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消防管理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12日

  消防安全是社會公共安全的一個方面,確保消防安全,不僅是對自己也是對社會的負責,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大家快來跟小編一起欣賞吧。

  篇一

  古建築的消防管理

  摘要:本文介紹了文物古建築的特點、火災危險特性、以及火災原因。並在文物古建築火災預防技術方法、管理對策、消防設施選擇和設定等方面做出了系統的闡述。

  關鍵詞:消防;古建築;火險因素;火災預防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ncient cultural relics, fire danger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cause of the fire. In ancient cultural relics and fire prevention technique and method,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fire control facilities and setting up the choice made the system in this paper.

  Keywords: fire; Ancient architecture; Fire factors; Fire prevention

  中圖分類號:D035.3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引言

  古建築和文物單位也像其他有建築物的地方一樣,具備可燃物、易燃物和火源。我國的古建築中大量使用木質的樑、柱、屋架、樓板、隔牆等可燃構件,稍有不慎,此類建築難免發生火災,如果採取各種預防措施,就能防止火災[1,2]。本文詳細闡述古建築火災的預防對策。

  2 古建築的火險特點

  古建築和文物單位的火險因素,不但具備一般木質建築的共同特點,而且就其使用和地位的特點而言,其火災危險性更為突出和特殊。因此,古建築文物單位的火災危險性更大,火災後的損失更為慘重。

  2.1火災負荷量大

  現代建築中,要求火災負荷量平均每平方米不宜超過20公斤***木材***。按每立方木材平重630公斤計算,即現代建築中木材的用量每平方米不應多於0.03立方米,包括其它可燃物摺合木材的用量。以此標準來衡量古建築,不難看出它的火險性大。在古建築中,大體上每平方米含有木材1立方米,那麼古建的火災負荷量比現代建築大31倍。

  2.2 燃燒速度快,轟燃現象出現迅速

  古建中的木材,情況比疏鬆的松木還要差。由於長期的乾燥和自然的侵蝕,往往出現許多大大小小的裂縫,發生火災時,木材的裂縫和拼接的縫隙,成了火勢向縱深蔓延的途徑,從而加快了燃燒速度。另外,古建的屋頂相當堅實,發生火災時,屋頂內部的煙熱不易失散,溫度容易積聚,迅速導致轟燃的出現。此階段是古建火災難以撲救的主要原因之一。

  2.3 煙霧生成量大,撲救難度大

  1公斤木材燃燒時生成20立方米煙霧,體積相當於木材體積的300倍。一座1000平方米的大殿,如在其中20公斤木材燃燒,五分鐘內,整個大堂將會充滿煙霧。而且對於古建築不宜施展破拆手段,人員很難進入,撲救難度非常大。

  3 古建築和文物單位的火災預防

  3.1 開設防火線

  坐落在森林區域的古建築,周圍應開設防火線,寬度在30到50米,以免在森林發生火災時威脅古建築。在郊野的古建築,即使沒有森林,在秋冬枯草季節,應將周圍30米以內的枯草清除乾淨,以免野火蔓延。在古建周圍的綠化,應考慮樹枝不宜與古建相交。

  3.2 生活用火的預防和管理

  對於炊事用火的預防主要考慮爐灶的選址和築造。其周圍應用不燃材料隔絕,上加防火帽,爐體灶堂應用耐火材料構築,其內不能開裂漏火。

  照明用火雖不多見,但較遠的祀觀廟宇中經常使用,對其使用油燈、蠟燭照明時不能直接靠近可燃物質,應在油燈上設定燈罩,燈罩上不能再套紙罩。油燈、蠟燭應固定在四周沒有可燃物的地方,並即使清除油垢。新增燈油時應將燈火熄滅。

  取暖用火,爐口上部須垂吊一定厚度的隔熱板。對於其他用火,例如驅蚊、誘殺蟲害、燃放煙花爆竹等應予以杜絕。

  3.3 宗教活動明火的管理和預防

  寺院、道觀中宗教職業者常年堅持供奉活動,在殿堂、佛堂之內的供臺、供桌上設定香爐、香盆、蠟燭、長明油燈,常年累月,晝夜不熄。香客盛行時殿堂內外幾乎成了火的世界,對此,必須加強規範。

  改進在殿內燒香、點蠟和燃點油燈,應在殿堂之外的安全地帶設定焚香爐亭,並設專人看管,做到火熄人離,不得將明火引入殿內,在距殿堂較遠的安全地帶,深掘安全坑,口小底大,將每天清理的蠟燭殘枝、香頭徹底傾倒其中,防止死灰復燃。

  3.4 易燃及可燃物質的管理措施:

  ⑴古建築和文物單位不允許設立汽車庫、存放石油產品以及充電設施,已經建立的應立即遷出。

  ⑵宗教活動場所使用的佛香、蠟燭、酥油、植物油等易燃物質,不能存放在古建築物內,當天用不完的上述物品,應放置在安全地帶。

  ⑶集體頌經、禮拜時用的地毯、坐墊、跪墊用完後不能堆積在古建築物內,應放在殿堂之外的安全地帶。

  ⑷殿堂內佛龕前的幔帳、垂帷、天帳、掛毯、布質壁畫必須遠離明火,並有專人看管。

  ⑸古建築群中的修葺工程,應在四周築牆隔離。修葺中所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應遠離施工現場和古建築群。

  3.5 電氣火災的預防:

  根據規定,在古建築和文物單位、安裝電氣設施的嚴肅性,要安裝必須經過一定的批准手續,且必須從嚴要求、從嚴管理。古建築和文物單位的電氣火災預防,應採取以下措施:

  ⑴古建築和文物單位的電氣設施工程,須由實踐經驗豐富,技術力量雄厚的電氣工程部門承擔。安裝工程結束後,須經供電部門和消防監督部門共同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通電使用。

  ⑵古建築物下、文物集中的庫房、展室內的電線,必須穿管敷設。照明應用60瓦以下的白幟燈泡,嚴禁使用日光燈、水銀燈照明。

  ⑶建築物群內的各個殿堂、庭院、文物集中室,凡用電照明的,均應在室外安裝開關箱,人離電斷,其保護***險***裝置,嚴禁使用銅絲、鐵絲、鋁絲等其他金屬代替。

  ⑷嚴禁在古建築和文物單位內亂拉亂接電線,或增設照明設施,確有需要拉線時,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安裝時採用合格器材,不得架設在可燃、易燃物質的上方。

  3.6 避雷設施的安裝與檢查

  古建築物一般比較高大,接觸點高,雷雨季節易受雷電襲擊,按《古建築消防管理規則》要求:古建築均應設有防雷設施。因此,不論安裝何種形式的避雷針,不僅要有合理的設計和正確的施工,更重要的是要有必要的維護檢查和保養制度。

  ⑴對於裝有防雷設施的古建築物,應在每年雷雨季節到來之前進行一次細緻的檢查,檢查各個明裝導體有無因鏽蝕或損傷而折斷的情況,若發現鏽蝕在30%以上的要及時更換。

  ⑵檢視接閃器有無因雷電發生熔斷或破損。

  ⑶全面測量接地裝置有無變化,電阻和電阻值超過10歐時,在對接地系統進行全面檢查。

  安全組織、管理制度及事故處理預案

  4 結論

  我國雖然已經在古建築和文物單位消防安全監督管理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但還是遠遠不夠的。古建築和文物單位的火災案例還在不時地發生。這些民族遺產不應該就這樣輕易地被火魔吞噬。只有立足於防,千方百計地消除各種起火的因素,不讓火災發生,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燃”,才能讓這些民族遺產永遠地流傳下去。

  參考文獻

  [1]田巨集.古建築的消防安全問題[J].中國西部科技,2006,5: 39-40.

  [2]楊旭紅,王建軍,黨世偉.古建築火災特點及防火對策[J].消防技術與產品資訊,2005,4:54-57.

  [3]張***,梅秀娟.古建築消防[M].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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