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休學手續怎麼辦?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初中怎樣辦休學

1、 在校學生因病無法繼續學習或累計病假4個月以上的。無法到校學習需要休學的,需持縣級以上醫院病情診斷原始資料或病歷複印件,提出書面休學申請,由班主任認證,學年主任簽署意見,學生處主任審核,校長簽字同意後。由學校出具休學證明,並帶學籍簿到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方可休學。不辦理手續擅自休學,責任自負。

2、 在校學生中途學生因出國探親暫時中斷學習的,經學校同意可以申請休學。學校應認真審查學生出國簽證等材料,及時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休學手續。學生出國前,學校應與家長簽訂協議,約定學籍管理、相關費用、學生離校期間監護和安全責任等重要事項。

3、 患有傳染病或患有區(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認為不宜在學校正常學習疾病的學生,應當及時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休學手續。

休學時間

休學時間一般為一年。

1、 由主管學年的學生處副主任審核休學學生病情診斷原始資料(病歷複印件)。

2、 審核通過後到學生處領取休學申請書並提出書面申請。

3、 班主任認證,學年主任簽署意見,學生處主任審核,校長簽字同意。

4、 學校出具休學證明、初中升高中學生學籍檔案、學籍簿。

5、 由家長帶相關材料(休學證明、初中生高中學籍檔案、學籍簿)到教育局中教科辦理手續。

6、 家長送回相關手續,學生處保存。

備 注

1、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須履行同樣手續辦理繼續休學。連續休學不得超過兩年。

2、普通高中學生因病原則上最多辦理兩次休學,每次休學期限為一年。學生休學期間學籍學生處保存。

3、嚴禁假借休學變相重讀,休學期未滿學生不得提前復學。

4、高三學生休學需教育局主管學籍局長審批,高三第二學期原則上不允許休學。

初中孩子怎麼辦理休學?? 5分

第二十九條 在校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連續三個月無法到校學習需要休學的,應當持區(市)級以上醫院的原始病歷、診斷證明、繳費憑證和醫院建議休學證明,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學校審查同意並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可予休學。   在校學生中途出國探親或學習超過三個月,經學校同意可以申請休學。學校應認真審查學生出國簽證等材料,及時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休學手續。學生出國前,學校應與家長簽訂協議,約定學籍管理、相關費用、學生離校期間監護雞安全責任等重要事項。   第三十條 患有傳染病或患有區(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認為不宜在學校正常學習疾病的學生,應當及時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休學手續。   第三十一條 普通高中學生因病原則上最多辦理兩次休學,每次休學期限為一年。因出國探親或學習等原因原則上只准休學一年。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   第三十二條 高三第二學期原則上不允許休學。   第三十三條 學生休學期滿,須按期復學。復學時,應當向學校提交復學申請和醫院建議復學證明,經學校審查同意後到教育主管部門重新註冊學籍方可復學。   第三十四條 連續休學兩年,仍不能復學的,應予退學。普通高中學生申請退學的,應當由學生本人和家長共同提出申請,並辦理正式退學手續。   學生死亡的,學校應及時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學籍註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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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休學與復學如何辦理手續?

更新時間:2011-6-25 19:33:20 瀏覽:次 答:休學適用對象:學生因傷病或因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繼續學習,連續病假或缺課3個月以上的;學生因出國探親或自費留學等原因需暫時中斷學習的。休學申請:由學生或監護人持相關證明(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入院治療的費用收據,出國護照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核準並經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發給休學證明。休學期限:因傷病休學的,休學期限為1年(以辦理日期為準)。因出國探親等原因休學的,學籍最多保留2年。復學手續:學生休學期滿復學的,由其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因傷病休學的須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療機構的康復證明),學校核準並經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即可復學。學生不得提前復學。學生休學期滿復學,學校可根據其實際學業程度,編入相應年級學習。休學延期手續:學生因病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須在休學期滿前半個月由其監護人向學校申請辦理繼續休學手續,經學校批准後可繼續休學。相關閱讀:網友評論:

初中生如何辦休學

學生因病(應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疾病證明書”、醫療費發票等)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必須休學的,由學生和家長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休學申請表經班主任同意,學校簽註意見蓋章(學籍管理專用章)後,送教育局中教科審批。初、高中畢業班下學期原則上不辦理休學手續。學生休學以一年為期;期滿不能復學者,最多可再申請延長一年。學生在休學期間,仍保留學籍,但不得報考和升入其他各類學校。

學生休學期滿時,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申請復學。因病休學的學生,在復學時,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發給的已恢復健康、能堅持正常學習的證明,經學校批准,才可復學。

如何辦理初中休學手續

提交以下材料:

在校學生因病需要休學,由家長提交書面申請,並出示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休學證明、住院證明等相關材料,由學生所在學校審批。初三年級學生由學校審批後,家長持上述全部材料到發展規劃科辦理審批手續。

怎麼辦理休學

學生因傷病或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需長期治療或誤課,由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學校審核後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學生中途到國外、境外就讀的應辦理休學手續。由監護人提出書面出國出境休學申請,出具出國護照、簽證等有關證明,經學校審核,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

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予休學。

學生休學期滿,須按期復學。復學時,由學生向學校提交書面復學申請、原休學證明信及有關證明,經學校審核後,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學校對復學的學生,應及時編入相應的班級學習。

學生確已喪失在校學習能力,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經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學校方可開具退學證明。

凡未經批准中途退學的,要對其家長進行批評教育,並依法採取措施強制復學。

學申請書

辦理休學手續

辦理時間:開學兩週內

承辦部門: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辦理程序:學生要求休學,必須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等),所在學院提出意見,報教務處審批。

辦理休學流程圖

1.學生由於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

2.院(系)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 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

4. 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

5. 學生憑已全部週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1. 見學生手冊中《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

2.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a學生因傷、病經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b根據考勤,一學期因病請假而累計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c因某種特殊疾病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d在允許修業年限內,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特殊情況經學校批准可適當延長,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辦理休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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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原則上在每學期開學後第一週內辦理,休學以一年為期。

1、學生因病或因事確需休學,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證明。(因病者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無診斷證明章者無效);

2、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輔導員,輔導員核實情況,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3、如因病休學,學生需將材料交至學院衛生科,衛生科對學生病情進行核實;

4、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5、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學生處,學生處處長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6、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教務處學籍管理科,教務處處務會討論

尊敬的系領導,我因XXXX問題,需休學X年(20XX-20XX學年)

至XXXX年XX月再返校繼續完成學業.

請予批准

姓名:XXX

系:XXX系

XXXX/XX/XX...

初中生如何辦理休學手續?

到你學校的學生工作處諮詢。每一個地區都是不同的。基本上都是要出證明書才可以的。

初中怎樣才能休學

休學條件:

由於生病:應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疾病證明書”、醫療費發票等

因其他特殊原因必須休學,由學生和家長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休學申請表經班主任同意,學校簽註意見蓋章(學籍管理專用章)後,送教育局中教科審批。

初、高中畢業班下學期原則上不辦理休學手續。

學生休學以一年為期;期滿不能復學者,最多可再申請延長一年。學生在休學期間,仍保留學籍,但不得報考和升入其他各類學校。

學生休學期滿時,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申請復學。因病休學的學生,在復學時,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發給的已恢復健康、能堅持正常學習的證明,經學校批准,才可復學。

如何辦理休學手續?

第三十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休學:

一學生因病經學校衛生所確認,需要停課治療、休養、其治療和休養時間佔一學期總學時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學生一學期中因病、因事缺課時數超過本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者。

三因某種特殊原因,本人申請或學校認為必須休學的。

第三十一條 休學學生應辦理休學手續離校,學校保留其學籍,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的學生待遇。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限(因病休學經學校批准,可以連續休學兩年),但累計不超過兩年。

查一下你所在學校類型的學籍管理規定就知道了。如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高校學籍管理規定等。

中學生如何辦理休學、復學?

在校學生因病每學期累計休假超過八週仍不能到校堅持正常學習者,可以申請休學。需由家長持區縣級醫療機構的證明,經學校批准,發給休學證明。休學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連續休學不得超過兩年。  學生休學期滿要求復學的,應持原校開具的休學證明和區縣級醫療機構證明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後即可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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