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怎麼產生?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董事會的成員(董事)都是怎麼產生的?

1、董事不一定是股東,但大部分董事都是股東或股東(公司)代表,獨立董事不是股東。

2、散戶也是股東,極少股份的老百姓理論上有可能成為董事會成員,但實際上不可能。3、董事會是股東會選舉的,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就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

董事長是這麼產生的?

董事長是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的,股東可以提名,當然一般都是股東提名。

你的理解只是經驗性的判斷,是絕大多數公司的董事長都是公司第一大股東,股東若是自然人,那其人本人就是董事長;股東若是法人,則法人的實際控制人最可能被委任為董事長。

一般的公司在出資設立時股東之間會有一個約定,由哪位股東推薦董事,組成董事會,A股東可以推薦多少名,B股東可以推薦多少名。這些多數是不成文的約定,有些也會成文(原因是小公司設立時股東較少,治理結構沒有形成,運行並不規範)。

由於大股東推薦董事的名額較多,多數可能控制董事會,因此所謂的“大股東委派董事長”的說法僅僅是一個簡單的說法。真實操作是股東提名,或者乾脆董事會提名,選舉的時候由大股東委派的董事超過董事會人數半數,則大股東推薦的董事一定被選為董事長。

我們國家的企業一般股權結構比較集中,即大股東持股數量較大,因此“委派”現象很普遍,也就導致了你經驗判斷的結論。

關於董事長產生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個問題,當然是必須得通過董事會選舉才能成為董事長,另外一種方法就是你手中持有股份多過其他股東且能力必須得通過董事會的人才才行,

第二個問題,董事會是最高權力,一般公司所有大事皆由懂事會投票,最終具有說話和決策權的只有董事長一人,跟股東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唯一的是金錢關係~如果遇到個人的利益受損則可以直接聯合小股東們來發起議事

第三個問題,我只想說現在大企業都有出現的問題就是,每個股東在這家公司都有自己的人,自己的心腹,如果這個人的位置很重要,那麼股東們一般都會力保自己的心腹,除非這個董事長有很充分的理由和抓到個人的小尾巴,那麼他還是有權力直接解決個把人的,其他像你說的給某人加個工資,添加個什麼設備的話就不用在徵求股東大會同意了吧。這些最高決策者自己可以根據跟人的能力進行調整,這些都屬於內部管理與調整董事長就可以了~

第四個問題,在上市前起初公司有幾個人組成,上市後按照場人的投資進行配股,這幾個人就是最高懂事會成員~一般上市後公司都會請別人來當CEO,COO,這都都可以成為懂事會成員~

第五個問題,持有股份的董事長一般如果能力不夠或者做事風格不行,經懂事會達成一致,可以另選董事長,但其還是董事會一員,如果是外請人員擔任董事長一職,能力與做事風格達不到公司預定的效果,可由董事會進行商議最終可以協商解除合約~

最後一個,董事應該不屬於僱員吧?上市後可以沒有任何職位,坐等年底分紅就可以了,除非有很大的項目需要資金投資,那麼這些成員就會時常來報道了,他不屬於管理者,就算其在公司任職的話,最終的管理者是董事長,然後在每個部門的負責人,懂事會只是在某個大問題需要決策時才會其作用~

我想問下公司董事長是否必須是在董事會成員內產生?

董事會成員是股東大會中選舉產生的。董事長則是由董事會成員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搐須是董事會成員。

另外,董事長是在董事會成員召開董事會議時由董事會成員投票選出來的,怎麼會選出一個不在董事會成員名單內的董事長呢?除非選舉程序不對,不是由董事會成員選出的。

注意,股東大會只有選舉董事的權力,沒有選舉董事長的權力!

某公司董事與董事長的區別?

董事長

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準確的說是Chairman of the Board),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

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從各國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長的權利不是由股東大會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規定的。一般來說,董事長擁有如下幾種權利:

1.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2.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3.簽署公司股票、公司債券;

4.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董事會閉幕期間行使董事會的部分職權;

5.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6.除章程規定須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外,董事長對公司重大業務和行政事項有權做出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範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錠董事同等的投票權。President和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

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監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僱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

將自己的整個工作時間投入所在的公司,為公司的管理和執行業務服務的董事被稱為執行董事。

執行董事是同時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他們既參與董事會決策,同時也在其管理崗位上執行董事會決策。

"執行董事" 的主要職責:(1)根據董事會要求與市場需求,結合任期責任指標,提出企業階段性、年度性的生產經營指標與發展方向。(2)組織企業各方面的力量,保證完成預定指標,組織實施並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任務,嚴格履行各項合同。(3)在董事會授權的經營範圍內,進行選擇和計劃,並生產適應市場需要的產品

《公司法》規定董事長該如何產生?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第四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但要注意,有限公司的董事長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產生,公司章程只是規定其產生的辦法。也就是說,一個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必須要有董事骸的產生方式。依據是《公司法》第二十五條,(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有哪些職責 董事如何產生

股份公司董事會職責:

公司法第第一百零八條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本法第四十五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事的產生:職工董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產生;非職工董事,股東大會產生。

第三十七條規定: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公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董事會的一些問題與董事長的產生方式?

1、一般不可能;董事董事,能把做大掙錢,股東就會支持。另外,持有最多股權也可以直接影響;

2、是。一般會根據兩種情況:A、股權大說話;B、董事會成員表決確定。

3、那是當然。一般,資金大的項目、重要人員的變更、改革等影響了公司的發展,才會立行招開董事臨時時大會;

4、不一定。但一般都有參與耿資格。

5、董事成員。可以在集團公司上班,也可以自行開其他公司或其它業務……也可以只是一個投資者,就如買股票一樣的性質。就是多與少的關係

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如何產生?

第一、單獨或合計持有3%以上的股東可以向股東大會提案,即擁有推薦董事的權利;

第二、上市公司股權一般比較分散,持有15%成為第一大股東的例子很多的;

第三、有一種關於選舉董監事的投票方法叫累計投票制,確保中小股東的提案權;

第四、董事可以不是股東;

第五、選舉程序大致是有股東向董事會提名,董事會審議、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後即生效,當然這個過程當中獨立董事要發表意見,交易所也需要對其資格進行審核;

第六、實際當中,除非像國美這樣各方股東利益衝突較大的,一般來說關於董事的人選各主要股東都能達成一致意見,選舉的過程更多的是走形式,建議你再重溫下國美之爭的案例。

股份企業董事會成員怎樣產生的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董事會成員,其形成資格是,董事會的各位成員必須是董事。董事是股東在股東大會上選舉產生的。所有董事組成一個集體領導班子成為董事會。

法定的董事資格如下:

首先,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當公司董事,就必須指定弧名有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作為其代理人。

其次,特種職業和喪失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董事。 特種職業如國家公務員、公證人、律師和軍人等。

第三,董事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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