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股權成本如何計算?

General 更新 2023年10月15日

個人轉讓股權的投資成本應如何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計算納稅。

因此,正確的方法是:A應交個稅=(300-200)*20%*20%

B應交個稅=(300-200)*20%*30%

C應交個稅=(300-200)*20%*50%

怎樣計算股權轉讓價和成本價

轉讓價就是買賣雙方協議價。

成本價就是賣方實際投入的資金

企業股權轉讓所得稅股權成本怎麼計算

答:根據國稅發[2000]118號文關於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的規定:  (一)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餘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而低於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衝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轉讓成本應以200萬元計算,超過部分100萬元中,40萬作為被投資方已稅利潤分配計徵企業所得稅,60萬元作為股權轉讓所得計徵企業所得稅。對40萬元如何徵稅,視利潤產生期間而定,如果是2008年之後產生,且被投資企業A公司也為居民企業,根據新稅法,為免稅收入;否則可能會出現不徵稅(A稅率高於或等於)、差額補稅(A稅率低於)等不同的稅務處理。

股權轉讓成本如何確定

您好,會計學堂曉海老師為您解答

關於轉讓時該企業投資成本的處理,《》第七十一條規定,《》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

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承包成本,准予扣除。

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二)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費為成本。

因此,上述企業在轉讓所述股權時,計稅成本應按上述規定確認,不可以將以前年度轉增資本的數額在計算股權轉讓差價時作為計稅成本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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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計算股權轉讓價和成本價

轉讓價就是買賣雙方協議價。

成本價就是賣方實際投入的資金

轉讓股權企業所得稅是怎麼計算的呢

根據國稅函【2010】79號文規定: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股權在轉讓時應怎樣確定計稅成本

【網友問題】

被投資企業在進行利潤分配時,採用以未分配利潤或盈餘公積轉增資本的方式,在會計上不做賬務處理,只是在備查簿中登記。請問,該股權在轉讓時的計稅成本如何確定,是否可以將以前年度轉增資本的數額在計算股權轉讓差價時作為計稅成本予以扣除?

【律師解答】

上述企業所述“轉增資本”不符合法定程序。關於轉讓時該企業投資成本的稅務處理,《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

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承包成本,准予扣除。

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

(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

(二)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因此,上述企業在轉讓所述股權時,計稅成本應按上述規定確認,不可以將以前年度轉增資本的數額在計算股權轉讓差價時作為計稅成本予以扣除。

股權轉讓計算方法

1、股權轉讓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準據。

(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於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為,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對於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定相對比較明確,在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該項規定的立法出發點是:一方面要保證股權轉讓方相對自由的轉讓其出資,另一方面考慮有限公司資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儘可能維護公司股東間的信任基礎。根據公司法的這一規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外部股權轉讓必須符合兩個實體要件: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和股東會作出決議。這是關於公司外部轉讓出資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包含了以下特殊內容:第一,以人數主義作為投票權的計算基礎。我國公司制度比較重視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採用了人數決定,而不是按照股東所持出資比例為計算標準。第二,以全體股東作為計算的基本人數,而不是除轉讓方以外股東的過半數。

2、股權轉讓實務操作方式:

股權轉讓的實施,實踐中可依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實體性要件後,與確定的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使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這種方式雙方均無太大風險,但在未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前,應簽訂股權轉讓草案,對股權轉讓相關事宜進行約定,並約定違約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另一種方式轉讓人與受讓人先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而後由轉讓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實體條件,但這種方式存在不能實現股權轉讓的目的,以受讓人來說風險是很大的,一般來說,受讓人要先支付部分轉讓款,如股權轉讓不能實現,受讓人就要承擔追回該筆款項存在的風險,包括訴訟、執行等。

股權轉讓時股權原值怎樣計算?

不稱股權原值,應稱股權投資成本或計稅基礎,按照其投資時投入的價值計算。子公司的股權是母公司投的,和母公司的股東沒有直接關係,必須通過母公司行使權力。

因此只能按照投資時投入母公司的計算。

股東股權轉讓如何納稅計算

(一)對於原股東取得轉讓收入後,根據持股比例先清收債權、歸還債務後,再對每個股東進行分配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原股東股權轉讓總收入-原股東承擔的債務總額+原股東所收回的債權總額-註冊資本額-股權轉讓過程中的有關稅費)×原股東持股比例。其中,原股東承擔的債務不包括應付未付股東的利潤(下同)。(二)對於原股東取得轉讓收入後,根據持股比例對股權轉讓收入、債權債務進行分配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原股東分配取得股權轉讓收入+原股東清收公司債權收入-原股東承擔公司債務支出-原股東向公司投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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