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認定是哪個部門管?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工齡認定由人社部門哪個科室完成?

工齡認定由人社部門哪個科室完成?應該是工資福利管理科。謝謝採納。

如何辦理工齡的認定?

軍齡可以作為工齡,你要拿著你的檔案到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認定

關於工齡的認定 10分

人事管理中的檔案工齡不是以勞動合同作為確認依據的,作為高等學校的畢業生,應當持報到證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然後就報到證的存檔聯作為就業和就有時間的證明材料存入人事檔案中,作為認定和計算工齡的依據。您應當先落實人事關係和檔案的管理單位,如果工作單位接收人事關係和檔案,將人事關係和檔案轉入工作單位,在工作單位辦理就業報到手續。如果工作單位不接收人事關係和檔案,需要向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申請人事關係和檔案管理,在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您作為2009年的畢業生,報到證如果還沒有使用,應當已經超過有效期了,只能同人事關係和檔案管理單位商量,能否按照畢業時間補辦就業報到手續,否則可能是要作為待業人員處理的。您應當儘快向當地人事管理機關或者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詳細瞭解,根據它們的意見處理。

工齡認定怎麼認定

一直在事業單位幹臨時工或有聘任合同,屬事實勞動關係,在本單位轉為正式人員後應計算為連續工齡。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第十章 關於工齡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一般工齡係指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而言。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

第三十九條

本企業工齡應以工人職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計算之,如曾離職,應自最後一次回本企業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調動工作者,其調動前後的本企業工齡,均應連續計算。但解放前確因業務需要調動工作具有確實證明者,其本企業工齡,始得連續計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業工作,曾經被迫離職又回本企業工作者,如有確實證明,經工會小組討論通過後,並經勞動保險委員會批准,其離職前與回本企業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併作本企業工齡計算。

三、解放後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調派國內外學習者,其學習期間及調派前後的本企業工齡,應連續計算。解放前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調派國內外學習業務者,如有確實證明,除學習期間不計工齡外,其調派前與回本企業後的本企業工齡,得合併計算。

四、解放後因企業停工歇業或縮減生產,其工人職員經企業管理機關調派至其他企業工作者,其調派前後的本企業工齡,應連續計算。被遣散的工人職員在該企業復工復業或擴大生產時,仍回本企業工作者,其遣散前與復工後的本企業工齡,應合併計算。

五、企業經轉讓、改組或合併,原有工人職員仍留企業工作者,其轉讓、改組或合併前後的本企業工齡,應連續計算。

六、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應全部作為本企業工齡計算。

七、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得連續作本企業工齡計算;超過6個月病癒後,仍回原企業工作者,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算工齡外,其前後本企業工齡,應合併計算。

八、在敵偽及國民黨反動統治下為反對其統治壓迫而被迫離職,在離職期間被敵偽及國民黨政府監禁仍繼續鬥爭者,其在監禁期間及離職前與復職後或轉入其他企業工作的本企業工齡,均應連續計算。

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計算有關問題的通知

粵人發【2006】165號

各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事局,省直各單位: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及人才流動需要,經研究,現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計算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在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人員或全民所有制單位臨時聘用的人員,凡與工作單位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考錄或招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後,其繳費的工作年限可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二、按自動離職、除名處理的人員, 以及由於單位裁減(分流)人員採取工齡贖買等方式,超過國家規定的補償標準發給補償金的人員,考錄或招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後,其工齡從重新工作之日起計算

三、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並按國家學位委員會的規定授予碩士學位的人員,考錄或招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後,其按學制規定攻讀碩士學位的學習時間,可以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出國攻讀碩士學位人員的工齡計算,亦按此規定辦理。

四、經批准出境的人員,回國考錄或招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後,其出境前在原單位按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工作時間,可與回國後參加工作的時間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

副科級幹部工齡認定在哪個部門

在機關和事業單位中,擔任行政副科級領導職務的幹部的工齡存在疑問需要進行重新認定的,必須向當地黨委的組織部提出工齡核定申請,由組織部主管幹審的機構負責進行核查,然後予以確認。

法院對工齡認定有無管轄

有的,但是要主動書面提出申請,例如間接性的提:請求判令被告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雙倍賠償金(200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1日),或者明確提出申請:請求判令確認原告工齡為10年,自200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1日止。

關於工齡認定諸多問題 15分

保險和工齡一點關係都沒有。工齡只和檔案有關係。先找到你的檔案和報到證。被招聘不一定會籤合同,現在的單位奸詐的呢,要麼找關係,要麼就看看你的報到證是報到在哪兒的,如果是人才機構你就把檔案和報到證拿過去,花點錢做個人事代理,靈活點嘛。如果是報到在中鐵某局的,真的找關係或花錢吧,工齡是無法補辦的。要麼你就放棄工齡,從今年開始算。

工齡認定 30分

一、工齡的概念、分類及作用

1、工齡的概念

所謂工齡,即指了工從事腦力或體力勞動,以工資收入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資料來源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齡。這就是說,工齡總是伴隨著依賴於每個職工為社會勞動而存在,而且必須以工資收入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資料的來源。這兩個方面的含義,構成了工齡的兩個基本特徵。但是,在我國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由於某些歷史上的原因,國家對一些特殊歷史階段、特殊情況下的工齡也作了一些特殊的規定。

2、工齡的分類

由於工作性質和計算口徑不同,工齡又分為一般工齡和連續工齡(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叫工作年限)。

一般工齡:一九五三年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38條指出:“一般工齡係指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而言。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如在參加工作前當僱工、在私營商店當店員、給私人當保姆等,都可以計算為一般工齡。這就說明,從一定意義上講,能否計算一般工齡,是衡量一個人是勞動者還是剝削者的標誌。

連續工齡:連續工齡係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全部或主要生活資料來源的連續或可以合併計算的工作年限。一九五三年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中在解釋一般工齡之後接著指出:“本企業工齡應以工人職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計算之。”一九五八年公佈實施的《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才將“本企業工齡”改為“連續工齡”。連續工齡的提法,合法地解決了職工除在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外,凡因組織原因,在本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之間調動工作的,都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連續工齡不僅包含了本企業工齡,而且容納了本企業工齡不能容納的內容。因此,連續工齡就取代了本企業工齡。在不斷地實踐過程中,人們在瞭解連續工齡的內容,掌握計算連續工齡的政策和方法的基礎上,已經逐步地將“連續工齡”省略為工齡。

3、連續工齡與一般工齡、革命工作年限和參加工作時間之間的關係

①一般工齡和連續工齡,凡是能夠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計算一般工齡。如果用數學公式表示的話,就是:一般工齡≥連續工齡。反過來,一般工齡則不一定同時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反過來,一般工齡則不一定同時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某職工一九五八年進入甲工廠工作,一九六一年又自行脫離甲廠到乙廠工作,以後一直在乙廠工作,他的一般工齡可以從一九五八年算起,而連續工齡只能從一九六一年算起。如果他是因工作需要,由組織調動到乙廠的,其連續工齡就可以從一九五八年算起,連續工齡和一般工齡在這裡就是相等的。

②革命工作年限與連續工齡的關係

確定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目前分別規定為建國前幹部參加革命工作時間與建國後幹部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是指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脫離生產以革命工作為職業,或經我局組織決定,接受黨的任務,以公開社會身份為掩護,實際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時間。建國後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是指參加中國共產黨、人民團體、民主黨派機關和國家機關、人民軍隊及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起止時間。幹部參加革命工作的年限都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幹部的工作年限與其連續工齡是一致的。

革命工作年限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但連續工齡不一定都是革命工作年限。連續工齡包括革命工作年限之前沒有間斷的連續工作時間。如某教員一九四六年到革官辦學校任教,當地是一九四八年解放的,解放後他仍然一直在那個學校任教,他的革命工作年限,只能從當地解放、人民政府接收之日算起,而連續......

工齡糾紛是否可訴,有何依據?

工齡認定是勞動部門行政行為,不是勞動爭議仲裁範圍。你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齡認定,對認定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公務員工齡認定問題?

1.不管你考上公務員前在什麼單位工作,只要是按規定繳納了社保,通過聯網系統有紀錄可查的,32+6共38個月的時間都可以計入工齡,在你的檔案中,填寫參加工作時間以你入職時間往前推算38個月。

2.在單位如常辦理入職手續即可,工齡認定不需要你專門提供材料。

3.如果你是公務員編制的,只要繳納社保的時間認定為工齡,就不存在社保轉移的概念,因為公務員是不需要買社保的,執行的是退休政策。只有事業編制、政府僱員、合同工、臨工等人員才需要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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