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講章你在哪裡

General 更新 2024年04月29日

  你在哪裡”的呼喚,首先讓我們感受到上帝的慈愛。當上帝“在園中行走”時,他所念念不忘的是亞當和夏娃的景況,當他發出“你在哪裡”的呼喚時,正表明他對亞當和夏娃有著無盡的愛與牽掛。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經文:創3:1-13

  上帝按著自己的形像和樣式創造了亞當和夏娃,並賦予他們極大的權利——“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1:26***。然而,亞當和夏娃似乎並不滿足於這些權利,他們竟然在撒但的慫恿下,違背了上帝所設的唯一禁令——“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創2:16-17***。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耶和華上帝在園中行走”,他的出現本是要像往常一樣,見到他所深愛著的亞當和夏娃,因為犯罪之前亞當和夏娃一直與上帝保持著親密的關係。可是,已經犯罪的亞當和夏娃卻無法以往常的心態面對上帝,加之他們犯罪之後發生了一連串始料未及的事情***如“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天起了涼風”等***,致使他們手足無措。為了企圖逃避自己的責任,他們在聽到上帝的聲音時,選擇了“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而就在此時,“耶和華上帝呼喚那人”——“你在哪裡?”上帝的呼喚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句話,但卻意味深長,發人深思,對今天的我們,依然有著深刻的教訓和重要的啟發。以下,就讓我們一起思考這句話帶給我們的教訓與啟發。

  一、充滿慈愛的呼喚

  “你在哪裡”的呼喚,首先讓我們感受到上帝的慈愛。當上帝“在園中行走”時,他所念念不忘的是亞當和夏娃的景況,當他發出“你在哪裡”的呼喚時,正表明他對亞當和夏娃有著無盡的愛與牽掛。

  上帝創造了亞當和夏娃,又把他們安置在伊甸園中,這些事實向我們顯明,上帝對亞當和夏娃懷著極大的愛心,同時也寄託著無限的希望。可是,此刻的亞當和夏娃已經偏離了上帝的道路,走上了歧途,所以上帝愈發為他們操心,他要儘快將他們找回。看到“你在哪裡”這幾個字時,我們就會有一種“如臨其境”的感受,我們彷彿看到了上帝尋找亞當和夏娃的場面:他步履匆匆,心急如焚,一邊行走,一邊張望,一邊呼喚,就像父母在公園裡尋找自己走失的孩子。儘管亞當和夏娃沒有遵行上帝的旨意,但上帝並未因此放棄對他們的愛,而且還主動尋找他們,向他們發出慈愛的呼喚。令人感到不解的是,面對上帝的呼喚時,亞當和夏娃竟然“藏了”。他們沒有領會上帝的愛,更沒有迴應上帝的愛。用這樣的態度面對上帝的慈愛,這是多麼可悲呀!

  今天的我們,都是上帝所愛的兒女,他對我們同樣寄託著無限希望。縱然我們不能嚴格按著上帝的要求生活,但他的慈愛也永遠不會離開我們,即便我們走上錯路,他也要設法把我們挽回,他的慈愛一生都不會離開我們,上帝說:“你們一出生,一出母胎,我就關心你們。我是你們的上帝,我要看顧你們,直到你們頭髮斑白的時候。我造了你們,也要養活你們;我要幫助你們,拯救你們。”***賽46:3-4,《現代中文譯本》***然而,我們也時常像亞當和夏娃一樣,總是對上帝的愛不以為然。只有我們在經歷中感受到上帝的慈愛時,才會對上帝的慈愛有刻骨銘心的理解。摩西的人生悲喜無常、跌宕起伏,有過顛沛流離的流亡生涯,也有過統率三軍的輝煌歷程;有過面見上帝的榮耀時刻,也有過擊打磐石的致命錯誤。不過,總的來說,摩西的人生是豐富多彩的,是積極向上的,原因是他一直相信上帝的慈愛,並時刻盼望上帝的慈愛。“求你使我們早早飽得你的慈愛,好叫我們一生一世歡呼喜樂。求你照著你使我們受苦的日子和我們遭難的年歲,叫我們喜樂。”***詩90:14-15***這便是摩西對上帝的慈愛的深刻理解。上帝說:“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賽49:15***又說:“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賽54:10***上帝對人類的愛就是如此,始終不渝。不過,只有經歷過上帝之愛的人,才會對這些經文有更加深刻的領悟。

  上帝發出“你在哪裡”的呼喚,是要向我們顯明他的慈愛,並藉此喚醒我們對上帝當有的愛。聽到這個呼喚時,我們應當深刻地省察自己,看看我們是否忽略了上帝的慈愛,成為忘恩負義之人。

  二、充滿寬恕的呼喚

  “你在哪裡”的呼喚,也讓我們感受到上帝的寬恕。當上帝“在園中行走”時,亞當夏娃已經犯了罪,無所不知的上帝早已知道此事,但他依然發出慈愛的呼喚,目的是向他們表示寬容和饒恕,使他們不至懼怕,不至失望。

  設立伊甸園之時,上帝就嚴肅地頒佈了禁令,並指明瞭違背禁令的嚴重後果。然而,亞當和夏娃卻將上帝的話視作耳邊風,並未放在心上。面對撒但的誘惑之時,他們沒有斷然拒絕,為撒但留下了可乘之機,以致落入徹底的失敗之中。亞當和夏娃如此明知故犯,實在令人氣憤!按著我們的思維,得知他們犯罪之時,上帝一定會暴跳如雷,怒不可遏,直接拿亞當和夏娃問罪。可是,上帝並未如此,當他發出“你在哪裡”的呼喚之時,表明他對亞當和夏娃有著極度的寬容和饒恕。可是,亞當和夏娃的反應如何呢?當我們閱讀聖經時,發現亞當和夏娃並沒有在意上帝的寬恕,亞當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上帝向他們發出呼喚,就說明上帝對他們已經有足夠的寬恕,不會完全按著他們當受的懲罰報應他們,但他們還是“害怕”,這說明他們對上帝的寬恕缺乏正確的理解。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3:23***,按著上帝公義的要求,沒有一個人可以在他面前站立。不過,上帝在堅持他的公義原則的同時,也彰顯了他對世人的寬容與饒恕,詩人說:“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詩130:3-4***這就是上帝對一切世人的寬恕之愛。我們的上帝是公義的,“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7***,但我們絕不應單純地把上帝想像成毫不留情的審判官,時刻都在準備懲處犯罪的世人。對於我們的罪,他當然也用嚴厲的手法懲罰,但更多的是用他溫和的饒恕來感化我們。使徒彼得的經歷是一個很好的例證。這位使徒曾經信誓旦旦,“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但當他面對一位柔弱女子的質問時,竟然三次不敢認主,連說“我不認得那個人”。就在彼得身旁的耶穌,當然親耳聽到了得意弟子的背叛,但我們的主並未與其對質,只是“轉過身來看彼得”。主耶穌的這一看,不是責備,而是寬恕,他在告訴彼得,不要因此灰心,也不要因此過度慚愧。與基督的目光碰撞時,“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參太26:69-75;路22:54-62***。彼得感受到了基督的寬恕,所以會為自己的行為悔改。經上說:“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103:8-10***。這一定是所有基督徒共同的心聲。

  上帝發出“你在哪裡”的呼喚,是要向我們顯明瞭他的寬恕,使我們對上帝有更加堅定的信心。不能理解上帝的寬容,我們的生活就會陷入惶恐之中,使原本精彩的生活成為心靈的重負。因此,我們需要深刻理解上帝的寬恕。

  三、充滿期待的呼喚

  “你在哪裡”的呼喚,還讓我們感受到上帝的期待。上帝明知亞當和夏娃身在何處,卻並不直接找到他們,而是向他們發出呼喚,他要用這樣的舉動提醒他們,主動到上帝面前悔改,他正在等待他們悔改。

  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他們也意識了自己的過錯,可是他們並沒有悔改的意思。為此,上帝要敦促他們悔改,“你在哪裡”一語中,流露出的是上帝對他們的期待。亞當和夏娃的犯罪,一定會遭到上帝的懲罰,但上帝依然給了他們機會,這個機會並不一定就可以免去他們本應承當的懲罰,但如果他們承認了自己的過錯,至少就不會有後面的抵賴和狡辯,以致罪上加罪。上帝給了他們這樣的機會,他們卻毫不在意。面對“你在哪裡”的呼喚,他們閃爍其詞、答非所問,甚至百般狡辯、萬般抵賴。亞當避重就輕地說“我赤身露體”,卻忽略實質性的問題———為什麼赤身露體?為此,上帝進一步追問:“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亞當見掩飾罪惡已經無效,於是又改用推脫責任的辦法,他把責任推給了夏娃,而夏娃又把責任推給了蛇。有罪卻不認罪,他們如此執迷不悟!

  作為基督徒的我們,應該儘量避免犯罪,但犯罪的事情又是在所難免的。當我們“偶爾被過犯所勝時”,上帝期待我們的悔改,也樂意赦免我們的罪。上帝說:“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賽1:18***有了這樣的應許,我們就不必有任何顧慮,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基督的面前,祈求他的赦免。遺憾的是,我們時常讓主失望,不但不悔改,反而像亞當和夏娃一樣躲避上帝,妄圖瞞天過海。可是,無所不在的上帝是我們躲避不了的。大衛作詩說:“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詩139:7-8***這是他實實在在的經歷。大衛曾犯***和謀殺之罪,但卻一直不願悔改,直到先知拿單藉著一個故事當面指出他的過錯時,方才認罪悔改,有學者稱,其時距犯罪時已有將近一年的時間。這段時間裡,大衛經歷了罪所帶來的痛苦,而在認罪之後又經歷了赦罪的平安,《詩篇》32篇中,大衛流露了這個經過:“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詩32:3-5***經上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8-9***此刻,上帝正在向你呼喚:“你在哪裡?”“背道的兒女啊,回來吧!”***耶3:14***

  上帝發出“你在哪裡”的呼喚,是要向我們顯明他的期待,提醒我們及時悔改,以便得到上帝的赦免。不願及時悔改的人,必然要承受罪所帶來的一切後果;而真正懂得悔改的人,必要經歷赦罪之後的平安。

  “你在哪裡?”這一句極其簡單的話,向我們啟示了重要的真理。上帝用這句話激勵我們,讓我們知道他的仁愛;用這句話安慰我們,讓我們知道他的寬恕;用這句話提醒我們,讓我們知道他的期待。發出這個呼喚後,上帝靜待我們的迴應,你將如何迴應他的呼喚呢?

  基督教講章:在主愛裡得滿足

  創16:1-16

  我們在讀聖經的時候,會自然而然的體會到神的心意,神有一個明顯的心意就是愛你!神愛你,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耶穌賜給你,從天上來到地上;神愛你,為將你從罪惡裡救出來,甚至讓耶穌上了十字架,替你做了贖罪的羔羊;耶穌愛你,不惜身體為你舍,寶血為你流,這是何等犧牲的愛啊!主既是這樣愛你,可你有否在主愛裡得到滿足呢?盼望弟兄姊妹牢記神對你的愛,更祈求聖靈感動你,在主愛裡得滿足,分享一個資訊,題目是在主愛裡得滿足!

  一、神愛你啊

  神的大愛,超過人世間一切的愛!“天離地何等的高,他的慈愛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詩103:11***而且神愛我們,並非因為我們可愛,我們太好了、太優秀了、太完美了,神不得不來愛我們!

  我們來看聖經中一個蒙愛的人---夏甲,以她為例,看看我們到底怎麼樣,其實我們並沒有那麼好?甚至我們身上根本沒有什麼可愛之處,神也愛了我們,“因為神就是愛。”***約壹4:8***如同父母愛自己的兒女,即使兒女沒有那麼好,父母也是把你當成寶貝一樣的來愛!

  從剛才所讀的經文我們看到,亞伯拉罕的妻子撒萊不能給他生兒育女,這時撒萊想到自己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撒萊就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為自己生孩子。可是夏甲懷了孕,就小看她的主母。於是撒萊苦待夏甲,夏甲經受不住,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夏甲來到了曠野,舉目無親,身懷六甲,身處險境,沒有出路的時候,神來向他顯現,神就是道路,神就是出路,夏甲從神那裡得到了看顧,神保守她母子平安,神更允許她再次回到主母撒萊家,並且祝福她後裔興旺繁多。這裡我們看到夏甲真的蒙了神的鴻恩厚愛啊!神親自向她顯現,給她出路和祝福,可是我們要問一聲,神愛夏甲,是夏甲好麼?不是的,因為:

  1經文首先告訴我們夏甲是撒萊的“一個使女”,***創16:1***這表明她的職業,她的工作就是伺候人的,在當時是奴隸的身份,這樣的身份沒人會說好。

  2經文還告訴我們她“是埃及人”***創16:1***,對於一個猶太人而言,她就是一個外邦人。法利賽人曾經禱告說:“主啊,不要讓我成為一個外邦人。”可以看到在猶太人的觀念當中,外邦人的地位是非常的低下的。就像是今天一個人到了外地,成了外鄉人,常會被人欺負,看不起一樣。

  3當夏甲懷孕之後,“她見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 ***創16:4***這可以看出夏甲還有很令人厭惡的人品---忘恩負義。她本應該感謝主母撒萊才是,給了她機會從使女升為妾,但她不但不感恩反而得志便猖狂,輕看主母。

  看到了麼?夏甲就是這樣一個不可愛的人,無論她的職業,種族,還是人品,都沒有讓人愛她的地方。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極不可愛,甚至不值得去愛的一個人,卻蒙了耶和華神的深恩厚愛。

  神愛她,主動來尋找她,讓她遇見神。“7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神愛她,主動先向她說話,8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創16:7-8***

  我們從神的問話“撒萊的使女夏甲。”你發現,神一開口就知道她的名字---夏甲;知道她的工作---使女;還知道她的主母---撒萊。你發現神認識她,清楚她的一切,無論是她的苦情還是她的職業、種族、人品,神都一清二楚,即使這樣一個毫無可愛之處的人,但是神也願意來愛她。神問她“你往哪裡去?”夏甲不知道!但神知道,要讓她進入到神豐盛的愛裡!

  親愛的弟兄姊妹,夏甲好嗎?不好。但神愛了她!同樣,今天的我們好嗎?不好,但神照樣愛了我們!今天我們能來到神的面前,都是因著神的愛啊!神知道我們的一切!多少時候我們的人生境遇就像夏甲一樣,沒有好的的工作、沒有好的出身、甚至沒有好的人品、別人看不起我們、甚至有的時候,我們自己都看不起我們自己,自己都不愛自己了,但神仍然願意來愛你!神知道我們的這一切,他不是不知道,但神仍在千萬人中揀選你、憐憫你、恩待你、高抬你,讓你成為他所愛的兒女。

  是我們好麼?不是啊!“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林前1:26***我們從前“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弗2:3***但神憐憫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愛了我們!“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羅9:25*** “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羅9:18***“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9:15***神愛我們不是我們好,乃是因為神就是愛!

  神愛我們,甚至在“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羅5:6-8***

  神愛你,神甚至將他的都生兒子賜給了你;神愛你,不叫你滅亡,得永生啊!神愛你,為你的罪,甘願犧牲他兒子的生命換回你的生命;神愛你,他的愛子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你舍掉了身體,舍掉了生命,舍掉了榮耀,舍掉了一切;神愛你,他的愛子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你流盡了生命最後一滴血,反倒心滿意足的說“成了!”***約19:30***

  請你記住神的話,“神就是愛”***約壹4:8******

  二、愛得滿足

  神用他的愛,愛了我們,神心滿意足了;可我們有了神的愛,是否也滿足了呢?弟兄姊妹,主的愛,是你今生最大的滿足啊!

  在夏甲不知何去何從的時候,耶和華神的使者來到她身邊,對她說了三句話。給了她一個命令“你要回到你的祖母那裡,服在她的手下。”給了她一個應許“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還給了他一個預言“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這人還大有能力。”夏甲聽了神對她說的話,就稱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創16:9-13***

  弟兄姊妹,神給夏甲的應許也好,預言也好,可就當時夏甲的處境來說,這些似乎離她都很遙遠。夏甲的燃眉之急是,無處可去,無處安身,無依無靠,這時神以命令的形式來愛他,“你要回到你的祖母那裡,服在她的手下。”真如使徒保羅所說,神“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提前1:5***

  夏甲得到了這份愛,得著了極大的滿足。她不再猶豫、不再害怕、不再驚慌、不再軟弱、不再無助,她心裡得到了滿足,稱神為“看顧人的神。”***創16:13***

  弟兄姊妹,你得到了神的愛、耶穌的愛,你滿足了嗎?夏甲滿足了,她說神是“看顧人的神。”;使徒保羅也滿足了,他說“7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 7-8***。 可多少人,他們也得到了基督的愛,卻沒有像夏甲、保羅一樣得到滿足!

  羅得的妻子貪戀所多瑪城的錢財、房屋、田地,回頭一望,變成了鹽柱子;猶大貪戀錢財,三十兩銀子賣了主耶穌,後悔上吊死了;掃羅王貪戀權勢,聽到“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心生嫉妒,為保住王位,擅自獻祭,求問交鬼婦人,神讓他死在戰場之上;參孫本是士師,拿細耳人,是獻給神的聖潔之人,卻貪戀女色,愛慕妓女大利拉,好色邪蕩,神的靈離開他,被非利士人活捉,挖掉雙眼……他們都是有了神,可是心裡卻都不滿足,結局是何等可憐啊!今生信了耶穌還不滿足的人,快快悔改在主面前!求神憐憫和饒恕吧!

  基督徒應該永遠記住神的話 :“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提前6:6-8***

  讚美詩我們不是這樣唱的麼?前要的是祝福,今要主自己;前要的是醫治,今惟主而已;前貪求恩賜,今要賜恩者;前尋求能力,今要全能者;前要的是感覺,今憑主口說;前要利用主,今求主用我。前欲得人稱讚,今求主歡喜;前不住求討,今求主歡喜。永遠舉起耶穌,讚美主不歇。一切在耶穌裡,主是我一切。***讚美詩245***

  今天我們有了主耶穌就有了一切,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呢?神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孽,醫治了我們一切的疾病,我們還不滿足麼?我們有永遠的生命,永久的國度,復活的盼望,天上的家鄉,我們就當滿足啊!如大衛所說,神啊“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16:11***

  結語

  弟兄姊妹,每當你不滿足的時候,仰望十字架,提醒自己:主耶穌犧牲的愛,這才是我最大的滿足!十字架“為神的大能。”***林前1:18***十字架彰顯的是主耶穌的愛!主的愛,能使我們的一切都得滿足!有病的身體得醫治!受傷的心靈得安慰!破碎的婚姻得修復!軟弱的侍奉得力量!冷淡的愛心得復興!天國的福音得廣傳!“因為神就是愛”***約壹4:8***阿們!

  基督教講章:與主訂婚

  經文:弗5:22-33;林後11:2

  保羅在弗5:22-33中,藉著夫妻之間的彼此相愛、互擔責任,來闡述基督徒對主耶穌、對教會所當具備的愛心與責任;在林後11:2裡,保羅更直接指出每一位基督徒與主基督之間均存在著一種“婚姻”關係——他指出,基督徒乃是一位“貞潔的童女”,已經“許配給一個丈夫”——主基督。

  在教會事奉這些年來,為信徒主持過不少的訂婚禮和結婚禮,針對他們當中某些人後來的“變異”——退婚或離婚的現象,不由得聯想到我們每一位基督徒和主基督之間的一段“姻緣”。藉著聖靈的帶領,結合聖經的教訓,以下與大家分享一個主題:與主訂婚。

  一、跟主認識

  男女之間要達到相知、相戀,第一個步驟就是當彼此認識、互相熟悉。舊社會,男女之婚姻均由父母作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他們解決婚姻的慣常途徑。囿於“男女授受不親”之封建流習,婚前的男女很少有相處的機會,有的甚至從未晤過面,自然談不上什麼相知、相戀。進了洞房、掀起紅蓋頭後,他們彼此才識“廬山真面目”!這種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組合的婚姻,大都烙上了不幸的色彩。那種因互不認識導致失敗婚姻而發出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塊木頭抱著走”的無奈又辛酸的感嘆,正是對封建禮教箝制婚姻、摧殘愛情的血淚控訴!

  到了新社會,人民正真“當家做主”了,年輕的男女追求婚姻、愛情,不再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封建流習的約束,他們學會自由戀愛,懂得婚姻自立。即便有通過“媒妁之言”的,卻也並不唯“父母之命”是遵,他們依然強調互相認識、彼此接觸,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才敲定婚姻大錘。這種正確的婚姻方式,使得很多人品嚐到婚姻的幸福、愛情的甘甜,從而使社會具有了團結***、繁榮昌盛的色彩。

  基督徒與主耶穌之間的這場“婚姻”,要想達到美滿幸福的果效,“互相認識”當是一道不可缺乏的手續。我們的主是一個注重“互相認識”的主,他曾說:“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約10:14-15***。短短的兩節經文,竟出現四個“認識”,足見其重要!那麼,我們與主之間當如何“互相認識”呢?

  ***一***主認識我們

  主認識我們,這是鐵定的事實——因為我們是他創造的,我們的身上有他的“影子”,經上說:“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創1:27***。作父母的,尚且能認識自己的兒女,甚至對兒女們的一切瞭如指掌,何況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呢?大衛曾如此描寫主對世人的充分認識:“耶和華啊!你已經鑑察我,認識我。我坐下,我起來,你都曉得,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臥,你都細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耶和華啊!我舌頭上的話,你沒有一句不知道的。你在我前後環繞我,……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139:1-16***。

  主對人的“認識”有兩層含義:一種是從現實上對人的認可,如人是他造的,有他的樣式和形象,如保羅所說的:“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另一種是從情感上對人的接納,如一個人若能悔改歸向主,並在生活上有榮神益人、聖潔敬虔的表現,主就接納他作自己的兒女,並應許將來給他永生為賞賜***參加4:4-7;約3:16、36***。

  挪亞時代,世人已具備了造船的技術,當洪水來臨時,漂浮在水面上的不獨挪亞所造的那隻方舟,應該還有別的大大小小的船隻。但是,最後只剩下挪亞所造的方舟浮於水面,而其他各大小船隻均沉沒在茫茫的水中。這究是為何?乃因挪亞所造的方舟是神所“認識”的,因為它的形狀、格式、尺寸、層數 以及內外裝修,均是挪亞按照神所指示的建造的***參創6:14-16***。既然是神所認識的,受其保護乃在情理之中。而那些世俗的船隻,因為只按照世人各自的尺寸、喜好而造設的,並不蒙神“認識”,自然得不到神的保護而沉沒了。

  今天,“認識”主的人好象不少,但這些人不一定蒙主“認識”——有些人,主根本就拒絕“認識”他們。有一次,主對那些擠著跟隨他的人群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對一個基督徒***包括傳道人***來說,沒有比將來被主棄絕——拒絕認識而更為悲慘的事了。我們當努力追求,好使主將來能“認識”我們、接納我們!那麼,我們當如何做,才能獲得主將來的“認識”呢?這就得看我們是怎樣“認識”主了——此乃將來被主“認識”和接納的關健!

  ***二***我們認識主

  曾對一位傳道人所牧養的教會有上千人聽道的現象表示欽慕和讚歎,卻未料這位傳道人竟如此感慨地對我說:“到教堂的人看上去多,但真正認識主的人卻很少啊!”聽了這位傳道人的話,我不由得想起曾來中國訪問的一個瑞典傳道人介紹瑞典國家的信仰時所說的話:“瑞典的基督徒佔全國人口95%以上,但真正認識基督、具有基督生命的基督徒還不到10%。”古往今來,確實有難以計數的“基督徒”,但真正認識主的有多少呢?我們可以從聖經的記載裡,來見識一下世人對主的“認識”其實存在著多麼大的偏頗!

  1、良善的夫子

  一位少年財主求問主:“良善的夫子,我當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路18:18***。認識主不過是一個具有慈善心腸的夫子——如慈善家那樣。求主醫治的兩個瞎子也有此“共識”***參路17:13***。

  2、作師傅的

  尼哥底母曾對主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約3:2***。他對主的認識,只侷限於主是一位能對人的道德和生活起一定教導作用的“拉比”、“師傅”而已。

  3、斷事的官

  有一個人看到主的智慧和才識,就請主幫他和兄弟分家。這種對主錯誤的認識,遭到主的斥責:“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路12:14***。

  4、大能的術士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請他***主***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太16:1***。這些人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是贖罪救人的“彌賽亞”,認為主不過是個能行神蹟、顯異能的術士、方士罷了。

  5、高明的醫生

  “凡耶穌所到的地方,或村中,或城裡,或鄉間,他們都將病人放在街市上,求耶穌只容他們摸他的衣裳禭子”***可6:56***。這種認為耶穌是一個醫術高明的醫生的人,在四福音裡隨處可見。

  6、會報仇的人

  主和門徒們曾路經一個撒瑪利亞人的村莊,因莊上的人不接待他們,雅各約翰就求主從天降火燒滅他們。主責備他們:“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9:55-56***。

  7、鬼王別西卜

  主曾趕出一個啞巴身上的惡鬼,讓他開口說話,圍觀的群眾大為驚奇,卻有人如此說:“他***主***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路11:14-15***。他們竟將主當作魔界裡的一位!

  8、猶太人的王

  拿但業對主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約1:49***。認識到耶穌只是“以色列的王”而不是“神的兒子”的人,無論在耶穌時代還是在今世,都有許多***路23:38;可10:34-35***。

  真正的基督徒,當對主當有客觀、正確的認識:

  1、萬人的贖價

  “在神和人的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2:5-6***。我們本是罪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按“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來算,我們本是該死的。但神差遣愛子耶穌來到世間,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贖了我們的罪愆,使我們“不至於定罪”和滅亡,而是“出死入生”了***約5:24***。

  2、挽回祭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3:25***。始祖犯罪前,人類與神之間的關係是和睦、融洽的;一旦犯了罪、違背了神的命令,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就被破壞了——在神面前,人成了“可怒之子”***弗2:3***,成了魔鬼的兒女***參約8:44***。因著耶穌的道成肉身,人和神之間隔著的一堵牆才終被拆去,人才得以坦然來到神前,成為神的兒女***參加4:4-7***。

  3、新約的中保

  “為此,他***主***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來9:15***。始祖犯了罪後,人和神之間隔著一堵罪牆——人不能進入至聖所到神面前,人的祈求、悔改只能通過祭司傳達給神;耶穌釘死後,聖殿的幔子裂為兩半——這堵牆被拆掉了,從此人可以直接來到神前,向神懺悔、乞求神的赦免***參徒11:18;林後7:9***。

  4、永生神的兒子

  主曾問門徒們:“人說我人子是誰?”他們如此回答:“有人說是施洗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裡的一位。”主接著再問:“你們說我是誰?”眾人不知如何回答,彼得對主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彼得的回答甚得主的喜悅——主給了他莫大的賞賜***參太16:13-19***。

  二、與主訂婚

  一對男女互相認識後,並不一定能成為夫妻;他們要想“定終身”,就必須在人前有個“表示”——即履行訂婚手續,或舉行訂婚禮節。訂婚是為了向人們標示男女雙方已有一定意義上的“夫妻”名份——對男方來說,他已是“白馬配鞍”;對女方來說,她已是“名花有主”。如今,我們這“貞潔的童女”,也已許配給了“一個丈夫”——耶穌基督,我們與主之間的訂婚手續同樣少不了。

  世界上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方,人們的訂婚風俗、禮節也存在著一定的不同。不過,無論存在著如何的不同,其中有一些內容、環節是必須具備的——這就是他們在不同之中的相同之處。這些相同點是什麼呢?那就是訂婚的那一天,要舉行一種訂婚禮節,同時男方要給女方一件紀念的信物以及娶女方的聘金。按中國人的傳統方式,訂婚時,男方家辦幾桌酒席,宴請女方家帶來的一些親朋好友,有些基督徒則喜歡選擇在教堂裡舉行訂婚禮。在訂婚時,男方還要送女方一件信物——一般是金戒指,而且還要過一部分的聘金給女方。

  我們這“貞潔的童女”,同樣要與主耶穌舉行訂婚禮。那麼,這訂婚禮是什麼呢?就是我們在主前接受洗禮。受洗對一個基督徒來說,是一件神聖莊嚴的禮節,它所表示的屬靈含義非常豐富:表示順服基督的命令***參可16:16***,表示效法基督的樣式***參太3:13-16***,表示當盡諸般的義***參太3:15***,表示從此脫離了罪***參徒22:16***,表示與基督合為一體——與他同死***參羅6:4***,與他同葬***參羅6:4***,與他同活***參羅6:4***。

  與主舉行了訂婚儀式後,主給我們什麼“信物”作為紀念呢?主昇天前,應許賜下聖靈給門徒們:“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徒1:8***。五旬節那天,聖靈真的降下了——這是神對人類的一項偉大祝福***參徒2:1-4***。保羅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弗1:13-14***。從保羅的話裡,我們知道“聖靈”這件基督給我們的“信物”之重要價值——它是我們將來得天國永生“基業”之“憑據”!在我們的生活和事奉中,聖靈均作了智慧、周全和光明的安排和指導***參太4:1;羅8:14;徒8:27-29,13:2-4***。經上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8:9***,也只有了聖靈的內住,才能證明我們是基督的人***參加4:6***!訂過婚的少女,總是將男方所給的戒指戴在自己的手指上,以示對這樁婚姻的認可及對男方的愛慕;我們與主訂婚後,也當將主所給我們的“戒指”——聖靈“戴”在我們的身上!

  訂婚時,男方要給女方一定的聘金;我們與主訂婚後,主給我們什麼“聘金”呢?主應許我們說:“信子的人有永生”***約3:36***,“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3:15***。可見,主給我們的聘金是“永生”——這是世界上最昂貴的一種聘金,它的價值是無法用世俗的金錢來衡量的。這個“信”字的意思不只是相信、接受,還有“交託、託付”的意思。中國人稱女孩子出嫁為“于歸”,意即女孩子從此有了一個真正的歸宿——她可以將歲月、生命、幸福完全託付給男方。我們與主訂婚後,也表示我們從此有了一個真正的歸宿——“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14:8***。

  三、和主深交

  男女互相認識後,覺得彼此傾心,就會訂下婚,訂婚後雙方雖然已確立了關係,但因為還未嫁娶,故不能算為真正的夫妻。設若婚姻是一列駛出始點站的列車,那麼互相認識就是始點站,到了訂婚時才駛了一半的路,要到達終點站——結婚,尚有漫長的一半路途。這一半征程依然要求“列車”謹慎行駛,以免發生“出軌”之事。男女訂了婚後,為保證“蒂落”,須促進“瓜熟”,雙方要彼此聯絡,互相關愛,建立起深厚的感情。

  筆者有一位朋友,大學畢業前與同校的女友訂了婚。朋友畢業後在單位沒幹多久就辭職到廣東與人合辦公司,女友則在福州的一所學校教書。朋友因忙於公司事務,與女友的相聚少了,甚至和女友通電話也變得“吝嗇”起來。我曾提醒朋友不要為了事業而誤了愛情,他卻笑我“杞人憂天”。三年後,當朋友帶著五十萬元支票,開著轎車來到女友的學校,要與她結婚時,女友竟將支票摔在他的臉上:“你跟錢結婚去吧!”原來女友已另有“心上人”,乃同校一位教師。

  我們與主訂婚後,也不要滿足於“關係已定,婚姻將成”這一粗淺認知,還須與主保持聯絡、交通,建立深厚的感情。有了深厚的感情,人生的風風雨雨,就不能輕易地拆破我們與主之間的這份情緣,忠貞的愛情,“眾水不能熄滅,大水也不能淹沒”***歌8:7***!因為約瑟與神之間的感情很深厚,故當波提乏的妻子以目送情給約瑟,說“你與我同寢”時,約瑟才能那麼果敢堅決地拒絕:“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39:7-9***。以諾一生活了365歲,雖也生兒育女,但還能“與神同行三百年”***創5:22***,他與神之間所建立的感情多麼深厚、堅固!還有使徒保羅,他與主之間所建立的情感之深之固,更令人感佩,他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我深信無論是生是死……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8:35-39***。

  有一位教會監督,年屆84歲高齡,因為信仰而被執政者判死罪。執刑官見他老邁,不忍心處死他,就對他說:“你只要說一句‘我不認識拿撒勒人耶穌’,我就釋放你。”老監督說:“我認識我主耶穌已有六十多年,他從來沒有虧待過我,我怎能為了這條老命而背叛他?”執刑官命人將他放在架好的柴堆上,然後點燃了火。在熊熊的火焰中,老監督大聲向周圍的觀眾傳講福音,呼喚人歸向耶穌。教會從使徒時代到第三世紀初葉的二百多年中,經歷了羅馬帝國多達十二次的大逼迫,處在襁褓中的教會,受到了毀滅性的打擊;可是,因著使徒們以及無數基督徒對主耶穌的摯誠熾烈的愛,才使教會終於頑強地生存了下來,而且發展到今天如此興旺昌盛的景象!

  男女訂婚後在建立感情的過程中,特別要防備第三者的插足,有許多原本感情不錯的男女***或夫妻***,因著第三者的插足,往往導致感情破裂、關係解除。我有一位同學去美國留學,行前將妻子託付給好朋友照顧。四年後返家,發現妻子已與朋友同居,一切已無可挽回。我們在與主建立感情的過程中,也要防備第三者的介入。魔鬼撒但常常派出“第三者”插足我們與主之間的關係,破壞我們與主之間的感情,而有時候,它乾脆親自出馬充任“第三者”角色。

  人類的第一對夫婦亞當夏娃,原本很相親相愛,夫唱婦隨,亞當曾動情地讚美夏娃,稱她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2:23***。後來介入了“第三者”——蛇***實際上是撒但***,它挑唆夏娃吃了禁果,後來又連累了亞當。他們犯罪後,夫妻之間的感情立刻出現了裂痕,當神責備亞當時,他竟如此為自己辯護:“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創3:12***。對妻子夏娃的稱呼變了,原先是“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現在卻成了“與我同居的女人”!亞伯拉罕與撒拉原先也很相愛,雖沒有孩子,卻不乏和睦相親。後來介入夏甲這“第三者”,這個原本平靜和諧的家庭,從此被一片烏雲慘霧籠罩著***參創16:1-16;21:1-21***。

  主耶穌曾告誡門徒:“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路16:13***。親愛的主要求門徒們愛他要專一忠貞,矢志不渝,要防備和抵制“第三者”——瑪門的侵入。加略人猶大起先是愛主的,對主是有感情的,後來由於“第三者”瑪門***財利***的插足,而使他將主出賣,成了千古罪人。其實,主耶穌在這裡所說的“瑪門”,並非指的只是物質財利,我想它應該有更廣闊的內涵——我認為,阻礙我們與主親近相愛的一切世俗東西***名利、享樂等***,都可以算作“瑪門”***第三者***。

  相愛相戀的男女喜歡常常在一起,“一日不見,如三秋兮”***《詩經·采葛》***;即便不 能時常相守的,也往往藉寫信或打電話來表達相思之情。報載,有一位青年,女友去英國讀書才一個多月,他因受不了離別的相思之苦,每天與女友打電話,一個月的電話費竟達數萬元!當老父責備他時,他說他聽不到女友的聲音,實在無法過日子。我不由得聯想到我們與主之間,雖不能晤面,卻也可以互通“電話”***禱告***,交流彼此的思念之情。請問:我們與主“認識”至今,總共交了多麼“電話費”?我們若真正對主有情有意,就該有那位青年不與女友通電話就“過不了日子”的熾烈感受!願我們“警醒禱告”***太26:41***,“隨處禱告”***提前2:8***,“不住地禱告”***帖前5:17***,從而和主建立起濃厚的感情,締結下堅實的關係。

  四、等主迎娶

  相識,訂婚,建立感情三個階段均是為了第四個階段——結婚,完成了這第四個階段,男女的婚姻才算真正鑄成,這“夫妻”的稱謂也才有了真正而實際的意義。相識,訂婚,建立感情是因,是過程,而結婚是果,是目的。沒有前三點,就不可能有後一點,而如果沒有後面這點——結婚,前面三點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與意義了。因此,結婚是四個階段中最重要的一個。好比一棵果樹,長苗,生葉,開花,均是為了最後的目的——結果,巴爾扎克說:“結婚是男女愛與情的最後收穫”,即此道理。

  但是,生活中往往有些難料的事,影響著相愛中的男女,導致令人落淚的不幸事發生。一對男女訂婚三年後準備結婚,在大喜日子臨到的前天,男方突然離家出走,留一封信給家人,表示不想娶未婚妻,因他另有心上人。他的未婚妻痛不欲生,於翌日晚上跳樓自殺。男女訂婚後一方遭到退婚或臨近結婚時一方棄婚而去的現象,在當今社會已不是新鮮事。

  不過,我們與主之間的這場婚姻,我們絕對可以持樂觀的態度,只要我們與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主就會堅守他的誓言——“我以永遠的愛愛你”***耶31;3***。約翰如此見證主的愛:“他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將要走向各各他的主,面對一臉憂愁的門徒,信誓旦旦地表白道:“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哪裡”***約14:1-3***。

  猶太人的男女在訂婚後,具有了法定的婚姻關係,男的可以隨時將未婚妻娶過門。當決定完婚時,男方往往向女方送去柬子,規定在一個期限內迎娶,但沒有具體時間,因此,一旦男方發出柬子,女方一家就開始忙碌起來,隨時等待新郎的到來。而且常常是迎親隊伍尚在途中,女方這邊就要派出專人去接應。當那日,我們的“新郎"”——主耶穌,攜領浩浩蕩蕩的隊伍從天而降來迎娶我們的時候,我們也要與主在途中***空中***相會***參帖前4:16-17***。新郎來迎娶的那段時日裡,新娘這邊要警醒等候,不能有絲毫的疏懶怠惰,否則,像那五位又愚又懶的童女,當新郎來到時,等待著的只有被棄絕於外痛灑悔淚的命運了***參太25:1-12***。主來迎接我們的日子也已近了,“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雅5:9***。主講完“童女迎新郎”的比喻後,特別地吩咐道:“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25:13***。

  保羅說:“主的日子來到,好象夜間的賊一樣”***帖前5:2***。我們絕對相信主會來迎娶我們,因此要警醒地等候,快樂地預備,“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啟19:7,8***。在這裡約翰勸我們要“預備好”,在等待中要“歡喜快樂”,約翰還提到作為“新婦”的一個必備條件——要穿上“光明潔白的細麻衣”。

  不拘古今中外,無論哪個民族,在結婚這一天,新郎與新娘一定要穿上漂亮得體的禮服,打扮得光彩照人,顯示出“新人”之意。隨著社會的進步,新郎新娘對結婚禮服的要求越來越高檔、新潮,尤其是新娘的禮服,五彩紛呈,千式百樣,有的貴達數十萬元。我們作為“萬王之王”——主耶穌的“新娘”,大喜日子所穿上的結婚禮服,也須是最好的——“潔白”如玉,“光明”照人。只有披上婚紗,我們才能真正成為“新娘”,而且“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林後5:3***。老底嘉教會的信徒“赤身露體”,如何成為“新娘”?約翰勸他們趕緊“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啟3:18***。在“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上,如果我們“沒有穿禮服”,不但成不了“新娘”,而且還有遭到被趕逐出席的悲慘待遇,那時我們被“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要哀哭切齒了”***參太22:1-13***。因此,我們要想與主耶穌快樂地結為“夫妻”,就必須預備一件“出閣”時穿上的結婚禮服——光明潔白的細麻衣。

  這光明潔白的“細麻衣”到底象徵什麼呢?約翰告訴我們:“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19:8***。這“義”指的又是什麼?經上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創15:6***。可見這“聖徒所行的義”指的是聖徒對神所持定的一份信仰。我們成為主耶穌的“新娘”,穿上這件“細麻衣”——也即“義”袍,就表明我們相信主是我們所“許配”的“一個丈夫”***參林後11:2***,而且堅信他有一天會來迎娶我們***參啟19:7***。當然,我們也知道,這“義”所指的不只是對神的這份相信,而且還包括生活中“義”的內涵——離惡遠罪,善良誠實,聖潔自守。羅馬書的中心思想是“因信稱義”***羅5:1***,但保羅同時又提出,一個人的真正得救,還要“因行為稱義”***羅4:2***,保羅要求人們“當脫去闇昧的行為,……為人要端正,好象在白晝”***羅13:12-13***。主的兄弟雅各也鄭重地強調,一個人的“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2:22***,他還斷言:“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2;24***。細麻衣的“光明潔白”,就喻指我們“聖徒所行的義”也須是光明潔白的,也即我們的信心與行為應該是光明潔白的。保羅在羅馬書13章14節所要求的歸信主的人要“披戴主耶穌基督”,指的也應是這方面的道理。這件“光明潔白的細麻衣”的內涵,還可以從西3:12中得到啟示,保羅說:“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穿上***“存”原文有“穿上”之意***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細麻衣”這件結婚禮服是一針一線織繡而成的,織得愈認真仔細,它就愈精緻漂亮、愈堅實耐穿。主尚未來迎娶我們的這段日子,我們要好好繡織這件禮服,以期在將來的婚禮上,能穿上它,討主歡心。我們在信仰生活裡為主所付出的一點一滴的心血,為主所發揮的一磚一瓦的作用,為主所充當的作光作鹽的角色,均是織就這件細麻衣的一針一線、一絲一縷。

  真正相愛相戀的男女還流露出一種特點,就是自從訂了婚、確立了關係後,雙方的心裡就會滋生一份為心愛的人而生而死的精神,一份從一而終、永不變心的情懷。我們與主訂了婚後,如果與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也會有這種為愛犧牲、忠貞不渝的情懷。保羅就已經具備了,他說:“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14:8***;“誰能使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到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刀劍嗎?……無論是死,是生,……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的”***羅8:35-39***。

  主耶穌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3:20***。親愛的弟兄姐妹,你聽見了喜慶的號已經在天上吹響了嗎?你聽到了“站在門外”的“新郎”——主耶穌的叩門聲麼?請你趕緊行動,掌上明燈,披上新衣,開門迎主。一場“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的偉大婚禮就要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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