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起訴離婚要多久?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單方面起訴離婚需要多久才能判離婚?

這個說不準,如果你起訴離婚後,對方不同意離婚,你們也沒有離婚的法定情形的話,第一次判決一般不會准予離婚。需要判決結果出來之六個月之後再起訴。

單方面起訴離婚怎麼離,需要多久?

分居兩年

單方起訴離婚要多長時間,怎麼走程序?

沒有財產,沒有孩子,應該不麻煩,要是法院一次沒有叛離,那就要在等半年後在起訴,錢不會多幾百吧,沒有財產糾紛律師就不用了,找個律師當面諮詢不收費的

單方面提出離婚…需要哪些手續!?到法院申請需要多久?

希望對你能有幫助! 與其維持一份痛苦的婚姻,不如早日 分開。另找幸福的港灣。 在我國,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 登記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一、依照我國《婚姻法》第31條的 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對子女的撫 養及對財產的分割問題作出的適當的處理 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不須進行訴訟。登記離婚時,要提供以下 文件: 1、戶口本、身份證 2、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 建議你首先儘量說服他,和他進行登 記離婚,儘量以和平的方式解決離婚問題 。如果他實在不想離婚,而你堅持一定要 離,那麼,就只有進行離婚訴訟了。 二、離婚訴訟。離婚訴訟是指夫妻中 的一方基於法定離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 起的、由人民法院對婚姻關係的維持與否 進行判決的訴訟。 離婚訴訟的手續(過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 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 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 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 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 下證件: A、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 份) B、戶口本 C、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 、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D、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 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 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 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 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男方發出傳票 ,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 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 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A.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 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B.經調解後,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 ,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 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 行登記離婚。 C.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 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 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 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 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 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 32條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 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B、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 成員的 C.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須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現役軍人, 他如果不同意離婚,那麼你不能提起離婚 訴訟

女方單方面提出離婚要多久能判

1、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當天就可以辦好。

2、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要有第一次起訴的判決書及要蓋生效章,生效後6個月才能起訴。

單方面提出離婚要分居多久?

分居二年可離 婚. 如果達到這個條件,是可以離 婚的,但如果一方不同意,還是要通過法院訴訟,並不是分居就自動離 婚了.至於說附加條件倒沒有什麼.

至於是否確實分居,那主要就是由分居方注意保留和蒐集一些證據,比如在外面租房,保留租房合同啊,與其他家人同住的,可以尋求證人等.證據可以相對證明

下面是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其中第四項是關於分居二年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單方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需要哪些條件

你要收集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明,儘可能讓法官相信你們已經感情破裂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以下是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單方面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多久對方能收到傳票

等你材料齊全了,法院受理了,法官自然會安排人員送達傳票的了。

一、訴訟離婚的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二、訴訟離婚需要下列證據材料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係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鑑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 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4、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三)證明由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證據

1、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

2、如涉及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或跟母生活的相關證據。

(四)證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6、如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但不能提供以上線索的,依法駁回申請。

(五)有具體的財產分割要求的,應提交主要財產清單。

單方面起訴離婚最快要多久

這個說不準,如果你起訴離婚後,對方不同意離婚,你們也沒有離婚的法定情形的話,第一次判決一般不會准予離婚。需要判決結果出來之六個月之後再起訴。

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不離,怎麼辦,要多久才能離

1、離婚可協議或訴訟離婚。2、協議離婚由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財產與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到夫或妻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提供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3、無法協議離婚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一般在對方戶籍所在地法院,對方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提供身份證、結婚證、起訴書,感情破裂證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如存在婚姻法第32條規定情形的,屬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但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有權探視並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標準,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據孩子實際支出、當地的生活水平及雙方經濟狀況綜合認定。離婚時共有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但對女方和子女有照顧。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條規定情形的,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一方有經濟困難的,可在離婚時要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已登記並共同生活的,離婚時一般不用退彩禮,但男方能證明因支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除外。4、關於時間:一審:簡易程序的,3個月內結案。普通程序的,一般6個月內結案,但院長批准的,可延長6個月,還須延長的,須上一級法院批准。二審:一般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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