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孩子怎麼分配?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離婚手續需要的證件及流程財產分配孩子怎麼分配

離婚登記的程序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三、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夫妻離異財產分配】財產債務離婚如何分割? 新《婚姻登記條例》開始施行。婚姻登記隨到隨辦,結婚和離婚都可當場辦理。新婚姻登記條例使協議離婚速度至少提前了一個月。 《婚姻法》中關於夫妻財產問題僅籠統地規定了三條:哪些是共同財產,哪些是一方財產,哪些是約定的財產。 對於夫妻離異的財產及債務問題,離婚時的分割規定主要有: 婚前雙方形成的財產關係規定:一方婚前給付對方財物數額較大,結婚後一年內起訴要求離婚的,可以綜合考慮給付財物方有無過錯及雙方其他實際情況等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判決接受財物一方予以部分或者全部返還。如果所給付金錢用於購置家庭共同財產的,在財產分割時可考慮給付方 適當多分。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欠的個人債務,債權人不得向另一方討要。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所欠個人債務,不能用共同財產中屬於未欠債方的部分清償。夫妻離婚後,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應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在財產分割上,婚前彩禮可全部歸還。意見稿中規定,一方婚前給付對方財物數額較大,結婚後一年內起訴要求離婚的,法院判決離婚時,可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綜合考慮給付財物方有無過錯等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判決接受財物一方予以部分或者全部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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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個小孩子離婚怎麼分,男方兩個都想要,可以嗎

關於子女撫養權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子女撫養權時,本著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確定小孩撫養權的歸屬,具體參照如下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該條是原則性的規定: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兩週歲以下的小孩,一般隨母親生活。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如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兩週歲至十週歲的小孩,結合以下情況予以考慮。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十週歲以上的小孩,尊重小孩的意見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想問下離婚的時候子女分配問題

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後的子女的撫養問題,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

我有一兒一女,現在想離婚,孩子怎麼分

幹嘛要離婚啊?離婚對孩子影響是最大的。不能說想離就離,還是多為孩子考慮考慮吧!不管做什麼都得三思而後行。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

想離婚,房子怎麼分,孩子怎麼辦,我想要孩子

如果是共同財產要房子的一方拿出一部分錢給對方,孩子不管判給誰領一方都有撫養和探視權,撫養費根據個人實際收入決定,一般是月收入的20%起。探視可以根據雙方願意商量。 孩子11歲了,他的有選擇的權利了。法院一般會參考孩子的選擇

有三個小孩,要離婚怎麼分

協議就自己商量好,,商量不好就法院起訴離婚,,看誰有能力吧

有兩個孩子了想離婚孩子女方都要財產怎麼分

婚前從財產是你的,婚後的平分,誰有孩子的撫養權另一方就要每月拿錢的。都是可以協商的,記住孩子是希望是盼頭,要孩子。

和老婆不和想離婚,家產和孩子怎麼分配

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依法共同分割;孩子的話,如果是兩個,司法實踐中一般是一人撫養一個。可以協議離婚,協議不成的話可以向當地法院起訴。

我想離婚,孩子和財產怎麼分,日子過不下去了。。

花鎮情感導師:

如果還想繼續這段婚姻,建議找個和事老,讓你們夫妻2個人能在有第三人在場的情況下,把相互對對方的不滿說出來,大家好好談談,看看是否能解決.

要經營一段長久的婚姻,要會相互信任,體貼,包容等.因為懵懂,所以可以說什麼都不懂,不明,可一旦你是個成人了,就該為自己的一切附上責任,為自己,為孩子,為家庭,為對方,一味的逃避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勇敢面對才是出路.

家庭矛盾與糾紛在所難免,關鍵問題是如何避免矛盾和糾紛的產生,先從自身找原因,嘴不好就管好自己,連自己的嘴都管不了你還想管誰?

對方的原因可以找合適的機會換一種方式談談,比如在平時不吵架的時候告訴他,比如:“你看你,咱倆平時多好啊,一吵架你就愛動手,我嘴不好,但我心裡又不是不好,以後我改,但是你也要改你的脾氣,為了我們的寶寶,我們要幸福,別給寶寶帶來一個不好的家庭環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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