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武術協會的章程介紹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01日

  中國武術協會是中國武術的全國性群眾組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領導下的單項運動協會之一,中國武術協會也有一定的章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中國武術協會的章程,希望你們喜歡。

  中國武術協會的章程

  第一章

  第一條中國武術協會,簡稱中國武協。英文譯名為:CHINESE WUSHU ASSOCIATION,縮寫為:CWA。

  第二條 中國武術協會是推動本專案運動發展,促進武術運動普及和技術水平提高的全國性群眾體育社會團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和中國奧委會的團體成員,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武術協會,各行業體協、高等院校、其他具有合法地位的武術社團組織以及熱愛武術事業的人士組成,是武術行業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宗旨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崇尚武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團結全國武術工作者和愛好者,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繼承和發揚優秀文化遺產中華武術;倡導和普及群眾性武術運動的開展,努力促進武術運動理論和技術水平的提高;發展武術事業,積極穩妥地推動中國武術進一步走向世界;為實施全民健身計劃,增強人民體質,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第四條 國家體育總局是中國武術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民政部是中國武術協會的註冊登記單位,同時接受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中國奧委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中國武術協會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3號,郵政編碼 100101。

  第二章

  第六條 中國武術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武術運動發展的方針、政策,提出武術在國內外發展的遠景規劃和帶有指導性的意見和建議;

  二貫徹落實全民健身綱要,推動群眾性武術活動的開展,加強對武術館校和武術之鄉的管理和指導;同時,有計劃地促進武術運動的國際化發展,使武術運動更為廣泛地進入世界健身鍛鍊領域;

  三研究、擬訂武術運動專案的競賽制度,對武術競賽體制、競賽規則、規程、裁判法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議,經國家體育總局批准後實施;

  四按照國家體育總局和國際體育組織的有關規定,組織、承辦全國性和國際性武術比賽活動;

  五協助業務主管部門建立全國武術訓練網路,提出完善武術訓練體制的建議,促進武術運動技術水平的提高;

  六受國家體育總局委託,選拔和推薦國家隊集訓隊運動員、教練員,組織國家隊集訓隊的集訓工作;

  七擬訂武術專案的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的等級制度,以及運動員資格審查辦法和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管理辦法;

  八擬訂和實施《中國武術段位制》等級制度;

  九以與時俱進的科學態度,繼承、整理、研究和弘揚中華武術,組織武術理論、運動技術、科研教學等專題調查研究,開展武術學術交流活動,促進武術科學化;

  十組織和指導社會武術指導員、教練員、裁判員和科研人員等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和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出版武術運動書刊、雜誌、音像等;

  十二根據國家規定,積極挖掘武術資源,開展與武術有關的多種經營,發展武術產業,為武術事業的發展積累資金;

  十三承辦國家體育總局、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委託的有關武術運動運動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第七條 本會實行會員制。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個人會員。一單位會員包括區域性單位會員和專業性單位會員。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術協會,可申請成為本會的一級區域性單位會員;地市武術協會,可申請成為本會的二級區域性單位會員;縣市武術協會,可申請為本會的三級區域性單位會員。

  2、各行業體育協會武術協會和設有武術院系民族傳統體育系的高等院校武術協會,可申請成為本會的一級專業性單位會員;其他具有合法地位的武術社團組織,可申請為本會的二級或三級專業性單位會員;具有法人資格的武術組織和武術學校,根據發展情況可申請成為本會的一級、二級或三級專業性單位會員。

  二個人會員包括榮譽會員、資深會員、普通會員和少年會員。凡武術工作者、傳習者、愛好者,均可申請成為本會的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和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和參加本會活動的意願;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單位會員須向中國武術協會提交入會申請書,經主席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二個人會員可通過中國武術協會各級單位會員或中國武術協會授權的相關單位提交入會申請,也可直接向中國武術協會遞交入會申請,經中國武術協會會員管理辦公室稽核認可。

  三會員證,由主席辦公會授權的機構發給。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單位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單位會員的權利

  1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按規定的資格,參加本會組織舉辦的武術活動;

  3獲得本會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會各項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2.單位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繳納會費;

  5按時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交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

  6積極宣傳和開展武術活動。

  二個人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1.個人會員的權利

  1獲得本會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的優先權;

  2參加中國式術協會及其單位會員組織的武術段位考評、武術交流;表演、競賽、科研、培訓等活動,並享有優惠;

  3對中國武術協會及其單位會員的各項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4資深會員和普通會員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2.個人會員的義務

  1遵守中國武術協會的章程及有關規定;

  2積極執行中國武術協會及所在單位會員組織的決議,認真完成其交付的各項工作和任務;

  3關心和支援武術事業的發展,積極參與武術活動;

  4重德守紀,積極維護中國武術協會及各級武術組織的團結和中華武術的聲譽;

  5按時交納會費。

  第十一條 會員退會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二條 取消會員資格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會員,經主席辦公會議表決通過,取消其會員資格:

  一不按期向中國武術協會繳納應繳的費用;

  二違背中國武術協會章程及有關規定;

  三給中國武協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重大經濟損失。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主要由本會一級區域性單位會員和在武術領域有一定影響的一級專業性單位會員經民主協商推選的委員組成。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委員;

  三審議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討論、通過有關提案、決議;

  六協商推選中國武術協會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司庫、祕書長人選;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屆期四年最長不超過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六條 常務委員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

  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中國武術協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務委員若干人;司庫、祕書長各一人;副祕書長若干人。每屆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 常務委員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提出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祕書長的建議;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極其分支、代表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副祕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訂內部管理制度;

  九審議並通過本會的重大活動事項;

  十審定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和財務預、決算;

  十一討論決定與本會有關的其他重大問題;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常務委員會須有2/3以上常務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常務委員會由中國武術協會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司庫和正副祕書長組成。

  第十九條 常務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主席主持。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 中國武術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祕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武術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主席、副主席、祕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週歲,祕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一條 中國武術協會主席、副主席、祕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方可任職。

  第二十二條 中國武術協會主席、副主席、祕書長任期四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 中國武術協會主席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 中國武術協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常務委員會;

  二召集主持辦公會處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三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中國武術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五條 中國武術協會祕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祕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及分支、代表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常務委員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六條 中國武術協會下設祕書處辦公室。在主席、副主席領導下,由祕書長負責,處理協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條 中國武術協會下設教練委員會、裁判委員會、科研委員會、新聞委員會、產業發展委員會、傳統武術委員會、全國武術學校工作指導委員會等專業委員會。各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2至5人,委員若干人。各委員會正、副主任、委員人選,由祕書長商請有關方面提出名單,提交常務委員會討論確定。各專業委員會依照中國武術協會章程制訂工作職責,提交主席辦公會審定後實施。

  第二十八條 中國武術協會下設名譽主席、名譽顧問、顧問和榮譽委員。

  名譽主席、名譽顧問、顧問由常務委員會推薦和聘請;

  凡長期從事武術工作、在武術界有較大影響、對武術事業有突出貢獻、年齡在65歲以上者,可授予榮譽委員稱號。

  第五章

  第二十九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本會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中國武術協會會旗、會徽由會員代表大會審定頒佈。

  第六章

  第三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第四十一條 本會完成終止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登出時,由常務委員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出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第四十六條 本會名稱及與本會名稱有關的專用標誌如會徽、會旗等,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團體、協會和個人均不得複製或用於商業活動。

  第四十七條 本會會員證、段位證,由主席辦公會議授權本辦事機構統一製作、頒發,任何單位、團體、協會和個人均不得複製。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於2005年11月11日在中國武術協會代表大會上討論通過。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常務委員會。

  中國武術的主要來源

  個人自保

  原始社會:強弱爭鬥,一方動戈,繼而出現武。武,止戈為武,消停戰事而來。

  武術,消停戰事的技術。中國武術、中國傳統武術,通過武化流傳,以"制止侵襲"為技術導向、引領修習者進入認識人與自然、社會客觀規律的傳統教化方式。是人類物質文明的導向和保障。

  安國強民武術課程

  國家、社群:楚莊王曰:夫文止戈為武。又曰: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財者也。--《左氏春秋·宣公十二年》。

  楚莊王,楚穆王之子,春秋時期楚國國君,公元前613-公元前591年在位,春秋五霸之一。春秋末期,孔子曾到訪楚國,稱楚莊王的政治思想與儒家的"仁"的思想相符。在楚莊王之前,楚國一直被排除在華夏文化之外;自楚莊王始、使楚國強大,為華夏文化的傳播、和民族精神的形成,發揮巨大作用,稱霸中原,威名遠揚。

  關於武功

  武功,在個人,是制止侵害,維護自身安全和權、益的功力;在國家,是戢兵保大而定功。

  中國武術的表演來源

  表演藝術,在電影未出現之前,主要是以舞臺戲劇形式呈現。中國戲劇的前身是中國戲曲,歷史上最先使用"戲曲"這個名詞的是宋劉壎1240-1319繼而便到了元1271年-1368年人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和明人魏良輔《南詞引正》。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戲劇,是自元代開始、才在民間蓬勃發展起來的。

  元代停止了歷年的科舉制度包括文舉與武舉,元代的統治者漢文程度不高,看戲卻很高興,致使原來要考試的文人沒了出路、便到流浪的那些雜技班、戲班子裡面去編寫劇本維持生計。這些人裡面,有關漢卿、有寫《西廂記》的王實甫、有寫《趙氏孤兒》的紀君祥、還有馬致遠這麼一大群人,加上負責元雜劇武術指導的武人,致使中國戲曲由民間歌舞、說唱和滑稽戲三種不同藝術形式綜合而成迅速成為中國戲劇由文學、音樂、舞蹈、美術、武術、雜技等組成。其結果是,從元代產生的戲劇,使中國的戲劇快速地趕上了古希臘悲劇、古印度梵劇,而補足了中國戲劇與世界戲劇比較上的失缺;尤其是元雜劇,廣泛迅速在民間流傳開來。

  而其中,負責元雜劇武術指導的武人,是不會讓元人學真正的中華武術的是問哪個民族會將自己的禦敵方略,去白白教會入侵自己的外敵呢?再傻蛋也不會!,於是,這些武指便搬來好一些京劇的戲班子、架子,並賦予其"武術"的名義、來招待元人,好看、好樂便是。這,就是現在很多人看到戲臺上的"武術'花架子的來源。真修習中華武術的人本身明白,這些只用於表演的花架子,與"武"本身的關係不大,甚至其"舞術"裡面有故意顛倒武的原旨所為。劇劇,虍豕之鬥也。在於好看,用於逗元人玩的,假借的。

  因為戲曲、戲劇在民間中廣泛傳播,而真正的武術一直之屬於皇室貴胄祕而不傳之技,所以民間難得以窺真武全貌;及至後來電影藝術對"中國武術"、"中國功夫"的廣泛傳揚,讓套路、表演類的"武術"在一般人當中產生了先入為主的印象,導致現代人對中國武術的概念被表演化、套路化。

  但在民間,一直有修習中國傳統武術的群體,仍然秉持其不獻演、不競技的傳統操守,內斂恭肅,在民間廣泛傳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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