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馬德里國際商標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23日

  如何啊?註冊商標有什麼途徑?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怎樣進行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

  1、申請途徑

  申請人到國外申請註冊商標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逐一國家註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註冊;一種是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即根據《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註冊。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註冊,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

  “馬德里聯盟”是指由“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所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所組成的商標國際註冊特別聯盟。截止2003年10月23日,馬德里聯盟共有74個成員國***或稱締約方***。

  2、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需準備的書件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的,應向商標代理機構提交以下書件:

  ①申請人簽名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託書;

  ②國內《商標註冊證》影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影印件;

  ③商標圖樣兩張。如是彩色商標,還需附彩色商標圖樣兩張;

  ④指定保護的締約方國家名單。

  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的程式

  首先,申請人應向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直接將各項檔案寄送或直接遞交商標局,也可通過代理機構來辦理。直接申請的檔案包括:填寫好的中國國際註冊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一定要加蓋公章、國內商標註冊證***或初步審定公告***影印件一份、通過代理機構遞交申請的,應附上代理委託書、商標圖樣兩張,若是彩色商標,需彩色商標圖樣兩張。申請書應按要求填寫,字跡應清晰易於辯認。 商標局收到手續齊備的申請檔案後,即登記申請日期,編申請號,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向申請人傳送《收費通知單》。

  申請人接到《收費通知單》後,應儘快按數額繳納費用,商標局只有在收到如數的匯款後,才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若兩個月後商標局仍未收到匯款,便會將此申請檔案及其它附件一併退還申請人,不再保留申請日期和申請號。

  這裡應提醒申請人注意,國際局如在商標局收到國際註冊申請之日起,兩個月之內收到商標局遞交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國際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該商標的國際註冊日期;如國際局在兩個月之後收到該申請,國際局則將國際局收到該申請的日期作為收文日期和國際註冊日期。

  如申請人想要指定保護的國家既有“協定”成員國,又有“議定書”成員國,而在本國申請註冊的商標還未取得註冊,或者說剛剛提交申請,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建議申請人可先就“議定書”成員國提出國際註冊申請,當該商標在本國註冊後再就“協定”成員國提出後期領土延伸申請。這樣既能馬上申請商標國際註冊,又不浪費時間,儘快取得商標註冊保護,特別是當該國際註冊申請是在國內註冊申請提出六個月之內提出的,申請人還可要求優先權。

  國際商標註冊的途徑有哪些

  1、 逐一國家註冊

  逐一國家註冊就是無前提條件地向目標國***地區***申請商標註冊,是目前申請國外商標註冊的主要途徑。其主要優點是便捷、靈活,可以隨時啟動;不需要以已經在國內獲得註冊為前提,也不會像馬德里註冊那樣存在中心打擊的可能;其具體的申請過程一般是委託一位當地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進行的,代理機構的商標代理人不僅具有熟悉本國商標法律的優勢,而且具有申請外國商標的經驗,可以從提交一直跟蹤到審查程式終結,負責對任何審查當局的審查意見進行答覆,對申請程序進行報告,並對申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提出參考建議,使申請人得到較為周到和穩定的服務。這種途徑的缺點是申請的費用一般較高,因為不僅要支付外國官方費用,支付國內商標代理費用,還在承擔外國代理機構費用一些國家的審查期較長;申請要逐個國家提出,程式和週期較複雜;有的國家要求提供經公證、認證的委託書,給申請帶來麻煩。

  2、馬德里國際註冊

  馬德里國際註冊是一種迅速增長的申請方式,預計在不遠的將來會成為申請國外商標註冊的主渠道。其主要優點是,一次提出申請,可以同裡指定多達數十個締約國;官費相對便宜;指定國必須在18個月內審查完畢效;維持商標有效的費用較低。其缺點是申請書式和申請程式都較為複雜;實質審查由各國商標主管機關按其本國法律進行,外國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具有不適應性;大多數審查意見需要當地商標律師答覆,會產生大量申請程式中的臨時委託和預算外的花費;需要以國內註冊或國內申請為申請基礎有遭受中心打擊的可能,即國內註冊因為異議、爭議等情況被撤銷時,在協定書成中,成員國的指定即失效,在純議定書成員國的指定即失效,在純議定書成員國的指定必須轉為其國家註冊;馬德里國際註冊必須通過締約國的商標主管機關向國際局提交申請,目前我國商標局國際註冊處的人手較少,而申請量增加很快,造成申請在商標局滯留的時間較長,這樣有可能出現一些商標被他人搶注。

  3、歐盟商標註冊

  申請歐盟國家的商標註冊,可以採取逐一國家申請和馬德里國際註冊的途徑,還可以選擇向歐洲內部市場協調局一次提出申請的途徑。這種途徑的好外是費用省,對於申請人來說程式比較簡單,一旦獲得批准,在全部歐盟國家有效。其向點是,只要申請的商標與歐盟任意一個國家的在先權利有衝突,就可能被提出異議而不能批准。

  註冊商標和未註冊商標的區別

  註冊商標是指經使用商標人按照法定手續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經過稽核後准予核准註冊的商標。而未註冊商標,是未經過商標註冊而在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商標。

  1、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

  《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2、《商標法》關於未註冊商標的保護而言,體現了兩個特點:

  ***1*** 受商標法保護的未註冊商標有兩種,包括未註冊馳名商標和有一定影響的未註冊商標兩種。

  ***2*** 兩種未註冊商標的權利內容不同。予以未註冊馳名商標以專有使用權,而對有一定影響未註冊商標僅賦予其優先註冊權。《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就相同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模仿或者翻譯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得註冊並禁止使用。”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消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者,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3、普通未註冊商標不受商標法的保護

  《商標法》對普通未註冊商標的保護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因此其始終處於一種無權利保障狀態,隨時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核準註冊而被禁止使用。因此,要想有保障的使用普通商標,最好將其註冊。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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