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改土歸流的意義?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簡述清政府改土歸流的意義

改土歸流還只是在西南少數民族的部分地區實行,未改流的地方還不少。改土歸流廢除了土司制度,減少了叛亂因素,加強了中央政府對邊疆的統治,有利於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對中國多民族國家的統一和經濟文化的發展有著積極意義。

改土歸流是指改土司製為流官制。又稱土司改流、改土設流、廢土改流,始於明代中後期,是指將原來統治少數民族的土司頭目廢除,改為朝廷中央政府派任流官。

改土歸流是就是把少數民族土司管理的方式,變成漢族式的官員管理方式。土司即原民族的首領,流官由中央政府委派。改土歸流有利於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後性,同時加強中央對西南一些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統治。

改土歸流的目的條件歷史意義

雍正朝改土歸流的目的有以下四點:1.在政治上,清統治者要削除地方割據勢力,穩定地方,鞏固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鄂爾泰建議改流,首先考慮的就是這一點。如雍正四年十一月奏言:“若不及此清理,約定規程,即使拏幾土官,殺幾苗首,亦不過急則治其標,本病未除,恐終難寧帖。……然必欲經始以待將來,即遲至十年二十年,但能成事,實雲貴永遠之利也。”[68]胤禛主張改流也是為了這一目的,因為在他看來,“普天率土之眾,莫不知大一統之在我朝,悉子悉臣,罔敢越志者也”[69],所以對僻處邊隅的不法土司要悉令改土歸流,冀圖“經此一番懲創,必有數十年之安靜”[70]。後來的道光《宣威州志》對改土歸流的這一目的講得十分明確:“宋太祖之言曰:‘臥榻之側不可使他人鼾睡也。’夫鼾睡不可,而況飛揚跋扈於其間乎?此日之改土歸流,洵綏靖邊疆之至意。”[71]2.在軍事上,清統治者要爭取戰略要地,進而控制西南邊區,鞏固國防。由於西南各省山重水複,形勢險要,而其中的戰略要地又多為土司所踞,所以為了軍事上的需要,清政府—定要取土司而代之。以貴州而言,其居西南各省之中,地勢極為重要,旱在康熙時,貴州巡撫田雯就談到:“無黔則粵蜀之臂可把,而滇楚之吭得扼。”[72]所以,“黔治則有與之俱治者,黔亂則有與之俱亂者”[73]。正因為如此,鄂爾泰奏清改流,首攻貴州,而且用兵多,時間長。其中如長寨、古州、都江等戰役都是為了奪取軍事要地,達到控制貴州以扼西南咽喉的目的。再如,原四川烏蒙、鎮雄、東川三土府,居蜀、滇、黔三省交界處,“若不改土歸流,三省交界均受其擾”[74],所以三土府改流首當其衝。後人王履階在分析為什麼要改流時指出:“苗疆犬牙相錯於數省中”,改土歸流可見“扼險要,建城池。踞其險,彼失所恃;駐以兵,使有所憚。以地形言,宜改者一。[75]3.在經濟上,清統治者要從西南各省獲得更多的利益。儘管封建政府對土司“額以賦役”,但往往是土司取於土民者甚多,而交於政府者甚微。如鄂爾泰在雍正四年奏報雲南滇沅土府的情況時說,其“每歲額徵米一百石,今每歲應納米一千二百一十二石零;每歲額徵銀三十六兩,今每歲應納銀二千三百四十八兩零。是其徵之私橐者不啻百倍數十倍,而輸之倉庫者十不及一二,百不及二三。由此類推,又何可勝計”[76]。再加上土地多為土司所踞,如雲貴,“流官管轄者十之三四,土司管轄者十之六七”[77],結果清政府不但不能從此獲利,反而要進行協濟,每年“需撥協餉數十萬兩”。因此,“為計久遠,實切隱憂”[78]。為了獲得直接的經濟利益,清政府當然要改變這一狀況。鄂爾泰曾談到,改土歸流對於“邊地糧餉亦不無小補”,胤禛大加讚賞,批言:“豈雲小補”[79]。王履階更明確談到,苗疆“林木不可勝用,……苗鐵固推重一時,銅銀備國用,藥餌資養生,……徵其物產,亦少助庫藏於微芒”[80]。足見,清統治者對西南地區的經濟要求也是很強烈的。4.在思想文化上,清統治者要以漢族的傳統觀念影響西南各民族,達到“以漢化夷”。這是清政府為了便於更好地控制西南各民族而迫切需求的。因此,要通過改土歸流,辦學校,設義學,企圖使西南地區各族人民知所謂“君臣上下之禮”,“明於順逆之義”[81],甘心做清統治者的“順民”。胤禛曾一再強調,對西南各民族要“化其頑梗,期其善良”[82],使其“各遵王化”。總之,清統治者改土歸流的目的,就是要使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同內地一樣,無條件地置於自己的統治之下,實現“大一統”。

清朝 改土歸流 意義

改土歸流廢除了土司制度﹐減少了叛亂因素﹐加強了中央政府對邊疆的統治﹐有利於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對中國多民族國家的統一和經濟文膽的發展有著積極意義。

雍正改土歸流的內容意義作用

歷史背景 清朝 雍正年間在西南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廢除土司制﹐實行流官制的政治改革。元朝開始實行的土司制度﹐弊病很多﹐土司對內殘暴統治屬民﹐對中央叛服不常﹐騷擾與之接壤的漢民﹐土司之間也不斷髮生戰爭。為了解決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據的積弊﹐明清兩朝的統治者大多主張實行改土歸流政策。即在條件成熟的地方﹐取消土司世襲制度﹐設立府﹑廳﹑州﹑縣﹐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進行管理。康雍乾時期﹐清朝國力強盛﹐雍正帝又是銳意進取的君主﹐因此大規模推行改土歸流的條件已趨成熟。 具體過程 雍正四年(1726)﹐雲貴總督鄂爾泰數次上書﹐全面闡述改土歸流的必要﹐奏請立即推行。他建議對不法土司用計擒為上﹐以兵剿為次﹔使其自動投獻為上﹐勒令納土為次﹔既要用兵﹐又不專恃用兵。以武力相震懾﹐力爭以政治手段解決。他要求調整雲﹑貴﹑川等省邊境的不合理的行政區劃﹐以便統一事權﹐使地方官相機行事。雍正帝對此甚為讚賞﹐令其悉心辦理。同年五月﹐首先平定貴州長寨土司的叛亂﹐設立長寨廳(今貴州長順)。不久﹐清廷將原隸屬四川的烏蒙﹑鎮雄﹑東川三土府劃歸雲南。鄂爾泰派遊擊哈元生領兵摧毀了叛亂的烏蒙土知府祿萬鍾﹑鎮雄土知府隴慶侯的勢力﹐改設烏蒙府(後改稱昭通府﹐今雲南昭通)﹑鎮雄州。雲貴改土歸流的巨大聲勢﹐很快衝擊到廣西地區。五年﹐清廷以威懾力量革去泗城土知府岑映宸的職務﹐在其屬南盤江以北地區設置永豐州(今貴州貞豐布依族苗族自治縣)﹐劃歸貴州統轄。雍正帝為使雲貴廣西的改土歸流事務得以統一籌劃﹐特於六年底任命鄂爾泰為雲﹑貴﹑廣西三省總督。同年﹐命貴州按察使張廣泗在黔東南推行改土歸流政策。張廣泗帶兵深入黎平府古州(今貴州榕江)﹑都勻府丹江(今貴州雷山)苗﹑侗等族村寨﹐設廳﹐置同知﹐理民事。與雲貴廣西接界的湖南﹑湖北﹑四川等省的土司﹐本來就靠近內地﹐勢力有限﹐在形勢壓力下﹐紛紛請求交出世襲領地及土司印信﹐歸政中央。於是在各該省長吏經營下改設村縣。在廢除土司世襲制度時﹐對土司本人﹐根據他們的態度給以不同的處理。對自動交印者﹐參加賞賜﹐或予世職﹐或給現任武職。對抗拒者加以懲處﹐沒收財產﹐並將其遷徙到上述六省以外的內地省份﹐另給田房安排生活。在設立府縣的同時﹐添設軍事機構﹐如雲南增設烏蒙鎮﹑昭通雄威鎮﹑普洱元威鎮﹐貴州增加古州鎮﹑臺拱鎮﹐廣西另設右江鎮﹐湖廣添永順協﹑永綏協等。清政府在改土歸流地區﹐清查戶口﹐丈量土地﹐徵收賦稅﹐建城池﹑設學校﹐原來土司只交納很少的貢賦﹐而將殘酷掠奪屬民所得的大量銀兩盡收於己。改土歸流後﹐變革賦役方法﹐廢除原來土司的徵收制度﹐與內地一樣﹐按地畝徵稅﹐數額一般少於內地。土民所受的剝削稍有減輕。改土歸流的地區﹐包括滇﹑黔﹑桂﹑川﹑湘﹑鄂六省﹐其中貴州省改土歸流的地區之廣﹐大約相當於原設府縣的面積。改土歸流所涉及的民族很多﹐有壯族、彝族﹑苗族﹑哈尼族、布依族﹑侗族﹑瑤族﹑水族等。 結果 改土歸流後﹐部分上層土司不甘心失敗﹐時刻圖謀復辟。而有些清軍在新地區肆行搶掠﹐有的流官不善於經理﹐驟然增加賦稅﹐興派徭役﹐自身又貪贓勒索。加之新設營汛部伍大多從鄰近地區抽調而來﹐致使原來地區力量空虛。這不僅使原土司有了叛亂的口實﹐也給了他們以可乘之機。十三年春﹐貴州古州﹑臺拱地區苗民上層鼓動百姓發動叛亂。叛亂者深入丹江﹑黃平﹑凱里等廳州縣﹐雍正帝派兵鎮壓未果。乾隆帝繼位後﹐任命張廣泗為七省經略﹐於乾隆元年(1736)平定叛亂﹐清廷下令取消新區賦稅﹐按當地習慣審理民事糾紛﹐以鞏固對改土歸流地區的統治。雍正朝的改土歸流還只是在西南少數民族的部分地區實行﹐未改流的地方還不少。(據,《清史稿》中華書局1986版,第十三卷,......

歷史上 “改土歸流” 和'攤丁入畝"是什麼意思

複製了這麼多 沒解釋改土歸流。。。。

考研的角度的話 一個名詞解釋10分 答的不能過少

也不能過多 想多也沒地方 (考過你就知道了)

改土歸流是康乾時期 對南方 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的叫土司的統治階層的 變相

改造。

具體的教材裡面有 你提恭一下就行 一般150個字就可以

清前期君主集權是怎樣進一步加強的

清朝時期的君主集權按照在位的皇帝來說有以下幾個步驟:

1、皇太極時期:皇太極繼位後廢除了議政王大臣會議,一改之前的軍國大事由八旗貴族商量決定的傳統,軍國大事“悉決於上”。

2、康熙帝在中央設立“南書房”名義上南書房的大臣是陪同皇帝讀書作畫,實際上南書房成為日常行政的決策機構。並且增設多名丞相,進一步弱化了六部與宰相的權利。

3、雍正帝時期,借對西北用兵之機設立“軍機處”內設軍機大臣一名,由皇帝挑選心腹大臣充任實際上“軍機大臣”每天的工作就是用筆記錄下皇帝的命令頒佈執行。至此中國2000多年的封建君主專制制度達到頂峰,皇帝權利得到空前強化。

唉,純手工打字啊,憑藉著上高中時候那點記憶寫的……可能有遺漏的地方,樓下補充吧……老了記不住了都。高中時候背的那麼熟……

歐若拉是什麼意思

aurora

n.

1. 曙光[C頂

2. 極光[C]

3. 【羅神】(大寫)奧羅拉(即曙光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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