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紀律包括哪些?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公務員工作紀律的內容有哪些?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複習,水平已經有了一個較大的提升,但是考生要真正成為“考試達人”,還必須在短板上下工夫,針對自己的不足進行專項突破,比如有的考生數學運算較差,一直難以提高,這個時候千萬不能放棄,考生可以通過專項複習,攻克短板,實現解題能力的提高。

(1)考生要對專項中每一種題型做全面、細緻的掌握,尤其對試題特點與答題規律和方法認真地學習,這是一個重要步驟。

(2)通過做練習來鞏固自己掌握的題型和解題技巧,通過不斷的練習實踐來總結出自己的答題經驗,保證自己的答題方法既省時間又有正確率。

(3)對易錯題、難題進行標註,下次著重複習。

3、

模擬練習,最後衝刺越是臨近考試,考生越是不能放鬆模擬練習,以免考試時因生疏而造成的緊張、答題速度下降的情況發生。在考前一個月在按部就班實行日常復

習計劃的同時,中.公教育專家建議考生可採用實戰模考模式進行復習,即將自己的作答時間調整到與公務員行測考試的時間(上午9:00—11:00)一致,

以培養思維的敏感度,快速適應真考環境。

嚴格按照考試的時間安排進行實戰模考,可以提前適應考場氣氛和考試節奏,有利於掌握答題時間,既消除了考生在考場中由於時間控制不好造成的緊張情緒,也可以讓考生及時發現自己在實戰中可能會失利的地方,及早做好應對。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涉及“工作紀律”主要違紀行為是哪些

第六條 履職不當,損害人民群眾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問責:

(一) 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或違反重大事項決策程序進行決策的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

(二) 在群眾遭遇困難或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或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城市管理、教育衛生、食品藥品安全、處理涉法涉訴事件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或不良影響的;

(三) 在土地徵收徵用、房屋拆遷、耕地保護、國有和集體資產管理處置等關係群眾利益的工作中,不聽取群眾合理意見,不依法依規辦理,不按程序公開,造成嚴重後果或不良影響的;

(四) 違規佔有公共財物或享用公共資源,在項目審批、社會保障、就醫就學、惠農資金和救災救濟款物發放、廉租房分配等事項中搞暗箱操作、權力尋租,或優親厚友、顯失公平,造成嚴重後果或不良影響的;

(五) 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違背科學發展、盲目鋪攤子上項目,製造假情況、假數字、假典型、虛報工作業績,造成嚴重後果或不良影響的;

(六) 瞞報、謊報、遲報公共突發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或其他重要情況,造成嚴重後果或不良影響的;

(七) 漠視群眾訴求,對群眾來信來訪敷衍塞責,不按規定辦理,不及時答覆群眾合理要求,造成群眾利益受到損失的;

(八 ) 在執法監管中作風粗暴、濫用職權,辦“人情案” “關係案” “金錢案”,在便民服務中“索拿卡要”,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九) 其他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或不良影響的。

第七條 作風不正,損害黨員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形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問責:

(一) 工作時間打牌,上網炒股、下棋、玩遊戲、聊天購物、看影視作品,出入休閒健身娛樂場所等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二) 無故曠工、遲到、早退或者因公(私)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的;

(三) 工作中態度生硬、故意刁難或以粗暴方式對待服務對象的;

(四) 對職責範圍內應辦理的工作事項,無正當理由拒絕受理、頂著不辦或互相推諉、超過規定辦結時限,應一次性告知而不一次性告知導致拖延審批時限,或公開承諾的事項不能兌現的;

(五) 工作日中餐飲酒或發生酒駕行為的;

(六) 言行不當,行為失範,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七) 其他有損黨員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形象行為的。

工作紀律包括哪些

組織紀律,崗位紀律以及其他紀律

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有哪些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條例》分則部分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作出了明確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百一十三條 黨組織負責人在工作中不負責任或者疏於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一)不傳達貫徹、不檢查督促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或者作出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錯誤決策的;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和本單位發生公開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行為的。

第一百一十四條 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一十五條 黨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一)黨員被依法判處刑罰後,不按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而不處分的;

(二)黨紀處分決定或者申訴複查決定作出後,不按照規定落實決定中關於被處分人黨籍、職務、職級、待遇等事項的;

(三)黨員受到黨紀處分後,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組織關係對受處分黨員開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條 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叛逃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出走,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一十七條 在上級單位檢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單位彙報、報告工作時對應當報告的事項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一十八條 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採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活動的;

(二)干預和插手國有企業重組改制、兼併、破產、產權交易、清產核資、資產評估、資產轉讓、重大項目投資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活動等事項的;

(三)干預和插手批辦各類行政許可和資金借貸等事項的;

(四)干預和插手經濟糾紛的;

(五)干預和插手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賃等事項的。

第一百一十九條 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向有關地方或者部門打招呼、說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對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施加影響,情節較輕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公共財政資金分配、項目立項評審、政府獎勵表彰等活動,造成重大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一百二十條 洩露、擴散或者竊取黨組織關於幹部......

工作紀律包括哪些方面

黨的紀律涉及黨內生活的各個方面,主要有:政治紀律、經濟紀律、組織人事紀律、宣傳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外事紀律、保密紀律等。

勞動紀律主要包括哪些

一、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的區別

勞動法律: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的關係和區別:

(1)前者屬於法律關係範疇,是一種義務,後者屬於思想意識範疇,是一種自律信條;

(2)前者的直接目的是保證勞動義務的實現,後者的目的是為了企業的最佳經濟效益和其他勞動者權益的實現;

(3)前者實現的手段必須伴以懲戒,後者主要是憑藉內疚和自責。

聯繫和共同點:

(1)是共同寓於同一主體勞動者;

(2)是共同調整同一行為;

(3)是最終目的的一致性。

二、勞動紀律的內容

大致包括以下內容:

(1)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及違約應承擔的責任(履約紀律)。

(2)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到達工作崗位,按要求請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親假等(考勤紀律)。

(3)根據生產、工作崗位職責及規則,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生產、工作紀律)。

(4)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衛生規程(安全衛生紀律)。

(5)節約原材料、愛護用人單位的財產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紀律)。

(6)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保密紀律)。

(7)遵紀獎勵與違紀懲罰規則(獎懲制度)。

(8)與勞動、工作緊密相關的規章制度及其他規則(其他紀律)。

從列舉的8項勞動紀律的內容看,用人單位可從五方面來制定規章制度,即:勞動合同管理(或稱人事管理)、考勤與休假、生產與工作、獎勵與懲罰、其他。

黨的工作紀律有哪些

黨的紀律從內容上可分為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眾紀律、經濟紀律、保密紀律、宣傳紀律、人事紀律和外事紀律,共八項。政治紀律黨的政治紀律是黨根據不同歷史時期政治任務的要求,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的政治活動和政治行為確定的基本規範,是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在政治生活中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它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政治鬥爭中要立場堅定,在重大原則問題上要旗幟鮮明,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時要堅定不移。我們講政治紀律,首要的一條,就是要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不動搖,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動搖。黨員對於黨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可以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須在行動上服從,決不允許公開發表同中央的決定相反的言論。江澤民同志強調“:堅決維護中央權威,保證中央的政令暢通”。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的決策,只有努力學習、正確理解、認真執行、堅決維護並聯系實際創造性地加以貫徹的義務,絕對沒有不執行或隨意變更的權力。組織紀律黨的組織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必須遵循的維護黨在組織上團結統一的行為準則。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也是根本的組織紀律。違犯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和違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都是違犯組織紀律的行為。所有的黨組織和黨員都必須嚴格遵守黨的組織原則,切實做到黨章所規定的“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決不允許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門或單位搞成不聽中央統一指揮、不受黨組織約束和黨員監督的“領地”。各級黨委都必須認真執行黨委會的工作規則,做到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不論什麼人,不管其職位高低,都不允許搞獨斷專行,或者拒絕組織的調遣和監督,把自己凌駕於黨組織之上。共產黨員無論擔負什麼工作,都是黨組織的一員,個人的進步和取得的工作成績,都不可能離開黨組織的培養、教育和幫助。要堅決反對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嚴肅黨的組織紀律,必須全面貫徹幹部“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選拔任用幹部,要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原則和程序來進行,堅持做到多數人不贊成的不提名,未經組織人事部門認真考核的不討論,集體討論幹部提拔任用時多數人不同意的不通過。對那些不按黨的原則辦事,在選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風的,不管涉及到什麼人,都要一查到底。對於跑官要官的,不僅不給,還要嚴肅批評,由此得到提拔任用的要堅決撤下來。對於買官賣官的,發現一件認真查處一件,並堅決繩之以黨紀國法。對於騙官當的,要從嚴懲處,並且一定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紀律責任和法律責任。群眾紀律黨的群眾工作紀律,是指黨組織和黨員在群眾工作中必須遵循的規範和準則。黨的群眾工作紀律,是密切黨同人民群眾關係的重要保證。它要求各級黨組織和每個共產黨員,必須堅持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隨時隨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允許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侵佔和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歷史經驗反覆證明,什麼時候群眾工作紀律執行得好,黨群關係就密切,我們的事業就順利發展;什麼時候群眾工作紀律執行得不好,黨群關係就受到損害,我們的事業就遭受挫折。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要動員和帶領全國人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就更加需要嚴格執行黨的群眾工作紀律,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把......

下列屬於違反群眾工作紀律行為的有

(一)超標準、超範圍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加重群眾負擔的;

(二)違反有關規定扣留、收繳群眾款物或者處罰群眾的;

(三)剋扣群眾財物,或者違反有關規定拖欠群眾錢款的;

(四)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的;

(五)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的。

干涉群眾生產經營自主權,致使群眾財產遭受較大損失。

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

(一)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對符合政策的群眾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損害黨群、幹群關係的;

(三)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損害群眾利益的。

不顧群眾意願,盲目鋪攤子、上項目,致使國家、集體或者群眾財產和利益遭受較大損失。

遇到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能救而不救。

不按照規定公開黨務、政務、廠務、村(居)務等,侵犯群眾知情權。

黨的紀律包括哪些方面

黨的紀律涉及黨內生活的各個方面,主要有:政治紀律、經濟紀律、組織人事紀律、宣傳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外事紀律、保密紀律等。

無工作紀律詞語有哪些

【一盤散沙】:yī pán sǎn shā,比喻力量分散,沒有組織起來。作謂語、賓語、定語;指散亂。

【一片散沙】:yī piàn sàn shā,比喻力量分散,沒有組織起來。同“一盤散沙”。作謂語、賓語、定語;指散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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