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徵消費稅什麼意思?

General 更新 2024-06-01

請問按規定免徵、減徵、緩徵“三稅”的如何徵收教育費附加?

答:根據《湖南省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徵收管理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8號)第五條的規定,(三)依照稅法規定批准減徵、免徵或緩徵“三稅”的單位和個人的減徵、免徵、緩徵,按照國家減徵、免徵、緩徵教育費附加的規定執行。即:現行規定為,緩徵的按照《稅收徵管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教育費附加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對於徵前減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減免教育費附加。對於先徵後返,先徵後退、即徵即退減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發生退稅的,不退還已徵的教育費附加。

成品油消費稅改革為什麼繼續對航空煤油緩徵消費稅

在中國銷售的航煤,主要是在機場賣給飛機,但是要注意,飛機是比較特殊的用戶,經常出入境的,比如說北京到仰光的航班,在北京可以加油,在仰光也可以,如果兩端的油價相差太大,就有可能影響飛機的安全性,餓著肚子去仰光,撐得半死回北京。

消費稅的特點

1、消費稅徵稅項目具有選擇性。消費稅以稅法規定的特定產品為徵稅對象。即國家可以根據宏觀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點地選擇一些消費品徵收消費稅,以適當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故可稱為消費稅稅收調節具有特殊性;2、按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一產品同等納稅;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4、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以及從價從量複合計徵三種方法徵稅;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X適用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X單位稅額5、消費稅徵收環節具有單一性;6、消費稅稅收負擔轉嫁性 最終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凡是以菸葉為原料加工生產的產品,不論使用何種輔料,均屬於本稅目的徵收範圍。本稅目下設甲類捲菸、乙類捲菸、雪茄煙、菸絲四個子目。捲菸是指將各種菸葉切成菸絲,按照配方要求均勻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輔料,用白色盤紙、棕色盤紙、塗布紙或菸草薄片經機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捲菸和雪茄型捲菸。(一)甲類捲菸甲類捲菸是指每標準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捲菸,其從價稅率為5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84號)。(二)乙類捲菸乙類捲菸是指每標準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捲菸,其從價稅率為3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84號)。(三)雪茄煙雪茄煙是指以晾晒菸為原料或者以晾晒菸和烤煙為原料,用菸葉或捲菸紙、菸草薄片作為煙支內包皮,再用菸葉作為煙支外包皮,經機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菸草製品。按內包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分為全葉卷雪茄煙和半葉卷雪茄煙。雪茄煙的徵收範圍包括各種規格、型號的雪茄煙。其從價定額稅率為36%。(四)菸絲菸絲是指將菸葉切成絲狀、粒狀、片狀、末狀或其他形狀,再加入輔料,經過發酵、儲存,不經卷制即可供銷售吸用的菸草製品。菸絲的徵收範圍包括以菸葉為原料加工生產的不經卷制的散裝煙,如鬥煙、莫合煙、煙末、水煙、黃紅菸絲等等。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93號),自2014年12月1日起,“酒及酒精”品目相應改為“酒”) 本稅目下設白酒、黃酒、啤酒、其他酒、酒精(酒精子目現已被取消)五個子目。(一)白酒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麥、小麥、小米、青稞、白薯(紅薯、地瓜)、木薯、馬鈴薯(土豆)、芋頭、山藥等各種糧食和薯類為原料,經過糖化、發酵後,採用蒸餾方法釀製的白酒。(二)黃酒黃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秈米、大米、黃米、玉米、小麥、薯類等為原料,經加溫、糖化、發酵、壓榨釀製的酒。由於工藝、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黃酒分為幹黃酒、半乾黃酒、半甜黃酒、甜黃酒四類。黃酒的徵收範圍包括各種原料釀製的黃酒和酒度超過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三)啤酒啤酒是指以大麥或其他糧食為原料,加入啤酒花,經糖化、發酵、過濾釀製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殺菌方法的不同,可分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鮮啤酒。啤酒的徵收範圍包括各種包裝和散裝的啤酒。無醇啤酒比照啤酒徵稅。(四)其他酒其他酒是指除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黃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種酒。其徵收範圍包括糠麩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複製酒、果木酒、汽酒、藥酒等等。1.糠麩白酒是指用各種糧食的糠麩釀製的白酒。用稗子釀製的白酒,比照糠麩酒徵稅。2.其他原料白酒是指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種下腳料,葡萄、桑椹、橡子仁等各種果實、野生植物等代用品,以及甘蔗、糖等釀製......

2016蓄電池徵收消費稅對舊電池有應向嗎

您好!2016年對蓄電池徵收消費稅的內容主要有三條:

一、將電池、塗料列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具體稅目註釋見附件),在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徵收,適用稅率均為4%。

二、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又稱“氫鎳蓄電池”或“鎳氫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免徵消費稅。

2015年12月31日前對鉛蓄電池緩徵消費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對鉛蓄電池按4%稅率徵收消費稅。

對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於420克/升(含)的塗料免徵消費稅。

三、除上述規定外,電池、塗料消費稅徵收管理的其他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執行。

從這三條內容可以看出來,這對舊電池並沒有什麼影響。 謝謝閱讀!

2015年電子塗料稅收標準是多少

1月26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塗料徵收消費稅。

將電池、塗料列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在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徵收,適用稅率均為4%.

對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於420克/升(含)的塗料免徵消費稅。

塗料稅目徵收範圍按主要成膜物質塗料可分為油脂類、天然樹脂類、酚醛樹脂類、瀝青類、醇酸樹脂類、氨基樹脂類、硝基類、過濾乙烯樹脂類、烯類樹脂類、丙烯酸酯類樹脂類、聚酯樹脂類、環氧樹脂類、聚氨酯樹脂類、元素有機類、橡膠類、纖維素類、其他成膜物類等。

我是生產膩子膏的,稅務局要我交4%的消費稅合理嗎?

生產膩子膏也屬塗料的一種,是要徵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促進節能環保,經國務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塗料徵收消費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電池、塗料列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具體稅目註釋見附件),在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徵收,適用稅率均為4%。

二、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又稱“氫鎳蓄電池”或“鎳氫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免徵消費稅。

2015年12月31日前對鉛蓄電池緩徵消費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對鉛蓄電池按4%稅率徵收消費稅。

對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於420克/升(含)的塗料免徵消費稅。

三、除上述規定外,電池、塗料消費稅徵收管理的其他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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