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管理規定3篇

General 更新 2024年04月28日

  公司制度,是指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所形成的企業經濟關係,包括企業經濟執行和發展中的一些重要規定、規程和行動準則。下面是公司制度管理規定,歡迎參閱。

  公司制度管理規定1:公司人事管理規定

  第一節 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範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為合同關係,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並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 一編制及定編

  五、 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 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設定、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

  七、 下屬公司、企業屬下機構的設定、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後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需僱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准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僱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僱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 員工的聘***僱***用

  十一、 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對聘***僱***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階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聘任。

  上述程式也適用於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僱***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僱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僱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後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瞭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鑑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僱***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 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准的指標內僱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 工資、待遇

  二十、 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 公司執行董事會批准實行的工資系統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稽核,經總經理批准後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 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規定憑縣級以上醫院報銷憑證核准報銷。

  第五節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 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 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後,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准;未經核准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儘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託運費經及參觀遊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週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 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紮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後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週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 節育手術假:

  1.取環休息1天;

  2.放環休息3天;

  3.男結紮休息7天;

  4.女結紮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後結紮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後結紮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第六節 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七、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三十八、 員工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准聘***僱***用的領導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

  四十、國家幹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後,才能按程式辦理調動手續。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後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 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准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調入的幹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絡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 聘***僱***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僱***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公司不與之續簽聘***僱***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調入的幹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絡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檔案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 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 附則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公司制度管理規定2:公司網站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網站的管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保證公司商業資訊的安全,根據集團公司及集團公司辦公室有關檔案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參與公司網站管理的所有業務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

  第三條 公安分處計算機監察員負責公司網站電腦保安監督;公司黨委保密員負責網站資訊保安監督。

  第四條 公司網站各欄目***網頁***設立主責部門和相關部門***詳見附表***,主責部門負責上網資訊的蒐集、整理和釋出,並對資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直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主責部門工作,對主責部門索取的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提供;公司各單位、公司各部門必須設網路管理員1名,負責管理網路辦公的登入名和密碼,不得隨意公開和洩漏。

  第五條 公司建立網站管理領導組會議制度,由領導組組長、公司總工程師召集,成員由公司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公安分處計算機監察員、公司黨委保密員組成並參加。

  第六條 網站管理領導組會議的職責:

  1、 網站版面及管理方式的重大變更;

  2、 網站硬體設施的重大采購、變更事項;

  3、 重大技術問題的決策;

  4、 網站管理員培訓計劃的制定和決策;

  5、 網站欄目主責部門的重大變更事項;

  6、 網路管理員嚴重違規行為的處理;

  7、 涉及公司網站資訊保安事件的處理;

  8、 其他涉及公司網站重大事件的決定。

  第七條 公司建立網站管理員會議制度,由公司辦公室主任負責召集,各部門網路管理員參加。

  第八條 網站管理員會議的職責:

  1、 一般性技術問題解決;

  2、 網站欄目、網頁的技術性變動;

  3、 不涉及網站整體結構的一般性修改;

  4、 對各欄目的設計和技術進行講評;

  5、 及時對業務人員進行培訓;

  6、 對管理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確認,並將結果報網站管理領導組會議;

  7、 及時糾正日常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第九條 公司網站各欄目應保持及時更新,對長期不進行更新的欄目,網站管理員會議有權取消相關部門的管理權,並報請網站管理領導組會議對相關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

  第十條 凡在公司網站各欄目公開發布的資訊,主責部門或相關部門必須填寫《資訊釋出審批單》一式二份,認真稽核,分別簽署意見,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一份留存備查,一份交公司網路管理室建立資訊檔案。

  第十一條 各欄目***網頁***主責部門的網路管理員必須遵守網站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網路管理員凡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屬於一般性違規

  1、未經主管領導批准擅自發布資訊的,未造成公司或個人信譽、經濟利益及名譽損失的;

  2、未履行審查職能而釋出虛假資訊,未造成公司或個人信譽、經濟利益及名譽損失的;

  3、工作懈怠,未按規定期限及時更新欄目;

  4、拒不執行計算機監察員和保密員的建議和意見的;

  5、拒不安裝防毒軟體和“防火牆”軟體的;

  6、擅自在網站上鍊接其它站點,擅自張貼廣告的;

  7、擅自發布盜版軟體;

  8、擅自提供各種形式的收費或免費服務資訊的;

  9、擅自利用公司網站儲存空間謀取私利的;

  10、擅自修改網站網頁原始碼,影響網站瀏覽速度的;

  11、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網站管理員會議,拒不執行會議決議的;

  12、無能力履行管理員職責的。

  第十三條 網路管理員凡有以下行為之一者,都屬於嚴重違規;給公司或個人造成信譽、經濟利益損失的,屬於計算機犯罪,應予以法律上的制裁:

  1、 刻意釋出虛假資訊、散佈謠言的;

  2、 釋出涉及公司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資訊;

  3、 擅自關閉防病毒軟體和“防火牆”軟體,造成公司利益損失的;

  4、 擅自使用黑客軟體,攻擊他人計算機的

  5、 擅自連結~、反動、暴力等非法網站的;

  6、 擅自發布涉及“qqq”等反動異端邪說的資訊;

  7、 刻意更改網頁原始碼,造成網站整體崩潰的;

  8、 利用網站空間進行非法交易的;

  9、 故意製作、散佈計算機病毒,造成資訊損失或計算機硬體損失的;

  10、 洩露網站操作密碼的;

  11、 其他涉及公司網站安全的行為。

  第十四條 對於一般違規人員,網站管理員會議有權建議相關部門取消其管理員資格,並進行通報;對於嚴重違規人員,網站管理員會議應及時報請網站管理領導組會議給予行政或經濟上的處罰,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公安分處計算機監察員定期對各欄目主責部門的計算機進行檢查,對不符合電腦保安管理要求的,應書面通知該部門負責人限期整改。

  第十六條 黨委保密員要對各欄目主責部門的資訊檔案進行檢查,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文件,應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責令其限期整改,並對洩密程度進行評估;造成重大洩密事件的,要及時通報網站管理領導組會議,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制度管理規定3:公司電話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電話,主要是為了方便與外界溝通,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

  第二條 為發揮電話最大效能,節省開支 ,員工打電話時,用語應儘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第三條 電話管理由綜合部統籌負責,使用則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與控制。

  第四條 電話使用須知:

  轄區內去洽談業務,以三分鐘為限,把握時間。

  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潔扼要,避免耗時又佔線。

  使用前應對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使用電話時應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受話人***號碼***,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文祕資源網原創 本表每月轉綜合部呈總經理核閱 。

  長途電話一般由部門負責人掛撥,一般人員掛撥須先經部門主管允許。

  禁止打打私人長途電話。

  違反電話使用規定,電話記錄未記載或記載不實,一律做記過處分,並處50-100元***。

  第五條 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大道網路公司!對方告之找某人時 ,說:“請稍等!”如不在,說:“他不在,有事我可轉告 或請稍後再打!”等。視情況回答,原則是規範,簡潔,禮貌。

  第六條 極其特殊情況需打私人電話時,公司將另行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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