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風建設管理制度範本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7日

  為了加強作風建設、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一、機關工作制度

  1、 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單位黨組的集體領導。

  2、 機關工作人員必須不折不扣地完成單位黨組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3、 機關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職,做好本職分管和業務工作。

  4、 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深入基層或村組,瞭解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並幫助解決。

  5、 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不得進行任何娛樂活動,包括上網打遊戲。

  二、幹部學習制度

  1、 單位每月必須安排一次中心組集中學習,科級幹部全年學習不少於12天,深入到鎮村、街居和企事業單位調研不少於6次,完成1篇有質量的調查報告,解決1-2個群眾反響強烈的突出問題;

  2、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政治和理論學習。

  3、機關工作人員要積極參加學習討論,踴躍發言,獻計獻策。

  4、機關工作人員要加強自學,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

  5、機關工作人員參加學習時不得遲到早退,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和缺席。

  三、機關值班制度

  1、鄉鎮機關、縣直單位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

  2、節假日實行領導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到崗到位。

  3、縣直機關晚間實行值班電話轉移值班,確保24小時值班電話暢通。

  4、鄉鎮機關晚間必須保證有人住值班室,並確保有半數以上機關幹部住機關。

  5、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工作。

  6、做好來客來訪接待工作。

  7、處置、平息各類突發事件。

  四、首問責任制度

  1、基層幹部或群眾到機關辦事、諮詢問到的第一個機關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

  2、首問責任人必須耐心細緻地做好接待工作。

  3、基層幹部或群眾所辦或諮詢的事,不屬自己職責範圍的,能辦的應及時辦理,不能辦理的,做好解釋工作。

  4、基層幹部或群眾所辦或諮詢的事,屬自己職責範圍的,由首問責任人幫助找到具體經辦人員。具體經辦人員不在家的,做好解釋工作。

  五、幹部出差制度

  1、 機關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方能出差,否則按無故缺席處理。

  2、 單位主職領導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必須經書記、縣長同意,方能出差。

  3、單位副職以下負責幹部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須經單位一把手同意,方能出差,

  4、單位負責幹部因開會需要出差的,必須持開會通知到主要領導開具派差單後,方能出差。

  5、一般工作人員因工作或開會需要出差的,必須主管機關工作的領導同意,方能出差

  6、所有因工作或開會需要出差的,必須持派差單或會議通知到單位值班室辦理登記。

  六、機關作息制度

  1、除國家法定假日外,國家公職人員必須按時到崗,不得隨意離崗。

  2、上班時間不準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性活動和上網聊天、炒股、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確保機關文明規範、運轉有序。

  3、機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按照規定的時間簽到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溜號和缺席。

  4、機關工作人員工作需要出外協調工作或下基層村組的,必須向值班領導報告去向。

  5、晚上娛樂春、秋、冬季不得晚於11點,夏季不得晚於12點,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七、幹部請假、休假制度

  1、機關工作人員因事須請假的,必須持書面假條經主管領導簽字交值班領導後,方能有效;否則,按無故缺席處理。

  2、單位主職領導因事請假,必須經書記、縣長同意,方能有效。

  3、單位黨政負責幹部因事請假,必須經單位一把手同意,方能有效,

  4、一般工作人員因事請假,3天以內必須主管機關工作的領導同意,3天以上必須經單位一把手同意,方能有效

  5、所有單位工作人員,休假年休假,由單位統一做好休假計劃,按工作年限要求,由單位一把手批准,方能休假。

  6、非工作需要不休假的單位不能發放補助,單位不能擅自延長幹部年休時間,多休天數在次休假天數中扣除。

  八、來信來訪接待制度

  1、 群眾來信來訪,工作人員接待時態度必須和藹、熱情。

  2、 對來信來訪提出來的問題,按照政策規定能當面答覆的,當面答覆;不能當面答覆須請示的,必須限定時間回覆請示結果;違背政策規定的,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3、 接待時,機關工作人員不得上推下卸。

  4、 機關工作人員在接待時必須作好登記工作。

  九、幹部參加會議制度

  1、必須按通知要求參加會議。

  2、不得隨意派員頂工開會。

  3、確有特殊原因不有到會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4、凡無故不按通知要求參加會議,發生一次,點名批評;發生兩次通報批評;發生三次必須作出書面檢查並採取組織措施。

  十、作風建設抽查制度

  1、不定時抽查到崗情況。每週週一上午8:00和週五下午5:40,作風建設督查組,不定時到到各單位進行巡迴督查,查機關工作人員在崗情況和上班秩序情況、離崗幹部的去向情況。

  2、不定期檢查娛樂場所。檢視是否有公職人員上班時進出娛樂場所和打牌賭博情況。

  3、值班情況抽查檢查。不定時抽查檢查各單位值班情況。對連續三次擅離職守的值班人員,採取紀律和組織措施處理,對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根據實際責任情況,給予一定的連帶處理。因值班人中離崗或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4、突擊抽查鄉鎮機關幹部住機關情況。採取派人下鄉鎮抽查,幹部固定電話報告抽查。

  幹部作風建設辦公室制度

  一、例會制度

  1、提請每季度召開一次領導小組例會,研究部署能力作風建設活動的總體安排和重要事項。

  2、提請每個月作風建設辦、問責辦、環境優化辦、行政效能辦聯席會議,研究貫徹落實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重要事項,交流各辦牽頭活動開展情況。

  3、組織每週一上午,召開作風建設辦公室工作例會,總結匯報上週工作,提出後段本週工作安排意見。佈置本週工作任務。

  二、學習制度

  1、定期召開辦公室工作人員會議,集中學習有關檔案規定。

  2、鼓勵工作人員,自覺開展個性化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3、集中組織業務學習,通報工作情況,原則上每週不得少於半天。

  4、加強督促檢查,定期抽查工作人員學習筆記,交流學習體會。

  三、作息制度

  1、辦公室工作人員和原單位做好業務交接工作,實行脫產辦公。

  2、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3、上班實行簽到制度。上班不得無故脫離工作崗位。

  4、工作期間,不得在辦公場所會友。

  5、嚴禁在辦公場所打牌、看電視、玩電子遊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其他活動。

  四、辦公室值班制度

  1、辦公室每天必須安排一名同志值班。

  2、值班人員值班時,當天上午提前半個小時到崗,下午遲走半個小時下班。

  3、徹底搞好內部清潔衛生,認真接聽電話,做好電話記錄。

  4、安排緊急任務,接待來客來訪。

  5、防火防盜,確保辦公室安全。

  五、請假制度

  1、工作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應履行請假手續。

  2、各工作組組長請假,由辦公室主任批准。

  3、其他工作人員請假半天的由綜合協調組組長批准,請假一天以上的由辦公室副主任批准。請假3天以上的,由辦公室主任批准。

  4、請假結束返回工作崗位時,應及時銷假。

  六、檔案管理制度

  1、以縣委幹部隊伍作風建設領導小組名義發文的,經辦公室主任審籤後,報領導小組負責同志簽發

  2、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文由辦公室主任簽發,統一由綜合協調組登記編號。

  3、檔案、材料一律在統一指定地點印製。

  4、按有關保密規定妥善保管檔案資料。

  5、不得議論和透露“幹部作風建設中不對外公佈的情況

  6、上級有關檔案、簡報和電話通知,由綜合協調組統一登記後,送主任審閱後,按照領導要求和職責分工,及時轉交副主任和工作組承辦落實。

  7、綜合協調組做好辦公室檔案、資料的歸檔查閱等工作。

  七、事務制度

  1、辦公室設定和分工。辦公室設綜合協調組、宣傳報道組、督查檢查組。綜合協調組,負責情況綜合,事務協調,彙報總結,檔案收發。宣傳報道組負責簡報編輯,新聞報道,典型宣傳等,督查檢查組負責作風抽查檢查,收集作風建設情況。

  2、會務保障。以領導小組名義召開的會議,由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明確承辦辦公室和協辦辦公室,作風建設辦綜合協調組負責與相關辦公室協調;以作風建設辦名義召開的會議,由綜合協調組負責材料;宣傳報道組負責通知會議的內容、時間、地點和要求,佈置會場。督查檢查組負責簽到,材料印刷發放,會風督查。

  3、後勤保障。辦公用品購置需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後,由綜合協調組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或住宿的,經辦公室副主任同意後,由綜合協調組統一安排。

  4、重大事項報告。在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以及把握不準、難以解答或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先向辦公室副主任報告。特別緊急的問題可直接向辦公室主任報告。

  八、首問責任制度

  1、所有人員對前來辦事、諮詢、聯絡工作包括來電的同志,均負有首問責任。

  2、首問責任人要熱情接待,細心詢問,聽明來意,做好記錄。

  3、對方提出的事項屬職責範圍內的、能立即解決或答覆的,應按工作程式辦理和答覆;

  4、遇到重要事項或自己把握不準、難以解答或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副主任和主任彙報請示。

  5、對不屬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應說明情況,並及時移交相關組或人員,幫助解決和答覆。

  6、節假日值班頂崗人員要認真履行替代崗位職責,及時辦理相關業務。

  幹部管理制度彙編

  1、結對幫扶、掛鉤聯絡制度。科級以上幹部每人定向幫扶一戶困難群眾,每人掛鉤一個工作聯絡點,聯點年終綜合考評結果將與科級幹部實績考核掛鉤。

  2、重大事項報告審批制度。科級以上幹部個人將買賣住房、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因公因私出國境及配偶、子女在縣內機關事業單位安排工作和工作調動情況在事前15日向縣廉政辦報告,事後及時反饋情況。

  3、幹部監督進社群制度。實行科級幹部立功受獎、提拔晉升徵詢群眾意見制度,強化對領導幹部家庭和睦、鄰里相處、婚喪嫁娶等生活作風情況的監督,將領導幹部八小時外的生活作風納入廉政監督範圍。

  4、勤政廉政巡查制度。組織對全縣科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縣委、縣政府各項政策措施和規定、年度目標承諾完成情況、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情況等進行巡查。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吃、拿、卡、要、報”等行為,採取效能告誡、批評、調整工作崗位、辭職、免職、辭退、解聘、紀律處分等問責方式處置,及時發現和解決作風方面存在的不良傾向。

  5、幹部作風評議制度。每半年開展一次“千人評議機關”活動,對機關服務企業、為民辦實事、幹部形象等內容進行測評和評議。凡連續兩次評議結果列後兩位,且滿意率都低於70%的,調整主要負責人工作崗位。

  6、單位“一把手”抓作風建設責任制。各單位“一把手”是本地、本部門幹部作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凡是對本地、本部門作風建設抓得不力、管得不嚴,導致不正之風長期得不到治理、經常出現重大問題的地區和單位,一律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7、“季度述職、實績聽證”制度。每季度抽選部分單位“一把手”進行一次公開述職,縣四大班子等縣級領導、人大代表和群眾代表參加聽證,瞭解“一把手”工作實績,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8、“一次佈置,二次問責”制度。中心工作和重大專案,一次性佈置,任務完成期滿,嚴格檢查工作績效,對完成任務質量差的,追究其責任,以此推進幹部作風轉變。

  9、“跟蹤問效、明查暗訪”制度。深入鄉鎮和部門走訪幹部群眾,對“不和諧班子”,進行批評教育或調整,對個別不稱職的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

  10、領導幹部責任追究制度。對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不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後果,嚴格責任追究。

  11、重大事項公示制度。重大決策前後、幹部人事管理、專項資金使用等事項,採取以電視、網路、簡報、通報等形式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12、重大專案督查督辦制度。建立重大專案工作督辦臺帳,採取協調督查、專項督查、催辦督查、通報督查、輿論督查、跟蹤督查等方式,每週以《重大專案落實動態》進行通報督查,定期召開督辦會,確保重大專案工作推進落實。

  13、目標管理制度。對全年目標責任進行抽查、督查和年終考核,對考核中居全縣倒數一、二名的,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綜合目標考核未評為先進單位的,取消領導班子評選資格。綜合目標評為不合格的,取消“一把手”評優資格。

  幹部作風建設八條

  講忠誠。忠誠於黨、忠誠於人民、忠誠於事業。

  樹正氣。胸懷全域性,圍繞中心,統籌兼顧,牢固樹立全縣“一盤棋”思想。

  優環境。致力發展,全力以赴抓專案,一心一意助企業,心無旁騖創環境。

  促發展。盡職守,勤奮敬業真抓實幹,緊盯目標用真勁,強化措施出實招,一抓到底求實效。

  勤學習。掌握新知識,增長新本領,工作學習化,學習工作化。

  勇創新。搶抓機遇,克難攻堅,銳意進取,奮勇爭先。

  比貢獻。

  心繫民。察民情,解民憂,幫民富,常懷敬畏之心,多辦利民之事。

  廉從政。秉公用權,依法行政,厲行節約,勤儉辦事,任人唯賢,客觀公正。

  篇二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優化我鄉經濟發展環境,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嚴守工作紀律,充分調動幹部的主動性、積極性,確保機關工作優質、高效、正常運轉,出色完成上級黨委、政府交給的各項任務,經鄉黨委研究,特制定以下幾項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由辦公室具體負責落實。

  2.上班時間為8::00——18:00

  3.有事請假,來時銷假。領導幹部由黨委書記批准,並告知鄉長;一般幹部由鄉長批准,並告知書記。

  4.每個幹部除正常節假日外,每月請假一般不得超過五天,曠工者,每天從補助中扣除20元,一個月累計遲到五次或曠工三天以上者,要由紀檢書記進行誡勉談話,並酌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5.考勤每月由辦公室公佈一次,並作為年度考評評模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值班制度

  1.機關值班由書記、鄉長負總責。

  2.機關全體幹部都要輪流值班。

  3.各組要嚴格按值班日期執行,流水值班,早上8點交接班。

  4.值班期間,負責機關安全;接待來人、來訪;處理各種信訪案件和突發事件。

  5.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6.值班期間,脫崗或隨便離崗的,每次罰款20元,從當月補助中扣除。

  三學習制度

  1.機關學習由黨委副書記和宣傳委員組織進行。

  2.每週保證三天,每天堅持一小時的集中學習 。

  3.每月組織一次學習筆記展評。

  4.機關宣傳欄由辦公室每月更換一次,並由分管領導監督執行。

  四衛生制度

  1.遵守公德,講究衛生是每個機關幹部都應自覺執行的制度。

  2.機關全體人員都要有良好的衛生習慣,辦公室要保持清潔、整齊,上班和下鄉期間要注意個人形象,禁止衣衫不整。

  3.由辦公室負責監督,機關全體幹部每天早上籤到前自覺清掃各自房前屋後的衛生。

  五檔案收發制度

  1.收文處理

  1各級各部門送達機關的公文,除註明有關站辦和個人收啟外,均由辦公室拆封。

  2所有檔案辦公室要及時登記編號,交領導傳閱、批示,送交有關站室辦理落實。

  2.發文處理

  1經決定需要發文的,由有關站室起草,經領導審批後,政府檔案由辦公室統一編號,黨委檔案由組織委員統一編號後列印。

  2檔案印發後,有關人員要保證發到有關單位。

  3檔案、通知不允許在外列印,其他材料如需在外列印,必須由書記、鄉長批准,由當事人在列印社簽字,並報辦公室登記,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3.報刊收發:辦公室要堅持每天早上9:00把報刊、信件發放到相關人員手中。

  4.辦公室平時要保管好檔案、資料,並於每年12月份全部移交機關檔案室進行歸檔。

  六財務制度

  1.機關實行預算決算制度。任何開支均須先批後支,禁止先支後批。

  2.機關財務實行一支筆審批和財務公開制度,並加強公開和監督力度,杜絕揮霍浪費。正常辦公開支需由鄉長籤批後再由書記審批後才可生效;每月25日進行集中會籤。

  3.機關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購買和管理。

  4.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統一管理,造冊登記。

  5.預算外收入須按財經制度規定,存入財政所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

  七客飯管理制度

  1.客飯一律以派飯單為準。

  2.一般客人都在機關灶房就餐,每人每頓不得超過10元;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到飯店就餐的,應由主要領導批准,就餐標準每人不得超過20元。

  3.就餐客人歸哪個部門的,由機關所分管的有關人員陪同,並在派飯單上註明招待原因、金額、經手人以及日期。

  4.杜絕奢侈浪費,嚴禁人情飯,嚴格招待標準。

  以上規章制度,發至全體機關幹部,望嚴格遵守執行。

  篇三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區委、區政府“雙十”規定,深入開展群眾教育實踐,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嚴格工作程式,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執行,確保政令暢通和機關工作高效、協調運轉,更好地適應各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通知。各村、各部門、各單位,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格執行紀律,嚴格落實制度,嚴格工作程式,從細節做起,講制度、講規矩、講規範,務必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一、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

  一、以群眾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深入開展機關作風建設年,全面落實機關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幹部生活作風建設,轉變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紮實推進學習型、實幹型、服務型、開拓型、廉潔型機關建設。

  二、深入開展學習型機關、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領導班子建立活動,健全學習制度,改進學習方法,創新學習形式,豐富學習內容,提高學習實效,每位黨員幹部必須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把學習當作一種興趣來培養,弘揚理論聯絡實際的學風,不斷提升政治素質、理論素養、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勤奮工作,鑽研業務,依法行政、公正廉潔、嚴守紀律、接受監督,努力提高服務群眾、服務基層、服務企業、服務發展的本領。

  三、加強機關作風和機關效能建設。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作風和機關效能建設的各種規定,大力弘揚求真務實之風,把精力放在幹事業上,提高機關服務質量和工作辦事效率,提升機關形象,特明確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六項制度: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

  1、崗位責任制

  1、各部門要依據崗位職責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責任制。

  2、崗位工作人員應當遵守以下工作規定:

  a、保證崗位工作時間,嚴禁遲到早退、無故曠工;

  b、保持良好的工作精神狀態,語言文明,舉止大方,工作場所環境整潔;

  c、熟練掌握崗位業務知識和技能,工作快捷高效,嚴禁擅離工作崗位、聊天、玩遊戲含網上聊天、遊戲或辦私事;

  d、文明優質服務,使用文明用語;

  e、服從組織安排、聽從組織調動、服從大局。

  3、崗位責任人因公外出或請假離崗,其職責必須由所在部門指定人員或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人員代替履行AB崗制度,避免因責任人離崗而耽誤工作。

  4、對違反本制度者,根據情節輕重,可分別給予誡勉談話、批評、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扣發崗位津貼、取消評優評獎資格、通報批評、離崗培訓、辭退等處理,對於不服從組織安排、調動等違反組織紀律,影響大局,影響工作,影響機關形象的,要從嚴從快處理。

  2、服務承諾制

  1、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所有崗位都是服務崗位,所有工作人員都是服務員。以誠懇熱情的服務態度,勤勉務實的工作作風,高質量、高效率地做好機關服務工作。

  2、全面實行政務公開,並嚴格按照政務公開內容履行職責。對於不涉及人財物及其他重大行政事務事項,簡化辦事程式;除上級明文要求的必備文字資料及必備條件外,最大限度簡化資料稽核;對於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由主辦部門負責給予協調辦結。

  3、全體工作人員在服務過程中,自覺做到接待熱心、解釋耐心、接受批評虛心,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現象。

  4、切實保障群眾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認真受理對工作人員投訴,做到件件有結果,事事有迴音;對出現的違諾行為,嚴格按照有關責任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的責任。

  3、首問負責制

  1、 當事人到機關諮詢、信訪或辦理有關事務,第一位接待當事人來電或來訪的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以下稱責任人

  2、 責任人應做到熱情接待,詳細解答當事人提出的有關問題。

  3、 對屬於責任人自身職責範圍內的事務,責任人應負責處理、答覆,並一次性告知相關的辦事程式及要求,能辦的事項,應及時處理。條件不符合或手續不全的,應耐心地做好解釋、說明、指導工作。

  4、 對不屬於責任人本職範圍內的事務,責任人應耐心、詳細告知當事人承辦該事務的具體部門及所處位置,必要時做好聯絡、協調工作。

  5、 違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誡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誡,並責令採取相應補救措施,經告誡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崗處理。

  4、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當事人來機關辦事或電話諮詢有關辦理事宜時,應一次性告知其所要辦理事項的依據、程式、時限、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辦理理由的規定。

  2、對來人要求辦理的事項,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經辦人應當場稽核其有關手續和材料,對即時可以辦理的事項要即時辦理;對手續、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補正的手續和材料;當事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補正後,經辦人員應當按時予以辦理。對不屬於部門職責的事項,應做好解釋工作。

  3、責任人違反本制度的,要進行嚴肅處理。對沒有做到一次性說清,造成當事人投訴的責任人,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誡勉教育、效能告誡和待崗處理。

  5、限時辦結制

  1、“限時辦結制”是指來人機關辦事,屬鎮政府職責範圍內的,在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及手續齊全的前提下,經辦部門或經辦人應在規定或承諾的時限內辦結其所訴求事項的制度。

  2、對即辦事項,在對來人手續完備、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要即時予以辦理,不得以任何藉口拖延和刁難。

  3、對限時辦理的事項,經辦人應即時對來人送交的材料和有關手續進行稽核,並出具收件回執單,寫明所收材料名稱、頁數、辦結取件時間及經辦人。

  4、對“12345”政府服務呼叫中心市民訴求事項辦法按有關辦理工作流程和要求實行。

  5、違反本制度,要根據情節輕重,按照崗位職責要求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6、責任追究制

  1、“責任追究制”是指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受理服務工作過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或者不良影響,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的制度。

  2、過錯的種類

  a、不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違規、越權辦理相關業務,不履行職責,貽誤工作,造成惡劣影響或損失的;

  b、對分管範圍內工作人員效率低下,作風惡劣,違紀、違規問題長期失察、管理措施不力或放任不管的;

  c、工作中作風拖拉、辦事不力、態度蠻橫、推諉扯皮,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d、對本單位存在的問題不認真解決,致使矛盾激化造成嚴重後果的;

  e、工作時間擅離崗位,造成工作失誤併產生不良後果的。

  f、違反《溧水區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辦法》及和區“雙十”規定中應當問責的其他情形。

  3、失職追究及處理

  a、工作人員因失職但未造成損失、未構成違法、違紀的,視情節給予誡免教育或效能告誡處理。

  b、工作人員因失職造成損失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參照《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c、工作人員因嚴重失職構成犯罪的,按照相關程式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d、在追究機關工作人員失職行為的同時,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的責任。

  e、對垂管部門幹部進行問責的,依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鎮黨委、政府向其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

  二、進一步加強機關內部管理

  一嚴格考勤制度

  1、機關工作人員實行全員日常考勤簽到制度。每日按正常上班時間簽到,工作人員上班由本人親自到鎮黨政辦簽到,不得代簽,按時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等不能上班的,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鎮黨政辦公室加強考勤。

  1上班超過10分鐘不含10分鐘簽到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0分鐘不含10分鐘離開的,視為早退。每人每月遲到和早退累計達到3次的,無故缺勤達到1次半天為一次的,將給予通報批評。

  2因公外出不能簽到的,需由本人報經黨政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批准後,由鎮黨政辦公室登記。凡履行審批和登記手續的,不視為遲到、早退和缺勤。

  3聘用人員也一律按照以上管理規定參加考勤。

  2、每人每年2次含2次以上被通報批評的,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無理由不上班的,在編工作人員按規定予以辭退,非在編工作人員解除勞動關係。違反規定被明查暗訪確認情況屬實或被上級書面通報批評或被投訴並經查實的,將按責任追究制執行,並取消當年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評先評優資格。

  二、嚴格請銷假制度

  凡公差離崗包括開會、參觀、考察、學習、培訓等、請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等情況,均須嚴格按照以下規定報告或報批:

  1、區管副鎮級領導幹部,凡是在工作期間離崗外出的,都必須向鎮黨委書記請假,並報黨政辦登記;外出兩天以上的,按區有關規定向上辦理報批手續。

  2、村黨總支書記、主任工作期間外出的,須向鎮黨政主要領導履行請假手續,報鎮黨政辦登記;外出兩天以上的,由本人填寫請假審批表由鎮組織辦制定,報鎮黨政主要領導審批後留鎮黨政辦和組織辦備案。其他村兩委幹部外出由各村加強管理。村兩委主要負責人不得同時離開村兩天以上。

  3、鎮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外出,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報黨政辦登記;外出兩天以上的,由本人填寫請假審批表由鎮組織辦制定,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報鎮黨政主要領導審批後留鎮組織辦和黨政辦備案。

  4、鎮各部門副職及一般工作人員外出,由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黨政辦登記;外出兩天以上的,由本人填寫請假審批表,分管領導審批後,報鎮組織辦和黨政辦備案。

  5、外出請假期滿後,要按審批許可權辦理銷假制度,一般不允許延長假期,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續假的,必須按審批許可權徵得相關領導同意,返回單位後再辦理續假手續。不履行請銷假制度發生重大影響的,在編工作人員和村兩委主要成員按問責辦法和相關紀律法規處理,非在編工作人員解除勞動關係,違法違紀的移交相關單位處理。

  三、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和工作彙報制度

  1、重大事項是指各村、各部門、各單位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動安排和重要突發事件及其它重要事項。

  2、對上述重大事項,各村、各部門、各單位必須第一時間書面上報,由鎮黨政辦公室按程式分別向鎮黨政主要領導及相關領導報告。

  3、緊急情況下來不及書面報告的重大事項,可先口頭報告,後書面報告。對重要、敏感且需鎮黨政主要領導第一時間直接瞭解掌握情況的重大事項,可由村、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向黨政主要領導報告。

  4、村兩委主要負責同志、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向黨政主要領導請示彙報工作,其他負責同志原則上不向黨政主要領導直接請示彙報工作。

  5、其他“三重一大”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嚴格公務接待制度

  1、上級領導來鎮開展公務活動,原則上實行歸口接待。區管正職領導來鎮開展公務活動,相關單位須第一時間報告鎮黨政主要領導。

  2、重要領導或重要客人以及國內外重要媒體、知名專家、學者、企業界人士來鎮開展公務性活動,由鎮黨政辦公室統一印發接待方案,並報分管領導審批。接待方案必須在接待前一天送達鎮黨政主要領導。

  3、公務接待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做到務實節儉、熱情周到,工作就餐原則上在機關食堂安排實施辦法由鎮財政和資產管理局和黨政辦制定。

  五、嚴格其他工作制度

  1、嚴格遵守領導幹部雙休日、節假日及重要敏感時間節點帶班和值班制度,帶班領導對帶班期間工作負全責,堅守工作崗位,妥善處理相關事務。

  2、嚴格用章審批制度。鎮黨政辦須嚴格按照相關印章管理和使用辦法使用鎮黨委、鎮政府公章。各村、各部門也應加強本單位印章管理和使用。使用印章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如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後果嚴重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班子成員、村兩委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分管部門及單位的工作作風、辦事效率及工作人員的行為負有領導、監督、糾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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