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職多久買失業保險?

General 更新 2024-05-19

就職的公司買的五險一金,離職後可以繼續買嗎

辭職後五險一金的處理:

1、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養老保險採用 “雙轉移”模式,轉移手續如下:

第一步是攜帶包括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第二步是帶齊這些手續,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此後,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只要審核通過,參保者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

2、醫保賬戶可隨人劃轉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臺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從2010年7月1日開始,流動人員跨省就業時可以轉移自己的醫保關係,個人賬戶可以跟隨轉移劃轉。

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當勞動者離職之後到新城市就業,即可加入當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將通知原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勞動者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原就業地在中止參保手續的同時出具參保憑證備查。同時,個人賬戶餘額通過保險經辦機構轉移。這意味著,只要你在新就業地參保醫療保險時提供足夠真實的參保信息,那麼所有醫療保險關係轉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費心了。

3、工傷及生育保險

這兩種保險屬於“當期交納當期享受”的險種,並不存在轉移的問題。

4、失業保險轉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係隨之轉遷。如需辦理手續,在職職工在本省內或向外省遷移,應到受理其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由經辦機構出具職工參保及繳費情況證明,職工憑此證明到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係,不需轉移資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職工失業保險手冊》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係,並按遷入地標準領取失業保險金,不需劃轉資金。失業人員跨省遷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並劃轉所需資金,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資金劃轉手續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係。

4、公積金異地購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規定,個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單位已為其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那麼他就可以將在原來住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轉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辦理時,該員工需要提供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賬號、開戶行名稱、職工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等相關材料給在原居住地的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申請辦理。

因地區差異,各個省市會有所不同,具體請諮詢當地社保局和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為準。

失業後失業保險可以自己買嗎

1.失業保險無法自己繳納,只能由單位繳納,個人只能在銀行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2.失業保險是“連續繳納1年以上”,如果是非個人辭職原因,可以領取失業金 首先你是個人辭職,無法領取失業金, 其次在你離職之後,斷開繳納1個月,則視為未連續繳納,且前面交的白交,等你再次就職,有單位繳納的時候從新開始累計。 (但是,如果在上一次離職的時候,是有失業金審批過,但未領取部分,封存在個人賬戶,不取消,只是暫時無法領取) 另:如果你現在個人未辦理失業,且你的新單位有能力給你將斷開的部分統一補上的話,失業保險仍屬於連續繳納,等你下次離職屬於非個人辭職,你能累積失業保險繳納時間,能領取失業金 但如果你已經按個人辭職,辦理了失業手續,或者你下次離職還是個人辭職,則就算補上也沒用。

急!!!失業保險的幾個問題,領取的是當月的還是上月的? 20分

這些細節問題還是問社保吧,每個地方不一樣的

只是

1、10月26是星期天,社保不上班,你怎麼辦理失業登記?

2、重新就職後,失業待遇當月就會被停發

上海工齡9年領了5個月後再就職多久才能再領失業金

再次失業就可以領取失業金,不用多久。

職工的失業金在單位終止合同的60天以內,去社保中心辦理失業登記備案,當時沒有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業繳納社保以後,在再次終止勞動合同時候一起累計月份合併領取失業金。

1. 無正當理由2次不按規定辦理失業狀態確認及申領失業保險金簽字手續或者連續兩次拒絕人社部門提供職業介紹的,視同已重新就業,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

2. 享受失業金是有一定條件的:(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只有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

3. 失業金的領取時間有這樣方面的規定: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2、繳費時間滿一年的,領取二個月失業保險金;3、繳費時間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滿八個月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餘數超過四個月不滿八個月的,按照八個月計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領失業保險期間能不能繼續買社保?

不要誤人子弟,可以續保的,不但可以續保,還可以因為續保申請額外社保補助.連上失業證明,勞動關係(終)中止單,養老保險中止單,身份證,存摺到到社保中心辦理.

原單位交的失業保險,能拿17個月,我拿了三個月後再就職,單位沒有交

不能。

重新就業後繳社保一年以上,才能重新辦理失業登記和領取失業金手續。

既然新單位沒有給你繳社保,你當時在領了三個月失業金後,應該可以繼續領取的呀。

失業了是不是可以在社保局領取失業金

領失業必須具備一下幾點 請參考 希望能幫到你

1 你在職期間公司給你按地區規定 參加了失業保險項目並且不拖欠保費

2 必須有參加工作時與用人單位簽訂的 勞動合同

3 必須是用人單位辭退 個人 不是個人申請辭職 主動辭職的不可領取失業金

4 如果現在就職(有了新工作)不能領取失業金

另外幾點,如果以上都符合的話 還需要原用人單位出具的單位證明 還有解除勞動合同書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再就業還能領取嗎?

不要這樣做。因為根據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職工參保,即使單位同意了,醫療保險是不能往前補半年時間的,因為如果發生生病住院,需繳費6個月以上才好報銷有關費用,所以醫療保險不能補繳,況且失業保險金未領完,可保存,當再次失業時將前次未領完的月份相加,最長不超過24個月。再說你因為這和單位提出來,會被單位領導認為你騙取失業保險金嫌疑,還是按規定來好。

我每月工資是3000元,失業險每月有多,三年合同能那多就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領取失業金流程如下: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領取失業金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攜帶本人身份證;

2、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

3、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綜上,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怎樣才能使用到失業保險?

這種情況是屬於“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之一,如果同時符合了其他兩個條件,是可以申領失業金的

注意失業金申領是有時間限制的:單位應在你離職15天之內將有關登記表、個人檔案提交給社保,你應及時(一般是要求60天之內)持身份證、個人照片等到社保辦理失業登記並申領失業金。任何一方逾期即被視為自動放棄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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