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算不算工作經驗?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試用期算工作經驗嗎?

一點都不衝突。我國勞動合同法約定,入職一個月內公司需要與職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第19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4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公務員試用期算任職經歷嗎

應該是沒有計算,新錄用公務員任職時間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

不清楚你是剛畢業,還是從其他單位考入公務員的,你可以參考以下資料: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中組發[2008]20號)第四條 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按以下規定任職定級:

(一)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二)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原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與級別,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時間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算工作經驗嗎?

當然算啊...你學到的東西就是你以後工作的寶貴經驗...試用期認真做事,多學習多問...讓老闆感覺到你是個真正做事的人

公務員試用期算不算基層工作經驗 30分

試用期算工作經歷,能否參加公選,還要看公選的其他條件。一般來講需要3年以上工齡。

有工作經驗的和應屆生考上公務員有什麼差別啊 試用期不同 工資不同還是什麼啊

試用期多是一樣的 有工作經驗的和應屆生相比唯一的不同就是 工資比應屆生高

如果只是在一個公司度過了試用期就辭職了,這樣的工作經歷要寫嗎

不用寫的,留空就行,他們問你你就說以前沒出來工作過,這樣除了你不用去想怎麼寫也同時幫你解除了麻煩。

有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算工齡)的,在新進事業單位(參公)後,試用期是多長?

等試用期滿單位肯定會把你的兩年工齡加進去的,國家的政策企事業單位是一定會執行的,不過要申請,證明後辦一些手續就可以了

公務員的試用期過後重考別的單位,那試用期時期算已有基層工作經驗一年嗎?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您好同學!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更多詳細信息請關注2015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合同未到期被辭退時工作年限算不算試用期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以,工作年限應當計算試用期。

實習期就是試用期嗎

對於應屆畢業生來說

實習期實際就是在工作 因為檔案關係和未畢業無法簽訂勞動合同,也無法享受正常的五險一金 這期間如果企業有用人意向就會在實習初期簽訂一式三份的就業協議 實習期結束並獲得相關學位 企業也有意向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 那麼就不可以規定試用期了

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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