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信貸餘額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08日

  信用消費已經越來越普遍地存在於我們目前所處的時代,消費信貸已經在我國有了長足的發展。但是,我國迄今尚未建立起保護和調整社會信用機制運作的系統、科學的法制體系。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社會融資規模

  社會融資規模是全面反映金融與經濟關係,以及金融對實體經濟資金支援的總量指標。社會融資規模是指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或每年***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全部資金總額,是增量概念。這裡的金融體系為整體金融的概念

  銀行信貸基金

  銀行信貸基金亦稱財政增撥信貸基金是指財政預算中安排撥給銀行作為發放貸款的資金。它是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的需要和財政收支的實際情況,定期從財政預算增撥給銀行一定數量的款項,以充實銀行自有資金,保證銀行信貸活動的正常進行。該項資金一般由銀行長期使用,主要用於基本建設貸款,農業貸款等。財政增撥信貸資金必須在國家資金的供應總量同需求總量相適應,銀行信貸資金相對不足,財政資金相當充足的情況下才能實現。一般情況下,主要靠銀行自身積聚資金。

  中國消費信貸主要作用

  首先,發展消費信貸有利於提高消費傾向,擴大內需。開拓國內市場,擴大國內需求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基本立足點和長期戰略選擇,所以有效刺激消費是中國經濟保持長期穩定增長的重要保證。尤其重要的是,中國經濟執行呈現供給相對過剩和通貨緊縮的特徵,消費品市場從賣方市場格局向買方市場格局轉化;而另一方面,居民儲蓄率日趨高升,邊際消費傾向遞減,在此情況下,國家先後出臺了一系列擴張投資需求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但從消費領域看,消費市場依然偏淡,擴張投資需求刺激消費作用有限,進一步擴大內需、刺激消費還有賴於發展消費信貸進而擴張有效需求。投資和消費是經濟增長的兩個輪子,要使投資拉動經濟增長的態勢得以持續,消費需求必須及時跟上,發展信用消費正是擴大消費需求的一種重要途徑。從全社會看,由於消費與生產不可能完全同步,消費總是滯後於生產,兩者之間存在著一定的滯差,消費信貸的實施有助於增加即期消費,保持生產與消費的良性迴圈。在經濟形勢下,消費信貸尤其具有以下特殊重要的現實意義。消費信貸是調節巨集觀經濟的有效措施。消費需求不足可以說是中國經濟增長中的一個突出問題,積極開展消費信貸,通過消費信用支援需求擴張,可以達到啟動消費品市場帶動經濟增長的目的。政府通過消費信用引導消費者的支出投向,有意識地加速或延緩某類消費的社會實現,還可以有效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實現經濟結構的優化,使經濟增長步入良性迴圈。

  其次,發展消費信貸有利於為經濟增長提供推動力。消費的增長始終是經濟活動的出發點與歸宿點,以消費為導向也正是市場經濟發展偽真諦。居民消費的增長與消費需求結構的升級正是經濟規模擴充套件與經濟向更高層次進化的根本推動力。據測算,居民消費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率。

  中國消費信貸的制約因素

  缺乏理想的社會經濟環境 消費者承受能力較弱,限制了消費信貸的規模。根據國外消費信貸發展的經驗,居民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即承貸能力的大小,是決定其是否負債消費的根本性因素。居民家庭承貸能力越大,消費信貸所能發揮的作用就越明顯。雖然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相對於住房、汽車等高值商品而言,其現有收入水平還是難以接受。

  社會保障制度體制不健全,使消費者對消費信貸仍有疑慮,中國社會保障制度還相當脆弱,尤其是接軌時期變革的社會住房制度、醫療制度、教育制度等改革措施的不斷出臺,安身之處、子女上學、醫療保健、退休養老等將越來越多地有個人承擔,使消費者對消費信貸有疑慮。

  社會法律環境不規範。完善的法律對於保護消費信貸各方,特別是信用消費者的正當權益至關重要。世界上消費信貸業務開展得較好的國家都有一套專門的完善的法律體系,如美國頒佈有《統一消費信貸法典》、《真實貸款法》、《公正信用法》、《信用機會公平法》等法律來規範消費信貸雙方的行為。由於歷史的原因,中國至今仍未制定消費信貸方面的專門法律、法規,因無法可依,在業務操作上存在不少問題,嚴重製約了消費信貸的發展。

  執行機制不健全及業務操作不規範

  個人信用機制。個人信用機制是國家監督、管理和保障個人信用活動正常開展的一套規章制度和運作模式。中國完整的個人信用機制尚未健全,銀行獲取資訊的渠道不暢通,獲取的資訊不準確、不全面,且成本高,這都無形加大了消費信貸的風險程度。

  消費貸款擔保機制實行消費信貸往往要求消費者提供擔保,擔保是還款的第二來源,擔保是否真實有效,直接關係到消費貸款風險的大小。但中國現行的《擔保法》只有生產性信貸規範,沒有針對消費信貸的相關規定,致使許多消費者在申請消費信貸時難以提供借款人要求的擔保而無法獲取貸款。

  消費信貸風險防範和轉移機制不成熟。消費信貸的一個突出現象是,除住房貸款外,其他各種消費信貸的貸期均較短,首期付款比例較大。這是因為貸款的銀行承擔的風險較高。在“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經營原則下,不可能不做出嚴格的要求。形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在於缺乏消費信貸風險的防範機制。同時,中國的貸款安全保障制度,如辦中低收入階層提供的政府擔保,保險公司提供的信用保險擔保尚未健全,致使銀行的貸款風險不能有效地轉移和分擔。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不得不提高貸款的“門檻”,以達到防範風險的目的,這就使得許多消費貸款的條款設定與消費者的願望大相徑庭,限制了消費者信貸的使用。

  傳統消費觀念的制約

  長期以來,受短缺經濟的影響,中國絕大部分消費者仍然抱有傳統的消費觀念。“先入為主”、“無債一身輕”等觀念仍然是統治消費領域和消費信貸領域的主導思想,現代消費理論和消費觀念還沒有深入到廣大消費者心中,更談不上成為廣大消費者的自覺行為。消費觀念不更新,傳統消費觀念不破除,消費信貸市場將很難有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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