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做審計報告?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審計報告,什麼時候需要做審計報告

每個企業都可在年檢前做審計報告。但以下企業是一定要做審計的: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即自然人獨資企業或私營有限責任公司);

2)外資企業;

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從事金融、證券、期貨的公司;

5)長期欠債或做虧損的企業

6)從事保險、創業投資、驗資、評估、擔保、房地產經紀、出入境中介、外派勞務中介、企業登記代理的公司;

7)註冊資本實行分期付款未完全繳齊的公司;

8)三年內有虛報註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違法行為的公司。

當然,還有一些專項的審計報告,如:資產抵押等

2016年的審計報告什麼時候出

多數沒有的。多數只有大企業或需要招投標的企業才會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做年度審計。

企業審計報告什麼時候要提交

那是上市公司,小公司的話只要去在每年工商登記時提供審計報告即可,具體時間參照您當地工商登記時間。

什麼時候要用到審計報告?是不是每年都要叫會計師事務所做審計?

需要出審計報告的時間,情況

1、年終 (一般有主管部門的國有企業都要給主管部門出具審計報告)

2、企業轉制(需要在文件或法律條文規定日期出具)

3、稅務局(這個是因為稅務懷疑你們的賬務不實,稅負過低的時候要求你們出具)

4、領導升職,辭職,調動(一般處級幹部或一個單位的主要領導發生這種情況的時候,都要出具3年之內的審計報告)

關於收費:

理論上講是按你們的資產規模大小收取,也就是說你們的賬面總資產,但實際工作中都是你們和事務所協商,再一個就是讓你們出具報告的部門或單位指定的事務所,(這個稅務局和主管部門一般都指定,原因不言而與)一般情況下,一個企業大概審計費在4000---12000之間。

什麼時候需要審計報告

一般的年審報告,一般的企業是在年檢時用;上市公司是必須披露年報的。

另外專項審計報告,就由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的那一方決定了。如:新股東想對企業淨資產審計;如銀行貸款需要審計報告等。

上市公司年度審計一般在什麼時候開始?

反正在審計報告日前(一般比財務報表報出日前10天左右)什麼時候都可以開始審計。。。1月初 。。3月初都矗以。。甚至年前都可以。。沒有規定和一般情況。。

審計報告是每年都需要做的嗎?

1、首先取決於公司的註冊資本是多少,1000萬以上的頭三年都要出的;

2、工商年檢時網上預審通過時會給你一份準備資料的目錄,若有再審計即可;

3、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稅務會讓出具《所得稅彙算清範報告》,這個事先管理員會通知的;

4、銀行貸款只需提供審計報告的複印件,想必你出具的財務報表不可能百分百的按實際提供給銀行吧,若有修改的地方,一般事務所也不可能不按實際出報告,所以需另想辦法.

個人所見不同,僅供參考\(^o^)/~!

審計報告一般什麼時候出

審計報告可以根據企業需求,要求事務所什麼時間段內出具。彙算清繳報告截止期通常為5月底,或者6月初。

請問公司審計都是什麼時候審計?

一般來說年度審計什麼時候都行,甚至在當年沒結束的時候都可以先進行一部分. 所得稅鑑證審計要在每年年初,離任審計是在國企領導更換的時候進行,清算審計是在公司清算或者破產的時候..

有些公司不是每年都審計,有的也是為了貸款什麼特定的因素,人家第三方要求審計報告..所以才審計

你們總公司發來的表,也許是例行內審吧,和外審沒關係

怎麼做審計報告

一、做好審計報告的審理應該參考的重要文件

筆者認為審理制與傳統的複核制最大的區別在於,審理制更加註重對項目實施全過程的質量控制,而傳統的複核制更加註重審計報告本身的質量控制。因此,對審計報告的審理,不能就審計報告論審計報告,而是應該同時參考審計通知書、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實施方案、被審計單位反饋意見、審計組的核實說明等重要文件。同時,還要對審計組取得的全部審計證伐材料、編制的全部審計工作底稿進行細緻的審理複核。只有這樣,審理機構才能切實履行國家審計準則所規定的職責。

二、做好審計報告的審理應該把握的重要內容

審理機構以審計實施方案為基礎,重點關注審計實施的過程及結果,主要審理6個方面的重要內容: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審計事項是否完成;審計發現的重要問題是否在審計報告中反映;主要事實是否清楚、相關證據是否適當、充分;適用法律法規和標準是否適當;評價、定性、處理處罰意見是否恰當;審計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審理人員應當按照上述規定開展工作。

三、做好審計報告的審理應該掌握的方法

(一)看實施方案執行情況。一是審計實施方案是否對審計工作方案的審計目標和重點內容等進行了細化;二是根據審計報告的相關內容,核實施方案是否得到了有效地執行。

(二)通篇把握審計報告。首先看格式是否規範,報告內容和要素是否齊全。按照國家審計準則的規定,審計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審計依據、實施審計的基本情況、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審計評價意見、以往審計決定執行情況和審計建議採納情況、審計發現問題的事實、定性、處理處罰意見以及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審計發現的移送處理事項的事實和移送處理意見、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的改進建議等。同時,按照審計署統一下發的審計報告格式,審計報告的主要要素還應該包括文尾對被審計單位提出整改及報告書面整改情況要求、公告提示等。

(三)對審計報告的具體內容進行細緻地審理

一是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的表述,是否與審計項目密切相關,是否存在冗餘。同時,檢查證據的充分性、適當性。

二是審計評價的規範性。根據國家審計準則的規定,在深圳審計報告中,根據不同的審計目標,以適當、充分的審計證據為基礎發表評價意見。還規定,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審計證據不適當或者不充分、評價依據或者標準不明確以及超越審計職責範圍的事項,不得發表審計評價意見。審理應主要關注:審計評價意見是否超出了審計範圍,審計評價意見是否有適當、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撐,審計評價意見與後文審計發現的問題是否互相矛盾等。

三是審計發現的問題及處理處罰意見。審理主要關注:問題分類是否科學、合理;問題排放順序是否遵循了“重要性”原則,重要問題、金額較大的問題在前,一般問題、金額較小的問題在後;問題的事實是否表述清楚、數字是否準確(包括引用原始數據是否準確性、比例或倍數計算計算是否準確性、散總是否相符等)、證據是否適當、充分;法規引用的規範性(包括時效性、條款的適用性和完整性、引用格式的規範性,引用法規名稱的準確性等);處理(處罰)意見的適當性等。

四是原因分析及審計建議。審理主要關注:一是原因分析及審計建議是否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及是否有針對性;二是審計建議是否有操作性,是否切實可行;三是審計建議中被建議的單位是否與被審計單位或被審計項目的層次相匹配等。

總之,審理人員要有責任心、細心和耐心“三心”才能把好審計質量關。最為關鍵和基礎的是責任心,有了責任心自然會做到細心、耐心。打個比方,每審理一篇審計報告,我們如果能像對待自己的高考試卷一樣,認真、謹慎、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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