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條例配套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06月01日

  ,本叢書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為綱,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圖書資訊

  書 名:

  作 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編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10-1

  ISBN: 9787503698088

  開本: 16開

  定價: 18.00元

  內容簡介

  條文解讀 以主體法條文為核心,撰寫法律術語、條文註解、實用問答和配套索引,介紹相關的法律概念,對法律條文及其配套規定予以註釋和解析。

  配套規定 根據配套索引所列關聯法規,本叢書廣泛收錄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等規範性法律檔案,對於新近修改的法律附錄新舊條文對照表。

  法律文書 根據法律條文及其配套規定,本叢書還收錄、編寫相關法律文書的示範文字或者參考樣本,供廣大讀者予以參考,以便充分主張合法權益。

  流程圖表 根據法律條文及其配套規定,本叢書還按照法律實務操作的具體要求,製作流程圖表,方便廣大讀者依法行使相關權利,履行相關義務。

  圖書目錄

  《物業管理條例》適用提要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物業管理定義

  第三條 選擇物業服務企業的方式

  第四條 提高物業管理和服務水平的途徑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監督管理體制

  第二章 業主及業主大會

  第六條 業主及業主權利

  第七條 業主義務

  第八條 業主大會的組成與宗旨

  第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劃分

  第十條 業主大會的成立

  第十一條 業主共同決定事項

  第十二條 業主大會會議的召開方式及決定

  第十三條 業主大會會議制度

  第十四條 業主大會會議的通知、告知及記錄

  第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的性質與職責

  第十六條 業主委員會備案制度及其成員資格

  第十七條 管理規約的內容和效力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職責限制

  第二十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公安機關、居委會的關係

  第三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二條 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三條 說明義務和承諾義務

  第二十四條 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

  第二十五條 買賣合同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內容

  第二十六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第二十七條 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業主共有或共用的物業

  第二十八條 共用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二十九條 物業資料移交

  第三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條 建設單位的物業保修責任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

  第三十二條 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三條 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第三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統一管理原則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合同

  第三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的義務和責任

  第三十七條 物業承接驗收和物業資料移交

  第三十八條 物業管理用房權屬和用途

  第三十九條 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的義務

  第四十條 專項服務業務的轉委託

  ……

  第五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配套規定

  法律文書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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