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08日

  改革開放以來中小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貢獻度不斷提升,已經成為推動國民經濟發展、保持社會穩定的基礎力量。下面是由小編分享的,希望對你有用。

  

  環境因素

  1.政府因素

  中國的社會性質決定了政府對國有企業的重視程度。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實行向大企業傾斜,而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這是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歷史原因。大型企業能夠容易地在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上得到資金,而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卻相應被提高了許多,中小企業要取得貸款必須付出更大的成本。

  2.金融機構因素

  ***1***銀行金融機構的運作機制約束中小企業融資。在金融危機的衝擊下,各國政府為有效地避免金融危機帶來更深層次的危害,都採取了謹慎性原則。這一巨集觀調控,使得中小企業貸款首先受到傷害。金融機構內部清理整頓,使得銀行收縮信貸規模,尤其是對中小企業的"惜貸"。***2***缺乏與中小企業相適應的金融機構。在國有商業銀行中,中小企業的規模歧視依然存在,大銀行從節約成本費用角度出發,不願向中小企業投放資金。雖然城市商業銀行、信用社和地方性商業銀行等成為了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的主導行,但是這些金融機構的資金實力不能完全滿足中小企業的需求,最終還是制約著當地中小企業的發展。

  3.信用擔保體系因素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不完善,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少,並且擔保基金的種類和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民營擔保機構受到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與損失分擔及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受到較大制約。

  4.直接融資因素

  企業的直接外源融資主要是通過發行股票的股權融資和發行企業債券的債券融資。從股權融資來說,上市的門檻太高,使得大多數中小企業無法通過這種方式解決急需的資金。雖然創業板的推出,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的特點將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但創業板在中國還處於初級階段,還存在著不足,或許能相對緩解融資問題。從債券融資來說,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遠遠落後於股票市場和銀行信貸市場的發展,而且中小企業往往達不到債券發行額度的要求,因此,中小企業要通過債券融資幾乎沒有可能。

  5.法律體系因素

  中小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一直缺乏比較有效的法律保護,儘管《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少數法律對中小企業有一定的規範,但是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擔保、上市等融資方面的保護甚少。2003年出臺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在經濟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是中國真正走向市場經濟的標誌之一,也是中國實現經濟民主化的重要一步。但是,《中小企業促進法》也存在著侷限性,中小企業的法律保障體系還有待完善。

  自身因素

  中小企業自身因素

  1.中小企業素質較低,信用狀況較差

  中國中小企業的素質普遍不高,有相當一部分是城鄉企業,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較弱,缺乏競爭力,市場風險高,這使得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敢向其發放貸款。中小企業大多為私營企業或合夥企業,管理水平落後,經營風險大,信用觀念差,財務制度不健全,資訊不透明,使得金融機構不能把握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增加了放貸風險。

  2.中小企業缺乏擔保物

  無論是什麼企業要求貸款或者擔保,都需要有擔保物來提供保證。中小企業僅有的抵押品就是其有限並且價值低廉的土地、房產和機器裝置,其規模也就制約了這些抵押品的價值。

  3.中小企業人才匱乏

  中國大部分中小企業為私營企業,企業領導者的素質不高,缺乏現代的管理理念和領導力,而企業的發展需要管理者能表現出一定的遠見卓識,具有先進的融資理念,為企業規劃出合理的融資方式,以較低的融資成本來籌集資金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中小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較低,留住人才的能力弱,使得企業新鮮血液注入少,先進理念和技術難以運用於企業,制約企業的發展。

  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

  一、綜合授信

  即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範圍內可以迴圈使用。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營運情況分期用款,隨借隨還,企業借款十分方便,同時也節約了融資成本。銀行採用這種方式提供貸款,一般是對有工商登記、年檢合格、管理有方、信譽可靠、同銀行有較長期合作關係的企業。

  二、信用擔保貸款

  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一般是由當地政府財政撥款、會員自願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等幾部分組成。當企業提供不出銀行所能接受的擔保措施時,如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證人等,擔保公司卻可以解決這些難題。因為與銀行相比而言,擔保公司對抵押品的要求更為靈活。當然,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措施,有時擔保公司還會派員到企業監控資金流動情況。

  三、買方貸款

  如果企業的產品有可靠的銷路,但在自身資本金不足、財務管理基礎較差、可以提供的擔保品或尋求第三方擔保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銀行可以按照銷售合同,對其產品的購買方提供貸款支援。賣方可以向買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以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資金困難。或者由買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賣方持匯票到銀行貼現。

  四、異地聯合協作貸款

  有些中小企業產品銷路很廣,或者是為某些大企業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業集團的鬆散型子公司。在生產協作產品過程中,需要補充生產資金,可以尋求一家主辦銀行牽頭,對集團公司統一提供貸款,再由集團公司對協作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當地銀行配合進行合同監督。也可由牽頭銀行同異地協作企業的開戶銀行結合,分頭提供貸款。

  五、專案開發貸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如果擁有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專案,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可以向銀行申請專案開發貸款。商業銀行對擁有成熟技術及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產品或專利專案的中小企業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改造的中小企業,將會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援,以促進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速度。對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穩定專案開發關係或擁有自己研究部門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銀行除了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外,也可辦理專案開發貸款。

  六、出口創匯貸款

  對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銀行可根據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賬戶的企業,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對出口前景看好的企業,還可以商借一定數額的技術改造貸款。

  七、自然人擔保貸款

  2002年8月,中國工商銀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擔保貸款業務,今後工商銀行的境內機構,對中小企業辦理期限在3年以內信貸業務時,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財產擔保並承擔代償責任。自然人擔保可採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抵押加保證則是指在財產抵押的基礎上,附加抵押人的連帶責任保證。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事項,銀行將會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

  八、個人委託貸款

  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商業銀行相繼推出了一項融資業務新品種--個人委託貸款。即由個人委託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物件、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一種貸款。辦理個人委託貸款的基本程式是:1.由委託人向銀行提出放款申請。2.銀行根據雙方的條件和要求進行選擇配對,並分別向委託方和借款方推介。3.委託人和借款人雙方直接見面,就具體事項和細節如借款金額、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進行洽談協商並作出決定。4.借貸雙方談妥要求條件之後,一起到銀行並分別與銀行簽訂委託協議。5.銀行對借貸人的資信狀況及還款能力進行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然後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經銀行審批後發放貸款。

  九、無形資產擔保貸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無形資產都可以作為貸款質押物。

  十、票據貼現融資

  票據貼現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在中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融資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300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閒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融資成本很低。票據貼現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一般在3個營業日內就能辦妥,對於企業來說,這是"用明天的錢賺後天的錢",這種融資方式值得中小企業廣泛、積極地利用。

  十一、金融租賃

  金融租賃在經濟發達國家已經成為裝置投資中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金融租賃是一種集信貸、貿易、租賃於一體,以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為特徵的新型融資方式。裝置使用廠家看中某種裝置後,即可委託金融租賃公司出資購得,然後再以租賃的形式將裝置交付企業使用。當企業在合同期內把租金還清後,最終還將擁有該裝置的所有權。通過金融租賃,企業可用少量資金取得所需的先進技術裝置,可以邊生產、邊還租金,對於資金缺乏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加速投資、擴大生產的好辦法;就某些產品積壓的企業來說,金融租賃不失為促進銷售、拓展市場的好手段。

  十二、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

  首先,與銀行對借款人的資信條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當行對客戶的信用要求幾乎為零,典當行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而且一般商業銀行只做不動產抵押,而典當行則可以動產與不動產質押二者兼為。

  其次,到典當行典當物品的起點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當。與銀行相反,典當行更注重對個人客戶和中小企業服務。第三,與銀行貸款手續繁雜、審批週期長相比,典當貸款手續十分簡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要便捷許多。第四,客戶向銀行借款時,貸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銀行指定的範圍。而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中小企業融資的發展現狀

  1.內源融資狀況

  為了適應市場風雲的變幻莫測,中小企業必須具有經營靈活、變化快捷的特點,因而在時間上和數量上對資金的需求具有不確定性,這就要求企業自身提高積累能力,以對市場變化能做出迅速的反應。同時,創辦中小企業也必須有一定量的資本,這是一個經濟學常識。如果連一點本錢都沒有,或者僅有極少量的創業資本而把大量的資金需求量寄託於銀行貸款或其他融資方式,那麼企業的生命力也是難以持久的。中國現有的組織結構簡單;經營規模較小、經營物件單一的中小企業融資大都依靠自己積累,依靠自身力量發展;但規模較大的中型企業的內源融資狀況則不盡如人意,主要表現為分配過程中留利不足、計提折舊費率偏低等問題。

  據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中國專案開發中心,以隨機抽樣調查方法對成都、綿陽、樂山三地601家中小企業流動資金來源結構的調查顯示,企業內部自身積累78.1%、向銀行貸款9.65%、民間借貸5.07%、商業信用3.25%、其他非正規融資3.93%。這組資料說明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靠內源融資。

  2.外源融資狀況

  第一,直接融資***股權融資、債券融資***。股權融資。中國資本市場發展較晚,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尚不可能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眾所周知,證券市場自建立至今,已經被賦予了為國有大型企業服務的一項特定功能,尤其是前幾年國有大型企業處於困境的情況下,為使國有企業通過改制重新煥發活力;股票市場以國有企業改革為宗旨,重點扶持了一大批國有大中型企業上市融資。在政策如此嚴重傾斜的情況下,股票市場基本上未向中小企業開放。《公司法》還規定,股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不得少於5000萬元,公可生產經營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從嚴控制一般加工業和商品流通企業;中小企業由於受各種因素的制約;經營規模偏小,且大多為一般生產加工企業和流通服務性企業;與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相差甚遠,自然被股票市場拒之門外。統計表明,滬深上市公司共有近1500多家,民營企業大約佔不到15%,且部分還不是通過正常途徑上市,而是以高昂的代價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而曲線上市的債券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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