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什麼時候出結果?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勞動仲裁多久出結果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功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庭審結束後是不能再補充證據的,但仲裁庭同意了,他們會通知你質證的,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之後就會下裁決了

仲裁開庭後多久出結果

小河1流水2網友您好!現就您詢問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我委仲裁暫行規則的規定,適用普通程序或簡易程序的案件,仲裁庭應分別在四個月或兩個月內作出裁決。您關注的案件尚在審理期限內,案件具體進展情況,您可以與該案的書記員聯繫,也可以至我委仲裁事務部諮詢,我們會關注案件的處理進程。 謝謝您的理解與支持。 查看原帖>>

麻煩採納,謝謝!

勞動仲裁開庭後,多長時間出仲裁結果

1、如果你是申請方,自你受到的受理通知書後的時間落款開始計算,45日內結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15日。仲裁結果作出後,應在20日內送達雙方當事人。

2、如果你是被申請方,可以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諮詢或查閱受理案件時間。

仲裁開庭後一般多久有結果

具體什麼仲裁?

如果是一般的仲裁,要看具體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

如果是勞動爭議仲裁,仲裁庭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如果是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應當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長的,經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長,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員工仲裁時間要多久才有結果

一般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從立案到受理到開庭,再到拿到裁決書,是需要45天的,如果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勞動仲裁需要多久能出結果?

【勞動爭議仲裁 程序 期限】《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此外,還有一些相關知識:

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

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

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 ,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

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申請勞動仲裁多久會出受理結果

對於仲裁申請書不規範或者材料不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併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

對不符合規定的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並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仲裁委員會對符合條件的仲裁申請應當予以受理,並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

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組成仲裁庭並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仲裁庭裁決案件,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勞動仲裁是調解還是仲裁,仲裁結果多久能出來? 20分

先調解,再仲裁。仲裁整個過程從確認開始到結束最多不超過45天,確實需要延期的要有相關證明,並告知雙方。如果你不想在公司繼續任職了,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也可以向公司的工會組織提出調解。

申請勞動仲裁一般多長時間能出來結果

勞動爭議仲裁庭應當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過批准 可以延長十五日。

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受理 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 可以延期 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 以就該勞動爭 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申請勞動仲裁開完庭,一般幾天出結果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決先予執行,移送人民法院執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第四十四條 仲裁庭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決先予執行,移送人民法院執行。

仲裁庭裁決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

(二)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

勞動者申請先予執行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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