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調整養老金啟動十項福利
養老金上調最新訊息:
調整離退休人員養老金
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適時適當提高保障水平,統籌調整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傷1-4級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卹金待遇標準,調整工亡職工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及時足額發放,擴大人民群眾獲得感。
跨省就醫直接聯網結算
完成異地安置退休人員跨省就醫直接結算工作,解決參保人員跑腿墊資難題。按照國家部署,積極做好我市醫保經辦機構和定點醫院與省異地就醫結算系統的對接,年底前實現異地安置退休人員跨省就醫住院費用直接聯網結算。
實施補充醫療保險制度
推進補充醫療保險制度落地實施,制定補充醫療保險目錄及管理辦法,加大對重特大疾病保障力度,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鼓勵商保公司開展團體和個人補充醫療保險,研究改革醫保個人賬戶制度,發揮商業保險補充作用,確保制度可持續發展。
完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在全國率先試點將重度失智老人納入政策保障。做好重度失智老人“失智專區”護理試點工作。大力推進農村護理保險業務,擴大農村受益群體。
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
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政策。繼續落實參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8%、參保單位和職工個人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分別降至1%和0.5%、工傷保險平均繳費比例降至0.57%的政策,減輕參保企業和職工負擔。
全面落實全民參保登記
實現由制度全覆蓋向人員全覆蓋轉變,完成我市未參保戶籍人員入戶調查登記,完善全民參保登記庫,做好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實現我市社會保險制度由制度全覆蓋向人員全覆蓋轉變。
實施“網際網路+社保”行動
創新經辦管理服務模式。利用網際網路技術,推進資訊化與社會保險經辦業務深度融合,推行網上經辦、掌上社保、自助終端等業務服務新模式,試點建設“智慧社保服務大廳”,啟用並推廣“掌上預約服務”系統,為參保人提供高效、便捷、個性化的服務。
開展“社保扶貧”行動
助力參保貧困人口精準脫貧。將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對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標準給予補貼,實現農村貧困人口養老、醫療保險參保率兩個100%。做好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和跨地區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促進農村貧困人口轉移就業。貫徹市委市政府部署,積極落實城鎮扶貧政策。
拓展社會保障卡功能
做好新增人員社會保障卡製作發放工作,年底前逐步停用舊版勞動保障卡和居民醫保卡。大力推進社保卡在人社領域的普遍應用,拓展社保卡發放養老金、失業金功能、異地就醫結算、社保異地轉移功能。穩步推進社保卡在全市社會信用體系中的應用。
打造“服務型社保”經辦視窗
實施“標準化+社保”行動,在全市社保系統推行標準化工作,規範優化社會保險經辦服務流程。認真落實好“五制”、“四公開”、“三亮明”的基本要求,簡化優化服務流程,有效縮短辦事週期,不斷提升參保人員滿意度。
青島階段性降低2017年失業保險費率至1%
為進一步減輕用人單位負擔,增強社會發展活力,促進穩定就業,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近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下發《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青島市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由1.5%降至1%,費率降低後,每年為參保單位和職工減負約4億元。
根據《通知》,單位費率由1%降至0.7%,個人費率由0.5%降至0.3%。適用範圍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職工,降低費率期限執行至2018年4月30日。在此期間,國家和省如有政策調整按其規定執行。我市將於2017年5月統一調整失業保險繳費費率,對於2017年1-4月已按照原費率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將於2017年6月進行統一退費。
此次失業保險費率的下調,我市充分考慮了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提高待遇標準、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對失業保險基金支付能力的影響。據測算,此次失業保險費費率降低後,我市每年為參保單位和職工減負約4億元,惠及全市10.8萬戶參保單位、194.3萬參保職工。
國債期貨交割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