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致廣大農民朋友一封信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3日

  在日益重視環境保護的情況下,政府出臺了一系列關於保護環境的措施,農民要自覺遵守,加入環境保護的行列。下面小編整理了,歡迎大家閱讀。

  篇一

  農民朋友們:

  大家好!玉米收割在即,我們為您的豐收感到喜悅的同時,也希望您能在收穫時不要隨意焚燒寶貴的農業資源——秸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秸稈焚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垃圾等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紅寺堡區開展秸稈有效利用和禁燒宣傳活動,旨在讓廣大農民朋友們提高對焚燒秸稈危害性的認識,切實增強禁燒秸稈的自覺性,做到學法、知法、守法。請您積極配合當地黨委政府,全面做好秸稈有效利用和禁燒工作,減少環境汙染、保障空氣質量。

  一、焚燒秸稈有害無利

  ***一***露天焚燒秸稈、落葉、垃圾等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會產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質,汙染空氣,形成霧霾天氣,極大危害人體健康;

  ***二***焚燒產生的煙霧能見度下降,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影響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三***焚燒容易引發火災,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焚燒秸稈會破壞土壤結構,造成農田質量下降。在焚燒秸稈的同時,高溫會導致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燒死,腐殖質、有機質被礦化,田間焚燒秸稈破壞了這套生物系統的平衡,改變了土壤的物理性狀,加重了土壤板結,破壞了地力,加劇了乾旱,農作物的生長因而受到影響。

  農民朋友們,焚燒秸稈有害無利,切不可放鬆安全警惕、淡化安全環保意識,隨意焚燒秸稈、落葉、垃圾等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給他人人身安全和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威脅!

  二、焚燒秸稈、落葉、垃圾等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屬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規定: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凡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責令改正並可以處500-2000元的***。

  《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對違反規定在秸稈禁燒區內焚燒秸稈,造成重大大氣汙染事故,導致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嚴重後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秸稈有效利用經濟又環保

  農作物秸稈機械化粉碎還田、腐熟劑快腐還田、集中堆放腐熟還田、動物過腹還田等農業技術,可以改善土壤結構,提高農田能力。提倡把秸稈作為畜牧業的重要飼料,加快推廣秸稈青貯、氨化和發酵技術;提倡積極發展以作物秸稈資源為基料的食用菌生產,大力發展秸稈育苗、花木基質、草坪基料等生產。根據自治區農業產業化政策,對購置秸稈粉碎還田機、打捆機等農機具的農戶給予農機購置補貼;對收儲作物秸稈100噸以上的新型經營主體和種養殖戶,每噸補貼100元。如果您家的玉米秸稈不打算收割,您可以通過村委會聯絡企業或養殖大戶進行收購。

  農民朋友,保護環境是每個公民應盡義務,建設美好家園離不開您的支援和參與,希望大家積極響應號召,克服焚燒秸稈陋習,為創造良好人居環境、造福子孫後代作出應有貢獻。

  吳忠市紅寺堡區人民政府

  XXXX.X.X

  篇二

  農民朋友們:

  您們好!

  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是黨中央、國務院為維護農民權益作出的重大舉措。為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精神,從2014年起,全省選擇了200個鄉鎮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2015年全面推開,到2017年底全省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土地是農業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法律賦予農民的權利。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的土地第一輪承包、九十年代中期的二輪延包至今,我省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農戶承包地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給調處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帶來了極大困難,阻礙了土地有序流轉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得不到更好的保護。我們這次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就是要有效解決這些問題。通過確權登記頒證,農民最終會得到四至更加清楚、面積更加準確、權益更加明確的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有了這個新證書,您們的承包經營權就有了更明確的保護,長久不變;有了這個新證書,您們就可放心外出務工經商賺錢去,不再有被別人侵佔的後顧之憂;有了這個新證書,您們可以拿來抵押貸款,也可以拿去入股公司、合作社獲取分紅,或者通過流轉獲得收益等。因此,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確權登記頒證,利國利民!

  為不增加農民負擔,這次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從入戶調查、資料核實、土地勘測、地塊指認、發放新證等全過程均不向農民收取任何費用。但這項工作面廣量大,任務繁重,技術要求高,需要廣大農民朋友積極參與和緊密配合才能順利開展、按時按要求完成:一是及時向工作組和技術人員提供原簽訂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原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農戶家庭戶口本和戶主身份證等證件;二是協助工作組進行土地調查摸底,核准二輪延包以來承包地塊變更、登出和其他變化情況,並簽字確認;三是根據工作組和技術單位提供的地理資訊航拍成果資料,對農戶承包土地進行指認,配合工作組和技術單位逐塊實地勘測勾繪邊界,繪製農戶承包地塊的圖形;四是由農戶戶主對承包地實測結果進行簽字確認,經村、組公示無異議後,與村***組***重新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等。

  農民朋友們,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是一項政策性強、惠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大好事。我們相信,有廣大農民朋友的共同支援和熱情參與,全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一定能夠按期完成,取得圓滿成功。

  中共甕安縣委 甕安縣人民政府

  XXXX.X.X

  篇三

  廣大農民朋友們:

  你們好!

  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汙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遼中區人民政府特致全區農民朋友一封信。

  值此金秋之際,希望廣大農民朋友們嚴格遵守禁止焚燒秸稈的規定,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確保“不著一把火,不冒一股煙,不燒一棵樹”。隨意焚燒秸稈不僅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極易引起航空、交通、電力、火災等安全事故,而且是汙染大氣環境的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119條規定,對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以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對造成重大汙染事故、重大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每個公民都有保護和監督環境的義務和權利,歡迎廣大農民朋友都能自覺地參與到秸稈禁燒的行動中來,自覺遵守法律規定,有效遏制汙染大氣環境的違法行為發生。對發現有露天焚燒秸稈行為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對不聽勸阻或勸阻無效的,要及時向環保或公安機關舉報。舉報後經公安部門核實並對當事人拘留的,給予舉報人3000元人民幣獎勵;被公安部門訓誡的給予舉報人2000元人民幣獎勵。

  遼中區人民政府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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