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規有哪些? ?

General 更新 2024年4月15日

行政法規有哪些?

(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釋出決定和命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法律大全》第14頁)

由此可見,行政法規是指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調整國家行政管理關係的,並不得與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律規範。如國務院釋出的《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實施細則》等

請問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有什麼區別?

行政法規是國務院制定的,行政規章是地方政府制定的.

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什麼區別?

行政規章與行政法規同屬於行政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但是:①行政法規調整的物件一般是行政管理領域帶有普遍性、全域性性、原則性以及意義重大的問題。行政規章的調整物件則限定在行政管理領域中某些特殊的、區域性的、具體的問題。②行政法規的制定主體是我國的中央政府,而行政規章的制定主體或是中央政府的組成部分,或是地方政府。因而,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行政規章。③行政法規可以直接依據憲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尤其是其中的行政法律),對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行政管理領域的權利義務作出具體規定;對於各種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可以在符合憲法、法律的前提下,作出帶有創制性的規定;並且可以在不違背憲法、法律的情況下,對某些尚未受到法律調整的社會生活作出行政法調整。行政規章中,對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行政管理領域的權利義務所作的規定,則不僅要符合憲法法律的精神原則,同時,還必須以某個具體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直接依據,或者有其通過條文內容的明確授權。而對於有關罰則條款的規定,則只能嚴格囿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所規定的種類、方式、幅度。不可以作出創設性規定。④依照全國六屆人大三次會議所作出的,有關授權國務院的《決定》等,行政法規在關於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等問題上,可以體現某些立法上的“超前性”“實驗性”,行政規章則不可以具有 “超前性”“實驗性”。⑤依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行政法規是人民法院進行行政審判的重要依據,這肯定了行政法規對於行政審判活動的絕對約束力。行政規章對於行政審判活動則不具有絕對的約束力,只是人民法院在行政審判活動中的一種參照

進入本世紀以來,行政機關制定行政規章的活動十分頻繁。與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相比,由行政機關制定的行政規章顯得內容龐雜。從某種意義上說,現代行政機關的主要任務是制定和執行行政規章。在我國,行政規章發揮作用的領域甚廣且效能頗強。但是,有關行政規章問題的理論研究卻顯得薄弱,實踐中對制定程式等方面必要的法律規制更為缺乏。在此擬就我國行政規章的性質特徵及其制定程式等作初步探討。

在我國,行政規章有法律所規定的明確內容。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規定,行政規章主要指:國務院部、委制定的規章;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從這個範圍看,我國的行政規章,應指由法律所授權的一定行政機關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行政規章在我國屬於法的淵源之一,這是勿庸置疑的。它的理由:①行政規章對於一般行政相對人來說,是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約束力的規範。它不同於一般的行政指導、行政建議、行政號召等,後者行政相對人只是可以接受其影響,而並不是必須予以服從。②行政規章靠國家權力的強制力保證其實施。如對於違反行政規章所規定的行政法義務的當事人,有關的行政主體有權依法實行行政強制執行。③行政規章雖不是由國家權力機關直接制定的,但是,制定行政規章的主體,都是經過我國憲法、組織法明文授權的準立法機關。行政規章在當今各國已被公認為委任立法的產物。 ④按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既須依據法律法規,同時又要參照行政規章。將規章法定為行政審判的參考遵照,這也意味著,在我國行政規章實際上具有“參照法”的性質。

行政規章畢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它只屬於“準法”的範疇。我國憲法規定: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釋出命令、指示和規章。我國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

公司的行政制度都包含哪些?

行政制度一般包括如下內容:

一、 禮儀紀律

二、 工作計劃

三、 會議管理

四、 辦公裝置

五、 文書作業

(一) 列印

(二) 影印

六、 收發文

七、 用印

八、 文件

(一) 圖書

(二) 專業資料

(三) 客戶檔案

(四) 辦公文件

九、 訪客接待

十、 辦公用品

十一、 採購

十二、 固定資產

十三、 物業

十四、公司福利

十五、 午餐

行政法規和規章的相關檔案的名稱有什麼區別?

行政法規的名稱:條例,規定,辦法。行政規章效力小於行政法規,其名稱為,規定,辦法和實施細則但不得為條例。

希望採納

一個公司的行政制度應該包括哪些

企業要發展,要做大,必須有一個英明的決策層,制定高遠的企業發展方向和計劃;必須有一個堅實能幹的團隊,堅決貫徹執行決策層領導制定的各項企業發展計劃。企業在運作過程中如同一個轉動的車輪,所有零部件必須嚴密結合,充分發揮本身的作用,才能跑的快,跑的穩;才不會在跑動的過程中散架。而行政管理工作就好比潤滑油,適量的潤滑可以使車輪跑的更輕、更穩、更快。 一、企業行政管理的概念和意義 企業行政管理廣義上包括行政事務管理、辦公事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產會計管理四個方面;狹義上指以行政部為主,負責行政事務和辦公事務。具體包括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推動、日常辦公事務管理、辦公物品管理、文書資料管理、會議管理、涉外事務管理,還涉及到出差、財產裝置、生活福利、車輛、安全衛生等。所有工作的最終目標是通過各種規章制度和人為努力使部門之間或者關係企業之間形成密切配合的關係,使整個公司在運作過程中成為一個高速並且穩定運轉的整體;用合理的成本換來員工最高的工作積極性,以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公司目標發展任務。 二、對做好企業行政管理的幾點認識 1、明確崗位職責。日常辦公事務管理包括日常事務的計劃安排、組織實施、資訊溝通、協調控制、檢查總結以及獎勵懲罰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辦公物品管理包括辦公物品的發放、使用、保管及採購以及相應制度的制定;文書資料管理包括印信管理、公文管理、檔案管理、書刊管理;會議管理包括會前準備、會中服務、會後工作;其他事務視各公司具體情況而定。 2、加強溝通。溝通包括縱向溝通和橫向溝通。縱向溝通分為與上級溝通和與下級部門溝通。與上級溝通主要是要充分領悟上級領導的意思,把握住方向,同時將自己和下級部門的觀點很好的傳達給上級,這需要行政人員有觀察分析能力和表達能力。與下級溝通主要是執行上級的決定以及收集整理下級部門各項資訊,這就需要較強的應變能力和組織能力。橫向溝通包括公司內部相關職能部,與關係企業視窗部門和外界媒體政府機關等等。在傳達精神及佈置工作任務及協調各部門工作時,務必真誠、謙虛。與外界溝通需要強的適應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3、注重資訊的收集和整理,並即時提供給管理者。資訊包括企業外部資訊和內部資訊。外部資訊具體包括:國家政治、法律、經濟、政策規定;社會習慣、風俗、時尚變化;市場需求、消費結構、消費層次的變化;競爭企業資訊;科學技術發展資訊;突發事件等。內部資訊具體包括財務狀況;生產狀況;產銷狀況;採購、庫存資訊;裝置的使用和管理;人才資源等。作為一名行政管理人員最重要的是要及時瞭解企業內部情況發展變化和國家政府機關相關政策和法律規定的變化。 4、培育傳播企業文化。在企業中,僅僅用薪金留人是不夠的,還要用企業文化去吸引、感化人。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人文管理。企業文化的建設包括四個方面,需要全體員工的參與。 (1)組織結構清晰,戰略導向明確。分工明確,這是企業發展的基礎。企業不僅應該有近期目標,更要有遠期規劃。行政管理人員應該協助企業管理者制定一個好的組織結構,並制定近、遠期戰略目標。從而形成一個完善的團結的團隊。 (2)建立完善的績效評價標準,形成公平、競爭的平臺。這個平臺上充滿競爭、激勵、開放、交流的特徵,管理者不完全控制員工做事情的方式,而去衡量做事情的結果。任何人員能上能下。 (3)注重企業形象建設。包括物質形象和精神形象。物質形象包括司容、司貌、技術裝備、產品、服務設施等。精神形象包括員工精神面貌、企業風格、人文環境等。讓工作“生活化”。(4)重視人才,用企業的發展凝聚人,用榜樣激勵人,用員工成才教育人。企業在給員工發展空間......

行政管理都包括那些方面?

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是運用國家權力對社會事務的一種管理活動。也可以泛指一切企業、事業單位的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統是一類組織系統。它是社會系統的一個重要分系統。隨著社會的發展,行政管理的物件日益廣泛,包括經濟建設、文化教育、市政建設、社會秩序、公共衛生、環境保護等各個方面。現代行政管理多應用系統工程思想和方法,以減少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的支出和浪費,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現代行政管理的含義  最廣義的:指一切社會組織、團體對有關事務的治理、管理和行政管理學執行的社會活動。 廣義的:指國家政治目標的執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 狹義的:指國家行政機關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又稱為公共行政。 行政管理髮展  自從產生國家以來,就有了行政管理但是直到19世紀末才開始形成為一門學科。它經歷了以下三個發展時期: 傳統管理時期   從19世紀末至20世紀20年代。德國學者L.von施泰因首先提出“行政學”一詞。1887年美國學者I.W.威爾遜發表了行政學的研究一文。1900年美國行政學家F.J.古德諾提出政治與行政分離的主張。1926年美國學者L.D.懷特對行政學研究的主要內容作了系統的論述,開始形成行政學的體系。 早期行政學以研究政府行政效率和節省開支為目標,其內容包括:主張政治與行政分離,實現組織系統化,工作方法程式化、機關事務計劃化、工作要求標準化等,以達到權責分明,追求實效。 科學管理時期   20~50年代由於科學管理和行為科學等理論和方法的不斷引進,行政管理學的內容不斷更新。許多行政學家根據F.W.泰勒的科學管理理論,採用把目標分解成若干層次的小目標,併為實現每個目標建立合理的組織機構。採用科學的辦事程式和工作方法,使各項行政工作也能象工業生產流水作業一樣,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行為科學的興起促使行政管理學轉向從社會學、心理學、人類學的角度對人的行為和心理因素以及人與周圍環境關係的研究,並注意激發人的積極因素。 系統管理時期   從50年代起,行政管理有許多新的發展。許多行政管理學家把40年代以來出現的資訊理論、控制論、運籌學等理論和方法用來研究行政管理同時由於行政管理涉及面愈來愈廣,需要考慮的因素愈來愈多,需要把行政管理作為一個系統來研究。 編輯本段行政管理特點   1、一切行政活動都是直接或間接與國家權力相聯絡,以國家權力為基礎的。   2.行政管理是根據國家法律推行政務的組織活動。在執行中又能動地參與和影響國家立法和政治決策,制定政策是行政管理的一種重要活動方式。   3.行政管理既管理社會的公共事務,又執行階級統治的政治職能。   4.行政管理要講究管理的效能和效率。它通過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協調、監督和改革等方式,最優地實現預定的國家任務,並達到應有的社會效果。   5.行政管理是人類改造社會的實踐活動的一個特定領域,有它自身發展的客觀規律性。 編輯本段行政管理型別   行政管理的主要型別有:   國民經濟管理。   這是國家行政機關對社會經濟生活所實行的管理。包括工業、農業、交通運輸、財政金融、商業貿易 以及環境保護和公用事業的管理。   文化教育管理。   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項事業的管理。   國防軍事管理。 國防軍事管理包括徵兵、武裝力量建設、軍事科學 研究、國防工程建設等管理。   公安司法行政管理。   包括治安、交通、消防、邊防等管理,以及律師事務、公證事務、勞改獄政管理等。   民政管理。......

規章的制定主體有哪些

什麼是行政法規?它具有哪些基本特徵?

行政法規是指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式制定的有關行使行政權力,履行行政職責的規範性檔案的總稱。

行政法規具有的特徵是:

1、行政法規的制定主體是國務院;激

2、行政法規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授權制定;

3、行政法規必須經過法定程式制定;

4、行政法規具有法的效力。

制定行政法規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1、根據憲法、法律制定行政法規;

2、不得與憲法、法律相抵觸。

什麼是行政規章?行政規章的基本特點有哪些?

行政規章是指特定的行政機關根據法律和法規,按照法定程式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的總稱。

行政規章的基本特點有:

1、行政規章的制定主體是特定的行政機關,即有權制定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章的機關;

2、行政規章的制定根據是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決定、命令的授權;

3、行政規章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制定;

4、行政規章具有法的屬性。

行政規章是國務院各部、委和有權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在本部門的許可權範圍內制定的規定、實施細則、實施辦法等規範性檔案的總稱。在內容上,是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延伸和細化,是我國法律體系中的一個重要層次。根據憲法和法律,有權制定行政規章的行政機關有:(1)國務院各部、委;(2)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3)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4)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規章是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參照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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