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證明要哪些材料?

General 更新 2024-05-24

工傷需要什麼證明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填寫相關資料

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要求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申礌表》、《工傷申報證據清單》等資料。另外,還要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書》複印件,或確立事實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後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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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資料

1、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明(未辦身份證需當地派出所證明);

2、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丹照複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3、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4、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戶口註銷證明;

5、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公安部

的證明或者其他證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的證明;

7、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證明或者其它證明;因發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申請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材料;

8、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9、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10、因戰、因工負傷致殘的轉業、複員軍人,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11、申請工傷認定的報告。

工傷需要醫院出示哪些證明?

住院證明 病歷本 住院小結 所有的用藥清單 發票 還有出院證明

請問工傷證明材料需要幾個人的

1.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行政部門有專門的表格,去勞動行政部門領取即可。2.勞動鑑定由鑑定委員會由作出,填寫表格,提供材料,即可。

工傷死亡認定需要哪些材料和證明

工傷認定流程及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 用人單位或工會組織申報的

1、 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表(事故發生之日3個工作日內報送)

2、 工傷認定申請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一同報送)

3、 事故人和單位簽訂的有效書面勞動合同(原件並複印件)

4、 事故人的身份證或暫住證(原件並複印件)

5、 首次就醫病歷及診斷書等有關材料(原件並複印件)

6、 工作考勤記錄卡(原件並複印件)

7、 企業營業執照(原件並複印件)

8、 事故調查報告

二、 事故人或直系親屬申報的

1、 工傷認定申請表1式2份

2、 事故人和單位簽訂的有效書面勞動合同,或單位有效工作證、單位簽章工資表、單位簽章的從事本職工作證明等(原件並複印件)

3、 事故人的身份證或暫住證(原件並複印件)

4、 首次就醫病歷及診斷書等有關材料(原件並複印件)

5、 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照片等有關證據

6、 事故發生詳細經過

7、 單位、企業法人註冊登記資料(可到工商部門查詢)

三、 如屬下列情況,除上述材料外,申請人還需另提供以下材料

1、 屬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原件並複印件)

2、 屬刑事案件的,法院、公安部門(派出所)的有關材料(原件並複印件)

3、 屬職業病的,需提供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原件並複印件)

4、 屬維護國家、公眾利益的,需提供政府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原件並複印件)

5、 屬革命傷殘軍人的,需提供因公或因戰革命軍人傷殘證和舊傷復發證明(原件並複印件)

6、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出差、開會等的通知)

7、 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書。

申報工傷死亡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四)工傷認定申請表填表說明:

1、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體工整清楚。

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在首頁申請人處加蓋單位公章。

3、受傷害部位一欄填寫受傷害的具體部位。

4、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

5、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職業病患者應寫明在何單位從事何種有害作業,起止時間,確診結果。

6、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職工受傷害或者診斷患職業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勞動、人事關係的證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分別提交相應證據:

(一)職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

(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相關證明;

(三)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相關部門的證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五)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

(六)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七)屬於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複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勞動能力鑑定機構對舊傷復發的確認。

7、申請事項欄,應寫明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簽字。

8、用人單位意見欄,應簽署是否同意申請工傷,所填情況是否屬實,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9、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查資料和受理意見欄,應填寫補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見。

10、此表一式二份,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人各留存一份。

辦理工傷保險需要什麼材料

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批准成立後就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初次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需準備該單位的營業執照原件、複印件,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複印件,單位法人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該單位所有員工的勞務合同,身份證複印件。 資料備齊後到社保局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並繳納職工的工傷保險費。單位參保繳費後有人員變動及時將變動人員名單報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位初次參保交費的次月新發生工傷的職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開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二、工傷保險的適用範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保險的適用範圍包括中國境內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這些用人單位的全部職工或者僱工。 1、各類企業包括國有企業、私營企業、鄉鎮企業、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是指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僱傭勞動者為其從事個體生產經營的個體經濟組織。 2、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規定。

報工傷需要勞動局開證明,都需要什麼材料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2.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去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雞門。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4.因為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你在申請前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工傷死亡認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勞動合同或者工作證或者工資單。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的,須提供能夠作出有效證明的兩人以上證人證詞,並根據最高院證據規則,證人證詞必須分別作出,證人簽字確認並附證人身份證複印件;3、首次就醫病歷等醫療資料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4、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5、用人單位蓋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工商局蓋章的工商登記證明材料;6、近親屬代為申請的,需提供能證明與傷害職工為近親屬的有效證明材料(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授權委託書。

二、工傷認定申請表填表說明:1、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體工整清楚。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用人單位意見欄法人代表簽署意見並簽名,加蓋公章。3、受傷害部位一欄填寫受傷害的具體部位。4、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5、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職業病患者應寫明在何單位從事何種有害作業,起止時間,確診結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分別提交相應證據:1、屬於職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2、屬於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提交發生事故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分別作出證明材料,證人簽字確認並附證人身份證複印件,證明材料中要具體說明事故發生當時的時間、地點、原因及傷害的部位和程度; 3、屬於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相關證明;4、屬於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相關部門的證明;5、屬於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任認定書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提交上下班的工作時間表,單位至居住地的正常路線圖,居住地的證明材料;6、屬於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7、屬於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8、屬於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複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勞動能力鑑定機構對舊傷復發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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