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公民法律意識?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如何培養和加強公民的法律意識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全社會範圍內開展了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與過去相比,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群眾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識,對如何依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等有關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瞭解,開始有了依法辦事、依法治理的覺悟,人們的法制觀念初步形成。但是,這些成績與現代法治國家的要求仍有相當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識仍然處在較低水平。因此,如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仍是一個具有時代意義的課題。 一、我國現階段公民意識欠缺的原因 公民意識在建構法治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國公民的公民意識還不是很強,還存在一些影響公民意識形成的消極因素,究其根源主要有: (一)臣民意識的影響 從歷史上看,古代中國的基本政體形態是君主專制,維護皇帝的權力、地位和尊嚴,樹立皇帝至高無上的獨尊地位,乃是中國古代社會一切法律制度的出發點。而且法律的至高無上性也被皇權的絕對神聖所代替,皇帝一言可以立法,一言也可以廢法,使古代中國形成了系統嚴密的官僚體制,這種封建專制制度培育出的是適應封建政治文化發展的臣民意識。近代以來,中國曾經有過幾次思想啟蒙運動,但由於各種原因,大都是曇花一現。新中國成立後,人民群眾翻身做了主人,然而一次又一次的政治運動造成了嚴重的後果。特別是在思想文化方面,人權觀念、自由與平等、個性解放等現代價值觀念統統被視為資產階級的東西而拋棄,而許多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的封建主義的東西,其中就包括臣民意識卻一直存在了下來。改革開放後,人們的思想得到了較大的解放,但由於缺乏系統的公民教育和法制教育,家長制、特權思想、臣民意識在一部分人的大腦中仍然根深蒂固。 (二)權利意識的淡薄 權利意識是公民意識的核心,但在古代中國,民眾的權利意識極其淡薄。這主要是由於:1.客觀上由於自然經濟、宗法家族和集權專制三位一體的社會存在形式,導致商品經濟的發展舉步維艱。與之相聯繫的權利、自由、平等等觀念無法正常發育與成長。這是傳統社會民眾缺乏權利意識的客觀原因。2.主觀上由於儒家思想一向推崇重義輕利。受其影響,時至今日部分公民依然羞於言利,當他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居然會因打官司有貪利嫌而不願用法律來維護自身權益。這就不是現代公民應有的意識和行為。 (三)公民教育的滯後 市場經濟的發展證明,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現代化的市場經濟實踐要求有現代法治觀念和倫理精神的支撐,需要有與之相應的思想教育理念和運作體系。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的思想政治教育還是沿用計劃經濟時代的那一套教育模式,而沒有及時轉變思路。轉變到提高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公民的法治意識和道德水平上來。這也是導致公民意識缺失的重要原因。 (四)社會轉型期制度的不完善 當前我國正處於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進程中,在制度建設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績,但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這主要表現為:1.存在著制度空場和制度衝突。所謂制度空場,就是制度的供給滯後、不到位,人們有了新的活動卻無相應的活動規則。所謂制度衝突,就是不同制度之間存在著矛盾衝突。比如在法律、法規方面,有些人鑽法律的空子,幹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勾當。2.現存制度的效率不高或無效。制度的效率是指制度對人們行為的約束作用的大小。如果制度對人們行為沒有約束力,則是無效。如制度對公款吃喝、公款消費等行為的規定,基本上是無效的。如果制度對人們行為有一定約束力,但沒有達到制定制度時的預期效果,則是效率不高。如制度對假冒偽劣、偷稅漏稅等行為的規定。現階段,社會制度失效或效率不高的現象大量存在,甚至出現了諸如打假者被打、索賠者索不到賠、納稅人競爭不過......

提高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的途徑有哪些

首先,隨著我國國民教育和素質的普及提高和普法教育的深入發展,對全體社會成員要全面進行更深層面的法律意識教育。要使每個社會成員都懂得現代社會的各個領域,必須依法行為。

其次,要繼續完善各個領域中的立法,使法律法規更具有嚴密性和細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更加有效地規範和制約現代社會生活的運轉。這種法治社會環境必然“感染”及於每個社會成員,形成普遍的、更具深層面的法律意識。建立健全現代化行政執法、行政管理機制,使執法者意識到其必須依法行政,所行使的行政權力是管理社會和為民服務的服務行政,消除以法只治百姓的傳統觀念;通過不斷改革和完善司法體制及其相應的監督機制,使司法人員樹立嚴明司法的意識。為此,國家必須逐步完善國家公務員考試製度和司法考試製度,選拔高素質和相當懂得法律知識的人任國家行政、司法機關的公職。

最後,強化民主與法制、依法治國的法律宣傳機制,通過各種渠道和各種形式傳播於全社會。要經常不斷地運用各種典型實例,有選擇地借鑑國外有益的實例,向社會各個角落進行傳播,使每個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昇華於這種法治氛圍之中。

如何提高公民法律意識

立法工作的有序有效有重點進行,完善法律, 更好的為法律實施作出前提保障 中央政府的政策綱領要體現, 譬如依法治國的提出和實施就是很好的全民教育 各地方的有力實施,普法宣傳教育 法律人的職業道德的提升 公民個人的素質提高才能更好的有助於其對法律的認可和認知

怎麼樣提高公民法制意識

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仍是一個具有時代意義的課題。

一、我國現階段公民意識欠缺的原因

公民意識在建構法治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國公民的公民意識還不是很強,還存在一些影響公民意識形成的消極因素,究其根源主要有:

(一)臣民意識的影響。從歷史上看,古代中國的基本政體形態是君主專制,維護皇帝的權力、地位和尊嚴,樹立皇帝至高無上的獨尊地位,乃是中國古代社會一切法律制度的出發點。而且法律的至高無上性也被皇權的絕對神聖所代替,皇帝一言可以立法,一言也可以廢法,使古代中國形成了系統嚴密的官僚體制,這種封建專制制度培育出的是適應封建政治文化發展的臣民意識。近代以來,中國曾經有過幾次思想啟蒙運動,但由於各種原因,大都是曇花一現。新中國成立後,人民群眾翻身做了主人,然而一次又一次的政治運動造成了嚴重的後果。特別是在思想文化方面,人權觀念、自由與平等、個性解放等現代價值觀念統統被視為資產階級的東西而拋棄,而許多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的封建主義的東西,其中就包括臣民意識卻一直存在了下來。改革開放後,人們的思想得到了較大的解放,但由於缺乏系統的公民教育和法制教育,家長制、特權思想、臣民意識在一部分人的大腦中仍然根深蒂固。

(二)權利意識的淡薄。權利意識是公民意識的核心,但在古代中國,民眾的權利意識極其淡薄。這主要是由於:1.客觀上由於自然經濟、宗法家族和集權專制三位一體的社會存在形式,導致商品經濟的發展舉步維艱。與之相聯繫的權利、自由、平等等觀念無法正常發育與成長。這是傳統社會民眾缺乏權利意識的客觀原因。2.主觀上由於儒家思想一向推崇重義輕利。受其影響,時至今日部分公民依然羞於言利,當他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居然會因打官司有貪利嫌而不願用法律來維護自身權益。這就不是現代公民應有的意識和行為。

(三)公民教育的滯後。市場經濟的發展證明,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現代化的市場經濟實踐要求有現代法治觀念和倫理精神的支撐,需要有與之相應的思想教育理念和運作體系。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的思想政治教育還是沿用計劃經濟時代的那一套教育模式,而沒有及時轉變思路。轉變到提高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公民的法治意識和道德水平上來。這也是導致公民意識缺失的重要原因。

(四)社會轉型期制度的不完善。當前我國正處於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進程中,在制度建設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績,但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這主要表現為:1.存在著制度空場和制度衝突。所謂制度空場,就是制度的供給滯後、不到位,人們有了新的活動卻無相應的活動規則。所謂制度衝突,就是不同制度之間存在著矛盾衝突。比如在法律、法規方面,有些人鑽法律的空子,幹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勾當。2.現存制度的效率不高或無效。制度的效率是指制度對人們行為的約束作用的大小。如果制度對人們行為沒有約束力,則是無效。如制度對公款吃喝、公款消費等行為的規定,基本上是無效的。如果制度對人們行為有一定約束力,但沒有達到制定制度時的預期效果,則是效率不高。如制度對假冒偽劣、偷稅漏稅等行為的規定。現階段,社會制度失效或效率不高的現象大量存在,甚至出現了諸如打假者被打、索賠者索不到賠、納稅人競爭不過高逃稅等現象。制度的不完善影響了國家社會的正常運轉,對公民意識的形成起著抑制作用。

二、提高法律意識的途徑及方法

培養和提高我國公民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時代的呼喚和歷史的責任,也是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基礎性工作。認為主要做到以下幾方面:

(一)必須創造適宜於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形成和發展的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所謂外部環境,......

如何提高現階段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增強公民的整體法法治觀念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學習貫徹全會精神,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就要在全社會培養和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法治信仰,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法律要發揮作用,需要全社會信仰法律,如果一個社會沒有法治信仰、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只能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總體上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但還沒有在社會層面形成普遍的法治信仰,法治建設依然任重道遠。對於執政者來說,法治信仰是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基礎,保證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最根本的就是信仰法治、堅守法治,把法治精神當作主心骨。對於人民群眾來說,只有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觀念熔鑄到頭腦中,形成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覺和習慣,法治才能不斷釋放規則的正能量。四中全會對立法、執法、司法、守法、黨的領導等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每一環節都作出了全面部署,最終落腳點就是讓法治成為全民信仰,凸顯了法治信仰在法治中國建設中的關鍵作用,抓住了法治中國建設的最核心問題。   法治不會自動成為信仰。培育法治信仰,關鍵要轉變人的思想觀念,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人“信訪不信法”,習慣於找門路、託關係、請客送禮,箇中原因就在於對法治的信仰沒有真正樹立起來。扭轉這種現象,消除根深蒂固的特權思想、人治觀念,關鍵要靠領導幹部。只有各級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不違法行使權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顯,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才能引導群眾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讓群眾發自內心地認同法治、信仰法治,帶動全社會形成崇尚法治之風。要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讓法治進學校、進教材,讓每個學生從小接受法治教育,在法治文化的薰陶下健康成長。只要全社會齊心協力,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法治的種子就一定會在中華大地生根發芽,法治信仰必將蔚然成風。   培育法治信仰,還必須付諸法治實踐。法治不是抽象的概念,讓人民群眾信仰法治,就要讓他們切實感受到法律能夠有效地發揮作用,切身體會到法治給他們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好處,在親身體會的過程中積累對法治的理性認識,從內心生髮對法治的信仰。“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四中全會提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和制度安排,為人民群眾遇到法律問題或者權利受到侵害時獲得及時有效法律幫助,引導人民群眾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參與法治實踐的途徑。讓每一個人的法律權益都得到切實保障,讓人們從每一個執法、司法過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對法治的信仰自然就會在人們心中生根發芽,崇尚法治的社會風尚新常態必將形成。

如何培養公民正確的法治意識

國民的法治意識決定了一個國家法治建設的未來。當前我國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中遇到的各種阻礙,無不與國民法治意識的薄弱有關。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國公民的法治意識決定了我國法治建設的未來,實現國家法治現代化的前提和基礎是國民法治意識的提升。因此,在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過程中,必須高度重視國民法治意識的培育。

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要持之以恆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深入學習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各項法律法規,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使全體公民廣泛瞭解和掌握相關法律知識。注重對法治理念、法治思維和法治信仰的培育,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使人民群眾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形成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行為習慣。

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要堅持法治教育從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序列、列入中小學教學大綱,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保證在校學生都能得到基本法律知識教育。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一體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網絡,充分利用第二課堂和社會實踐,組織開展青少年喜聞樂見的法治教育活動,增強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把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等情況作為精神文明創建的重要指標,納入精神文明創建考核評價體系,推進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深入。

加強普法工作隊伍建設。要重點抓好司法行政機關普法工作者隊伍和各部門、各行業專兼職普法工作者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切實提高能力素質。加強各級普法講師團建設,選聘優秀法學人才參加講師團,充分發揮講師團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幹作用。加強普法志願者隊伍建設,鼓勵和引導司法人員、行政執法工作人員、社會法律從業人員、大專院校法律專業師生加入志願者隊伍,提高普法志願者的法律素質和工作水平。

如何提高自身法律意識

(一)提高專業法學教育的質量。中國目前的法學教育存在諸多問題。首先是專業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相分離。出現受到大學法學教育的人卻很少能進法院工作的怪現象。其次,專業法學教育本身存在著諸多問題,在法學教育的目標定位方面,必須把培養學生的現代法律意識作為法學教育的教育之本,從課程、教材、師資等方面予以切實的保障,只有這樣,才能為全社會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創造條件。

(二)提高普法工作的質量。普法教育應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推進中國公民現代法律意識為目標,調整活動的內容和方法。具體來說,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在普法教育的目的方面,應將公民法律意識的現代化作為普法教育的目標。第二,在普法教育的內容方面,應由原來的具體法律規範和條文的教育為主轉化為現代法律意識的教育為主,編寫較為易懂的全國統一的普法教材,主要灌輸給公民現代法的基本觀念和主要內容,重點在於對公民權利意識、訴訟意識和法治意識的培養。

(三)完善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首先要進一步做好我國立法權限劃分工作,處理好中央與地方、人大與其常委會、國務院各部委及其直屬機構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權限關係,儘量避免立法權限不清楚現象的發生,解決好法律等級效力問題,儘量避免立法衝突;其次要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立法程序。我國應進一步把立法程序細化,使之更具有操作性,更具有民主性和公開性,從而從程序上保障"良法"的出臺;最後,要進一步提高立法技術,保證立法質量。立法技術直接影響到立法的質量。認真研究和熟練運用立法技術,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個必要條件。

(四)實施依法行政培養公民對法律的信任感。行政機關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直接行使著大部分的國家權力。必須對行政權進行控制。實踐證明最為有效的是法律方法的控制。我們應進一步加強與完善行政組織、行政行為、行政程序和行政救濟各個方面的立法,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法律對行政權的控制。

(五)通過公正司法增強公民對法律的信任感。公正是司法的靈魂,是司法的基本價值取向。司法公正代表了社會公正。倘若司法公正受到懷疑,社會公正便失去了最後一道屏障。當前,針對司法過程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和司法腐敗現象,應當從下列幾個方面進行司法體制改革,建立較為完備的對司法權的監督機制,為司法公正提供堅實的法治基礎和強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在司法體制上改變目前法院的建制。理順司法機關與地方黨政機關和權力機關的關係,從宏觀司法體制上確保司法獨立,防止司法機關受到地方黨政機關乃至權力機關的非法干涉,導致司法不公。二是通過嚴格法官任用制度,近年來一些學者呼呈精英司法,如今這一建議得到了司法機關的重視。我國已經實行的全國司法統一考試,將法官、檢察官、律師三考合一,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是提高法官素質的有力保障。但同時我們應當清楚的認識到,目前的制度措施仍是有限的,我們應當借鑑其他國家的先進經驗,進一步嚴格法官的任用條件,通過精英司法以保障法治最後屏障的穩固。

如何進一步培養社會主義法律意識

培養和提高公民的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時代的呼喚和歷史的責任,也是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主要應做好以下幾方面:

(一)必須創造適宜於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形成和發展的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

所謂外部環境,主要是經濟環境、政治環境和文化環境。經濟環境方面要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因為現代法律意識是商品經濟充分發展的產物。政治環境方面要大力推進政治體制民主體、政治活動程序和政治觀念的科學化。因為法制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法律意識是在民主意識的基礎上產生的。文化環境方面要大力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作為精神文明組成部分的法律意識必然要受到精神文明整體發展水平的制約,公民法律意識的完善和提高也有賴於整個社會精神文明的完善和發展。所謂內部環境,主要是指法制自身狀況。包括兩方面,一是建立和制定 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本理論和方針;二是努力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

(二)深入持久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社會主義法是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意識的體現。其創制和實施都有賴於廣大人民群眾的自覺參與。但是,廣大人民群眾法律知識的掌握、法制觀念的增強、正確法律觀點的確立,都需要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來完成。從1985年開始,經過幾次普及法律常識的活動,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效,這對進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識將起到重要作用。

(三)堅定不移地實行依法治國、嚴格執法;

認識來源於實踐。社會上日常的法制實踐活動對公民法律意識的形成和提高具有巨大的、現實的影響作用。如果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都能嚴格地依法行政,依法辦案,就能真正顯示出社會主義法制的權威和力量。顯示出法制的嚴肅性和強制性,使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並得到他們的信任。經過長期的重複實踐,就會形成固定的習慣和觀念,不斷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

(四)重視法學教育,開展法學研究;

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發達與否,與法學教育、法學研究是否繁榮有直接的關係。法學教育是培養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徑,而法律人才又是宣傳、傳播、深化法律意識的使者,法學研究是培養健全的法律意識的重要條件。社會在不斷髮展,法律也需要發展,人們在運用法律來改造社會的過程中,仍有許多未知的領域。在法律實踐中,一些新經驗、新思想也需要及時總結、推廣,這些都離不開法學研究。而研究的成果,又通過法學教育使一部分人先行接受,然後又通過這些受教育者用各種方式向社會傳播、推廣並付諸實踐,從而推動整個社會法律意識的不斷更新和提高。

(五)充分利用大眾傳播媒介;

利用大眾傳播媒介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識是一種涉及面最廣、運用最多、影響最大的途徑。只要充分利用大眾傳播媒介,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就能產生迅速廣泛的影響,同時極容易在社會上形成一種強大的輿論和氛圍,使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深入人心。

(六)強化或樹立具體的法律觀念;

1、權利觀念。樹立公民的權利觀念,是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義務本質”反思的結果,強化權利觀念,可以使廣大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原則得以真正體現,在廣泛的經濟、社會活動中充分地適用權利,發揮其創造性,同時尊重維護他人的權利。樹立正確的權利觀,應當包括對權利概念、性質、來源的正確認識;行使權利的自主意識和自覺性;權利行使時的求實態度與自律觀念;建立和完善權利行使機制的使命感和創造精神等。它是人民作為國家的主人在法律上的具體表現。

2、契約觀念。契約具有平等、自主、自願、互利、互相制約等特點。通過明確契約雙方的權利義務,使人們清楚地認識到自己所擔任的法律角色,從而有效地選擇自己的行為。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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