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立案是什麼意思?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法院案件狀態立案什麼意思

立案是訴訟的起始階段,立案後法院算是正式受理了該起訴訟案件

法院執行立案是什麼?

訴訟程序:

首先寫好訴狀後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立案庭審核沒問題會將案子安排到審判庭,審判庭告知雙方後開庭審理,下達判決或調解書。

在判決或調解生效後,開具生效證明,後到執行立案庭交相應的文書進入執行程序。這就是你說的執行立案。

注意前一次立案是為了審判,第二次也就是執行立案是為了執行。審判和執行是兩個不同的程序。

欠錢法院立案是什麼意思

欠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立案,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管轄審理。

法院“立案”與“受理”有什麼區別?

兩個不同的概念

按“受理”和“立案”兩個詞的意思也應該知道,受理的時間在你提出要求(訴訟或其他)的時候,也就是說你以合法的理由,確實應當該部門管轄,那麼該部門應該受理,接受你的(訴訟或其他的)要求,而立案的時間是在審查之後,也就是說受理之後進行調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才會立案

部門在受理之後,如不屬該部門管轄的,應向當事人說明情況,並告知應受理的部門(公安上要求先受理後移交),如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也應說明情況以及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所以,立案是在受理之後的,受理以後未必會立案,但立案的首先要受理

法院立案組做什麼的?

一、依法做好本院刑事、民事、行政、國家賠償、執行和申訴、申請再審等案件的審查、立案、登記、送達、排期、移送、督查工作。

二、接待、處理各類來信、來訪,做好申訴人、上訪人的思想疏導和息訴、服判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擴大辦案的社會效果。

三、監督、指導基層法院的立案和信訪工作。

四、按規定辦理訴訟費、執行費用的收、交、減、緩、免等相關手續,並進行登記報批。

五、對來院的當事人做到態度和藹、耐心細緻,防止矛盾激化,充分發揮立案庭的窗口示範作用。

六、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去法院立案都該做一些什麼?走什麼程序?

你好。

1、由於C已經成年,不能請求法院要求B支付其大學中的費用。子女撫養權也是針對未成年人的。但C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要求B支付之前應該支付的撫養費。

2、申請強制執行,寫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在申請書上說明申請執行的實施和理由,提供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離婚時達成的撫養協議),同時說明被執行人的經濟情況。

3、至於C的大學費用,可以向學校申請助學貸款,也可以申請勤工儉學,大學生應該學會自立了。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法院電話通知去立案庭是什麼意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立案庭是負責立案審查的部門,他們通知你前往,一般是對立案與否的事宜已經審查完畢。如果立案,需要給你立案通知,繳費通知、舉證須知等。如果不立案,需要給你不立案的裁定書。當然,也可能有需要進一步核實的事情需要你做出說明,然後才能決定是否立案。總之,你應該積極配合,前往接洽,避免誤事。

法院強制執行已立案執行是什麼意思

(一)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有: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複印件;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資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和複印件兩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加蓋承辦法官的法律文書生效章,如果經過兩級法院審理,一、二審法院的法律文書均需提供;仲裁機關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附上仲裁機關關於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的函件或雙方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原件一份;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附上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以及證據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採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複印件一份。

(二)申請人申請恢復強制執行應先到執行局領取恢復強制執行申請表一份,並經原承辦法官及所在庭負責人簽署同意恢復強制執行的意見後,立案庭方可受理申請人的申請。

申請人還需提供的材料有:

1、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恢復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複印件;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人資料;

3、中止執行裁定書或和解協議複印件一份;

4、原生效法律文書複印件一份。

(三)申請人準備好上述材料後,即可到相應立案窗口索取下述表格填寫:

1、當事人提交材料清單。填寫申請人、被申請人及委託代理基本情況等資料;

2、執行案件立案審批表。填寫據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名稱及申請執行標的等事項;

3、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填寫能收到法院訴訟文書的申請人及被申請人地址;

上述表格的填寫均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填寫完畢應署上提交人的名字和填寫日期。申請人填寫有疑義時可向我院立案材料預檢室詢問。

(四)填寫完畢上述材料後,申請人即可按立案大廳取號機上的分類指引按類取號,等待工作人員呼叫到相應號碼,即可到相應窗口遞交起訴材料。起訴材料不齊備的,立案窗口不予接收和審查。

收到法院來的談話通知是什麼意思?算立案了嗎?

一般立案的話,法院寄的是《受理通知書》,會給你傳票等,通知談話書沒聽說過。

你最好打個電話給法院,問問清楚你的案子立進去了嗎,一般說工雙方當事人姓名就可以問。

民事訴訟案,我要到法院立案要帶些啥子東西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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