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巡城御史是幾品官 30分?
清朝的巡城御史是幾品官 30分
五城都察院是稽察京師地方治安的機構。清代把京城分為中、東、西、南、北五城。都察院分派御史巡城,並設有巡城御史的公署,稱為“五城察院”,或稱“五城”。各城都設有兵馬司,每司又分為二坊。由五城御史督率管理。負責審理訴訟、緝捕盜賊等事。順治元年(公元憨644年),設兵馬司指揮1人(正六品),副指揮2人(正七品),吏目1人(未入流)。順治三年(公元1646年),為防止各地來京官員“鑽營囑託”,“交通賄賂”,定“由五城御史督令司、坊官員時加訪緝”①。十年(公元1653年)更定:“五城御史各率所屬,辦理地方之事,釐剔奸弊,整頓風俗”②。其具體職掌是:稽察京師十坊之境。十坊分隸情況是“中城分中西、中東二坊;東城分朝陽、崇南二坊;西城分關外、宣南二坊;南城分東南、東坊;北城分靈中、日南二坊。每城由副指揮、吏目分掌二坊。凡人命案件,由五城指揮相驗。盜竊案件,由副指揮、吏目察看現場和審解。其餘詞訟案件,由指揮報巡城御史審斷。杖罪以下案件,自行完結,徒罪以上,送刑部定案
清朝的御史是個什麼官,主要做什麼工作?
清朝的御史主要是監督考察百官的言行政績,清初正7品,雍正後正5品)。
御史相當於現在什麼官
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和紀委書記
先秦時期,天子、諸侯、大夫、邑宰皆置“史”,是負責記錄的史官、祕書官。國君置御史。
自秦朝開始,御史專門作為監察性質的官職,負責監察朝廷、諸侯官吏一直延續到清朝。
古代御史是什麼幾品官
古代官職的情況,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員的職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大體可分為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 1.中央官職 秦設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御史大夫管監察和祕書工作。漢朝大體上沿襲秦制稱為三公。下有九聊,分管各方面政務,後世又演變為三省六部制。三省為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宋代中書省職權擴大,同樞密院分掌文武大權,門下,尚書省遂廢。明代內閣為最高政務機構,內閣大臣稱為輔臣,首席稱首輔(即宰相)。清代有軍機處,王、公、尚書等為軍機大臣,掌握政府大權。 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事;禮部,管典禮、科學、學校等事;兵部,管軍事;刑部,管司法刑獄;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長官為尚書,副職為侍郎。下設郎中,副職稱員外郎,下屬官員有主事等。 此外,中央還設有專門機構和官員,負責管理圖書、編修歷史、制定曆法等工作。如司馬遷、張衡曾任太史令。高啟為翰林國史編修等。 2.地方官職 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漢稱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唐代在一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明清改州為府,稱知府。 此外,漢代也設州,天下分十幾個州,基本上是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去刺探情況,稱刺史。隋唐全國分十幾個道,也稱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前往巡視,稱黜陟使。宋代全國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設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務。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叫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為“省”。 【爵】即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舊說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種爵位,後代爵稱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時而異。如漢初劉邦既封皇子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為王,彭越為樑王,英布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為陳王;唐郭子儀被封為汾陽郡王;清太祖努爾哈赤封其子阿濟格為英親王,多鐸為豫親王,豪格為肅親王。再如宋代寇準封萊國公,王安石封荊國公,司馬光為溫國公;明代李善長封韓國公,李文忠封曹國公,劉基封誠意伯,王陽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國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鴻章封一等肅毅伯。 【丞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綜理全國政務的人。有時稱相國,常與宰相通稱,簡稱“相”。如《陳涉世家》:“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廣《廉頗藺相如列傳》:“且庸人尚羞之,況於將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處尋,錦官城外柏森森。”《 <指南錄> 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 【太師】指兩種官職,其一,古代稱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後多為大官加銜,表示恩寵而無實職,如宋代趙普、文彥博等曾被加太師銜。其二,古代又稱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為“東宮三師”,都是太子的老師,太師是太子太師的簡稱,後來也逐漸成為虛銜。如《梅花嶺記》“顏太師以兵解”,顏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師銜,故稱。再如明代張居正曾有八個虛銜,最後加太子太師銜;清代洪承疇也被加封太子太師銜,其實並未給太子講過課。 【太傅】參見“太師”條。古代“三公”之一。又指“東宮三師”之一,如賈誼曾先後任皇子長沙王、樑懷王的老師,故封為太傅。後逐漸成為虛銜,如曾國藩、曾國荃、左宗棠、李鴻章死後都被迫贈太傅。 【少保】指兩種官職,其一,古代稱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後逐漸成為虛銜,如《梅花嶺記》“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蟬脫”,文天祥曾任少保官職,故稱。其二,古代稱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為“東宮三...... 指南錄>
古代御史是什麼官相當於現在什麼官
御史官承擔的是記錄史實和鍼砭時弊的職責,有點像現在的中央紀委以及歷史學家。
江南御史是什麼官職
江南道御史就是江南道監察御史。唐、宋兩代僅有八品官,明代為正七品,清代為從五品。清朝,此官職配置於朝廷或地方,為制衡行政機構主官的非常派朝廷或地方官員。監察御史不僅可對違法官吏進行彈劾,也可由皇帝賦予直接審判行政官員之權利,並對府州縣道等審判衙門進行實質監督,也可在監察過程中對地方行政所存在的弊端上奏。例如1722年-1769年設定的巡視臺灣監察御史,另外,該官職品等為從五品。
古代御史是什麼官
御史相當於中央人民檢察院長官
御 史 本為史官,秦以後置御史大夫,職位僅次於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相當於中央及地方人民檢察院長
其他的:
尚 書 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設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 相當於現在的各部部長。
刺 史 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
侍 郎 初為宮廷近侍。東漢以後成為尚書的屬官。唐代始以侍郎為三省(中書、門下、尚書)各部長官(尚書)的副職。
總 督 清朝正二品。加兵部尚書銜者為從一品,加大學士銜者為正一品。轄一至三省。清代總督例兼右都御史,加兵部尚書銜。全國共設總督八人,清末加設東三省總督,另有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等。世稱“制臺”、“制軍”。
在不同年代,這些官職的重要程度也不相同,出現的年代也不相同,不在同一時代的官怎麼能進行比較呢,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尚書比侍郎大,總督比刺史(巡撫,知府)大。
南宋御史是什麼官職
宋代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基本上消除了造成封建割據和威脅皇權的種種因素。為了防範文臣、武將、女後、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種人的專權獨裁,宋朝廷制訂出一整套集中政權、兵權、財權、司法權等各種制度。所謂中央集權,是指把地方的權力集中到中央;專制主義則是把權力集中到皇帝手裡,君主主宰一切。秦漢時代,中央集權制就已經確立起來,但專制主義還未至登峰造極的程度。宰相權力的變化就是一個例子。漢代的宰相,權力相當大,所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但到了宋代以後,宰相的權力就越來越小了,權力越來越集中到皇帝手裡。可以說,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加強是從宋代逐步發展的。
中樞官制是中央集權的軸心,從趙匡胤建立宋王朝開始,就對中央官制作了調整。其特點是用設官分職、分割各級長官事權的辦法來削弱其權力的。這樣,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謂“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祿而已。這類官有兩種情況,第一,在宋太祖、太宗統一五代十國的過程中,留用了大批各國舊官員,使他們保持官位,領取俸祿,但不使掌握實權(只對其中認為可靠者安排一些實際職務);第二,對於宗室、外戚、勳舊,也僅授予高官,優加俸祿,而不給實職。至真宗時,便把這些措施加以制度化。按照這個制度,一般官員都有“官”和“差遣”兩個頭銜,有的官還加有“職”的頭銜。“官”只是說明他可以領取俸祿,而職才有實際的權力。每個機關彼此互相牽制,“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例如左、右僕射、六部尚書、侍郎、大夫、郎中、員外郎、卿、少卿等,在成為官階的名稱後,就失去了原有的意義,不再擔任與官名相應的職務。這些官名只用作定品秩、俸祿、章服和序遷的根據,因此稱為正官或本宮,又稱階官或寄祿官。其中有文資、武階的區別。差遣是指官員擔任的實際職務,又稱“職事官”。差遣名稱中常帶有判、知、權、直、試、管勾、提舉、提點、籤書、監等字,如知縣、參知政事、知制誥、直祕閣、判祠部事、提點刑獄公事之類。也有一些差遣並不帶上這些字樣,如縣令、安撫使等。官階按年資升遷,即使不擔任差遣,也可依階領取俸祿,而差遣則根據朝廷的需要和官員的才能,進行調動和升降。所以真正決定其實權的不是官階,而是差遣。至於“職”,一般指三館(昭文館、史館、集賢院)和祕閣中的官職,如大學士、學士、待制等,是授予較高階文臣的清高銜頭,並非實有所掌。宋神宗元豐三年(公元1080年)官制改革後,撤銷館職,另設祕書省職事官,自祕書監丞、著作郎以下,都稱館職。其他文臣兼帶館職,武臣帶閣門宣贊舍人,則稱“貼職”。
官稱和實職的分離,使朝廷內外大批官員無所事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名義上都有正式官員,但除非皇帝特命,不管本部的職事。《宋史·職官志一》說:
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類以他官主判,雖有正官,非別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
又說:僕射、尚書、丞、郎、員外、居其官,不知其職者,十常八九。
這樣,各級官府層次重複,疊床架屋,機構空前龐大。但是,卻有利於皇帝直接控制用人大權,他可以隨時提拔官階較低而有才能者擔任要職,也可隨時撤換無能之輩。歷代的官制,宋朝大多保留下來。《宋史·職官志》雲: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師、三公不常置,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並列於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對掌大政。
自趙匡胤建宋以後,三師、三公之制雖承唐制保留下來,但授與大臣者為數並不多,尤其是太師一官,只以趙普與文彥博兩人功高德厚方予特拜。但自蔡京擅政以後,拜三公者在宣和年間竟多達18人。這18人中,除了蔡京父子及童貫、王黼等寵臣外,其他多為宋徽宗的兒子(太子......
廣東道御史相當於什麼官?
隋朝置,監察御史。以後沿置不廢,至明朝稱掌XX道監察御史。簡稱XX道御史。如掌福建道監察御史,簡稱福建道御史。品級:明為正七品,清為從五品。
清同明制,乾隆時於都察院左都御史、在副都御史下設十五道掌印監察御史及監察御史,清末增至二十道。其職掌為“彈舉官邪,敷陳治道,稽核刑名,糾察典禮”等事。
相當於現在的省或者自治區檢察院。但職務範圍要大的多,不光是監察官員的貪汙瀆職行為,還包括提出治理方案,整治歪風陋習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