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金可以減少嗎?

General 更新 2024-05-17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減少註冊資本嗎,為什麼

根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公司可以減少註冊資本,但是必須履行相應程序,主要包括內部決策程序、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通知並公告債權人、債權人保護程序和變更登記這五個步驟,下面在本文為您詳細介紹。

(一)內部決策程序

1.董事會制定方案

根據《公司法》第44條的規定,由董事會制定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董事會制定的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應當包括: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等。

2.股東會決議

根據《公司法》第37和43條,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對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股東會對董事會作出的上述方案進行表決,需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並形成全體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

3.修改公司章程

根據《公司法》第25條,註冊資本屬於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所以在減資的時候要相應修改公司的章程。一般來說,這一問題在討論減資時一併討論和決議即可。

(二)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根據《公司法》第177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三)通知並公告債權人

註冊資本的減少在一定程度上會動搖公司的資本信用基礎,進而影響公司債權人的權利。因此,在減資時需要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對此,《公司法》第

177條規定: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此處的“通知”針對的是已知其確切聯絡方式的特定債權

人;“公告”主要針對無法聯絡上的特定債權人和不特定的潛在債權人(社會公眾)。通知與公告是公司減資是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違反該義務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公司法》第204條規定,公司在減少註冊資本時,不依照公司法規定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需要注意的是,當地的工商管理部門對公告方式和次數可能有具體要求,在辦理之前需要與主管工商機關進行溝通,按照其要求辦理。

(四)債權人保護程序

根據《公司法》第177條,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債權人的債權已經到期的,當然有權自由選擇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若尚未到期,債權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應擔保。若公司拒絕或怠於提供相應擔保,則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立即清償債務。

(五)變更登記

《公司法》第179條第2款規定,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換髮載明減少後的註冊資本和(或)實收資本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公司註冊後可以減少註冊資本嗎?

變更註冊資本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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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註冊資本?!!

減資是指公司資本過剩或虧損嚴重,根據經營業務的實際情況,依法減少註冊資本金的行為。為了貫徹資本確定原則,確保交易安全,保護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減資要從法律上嚴加控制。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對增加資本或減少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違反上述增資和減資條件和程序,會導致公司增資的無效或被撤銷。 [編輯] 減資的條件   按照資本不變原則,公司的資本是不允許減少的。我國法律允許減少資本,但需明確一定的條件:   1、原有公司資本過多,形成資本過剩,再保持資本不變,就會導致資本在公司中的閒置和浪費,也增加了分紅的負擔。   2、公司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其實有資產懸殊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有的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 [編輯] 減資的方法   減資的方法有兩種:   1、減少出資總額,同時改變原出資比例。   2、以不改變出資比例為前提,減少各股東出資。減資後,各股東出資比例保持不變。有兩種做法:發還,對已繳足的出資,將其一部分返還給股東;合併,在公司虧損時,依出資比例減少每一股東出資,以抵消應彌補的資本虧損。 [編輯] 減資的程序   股東大會作出減資的決議,並相應對章程進行修改,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同時,對於減資,公司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大致有:   1) 減資後的公司註冊資本。   2) 減資後的股東權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   3) 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4) 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   2、公司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做出減資決議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辦理減資登記手續。自登記之日起,減資生效。

公司欲減少註冊資金,需要怎麼做?

減少註冊資金要上報告上公告, 因為公司承擔的是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公司的註冊資金為限,如果你減少公司的註冊資金意味著公司所承擔的責任也做相應的減廠。公告之後, 出股東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到工商局領表交材料即可。

公司可以減少註冊資本金嗎

廣州銘熙可以代辦。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是指公司資本過剩或虧損嚴重,根據經營業務的實際情況,對註冊資本依法減少的行為。原則上公司的註冊資本是不允許減少的,但考慮到一些特殊情況,我國法律允許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金,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公司資本過多

公司原有資本過多,形成資本過剩,會導致資本的閒置和浪費,不利於發揮資本效能。

(2)公司嚴重虧損

公司出現嚴重虧損現象,導致公司的資本總額與實有資產差距過大,公司資本失去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

公司出現以上其中一種情況,即可向相關部門提交減少公司資本金的申請。那麼公司減少資本金的操作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請聽小編分解。

公司減資流程如下:

1、公司召開董事會、股東會做出公司減資的決定;

2、編制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自股東會決定減資之日起十天之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進行公告(建議同時進行這一操作);

4、債權人接到通知書起三十日內,或在未接到通知書的情況下,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

5、對公司減資後的註冊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6、對公司在報紙上登載的公司減資公告的相關證明進行收集,起草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 擔保情況的說明。

7、根據其它相關規定,減少註冊資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應當修改公司章程;

8、從公告之日算起,45天后公司進行變更登記申請。;

9、公司申請減少註冊資本,應當同時對減少實收資本變更登記進行辦理。

以上就是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金的操作流程,公司需注意的是:減少資本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公司能否減少註冊資本?

公司可以依法減少註冊資本。但公司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公司的註冊資本能減少嗎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相關規定:

(1)減資的幾種情形:

A、資本過剩,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或縮小公司經營規模不需要現有數額的註冊資本;

B、公司嚴重虧損,長期無法彌補;

C、因公司派生分立;

D、公司註冊資本逾期仍無法到位;

E、公司虛報、虛假、抽逃註冊資本經處罰後仍無法糾正;

F、公司回購公司股東股權,需同時辦理減少註冊資本及相應實收資本;

G、其他需要減資的情形。

(2)公司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最低限額;

(3)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

(4)公司的帳面或經審計後的每股淨資產高於1元的,允許按每股1元及以上的價格減資,若每股淨資產小於1元的,原則上不允許按每股1元的價格減資,減資的價格原則上不能高於每股淨資產;

(5)減資的方式若為非貨幣方式(即股東因減資而收回的資產系非貨幣),應當經依法設立的中介機構評估作價。

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金 什麼程序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公告的格式及登報公告需要的材料

減資公告格式:

北京市××有限公司(註冊號:××××)

經股東會(出資人)決定:本公司註冊資本從

萬元減至 萬元。請債權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

五日內向本公司提出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

擔保請求。

特此公告

減資登報公告需要到當地市級公開發行報刊辦理。例如北京地區:北京晚報 北京晨報 北京青年報 北京日報 法制晚報等 北京辦理電話是 5289 0024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二、北京市豐臺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

1、必須由股東的表決通過。由董事會提出減資的具體方案,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按特別程序通過決議,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以一般決議程序通過決議,修改公司章程。

減資決議或決定的內容大體有:

(1)減資後的公司註冊資本。

(2)減資後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

(3)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4)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

2、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少資本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3.履行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資本的減少,將會引起公司章程的變更,因而,公司資本的減少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減少註冊資本的,必須在10日內註銷該部分股份,並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減資手續

一、簽署股東協議書等法律文件;

二、到原工商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辦理變更登記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蓋公章的申請報告;

2、公司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複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4、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的決議,涉及章程變更的應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1)註冊資本變更:提供有合法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減少註冊資本需公告三次;

(2)股東變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投資協議(股東協議書)、新股東的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5、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審批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6、工商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和IC卡。

三、北京市豐臺公司減少註冊資金登記需要的材料

1、投資者申請書;(原件)

2、企業董事會決議;(需由董事會一致通過)(原件)

3、股東各方關於減資的協議(獨資企業為減資決定);(原件)

4、股東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協議(非獨資企業)或章程修改決定(獨資企業);(原件)

5、經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的審計報告(內有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債權人名單);(原件)

6、國稅、地稅部門出據的正常納稅情況證明;(原件)

7、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需由董事長簽字,並蓋章)(原件)

8、省級以上報紙減資公告;(如下)(原件)

9、通知債權人回執;(原件)

10、驗資報告複印件;

11、上年度經審計的企業財務報表;

12、營業執照複印件、批准證書原件;

13、原企業合同章程及批覆;

14、審批機關......

公司虧損能減少註冊資本嗎

公司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應當以自己的經營收入抵補其成本費用,並且實現盈利。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淨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所得和損失等。當出現負數時,公司即產生虧損。公司在按照稅法要求繳納各種稅款的情況下,國家對於公司是否虧損不作強制性干預,完全由於企業自主經營行為。只不過對於投資股東來說,保值、增值、其利潤最大化的目標無法實現。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是指公司經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進行決議後使公司的註冊資本予以縮減的法律行為。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應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公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根據以上規定,公司出現經營虧損,經股東會決議後,履行公告等程序後,公司可以減少註冊資本。

營業執照註冊資金可以減少嗎?

可以

去你們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

減少註冊資本的變更登記,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董事長簽署的減少營業執照註冊資本的申請書;

2.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3.董事會一致通過的決議;

4.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及原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及換髮的新批准證書;

5.企業在省級以上報紙上三次登載企業減少營業執照註冊資本公告的證明;

6.企業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說明書;

7.營業執照正、副本;

8.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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