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潔建設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什麼是黨風廉政建設

黨風廉政建設是用無產階級的世界觀、方法論在黨組織和黨員中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糾正不正之風,宣傳黨的優良作風,用黨的優良作風對廣大黨員進行經常性的教育,運用黨的紀律懲處使不正之風始終處於監控之下的建設。

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

人民團體、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參照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紮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保證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

第四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和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第五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第二章 責任內容

第六條 領導班子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應當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第七條 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黨組)、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每年召開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黨委常委會議(黨組會議)和政府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進行責任分解,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和任務分工,並按照計劃推動落實;

(二)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法規制度,加強廉政文化建設;

(三)貫徹落實黨風廉政法規制度,推進制度創新,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四)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

(五)監督檢查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和下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情況;

(六)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幹部,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七)加強作風建設,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黨風政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八)領導、組織並支持執紀執法機關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及時聽取工作彙報,切實解決重大問題。

第三章 檢查考核與監督

第八條 黨委(黨組)應當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檢查考核機制,制定檢查考核的評價標準、指標體系,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

第九條 黨委(黨組)應當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第十條 檢查考......

黨風廉政建設的定義是什麼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指各級黨委(黨組)、政府(行政)及其職能部門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當承擔責任的制度。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主體為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各級黨政領導班子中的正職為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

黨風廉政是什麼意思

黨的風氣清廉,防腐敗的政治制度

“黨風廉潔建設”,新提法意味著什麼

用“黨風廉潔建設”替代“黨風廉政建設”,這份決議並非首例。早在11月7日,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其中就有這鮮為人見的“一字之差”;同樣,《中國紀檢監察報》最近一段時間來的多次報道中,也頻繁使用了這一說法。

這一字之差絕非可有可無,而是有著實質意義的深化。它意味著,廉潔將不僅僅是“黨”“政”兩個系統的工作,更將拓展到所有的公職範圍;甚至是與公權力、公職人員打交道的整個社會,未來也許也都將納入到這一範疇。換句話說,反腐敗將不僅是政黨內部的事情,更是整個國家、整個社會的職責與風氣所在。

更具體地講,廉政建設側重廉潔從政,也就是從政者的職務行為。廉潔建設包含廉政建設,就其外延而言寬廣得多:對人而言,覆蓋全體黨員、社會成員;對事而言,既要求廉潔從政、廉潔用權,還要求廉潔修身、廉潔齊家。不妨說,“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拓展版、升級版。

全面從嚴治黨,內在要求實現從廉政建設到廉潔建設的拓展,以實現反腐倡廉的全覆蓋、無死角。省黨代會強調“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契合全面從嚴治黨的精神,凸顯了省委深入推進反腐倡廉的堅定決心,釋放出了我省反腐倡廉的新信號。全省各級黨組織、全體黨員應及時更新反腐倡廉理念,增強廉潔建設的認同感,既堅持不懈地推進廉政建設這個廉潔建設的重點,全面加強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監督,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又擴大反腐倡廉的領域,加大廉潔經濟、廉潔社會建設力度,讓腐敗在黨內、在全社會無藏身之地。

黨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有何區別 5分

據我看,我認為黨風建設是包括許多大的方面,而黨風廉政則主要是關於廉政建設的

什麼是黨風廉政建設?

201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週年,渝中區規劃分局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分局黨支部和黨員隊伍建設,激發黨員的責任感和榮譽感,積極營造創先爭優活動的良好氛圍,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推進創先爭優活動常態化,以學習黨的光輝歷史,弘揚黨的優良傳統,歌頌黨的豐功偉績為重點,創新活動方式,豐富實踐載體,引導黨員增進愛黨之情、常懷憂黨之心、恪盡興黨之責,在分局黨風廉政文化建設中彰顯黨的凝聚力。

一、廉政文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腐敗現象令國人深惡痛絕,但在公共服務目標日益明確而且反腐力度不斷加大的今天,遏制腐敗卻非常困難,究其原因,是制度執行不到位。因此,加大廉政建設的力度是我黨建設的重中之重。儘管年度計劃和月度計劃都按時下發各基層,在會議和文件中也反覆要求,但仍有個別單位對廉政學習教育重視不夠。制度由人執行,所以進行廉政文化建設,提高黨員幹部的精神素質更加重要。這是制度實行的前提和保證。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加快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必要條件和重要保證。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十七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和胡錦濤總書記在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上來,堅決把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貫徹落實到規劃發展和反腐倡廉建設各項工作中去,深入紮實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為加快轉變規劃發展方式、開創“十二五”規劃工作新局面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

廉政文化建設有利於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規劃工作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從資金的籌措與使用到項目的實施與推進,時時處處都與群眾利益密不可分,只有不斷增強幹部自覺抵制腐敗的意識,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才能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

二、當前黨風廉政文化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廉政文化建設形式和手段總體上較單一

目前,基層黨組織學習教育條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基本上都配備了電視機,影碟機等學習設備,但教育方法卻沒有多大變化。有的基層黨組織,這些設備都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原因主要為缺少學習光盤和錄像帶,有時臨時借用。大多數基層黨組織的學習教育仍延續念文件、讀文章的方法。同時,學習教育教材比較缺乏,基層廉政學習教育缺少一套比較規範的教材,主要學習方法還處於現學現找的狀態,這也是造成基層學習教育效果難以提高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從事學習教育工作的幹部老化、業務素質有待加強

搞好廉政學習教育工作,除了制度健全、領導重視等重要因素外,還要有一支從事學習教育工作的素質過硬的幹部隊伍。各基層黨組織對廉政教育培訓方面的知識與技能缺乏專門的培養。大多數規劃幹部把大部分時間用在了應付面上的事務性工作上,缺乏對規劃工作的深入思考和創新,對廉政學習教育質量的影響很大。

(三)評價激勵機制不完善

儘管分局黨支部制定了各種促進學習教育的制度和措施,也對開展學習教育活動比較好的黨員幹部給予了表彰和獎勵,但考核的力度還不夠,特別是對實施學習教育活動效果不佳的黨員幹部,除了通報以外,還沒有其它的懲誡措施。

三、解決問題的建議措施儲   (一)以談心活動豐富教育手段

無論執法如何嚴厲,制度如何完善,抵禦誘惑的最後防線,始終是個人能否把持住道德操守。文化一旦深深根植於人們的內心,它將起到法律制度不能替代的作用。因此,有人說,“廉政文化就像一隻無形的手,就像一張看不見的德網;法網網住的只是幾條大魚,德網阻擋的卻是所有的魚”。建議由分局支部......

落實黨風廉潔建設有什麼好的建議

1、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責任主體。這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的首要環節,是責任制的基礎。一是細化任務分工。在年初對反腐倡廉建設任務進行分解時,任務分工要做到班子成員全覆蓋,每項工作任務要明確主要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各地方、各部門單位也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單位的實際,做好承辦任務的再分解、再落實,將承辦任務分解到各職能科室和部門,明確每一項工作的負責人、任務要求和完成時限,建立健全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網絡。二是明確責任主體。在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時,除了要明確領導班子的責任外,把重點放在領導幹部個人的責任上,根據職權和任務的不同,規定不同的責任,特別是要對“一把手”的責任提出明確的要求。避免出現個人領導責任變成集體領導責任,集體領導責任變成誰也沒有責任的情況。三是完善黨風廉政責任狀。與推進廉能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相結合,結合崗位職責和廉能風險點制定“共性+個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在保留共性部分的基礎上,根據班子成員、各下屬部門和單位、各崗位,不同的工作職責和特點制定出相應的個性責任條款,並就“誰該承擔責任、在哪些問題上承擔責任、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提出明確具體的責任條款。

2、完善考核機制,注重結果運用。建立科學、合理、實用的考核評價體系,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關鍵環節。一是注重過程性考核和終結性考核相結合。加大日常工作完成情況在考核內容中的比重,將各單位開展工作的信息、資料報送和縣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督查、專項督查情況以及督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列入考核範圍;二是要完善責任考核的方法。堅持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對能夠量化的內容要儘量量化,同時還要充分徵求群眾意見,注重民主測評,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黨員幹部及基層群眾代表參與評議鄉鎮和縣直單位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和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並將測評結果作為責任評定考核的依據。三是完善激勵制約機制。要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領導幹部個人測評結果存入廉政檔案,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年終考評為優秀的單位進行鼓勵和適當獎勵,對其主要領導作為提拔重用的資格條件之一。考評為不合格的列為翌年黨風廉政建設重點整治對象,對黨政主要領導實行誡勉談話,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3、創新監督方式,加強日常督導。加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日常監督,是破解個別單位平時消極對待,年終積極應對現象的有效方式。一是建立定期彙報制。以書面、工作例會等形式,各鄉鎮、部門每季度彙報一次紀檢監察工作,重點彙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項內容完成情況,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探討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督促目標任務全面落實。二是完善經常性監督檢查制度。充分發揮紀工委監督分局的職能作用,加強和改進監督的形式、途徑、方式,深入瞭解各鄉鎮、各部門單位,尤其是重點領域、部門單位反腐倡廉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協調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糾正。三是構建全方位的監督網絡。做到黨內監督與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深化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加強黨務、政務公開,全面保障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拓寬和暢通群眾監督渠道,通過設立公開電話、舉報信箱,聘請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及時監督、反映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切實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

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是指什麼

“兩個責任”,是指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過程中,“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的簡稱。

中央並未明確規定“兩個責任”的具體內容,所以,應如何理解“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點。

“黨委負主體責任”中的“主體”有兩種意思,一是制度的權利責任主體,二是主要的意思。“黨委負主體責任”也要從兩個方面理解。其一,黨委是參加廉政制度關係的主體,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權利享有主體和責任承擔主體,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制度責任的承擔者。其二,黨委這個主體也可以是治理腐敗主體中的主要部分的意思。從第二層“主要的”意思而言,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主要承擔者,其他權利主體則承擔次要責任。在治理腐敗中,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紀委、其他部門及群眾等都有責任,但黨委要負主要責任,其他權力主體要負次要責任。

嚴格說來,黨委與紀委並不是兩個平行的政治主體,因為各級紀委書記是黨委常委重要成員,所以黨委與紀委成員有交叉的因素。但是,在一定程序上,它們是相對獨立的主體。紀委負監督責任,就是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過程中,紀律要負監管責任,是監管主體。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監督是由專司監察職能的黨務機構——各級紀委——自上而下進行的一種帶有強制性的監督檢查。各級紀委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過程中的監督職責到底有哪些,中央也沒有具體規定。我認為,各級紀委主要履行的職能有以下幾個方面:

領導職能。政治廉潔或腐敗是關係到政權合法性和社會穩定發展的重大事情,因此,各級紀委具有加強監督管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領導責任。

督促職能。上級紀委要督促下級紀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監督管理職責,下級紀委對上級紀委有關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監督管理,應給予配合和支持。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成員的監督是紀委負監督責任的最新規定,所以上級紀委要督促下級紀委履行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成員的監督管理職責,如果沒有履行這個監督責任,就是失職的表現,就要被追究責任。

協調職能。各級紀委要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應當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紀委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監管主體,應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領導,依託監督權力和組織體系,充分運用政治的、經濟的、法律的手段進行黨風廉政建設綜合治理。其基本職能是抓好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嚴肅查處腐敗案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兩個主體、兩個負責制相輔相成,它們共同構成中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基本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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