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是大陸法系?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德國屬於什麼法系 為什麼

德國屬於大陸法系,是大陸的代表國家之一。還有一個是法國。

大陸法系的主要特點有:

1、法律表現形式以制定法為主。判例、習慣法等不作為正式的法律淵源。

2、法律一般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門編纂法典,輔以單行法律。例如《德國民法典》、《德國基本法》(憲法)、《德國刑法》。

3、法官沒有創制法律的權力,只能依法辦案。

4、在法律推理形式和方法上,主要採取演繹法。

5、訴訟鼎式上主要是糾問式。

德國法律符合上述特徵。而且德國的法律發展是大陸法系形成的過程中的重要部分。當然,判斷一個法律體系是否屬於大陸法系不能機械地按照上面五個特點去判斷,還要考慮很多別的因素。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有什麼區別?

法系是指根據法在結構上、形式上、歷史傳統等外部特徵以及法律實踐的特點、法律意識和法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對法進行的基本劃分。

資本主義國家有兩大法系,即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陸法系又稱羅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羅馬日爾曼法系,是承襲古羅馬法的傳統,仿照《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的樣式而建立起來的各國法律制度的總稱。歐洲大陸上的法、德、意、荷蘭、西班牙、葡萄牙等國和拉丁美洲、亞洲的許多國家的法律都屬於大陸法系。英美法系又稱英國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承襲英國中世紀的法律傳統而發展起來的各國法律制度的總稱,英、美、澳大利亞、新西蘭、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制度均屬於英美法系。近幾十年來,英美法系國家也制定了大量成文法以作為對習慣法的補充。目前世界上大約有26個國家法律屬英美法系,除英美兩國,其餘主要是英聯邦國家,大陸法系又稱為成文法,其最重要的特點就是以法典為第一法律淵源,法典是各部門法典的系統的綜合的首尾一貫的成文法彙編。世界上大約有70個國家法律屬成文法系,主要分佈在歐洲大陸及受其影響的其他一些國家。

兩者的主要區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法律淵源不同。

大陸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的法律淵源既包括各種制定法,也包括判例。

▲第二,法律適用不同。

前者習慣用演繹形式,後者習慣用歸納的形式。

▲第三,判例地位不同。

前者不是正式淵源,後者是法

▲第四,法律分類不同

前者分為公法和私法,後者分為普通法、平衡法

▲第五,法律編纂不同

前者傾向法典形式,後者傾向單行法

▲第六,訴訟程序不同。

前者的訴訟程序以法官為重心,具有糾問程序的特點。後者的訴訟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辯護人和代理人為重心,具有抗辯式的特點,同時還存在陪審團制度。

▲法系這種分類不能提示法的本質,但有助於促進法律文化的瞭解與交流。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在歷史上差異顯著,但二十世紀以來,這種差別開始縮小。

2.我國在舊中國時代屬於大陸法系,在新中國時代則不屬其中任何一個法系,自成一個獨立的法系,叫做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但比較接近於大陸法系。別忘了,我國至今沒有一部民法典啊!

3.蘇聯是大陸法系。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分別是哪些國家還有中國是什麼法系

中國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大陸法系,但非要分類,應該是大陸法系。

大陸法系

大陸法系,又稱民法法系、羅馬法系、法典法系、羅馬-德意志法系,是以羅馬法為基礎而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大陸法系最先產生於歐洲大陸,以羅馬法為歷史淵源,以民法為典型,以法典化的成文法為主要形式。大陸法系包括兩個支系,即法國法系和德國法系。法國法系是以1804年《法國民法典》為藍本建立起來的,它以強調個人權利為主導思想,反映了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社會經濟的特點。德國法系是以1896年《德國民法典》為基礎建立起來的,強調國家干預和社會利益,是壟斷資本主義時期法的典型。

屬於大陸法系的國家和地區除了法國、德國外,還包括意大利、西班牙等歐洲大陸國家,也包括曾是法國、西班牙、荷蘭、葡萄牙四國殖民地的國家和地區如阿爾及利亞、埃塞俄比亞等及中美洲的一些國家,國民黨統治時期的舊中國也屬於這一法系。

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又稱普通法法系、英國法系,是以英國自中世紀以來的法律,特別是它的普通法為基礎而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英美法系首先起源於11世紀諾曼人入侵英國後逐步形成的以判例形式出現的普通法。

英美法系的範圍,除英國(不包括蘇格蘭)、美國外,主要是曾是英國殖民地、附屬國的國家和地區,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緬甸、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馬來西亞等。中國香港地區也屬於英美法系。

是大陸法系好還是英美法系好

1、大陸法系,又稱為民法法系 是指以古羅馬法、特別是以19世紀初《法國民法典》為傳統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由於該法系的影響範圍主要是在歐洲大陸國家,特別是法國和德國,所以又稱為大陸法系、羅馬-德意志法系;主要法律的表現形式均為法典,又稱為法典法系。 (1)屬於這一法系的除了歐洲大陸國家外,還有曾是法國、德國、葡萄牙、荷蘭等國殖民地的國家及因其他原因受其影響的國家。例如,在非洲有埃塞俄比亞、南非、津巴布韋等;在亞洲有日本、泰國、土耳其等;(2)此外還包括某些英美法系國家內的部分地區,例如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美國的路易斯安那州,英國的蘇格蘭等。2、英美法系,又稱普通法法系。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國中世紀的法律、特別是以普通法為基礎和傳統產生與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由於主要淵源於英國普通法,又被稱為普通法法系、英國法系;以判例法為法的主要表現形式,又稱為判例法系;由於在現代是由英國法與美國法兩大分支構成,又稱英美法系。 這一法系的範圍,除了英國(蘇格蘭外)以外,主要是曾為英國殖民地、附屬國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如美國、加拿大、印度、新加坡、澳大利亞、新西蘭以及非洲的個別國家、地區等。3、民法法系與普通法系有許多共同之處,例如在經濟基礎、階級本質上是相同的,都重視法治等。4、二者的區別:(1)在法律思維方式方面 民法法系屬於演繹型思維, 普通法系屬於歸納式思維,注重類比推理(2)在法的淵源方面 民法法系中法的正式淵源只是制定法,普通法系中制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淵源。(3)在法律的分類方面 民法法系國家一般都將公法與私法的劃分作為法律分類的基礎, 普通法系則是以普通法與衡平法為法的基本分類。(4)在訴訟程序方面 民法法系與教會法程序接近,屬於糾問制訴訟, 普通法系則採用對抗制訴訟程序。(5)在法典編纂方面 民法法系的主要發展階段都有代表性的法典,特別是近代以來,進行了大規模的法典編纂活動。 普通法系在都鐸王朝時期曾進行過較大規模的立法活動,近代以來制定法的數量也在增加,但從總體上看,不傾向進行系統的法典編纂。(6)另外 兩大法系在法院體系、法律概念、法律適用技術及法律觀念等方面還存在許多差別。

大陸法系的法系區別

世界各國沿用的法律體系基本上可分為二類: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中國內地曾採用大陸法系。大陸法系又稱羅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羅馬日耳曼法系,是承襲古羅馬法的傳統,仿照《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的樣式而建立起來的法律制度。歐洲大陸上的法、德、意、荷蘭、西班牙、葡萄牙等國和拉丁美洲、亞洲的許多國家的法律都屬於大陸法系。香港和英聯邦國家採用的是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稱英國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兩大法系的主要差異有:第一,法律淵源不同。大陸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它的法律淵源包括立法機關制定的各種規範性法律文件、行政機關頒佈的各種行政法規以及該國參加的國際條約,但不包括司法判例。英美法系的法律淵源既包括各種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構成的判例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第二,法律結構不同。大陸法系承襲古代羅馬法的傳統,習慣於用法典的形式對某一法律部門所涉及的規範做統一的系統規定,法典構成了法律體系結構的主幹。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習慣用單行法的形式對某一類問題做專門的規定,因而,其法律體系在結構上是以單行法和判例法為主幹而發展起來的。第三,法官的權限不同。大陸法系強調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規定來審判案件,法官對成文法的解釋也需受成文法本身的嚴格限制,故法官只能適用法律而不能創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援用成文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來審判案件,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的條件下運用法律解釋和法律推理的技術創造新的判例,從而,法官不僅適用法律,也在一定的範圍內創造法律。第四,訴訟程序不同。大陸法系的訴訟程序以法官為重心,突出法官職能,具有糾問程序的特點,而且,多由法官和陪審員共同組成法庭來審判案件。英美法系的訴訟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辯護人和代理人為重心,法官只是雙方爭論的“仲裁人”而不能參與爭論,與這種對抗式(也稱抗辯式)程序同時存在的是陪審團制度,陪審團主要負責做出事實上的結論和法律上的基本結論(如有罪或無罪),法官負責做出法律上的具體結論,即判決。第五,法律分類不同。大陸法系一般會把法律區分為公法與私法,而英美法系就不會這樣的區分,英美法系主要把法律分為實體法與程序法。分類方法的不同對法律的制定有思想上的根本差異。第六,法律術語的不同。兩大法系的法律術語有很多不能相互對應的概念,即使有相同名詞的法律術語,但是在意思上也會有很大的區別。此外,兩大法系在法學教育、司法人員錄用和司法體制等方面,也有許多不同之處。

中國屬於大陸法系嗎?

不屬於,中國是社會主義法系

什麼是大陸法系、英美法系?

大陸法系(civil law system)一詞中的“大陸”兩字指歐洲大陸,故又有稱之歐陸法系,這個法系現時主要由歐洲大陸的國家(例如法國、意大利、德國、荷蘭等)及其他受上列國家影響的國家(例如日本)採用。

大陸法系,又稱民法法系(civil law system)、羅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在西方法學著作中多稱民法法系,中國法學著作中慣稱大陸法系。指包括歐洲大陸大部分國家從19世紀初以羅馬法為基礎建立起來的、以1804年《法國民法典》和1896年《德國民法典》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國家或地區仿效這種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它是西方國家中與英美法系並列的淵源久遠和影響較大的法系。

英美法系是指以英國中世紀以來的法律,特別是它的普通法為基礎的,與以羅馬法為基礎的民法法系相對比的一種法律制度。它首先產生在歐洲大陸,後擴大到拉丁族和日耳曼族各國。歷史上的羅馬法以民法為主要內容。

1、第一,法律體系不同。大陸法系行政法構成了一個獨立的法律體系。其行政法的內容廣泛,包括行政組織法、行政活動法、行政監督控制法,自成體系。而英美法系無公法私法之分,行政法不構成一個獨立的法律體系,其行政法的內容主要是法院對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以控制行政權的濫用和越權為核心,有關行政組織方面的問題一般不作為行政法的內容。

第二,適用法律規則不同。在處理和解決行政案件上,大陸法系國家以適用行政法為原則,而適用一般法律規則為補充和例外。而在英美法系國家,則以適用一般法律規則為原則,以適用行政法規則為補充和例外。

第三,司法體制不同。在有關裁決行政案件的司法體制上,大陸法系國家設有完整的獨立於普通法院之外的並與之並列的行政法院系統。英美法系國家,則是由普通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沒有專門的行政法院系統。駭   這是我們老師上課時PPT上的資料,應該比較可以!

全球執行大陸法系的國家有哪些?

法國屬於大陸法系。加拿大隻有魁北克屬於大陸法系,其他都屬於英美法系。大陸法系的分佈範圍極為廣泛,在歐洲屬於大陸法系的國家有法國、比利時、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德國、奧地利和瑞士等;在英國,蘇格蘭受羅馬法影響較大。在美洲,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法國的前殖民地地區推行大陸法系傳統;有些曾是歐洲大陸國家的殖民地,後來轉為英、美管轄的地區,如波多黎各、美國的路易斯安那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等,在私法領域仍保持大陸法系的傳統。在亞洲,近代日本的法律制度和舊中國國民黨政府的法律制度也屬於大陸法系。在非洲,扎伊爾、盧旺達、布隆迪等國的法律屬於大陸法系,北非、南非的一些國家也受到大陸法系的深刻影響。十月革命前俄國的法律,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東歐國家的法律也屬於大陸法系傳統。

日本是大陸法系國家還是英美法系

二戰之前,日本完全照搬德國法(典型大陸法系),二戰後,日本深受美國法影響(典型英美法系),不過總的來說,還是屬於大陸法系國家,因範成文法起主導作用。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分別是哪些國家

大陸法系的國家有法國、比利時、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德國、奧地利和瑞士,扎伊爾、盧旺達、布隆迪、日本、泰國等。

英美法系丁括美國、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馬來西亞、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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