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公司承包合同樣本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6日

  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一系列建築公司湧現,那麼對於建築公司承包合同你有多少了解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築公司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建築公司承包合同範文一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國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監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以甲方與建設單位簽定的總合同有關條款為準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部分工程給由乙方承包施工。現將有關事項,訂立以下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2.工程地點:

  3.施工範圍:

  4.工程數量:

  第二條:開竣工時間:

  開工時間:月 日

  竣工時間:年月日

  ***如延誤工期按每延期壹天扣罰工程款的總額的 %處罰,建設單位同意順延除外。***

  第三條:質量等級:

  第四條:合同價款:以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甲方***的最終決算為準。

  第五條:承包方式及核算原則,與工程款支付方法

  1. 乙方實行內部獨立核算,履行完納稅義務後確保上繳,自負盈虧,超收全留,欠收自補。

  2. 乙方上繳額以建設單位與甲方最終形成的工程決算為基數,由乙方向甲方繳納 %的利潤。

  3. 凡工程款必須由甲方統一直接向建設單位收取,扣除應繳各項稅費後,由乙方支配使用,嚴禁乙方假借甲方或自己名義收取建設單位工程款,如發現未經甲方授權擅自向建設單位收取工程款時,發生一次按收取工程款的5%作為甲方的賠償金。

  第六條: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其被授權範圍 ***附授權委託書***

  第七條:質量安全要求:

  1、乙方須按設計檔案、甲方技術交底和甲方技術指導下進行施工。

  2、乙方承包的工程必須以滿足甲方施工條件為準。

  3、乙方對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承擔全部責任。如果甲方技術交底不到位、技術指導不到位造成質量或其他由甲方失職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承擔。

  4、乙方須嚴格按《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甲方的技術要求下施工,採用專項安全設施和防護措施,確保人身及機械裝置的安全,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各項義務,要求乙方嚴格按照建築工程施工規範及質量要求進行施工,監督,檢查,控制工程質量進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對於乙方違反相關安全、質量規範的,甲方有權依照公司制度進行經濟處罰。

  2、配合建設單位做好開工和竣工工作。

  3、協助乙方做好施工安全防護,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及其它工作。

  4、督促乙方提供施工方案及進度計劃並稽核批准。

  5、甲方不定期對工程進度、安全、質量進行檢查、監督,甲方必須在技術上給予支援和指導,甲方技術員必須到場配合乙方施工。

  6、如果乙方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或拒不執行甲方監督整改的通知,或直接從建設方結算工程款,在外擅自以公司名義賒欠材料,拖欠工人工資,使公司受到損失者,或有充分的事實表明,乙方已無能力繼續組織施工,以及不具備施工條件或違章不止或連續2次達不到業主進度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撤出工地,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7、在乙方施工過程中,當進度、質量、安全無法滿足合同規定要求時,甲方有權直接根據現場施工進度、質量和安全等情況對乙方的人員、機械、材料作出調配安排,乙方必須服從調動。

  8、在工程驗收完工後,積極促使建設單位完成工程決算工作,決算款項到位後,在提取應繳的一切稅費後,將剩餘工程款支付乙方。

  9、因工程問題發生糾紛後,甲方可向建設單位主張權利和義務,也有權依照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範圍向乙方主張權利和要求其承擔義務。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執行《建築法》、《行業各項施工規則》以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及措施。甲方對建設單位的承諾,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2、在確保工程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必須按設計檔案、甲方要求和規範組織施工,乙方應在甲方的技術指導下進行施工,確保工程按期、保質、保量完成。

  3、無條件執行甲方所派質檢、安全技術人員對工程安全質量所提出的意見,嚴格執行公司的質量技術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對建設單位負責。

  4、乙方應嚴格製作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工程自檢、材料送檢,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及工程有關的一切技術資料,負責按月上報工程量,並經建設單位簽證後交甲方存檔,乙方負責所承包工程相關竣工檔案資料的收集、積累、整理交由甲方裝訂成冊備案。

  5、在施工中認真做好安全質量管理,服從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期間杜絕重大傷亡事故,一般事故率控制在千分之六以內,如發生重大質量和安全責任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並全額承擔上級部門對公司的***及產生的相應的費用。

  6、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施工引起造成環境汙染或破壞,賠償費用由乙方承擔。

  7、隨時接受甲方、建設單位和監理的檢查和檢驗,有缺陷或不合格的部位按規定整修或返工直至達標。乙方必須派遣有資質的施工員、安全員駐現場對施工及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監督並做好相關技術、安全資料。

  8、建設單位的處罰,全部進入專案,最終落實到乙方,由承包方無條件承擔。乙方須支付自己所承包工程專案的一切費用。

  9、嚴禁擅自以甲方的名義對處簽訂協議或工程轉包,以及賒欠任何材料、物品,否則一切後果自負,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施工的隊伍,必須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務分包合同,不允許乙方私自用工,也不允許乙方及乙方聘用的任何人,以甲方或乙方的名義對外出具欠據。否則,按其出具欠據金額的15%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11、專案承包人在施工期間應確保分工種按時結算民工工資,不得拖欠。為此,在本專案第二次工程款到帳後,專案承包人在提取工程進度款時,應在甲方帳戶內預留20%的預發工資款,在各工種完成本工種工作量後,由承包人列出工人名單及所發放的工資數額,在公司財務人員或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監督下,由專案承包人將工資給民工發放到位,專案承包人不得以甲方名義向任何人出具欠款憑證,如有發生,每發現一次,將按照其出具欠款額的15%對專案承包人給予處罰,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2、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行業部門規定的標準給其參加施工人員提供食宿、施工條件、勞動保護,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條: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的供應及採購

  1、對用於建築工程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必須進行檢驗,驗明三證,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無證的不得使用,並嚴格執行材料出入庫制度,確保所購材料全部用於本專案,否則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建築材料、配構件的供應和採購應依照建設單位與甲方的施工合同中的具體約定執行,如由建設單位供應全部或部分的,則甲方協助乙方對所供材料及構配件進行聯合驗收,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三證不全的不得使用。

  3、依照建設單位與甲方的施工合同,如由施工單位***甲方***供應及採購全部或部分的,則所供材料由甲方負責檢驗。

  4、建設單位未能如約支付工程款,則工程又不能停建或緩建的,如由甲方採購材料,則由甲乙雙方負責檢驗,並由乙方簽字後計入專案成本。

  5、乙方自行採購的材料,必須是國家認可的三證齊全的合格產品,並經過甲方駐工地代表同意後方可自購材料,所購材料必須由甲方駐工地代表進行檢驗後在購貨憑證***發票***上簽字方可確認,履行財務手續並計入生產成本。

  6、工程承建過程中,如需乙方墊支的,應由甲方簽字確認後履行財務手續方可實施,並在結算時計入工程成本。

  第十一條:竣工驗收和結算

  1、由乙方按施工合同約定時間提交竣工資料、驗收報告及竣工圖,並於竣工日前會同甲方、建設單位及質檢部門按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驗收。

  2、驗收之後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的,由建設單位和甲方對工程予以結算,工程結算乙方必須會同甲方持單位證件、收據進行結算,嚴禁乙方私自從建設方結算工程款,否則,甲方對結算工程款不予認可,並視乙方違約,其結算時間和價款為甲乙雙方內部核算的依據。 第十二條:保修

  1、保修內容、範圍、期限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執行。

  2、保脩金及支付辦法;保脩金按5%總造價預算,在保修期滿後,根據實際保修情況予以結算,乙方不得私自收取保脩金,如有發生將以違約論處。

  3、保修期間乙方必須及時履行保修義務,經甲方通知後,乙方仍不履行的,甲方可派人員進行保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特殊約定條款:

  1、保證金:乙方向甲方提供 萬元的質量保證金,作為其履行合同的保證,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按時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並不出現任何經濟糾紛的,甲方如數將保證金退還乙方。

  2、乙方經甲方同意後自購的部分材料,如確需出具欠條的,應由甲方出具委託書並由駐工地代表和乙方共同採購負責人共同簽字,乙方擅自以甲方名義出具的欠條,甲方概不認可,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須嚴格按甲方與建設方簽訂合同規定的工期交工驗收,逾期交工的,由乙方按工程總造價的日萬分之四承擔逾期交工的違約金。

  2、乙方不聽從甲方人員指揮或違規施工造成質量問題,除依法承擔返工、重作、賠償損失的責任,還應承擔總工程款的5%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未履行約定義務的,承擔乙方因此而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裝置調運、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4、乙方必須嚴格履行甲方同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協議,如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無能力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最終決算後雙方無爭議即終止。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非雙方故意或過失,而因雙方不能預見的客觀原因而致工作停建、緩建的,除工期予以順延外,其它損失雙方及建設單位均不承擔,不可抗力的事由須由建設單位及甲乙雙方共同認可,並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商榷,達成協議的,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其它留存。

  與本專案有關的,以及其它的材料,如和本協議牴觸的,以本協議為準,授權委託書和保證書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專案承包人*** 年 月 日 乙方:

  建築公司承包合同範文二

  XXX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專案負責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和《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為進一步完善企業內部經營承包責任制,切實加強施工專案管理,確保工程專案質量和施工安全,對工程質量、安全實行終身負責。在工程專案建設過程中,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採取對工程專案建設總承包的管理辦法,以確保工程專案建設圓滿完成。為此,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工程專案建設和管理等有關事宜簽訂以下責任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X

  2、工程地點:XXX

  3、施工工期: XXX日曆天

  ***1***工程開工時間:按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要求為準

  ***2***工程竣工時間:按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要求為準

  4、工程質量等級:按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要求為準

  5、工程造價: ¥XXX萬元

  二、工程內容

  甲方將與業主簽訂的該專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內容,交由乙方接收並全部完成。

  三、甲方責任和權利

  1、在該工程專案實施前,同業主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並與乙方簽訂《工程專案施工內部承包責任合同》

  2、授予乙方該工程專案建設的全部資料,指導乙方工程專案建設和工程專案決算,參與工程專案竣工驗收。

  3、為確保工程專案建設質量、安全、工期達標,協助乙方制訂《工程專案建設實施管理辦法》和《工程專案施工組織計劃》,在工程專案建設實施過程中,若需調整、完善和優化實施方案,甲方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和意見。

  4、在工程專案建設實施和執行專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過程中,甲方有權對工程專案實施的進度、質量、安全和資金執行等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因乙方工程專案建設管理不善、形象進度滯後、造成質量隱患或工程質量檢驗達不到國家標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同時追究乙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5、根據工程專案建設的實際和需要,甲方可不定期派人到乙方施工現場督促和檢查,發現問題,督促乙方及時整改,若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影響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甲方形象,甲方有權隨時派駐工程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參與工程專案建設和管理,其派駐人員工資、生活補助、交通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6、在乙方對該工程專案建設質量、安全、工期不能或無力保證時,甲方有權採取應急措施,包括更換施工隊伍,解除本內部承包合同,並追究乙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7、主動做好協調和服務工作,為乙方在工程專案建設實施過程中儘量提供條件和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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