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簫默讀書心得體會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20日

  《何以笙簫默》是顧漫創作的長篇小說,講述了何以琛和趙默笙因一段年少時的愛戀牽出一生的情緣,並執著於等待和相愛的故事。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何以笙簫默讀書心得,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很久以前朋友就跟我推薦過《何以笙簫默》,一直推脫沒有時間,直至今日才抽出點時間一閱。其實哪裡是沒有時間,是沒有耐性而已。可以說,入大學以來,幾乎不讀書了。經常是從圖書館抱回一大摞書,期限到了以後在原封不動的還回去。

  曾經是多麼的嚮往大學,不只一位老師提到過,大學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日子。閒時我閱讀各種小說,言情小說尤其對大學有各種美好的描述,讓人嚮往不已。剛來的兩個月,我確實是這麼覺得,這才是生活,這才是屬於自己的自由。週末三五好友相邀而聚,社團活動中激揚文字,課後時間想怎麼玩怎麼玩。然而浮華的背後卻是無盡的蒼白,空虛。我想要的到底是什麼?隨後的一年,有些荒廢,有些麻木,有些無奈。於是開始懷疑所謂的大學究竟是什麼?我來這是要幹什麼?是為財富,是為權勢,還是社會名望?

  所幸,經過一年半的探索,在這個寒假之中找到了我的答案。答案來自於書中,也來自一次偶然的社會實踐。實踐本就是認識世界的唯一方法。要知道馬克思所謂的實踐不只第一手實踐。通過書籍、口耳相傳等方式習得的他人經驗也屬於實踐,這是二手實踐而已。於是重新拾起了看書的習慣,樑高祖說,“三日不讀謝玄詩,即覺口臭。” 實際上惴惴不安的原因不正是對未來的缺乏信心嗎?信心來自於書籍,來自於前人積累百世的思想經驗。

  這些天的思考使我終於明白,大學確實是一個美好的地方,是一個適宜於學習的地方,是一個讓幼稚少年成長的地方,儘管這成長使人傷痕累累。但是,在別的地方就不用成長了嗎?哪一代的青年人好過過?

  《何以笙簫默》是顧漫的一本小書,寥寥十萬餘字。是一法學系才子和一原本活潑調皮女孩子的故事。文筆細膩質感,不著筆墨間勾畫出那種旖旎浪漫,卻又不失生活氣息,顯得質樸真實。這是與《烈火如歌》並稱的兩本當紅網路小說。恰巧明曉溪的《烈火如歌》初中時曾經讀過,還記得書籍背面讀者評語裡有句話——這是一本讓人幸福的手心出汗的書。“幸福到手心出汗”當時我也是這種感覺。時逢少年,意氣風發,以為世間之事無所謂鬱鬱不平,非黑即白,非對即錯,如此而已。才子佳人,珠聯璧合,承天之意,應時之和。

  恰好與今日再《讀何以笙簫默》做出強烈對比,頓生感慨,文筆情節好雖好,但不甚符實際。才子不多,為何讓趙笙默撞到了何以琛?佳人不少,為何何以琛就選了趙笙默?簡單的分析一下即知,此類小說面向群體大都是青春期少女至未成家女性,對愛情懷有美好浪漫的幻想。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這種小說滿足了女性對愛情浪漫美好的嚮往。

  同樣對於男性,有一種小說如今大行其道。稱為玄幻小說,筆者恰好浸淫多年,是筆者為數不多的消遣之一。主角或是天賦異稟,或有機緣奇遇,或是帶著先進思想穿越回古代。反正不論如何最後總能笑傲江湖,建立不世功名。醉臥美人膝,醒掌天下權。這當然是每個男人所追求的願望。這些小說迎合了男人虛榮的心理。現實慘淡,虛幻中尋求慰藉。除開有些作者文筆非凡、才思橫溢,文章中尚帶些詩詞歌賦,人生哲思,可以說無甚作用。

  文學藝術可以陶情冶性,社會哲學可以安邦定國。

  今天是三月二十日,恰逢春分。春分者,晝夜平分之意,此時太陽直射赤道,春暖花開,鶯飛草長。然而長春的天氣似乎不遵從這些節令,午後的陽光明媚,穿透雲層。路旁整個冬天未曾變化的積雪終於開始消融,土地變得溼潤泥濘,屋簷下的融冰開始滴答作響,長春隨處可見的松柏依舊是那副直挺遒勁的風采。窗前的溫潤的陽光照射到臉上,悵然感慨:現世安穩,歲月靜好。喜歡少遊一句詞,梅英疏淡,冰澌溶洩,東風暗換年華。

  不經意間,東風已暗換幾度年華。記得一個朋友高考完畢後在日誌裡懷念高中:我來的時候,小池裡開滿了蓮花,要走的時候,樹杈上長滿了青桃。前者開在夏末,後者生在在夏初。而我的青春啊,就在這夏末與夏初之間,像是被輪迴遺忘在一中的校園。

  記得我來的時候,是夏末,楊柳依依、芳草蔓蔓,噴泉上映著七彩的虹光;只是不知道我走那天會是一種怎樣的光景。畢竟,大學,我曾經經歷過。

  瞻彼淇奧,綠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捨本而逐末,是亦不可以己乎。

  晚上修習中國哲學史,遇到一位老師,對我的思想很有啟發,堅定了我的信念。盡心盡力而已,不求有功,但求無悔。文天祥在宋朝淪落以後堅持抗金而後被捕,元人威逼利誘無所不用其極竟不能使其投誠,文公著詩《過零丁洋》千古流傳,然而再其臨死之前還有一首《絕命詞》令人扼腕嘆息:“孔曰成仁,孟曰取義。為其仁至,所以義盡。讀聖賢書,所學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矣。”

  晚上跟父親聊天,所幸父親雖不理解,但是信任我。還提到一些我容易忽視的問題,初時欲出言反駁,但事後一想卻是一針見血。有這樣的支援我的父親母親我也足以自豪。

  此時寢室內飲酒若干,氣血翻湧,有些上頭。嘗慕於太白斗酒十千詩百篇,非有太白之才,但逐太白之意。拉雜這些了這麼多,不知所謂,算是意識流吧。

  最後在寫一句話吧,這是父親的教誨。 stay hungry,stay foolish。 求知若飢,虛心若愚。忌年少氣盛,忌心高氣傲。

  篇二

  說實話,我真的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勇氣把這本《何以笙簫默》讀完的,還記得翻開第一頁的時候,手還是顫抖的,穩了穩,才繼續往下翻。

  曾經跟別人說過,我不會再為那個人哭了,可是,看何以笙簫默的時候,眼淚還是啪嗒啪嗒的落了下來。心裡說不出來的難受。可是慶幸的是,趙默笙和何以琛的結局是完美的。雖然兩個人曾經有過沖突和破裂,但是那熾熱的愛和濃烈的思念,慢慢地將所有的碎片粘回一起,儘管仍然看得出有裂縫,然而這就像生活一樣,怎會如此完美呢?

  哭紅的是眼睛,哭碎的確是愛情。

  當我們仍想沉溺在懵懂的少年時,歲月卻無情地將我們往前踢,我們曾發誓要與命運抗爭到底,而到頭來才發現自己早已捲入命運安排的漩渦裡。最後,被踢的遍體鱗傷,哪裡還有掙扎的力氣?還好,往旁邊望去,幸災樂禍地看著,原來,你也一樣。在被歲月催促的過程中,有多少眼淚留在外,又有多少眼淚留在心裡?大丈夫說,拿得起,放得下;可這放下的背後,又暗藏著多少祕密;在這拿得起的面前,又隱含多少辛酸呢?最痛的,不是放得下或拿得起;最痛的,是在午夜三更時分,夢裡盡是你少年般的桃花面容。眼淚,只是暫時的止痛藥;忘記才是永恆。可惜,世道往往就是如斯的不公平,記起容易,忘記難。

  所以,何以琛和趙默笙,選擇了記起,放棄了忘記。記起的不僅是那青蔥年代,還有那黯然神傷;記起的不僅是耳邊那喃喃唸叨的我愛你,還有那刺痛心扉的對不起;記起的不僅是那恍如隔世般的愛戀,還有那雨中、風中飄散的恨意。雖然疼痛,卻不後悔。如果真是後悔,應後悔當初的口是心非;如果真是後悔,應後悔過去的不告而別。既然回來了,那我就不會再走了;既然不走了,哪還有什麼比再次失去更令人恐懼呢?

  當以琛拉著默笙的手去登記結婚時,臉雖掛淚,但嘴角上揚。以琛選擇了最有勇氣的的方法,選擇了最為痛苦的方法:既要記起,又要忘記。默笙選擇了最艱辛的路途,最幸福的懲罰:去愛你,而且,是一輩子。

  何以笙簫默,最令我感動的不過就是一句話:在愛情面前,要有勇氣;勇於去愛,勇於去承擔;承擔過去,承擔現在,承擔未來。

  何以笙簫默,最令我傷心的不過就是這一句話:有多少人可以在愛面前鼓起勇氣,有多少人可以在情面前無所畏懼?我們總是在愛情面前妥協,總是在愛情面前放棄,總是為自己、為他人而做了膽小鬼。一失足,滿盤皆輸:生命總是給太多機會我們去選擇,卻沒有給太多機會讓我們重新選擇,走錯了一步,落下的,只是滿目蒼夷。這滿目蒼夷,有誰願再去?

  這,就是何以琛和趙默笙的可貴之處:願意去,且不畏懼。

  但,卻是小說。但,心裡仍有暖意。

  愛情,太美麗了,不真實,所以,我和你之間只能有緣;

  愛情,太悲切了,不牢靠,所以,我和你之間只能有怨;

  愛情,太現實了,不浪漫,但是,只要執子之手,便是最幸福的事,最美麗的懲罰。

  篇三

  最近一篇名為《何以笙簫默》的小說紅遍了整個網路,空間、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鋪天蓋地的資訊撲面而來,同學們擋都擋不住。於是,上課、課間、校園裡的小路上、寢室總能聽到——《何以笙簫默》…… 漸漸地,漸漸地,漸漸地耳濡目染,我也成為了它的俘虜,加入了他們追劇人的行列,開始細細地品讀起來。

  首先,《何以笙簫默》這一篇名就引人發醒,耐人尋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幾個漢字組合在一起,怎麼理解呢,不知道,從沒見過這樣摸不著頭腦的篇名啊。於是帶著這樣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說之中。也許這就是以前語文老師講解文章寫法時常掛在嘴邊的“巧設懸念,吸引讀者眼球,引起讀者興趣的效果”吧。看了書才知道,原來書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趙默笙,還有一個女的叫蕭筱。篇名中的幾個零散散的漢字總算找到了出處。儘管如此,讀到這裡還是不清楚這三個的人物關係。就這個問題在一次寢室的臥談會上,寢室四人反覆地研討了一番。大哥說這麼明顯,三個人名必定是一場三角戀啊。三弟四弟連忙說,是是是肯定是一個男人和兩個女人的三角戀關係。我則認為不然,沒準其中一個女的是個大燈泡是橋樑作用呢。有這樣的這樣的想法是因為高中的經歷。高中的幾對情侶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閨蜜的功勞。事實證明這個故事的劇情還是被我給猜對了。這樣的新奇劇情,這也是這篇小說走紅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還用了倒敘的手法,先寫默笙回國後的現狀,給讀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機場期待的人是怎麼樣的,他們會有怎麼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蕭筱是故友關係還好似甚為親密,為何蕭筱如此冷漠待默笙,這到底發生了什麼……作者到了一個場景就抖露出一些他們的過去,不會全說出來,點到為止,達到意猶未盡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陰不算太長,但是對於年輕人來說這太關鍵了,太重要了。這七年是家庭、事業甚至是整個人生的決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事業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帥氣,年輕有為的他顯然是個黃金單身漢,成為眾多少女的追求物件,以玫更是對他體貼入微,窮追不捨。但是他七年來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現,對她矢志不渝心裡從來沒有闖進第二個女人。對於默笙的不辭而別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這種又愛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廣大讀者的共鳴,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國的時候自己都難保溫飽問題,還是義無反顧地獨自撫養鄰居家的孩子,儘管這期間飽受了艱辛,還是堅持到底,知道鄰居出獄。同時她對以琛也是不離不棄的,心裡始終放著他。

  他們倆七年來,從未聯絡過但還是深愛著彼此,不曾改變過。這是難得的,是許許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們身邊有很多的情侶分手,有很多的夫妻離婚的例項。他們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樣,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話,家庭是不會會更和睦,社會會不會更加和諧,人民的幸福指數會不會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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