉正常的經營活動。除非是合夥協議中明確需大家表決的事項,否則CEO應當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因為如果CEO不能決策,則企業效率必定低下。

  達到一定人數和股份的合夥人有權無條件重新選舉CEO——畢竟CEO掌握企業資料和資訊,如果再設定限制條件則很可能令合夥人的選舉權形同虛設。

  三、監督到位、懲罰有力

  由於給予CEO足夠的經濟利益,並授予他足夠的許可權,所以其他合夥人可以名正言順地監督他。

  首先,會計和出納應該由不同的合夥人聘請,分別對自己的僱主負責。從經濟上掌握企業的命脈。如果財務人員不稱職,CEO不能直接解僱,只能在合夥人會議上說明理由,要求重新聘請。至於財務公開則更是無需多言,合夥人當然隨時有權查賬。

  其次,CEO應當定期提供企業經營狀況彙總表,包括營業額、採購成本、辦公成本、產品庫存等,讓合夥人瞭解企業的經營情況,以便提出建議或加強監督。

  再次,CEO應當將管理模式的細節書面化備案,免得在CEO離職之後企業出現管理真空。這一條非常重要,它可以保證CEO永遠不能挾持企業。雖然沒有任何一個CEO歡迎這樣的約定,但如果給予的報酬足夠高,接受的人還是不在少數。

  最後,應當在合夥協議中載明,如果發現CEO有舞弊或是其它違反約定的行為,應當對造成的損失加多倍賠償例如10倍給其他合夥人。

  合夥做生意的禁忌

  一、 在店鋪選址時,要格外關注店鋪外的環境,尤其是馬路街道的形狀和走向,這關係到旺財風水的好壞。店前切忌反弓路,所謂反弓路,就是店前的馬路形似一張巨大的弓箭放在對面,而不是放在自己這邊,反弓路對旺財風水的形成不利。

  二、 在店鋪選址時,還要注意店前的馬路是否遇到丁字路口,如果是的話,最好避免丁字路口。如果實在無法避免,就找東西進行遮擋,擋住迎面而來的風塵。

  三、 店鋪選址地點切忌選在冷僻的小巷、角落。在市場調查時,就應該對預備開店的地點進行人流車流的評估,如果人流量和車流量太小,對於旺財風水顯然是不利的。

  四、 店鋪所在地的水流也是一項影響旺財風水的因素。有水自然被認為是好的,但也要看水流的走向。切忌水流流向外,俗話說,肥水不流外人田,水是財運的象徵,應該流向自己。

  五、 店鋪的明堂位面積切忌過小,店面前的面積越大,才越利於聚集人氣,利於財運。寧可選擇店面寬敞而進度不深的,也不能選擇店面很窄裡面寬大的店鋪,越往裡走越狹小的店面是做生意的十大禁忌之一。

  六、 店面門口的亮度切忌過暗。一般在顧客到來,或者投資者、合夥人來洽談生意的時候,這種人際交往的地點一般都會選擇在店面進門口,給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要好好把握。

  七、 店鋪朝向切忌坐南朝北。坐南朝北的房屋在北半球不能接受到足夠的日照,在風水學上講屬於陰宅,不利於旺財風水。對於營業類的店鋪,最好的選擇還是坐北朝南的陽宅,可避免夏季暴晒和冬季風雪。

  八、 店面門外切忌對著煞物。店鋪門正面如果對著煞物,必將有損旺財風水的形成。煞物一般為煙囪、廁所、殯儀館、醫院等一些容易引起人心裡不適的建築物。

  九、 切忌缺少正確的風水物。每個人的命數均不相同,並且總有弱點,針對老闆自身的命數缺憾,選擇合適的風水物加以彌補,才能達到旺財的目的。一般常見有貔貅、招財貓等風水物。

  十、 店鋪色彩切忌選用與自己命盤相剋的顏色。店鋪的外觀色彩相當於人的臉面,是非常明顯且重要的,應該避免選擇與命盤相剋的顏色,而選擇利於自己命盤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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