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的定義?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家屬與親屬的含義區別是什麼?

家屬是同一戶共同生活的親屬

參考資料:更多請查看法律快車法律諮詢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44935.html

家屬的法律定義是什麼?

親屬是指人們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製而形成的社會關係。

親屬包括以下類別:

1、配偶。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互為配偶。

2、血親。是指相互之間具有血緣聯繫的親屬,丹括自然血親和法律擬製血親。自然血親是在血緣上具有同源關係,他們有共同的祖先,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無數代;擬製血親是經法律規定而形成的血親關係,如經收養形成的養父母子女關係。

3、姻親。指以婚姻為中介而形成的親屬關係。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等。如伯母、舅母、岳父母、姐夫等。

親屬定義是什麼?哪部法律定義的?

親屬:因婚姻、血緣或收養而產生的社會關係。

具體有民法、婚姻法等法律規定的。

他和戶口沒有關係,所以你還是要填寫的。

直系親屬的定義

你好,不算!

直屬親屬指父母子女配偶

勞動法中哪條有直系親屬的定義?

勞動法沒有規定,但是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曾下了個文件: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

第一條 為明確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授權,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本規定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本規定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規定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三條 上條規定的人員,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

(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

(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

(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

第四條 領取撫卹金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撫卹金待遇:

(一)年滿18週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就業或參軍的;

(三)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五)死亡的。

第五條 領取撫卹金的人員,在被判刑收監執行期間,停止享受撫卹金待遇。刑滿釋放仍符合領取撫卹金資格的,按規定的標準享受撫卹金。

第六條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享受撫卹金待遇的資格,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勞動能力鑑定,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

第七條 本辦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家屬的意思什麼,都包括哪些人可以成為家屬?

家屬,就是三代以內的直系親屬。外加配偶

什麼叫家屬?什麼叫親屬?分別指的包括範圍是如何???

家屬是指有血緣有繼承權和贍養義務的親人,如父母,兄弟。親屬是指因為血緣或婚姻構成的社會關係!如姨父,姑父!連襟等。

法律規定的直系親屬都包括什麼人?

《民法通則》上的法定直系親屬按順序依次為:配偶、父母、子女,這一般用於法定監護及遺產繼承。

附:廣義的直系親屬

指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其中: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兄弟譁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另百度知道上你可以參考:

zhidao.baidu.com/question/11480134.html?fr=qrl3

答案的解決還要看你“直系親屬”適用的情形。希望你能補充說明

什麼叫直系親屬

不算的,指的是你家裡的人,爸爸媽媽姐妹兄弟!

獻血法中定義的直系親屬是什麼概念?急!!

1、是你看錯還是我看錯了?好像這應是《獻血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而不是第十五條吧?

2、“直系親屬包括哪些?”:

(1)《獻血法》沒有明確解釋:如果獻血法有明確解釋的,應按《獻血法》的規定。

(2)如果需要解釋,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或是由防衛部門作出規定。

(3)在沒有以上解釋或規定時:我認為應適用《民法通則》中關於近親屬的解釋。

(4)《民法通則》中關於近親屬的解釋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民法通則中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5)如果是刑事訴訟中,近親屬只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六)“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我獻血證有用沒? 血液中心解釋的是隻有父母、子女、配偶,直接把爺爺和孫子女不當直系親屬? ”:

(1)應該是沒用,俺記得好像是有一個內部規定確定臨床用血中近親屬的範圍,但具體的記不清了:你可以向血液中心的人索要依據。

(2)如果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就只能依照規定確定不同情況下“直系親屬”的範圍,不能把世俗的看法或是一般情況下對直系親屬的認識拿來說理:因為不同的情況下法律和政策可能對近親屬範圍作出不同的規定,最明顯的就是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時,近親屬有嚴格的限制。

4、“如果真是這樣,那咱再也不去獻血了,大家也不用去獻血了,自己親人都沒法用,獻給別人用個啥勁啊。”:

(1)這話應是氣話:獻血還是應該鼓勵的,你爺爺這次雖然不能享受優惠,但以後你父母、你自己、你妻子兒女還可以享受優惠的:只要法律和政策是對所有人都一樣適用就公平。

(2)不是說大話鼓勵你,俺也是獻血志願者,也有義務獻血證的:獻血助人也自助,至於能夠享受優惠的親屬範圍有限,也是應該的。

5、“那意思就是說 爺爺可以得到我獻血的優惠了? 那血站的人解釋卻不行”:我認為不行:應遵照血站的規定。你可以向血站索要文件依據看看。

6、 “直系親屬是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的呀。 直系血親裡面就有爺爺孫子矗直系姻親包括配偶的啊。 這到底怎麼規定的?”:

(1)不同的法律中對直系親屬的範圍有不同的規定,應區分不同情況來適用。

(2)如何規定:上面已有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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