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投資包括哪些內容?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建設項目總投資包括哪些內容

行性研究報告一般應包括如下內容: (1)項目建設的目的、必要性和依據; (2)市場需求的預測; (3)建設規模、產品方案、生產方法和工藝原則等的技術經濟比較和分析; (4)礦產資源、水文、地質和原材料、燃料、電力、水源供應、運輸條件及外部協作條件等落實情況,所需公用設施的數量、供應方式和落實情況; (5)資源綜合利用、環境質量評價、環保和“二廢”治理的初步方案。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需經有權機關批准; (6)建設地址(包括廠址、選線等)的比較與選擇,佔用土地數量的估算; (7)資源開採、利用條件的叮證; (8)項目的構成,建沒標準,主要工藝技術和設備選型方案的比較,需引進技術和進口設備的,要提出引進和進口的國別和廠商的方案,主要設備的國外分交或外商合作製造方案,國內主要設備分交方案; (9)建設項目的總圖佈置方案和上建工程量估算,公用輔助設施和廠內外交通運輸方式的選擇和比較; (10)建設項目總投資的估算,投資來源、籌措方式和貸款的償還方式,生產所需流動資金的測定; (11)建設工期要求和建設實施進度安排; (12)企業組織、勞功定員情況; (13)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

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哪些內容

固定資產投資是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經濟活動,即固定資產再生產活動。固定資產再生產過程包括固定資產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擴建、新建等活動。新的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固定資產局部更新的大修理作為日常生產活動的一部分,發生的大修理費用直接在成本中列支。

按照現行投資管理體制及有關部門的規定:凡屬於大修理、養護、維護性質的工程(如設備大修、建築物的翻修和加固、農田水利工程和堤防、水庫、鐵路大修等)都不納入固定資產投資管理,也不作為固定資產投資統計。

固定資產投資活動按其工作內容和實現方式分為建築安裝工程,設備、工具、器具購置,其他費用三個部分。

 ⑴建築安裝工程(建築安裝工作量):指各種房屋、建築物的建造工程和各種設備、裝置的安裝工程。包括各種房屋建造工程,各種用途設備基礎和各種工業窯爐的砌築工程;為施工而進行的各種準備工作和臨時工程以及完工後的清理工作等;鐵路、道路的鋪設,礦井的開鑿及石油管道的架設等;水利工程;防空地下建築等特殊工程;以及各種機械設備的安裝工程;為測定安裝工程質量,對設備進行的試運工作。在安裝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

 ⑵設備、工具、器具購置:指購置或自制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工具、器具的價值,固定資產的標準按財務部門規定。新建單位、擴建單位的新建車間按照設計和計劃要求購置或自制的全部設備、工具、器具,不論是否達到固定資產標準均計入“設備、工具、器具購置”中。

 ⑶其他費用:指在固定資產建造和購置過程中發生的,除建築安裝工程和設備、工具、器具購置以外的各種應攤入固定資產的費用。

會計科目: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清理、應交稅金--增值稅等等。

項目總投資是個什麼概念?它包含什麼?

項目總投資是指項目建設投資、流動資金投資和埂設期利息之和,也叫投資總額,主要在項目可行性報告中使用。房地產項目的總投資包括土地費用、前期工程費用、建設配套費、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室外工程費、建設監理費、建設單位管理費、預備費以及建設期貸款利息等項目,當然,對項目總投資包含的內容,不同的教材和企業在理論和實踐中均有不同的表述。

工程項目總投資的費用構成包括哪些內容?

(1)固定資產投資,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建築工程費、設備購置費、 安裝工程費、其它費用。

其中其它費用:項目實施費用——可行性研究費用、其它有關費用,項目實施期間發生的費用——土地徵用費、設計費、生產準備、職工培訓。

預備費:基本預備費、漲價預備費。

(2)流動資產投資

流動資產投資:指項目投產前預先墊付,在投產後的經營過程中購買原材料、燃料動力、備品備件、支付工資和其它費用以及被在產品、半成品和其存貨佔用的週轉資金。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流動資產以現金、各種存款、存貨、應收及預付款項等流動資產形態出現。

投資農業項目包括哪些內容

農業投資項目包括農業綜合開發、中低產田改造、菜籃子工程建設、農產品加工以及耕地、山地、灘塗、水域等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等。

農業投資項目的管理對促進農業發展走上科學化 規範化、標準化、法制化的軌道,綜合集成農業高新技術,最終實現農業現代化,從根本上提高農民收入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建築工程投資包括哪些內容

(一) 按建設性質劃分。

1. 新建項目,是指從無到有,“平地起家”,新開始建設的項目。有的建設項目原有基礎

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後,其新增加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項目。

2. 擴建項目,是指原有企業、事業單位、為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而新建主要車間或工程項目。

3. 改建項目,是指原有企業,為提高生產效率,增加科技含量,採用新技術,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新產品方向,對原有設備或工程進行改造的項目。有的企業為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建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算改建項目。

4. 遷建項目,是指原有企業、事業單位,由於各種原因經上級批准搬遷到另地建設的項目。遷建項目中符合新建、擴建、改建條件的,應分別作為新建、擴建或改建項目。遷建項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 恢復項目,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因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資產全部或部分報廢,以後又投資按原有規模重新恢復起來的項目。在恢復的同時進行擴建的,應作為擴建項目。

二)按建設規模大小劃分。

基本建設項目可分為大型項目、中型項目、小型項目;更新改造項目分為限額以上項目、限額以下項目。基本建設大中小型項目是按項目的建設總規模或總投資來確定的。習慣上將大型和中型項目合稱為大中型項目。新建項目按項目的全部設計規模(能力)或所需投資(總概算)計算;擴建項目按擴建新增的設計能力或擴建所需投資(擴建總概算)計算,不包括擴建以前原有的生產能力。但是,新建項目的規模是指經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規定的建設規模,而不是指遠景規劃所設想的長遠發展規模。明確分期設計、分期建設的,應按分期規模計算。基本建設項目大中小型劃分標準,是國家規定的,按總投資劃分的項目,能源、交通、原材料工業項目5000萬元以上,其他項目3000萬元以上的為大中型項目,在此標準以下的為小型項目。

(三)按項目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劃分。

1. 生產性項目,指直接用於物質生產或直接為物質生產服務的項目,主要包括工業項目(含礦業)、建築業、地質資源勘探及農林水有關的生產項目、運輸郵電項目、商業和物資供應項目等。

2.非生產性項目,指直接用於滿足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項目,主要包括文教衛生、科學研究、社會福利、公用事業建設、行政機關和團體辦公用房建設等項目。

(四)按建設過程劃分。

1.籌建項目,指尚未開工,正在進行選址、規劃、設計等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的建設項目。

2.施工項目,指報告期內實際施工的建設項目,包括報告期內新開工的項目、上期跨入報告期續建的項目、以前停建而在本期復工的項目、報告期施工並在報告期建成投產或停建的項目。

3.投產項目,指報告期內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形成設計規定的生產能力(或效益)並投入使用的建設項目,包括部分投產項目和全部投產項目。

4.收尾項目,指已經建成投產和已經組織驗收,設計能力已全部建成,但還遺留少量尾工需繼續進行掃尾的建設項目。

5.停緩建項目,指根據現有人財物力和國民經濟調整的要求,在計劃期內停止或暫緩建設的項目。

(五)按項目工作階段劃分。

1.前期工作項目,指已批准項目建議書,正在做可行性研究或者進行初步設計(或擴初設計)的項目。

2.預備項目,指已批准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或擴初設計),正在進行施工準備待轉入正式計劃的項目。

3.新開工項目,指施工準備已經就緒,經批准,報告期內計劃新開工建設的項目。

4.續建項目(包括報告期建成投產項目......

投資項目的分類有哪些

項目的分類

項目按照不同的劃分標準,可以劃分為不同的類型。按其性質不同,可分為基本建設項目和更新改造項目;按其用途不同,可分為生產性項目和非生產性項目;按其規模不同,可分為大型項目、中型項目和小型項目等。

項目按照不同的劃分標準,可以劃分為不同的類型。按其性質不同,可分為基本建設項目和更新改造項目;按其用途不同,可分為生產性項目和非生產性項目;按其規模不同,可分為大型項目、中型項目和小型項目等

項目週期又稱項目發展週期,它是指一個項目從設想、立項、籌資、建設、投產運營直至項目結束的整個過程。項目週期大體可分為三個時期:投資前期、投資期和運營期,每個時期又分為若干個工作階段。

國家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程序包括哪些內容?

國家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程序,是指基本建設項目全過程中各項工作必須遵循的先後順序。它是指基本建設項目全過程中各環節、各步驟之間客觀存在的不可破壞的先後順序,是由基本建設項目本身的特點和客觀規律決定的;進行基本建設,堅持按科學的基本建設程序辦事,就是要求基本建設工作必須按照符合客觀規律要求的一定順序進行,正確處理基本建設工作中從制定建設規劃、確定建設項目、勘察、定點、設計、建築、安裝、試車,直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等各個階段、各個環節之間的關係,達到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這是關係基本建設工作全局的一個重要問題,也是按照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管理基本建設的一個根本原則。 一個建設項目從計劃建設到建成投產,一般要經過建設決策、建設實施和交付使用三個階段。其主要步驟是: 1.項目建議書。項目經理博客項目法人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規劃、行業規劃和建設單位所在的城鎮規劃的要求,根據本單位的發展需要,經過調查、預測、分析,編報項目建議書。2.可行性研究報告。 項目建議書批准後,項目法人委託有相應資質的設計、諮詢單位,對擬建項目在技術、工程、經濟和外部協作條件等方面的可行性,進行全面分析、論證、進行方案比較,推薦最佳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決策的依據,應按國家規定達到一定的深度和準確性,其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的出入不得大於10%,否則將對項目進行重新決策。 blog.mypm.net3.初步設計。項目管理者聯盟文章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後,項目法人委託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要求,編制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批准後,設計概算即為工程投資的最高限額,未經批准,不得隨意突破。確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投資突破設計概算,經上報原批准部門審批。 4.施工圖設計。 初步設計批准後,項目法人委託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批准的初步設計,組織施工圖設計。 5.年度投資計劃 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批准後向主管部門申請列入投資計劃。 6.開工報告。 建設項目完成各項準備工作,具備開工條件,建設單位及時向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提出開工報告,開工報告批准後即可進行項目施工。 7.竣工驗收。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設項目按批准的內容完成後,符合驗收標準,須及時組織驗收、辦理交付使用資產移交手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營性項目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非經營性項目3000萬元以上的,需編報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初審後,由主管部門報國家計委審批立項,初步設計由國家計委或主管部門審批。經營性項目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含5000萬元),非經營性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不含3000萬元)的,需編報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均由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對於投資額較小的單項新建或擴建工程,可向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的必要性的投資估算報告,直接編報項目初步設計,具體投資限額由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經營性項目總投資在5000萬元(含5000萬元),非經營性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含3000萬元)的竣工驗收工作,由國家計委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進行,限額以 下的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委託進行。<<上一頁 1 下一頁>>

項目總投資有哪些費用構成?

實施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市及各縣級市、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開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經營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負責轄區內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房地產開發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進行房地產開發應當遵循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相統一和全面規劃、合理佈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注重節約和合理利用土地,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堅持可持續發展。

第五條 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應當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城市規劃區內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徵收轉為國有土地後,方可用於房地產開發經營。嚴禁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

第六條 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收集彙總房地產市場信息,建立房地產企業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佈有關信息。

第二章 房地產開發企業

第七條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其中,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一千萬元。

第八條 從事房地產開發,應當依法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證書或者暫定資質證書。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根據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以下簡稱開發項目)。

第九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材料到開發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開發企業暫定資質:(一)營業執照;(二)企業章程;(三)驗資證明;(四)十名以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明和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准予暫定資質的書面決定。

第十一條 暫定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一年。經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開發主管部門可以視企業經營情況延長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十二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開發主管部門申請核定資質等級。

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核定資質等級的書面決定。

第十三條 不在本市註冊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本市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資質管理有關規定,並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內,到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變更企業名稱、註冊資本、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術負責人的,應當在變更後二十日內向開發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五譁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向開發主管部門和統計管理部門提供統計資料。

第三章 房地產開發建設

第十六條 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和改革、土地、規劃等部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編制房地產發展規劃和房地產開發年度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編制房地產發展規劃和房地產開發年度計劃時,必須優先安排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危舊住房改造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的拆遷補償用房的開發項目。

土地、規劃、建設等部門審批開發項目,應當符合房地產開發年度計劃的要求。

第十七條 開發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開發項目的類別、開發期限、項目拆遷補償要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要求以及產權界定提出書面意見,規劃部門應當對開發項目的性質、規模、規劃設計條件提出書面意見。前列書面意見應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者劃撥的依據之一。

第十八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資質等級證書或者暫定資質證書的,不得向其出讓國......

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哪些內容

1.為什麼要投資這個項目?

2.項目投資的地點在哪裡最佳?

3.項目的投資環境怎樣?

4.項目的市場前景如何?

5.項目投資規模多大最合適?

6.項目應採用什麼樣的工程計術?

7.項目建設期及作業安排是怎樣的?

8.資金籌措方案是否最優?

9.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怎樣?

10.項目是否可行並最優?

~這是房地產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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