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到和警察說話?

General 更新 2024年05月20日

夢到女警察和我說話

表示你會有貴人提拔

誰能告訴我做夢夢見與警察說話,警察告訴我說給的錢太少是怎麼回事啊?

在回答你的問題之前必須有前提保證,即近期你沒有接觸過警察。那麼,這個夢預示有權威人物會向你提出較高的要求。參考吧!

夢見與別人吵架,然後把警察招來了,接著與警察說話,最後我們被逮捕了。這個夢意味著什麼呀,是好是壞呢

是好的夢境

夢見與人吵架以及被警察逮捕都是生活順利的吉兆

跟警察說話大聲點警察就可以打人?

不可以,只要不襲警和擾亂治安,警察不可以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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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說話為什麼那麼叼。。“”

有一次我迷路了 拿著寫著我爸爸號碼的紙條去警察廳 他說小妹妹怎麼了?我說我爸爸丟了,他就笑了,我說要打電話,他說,好,結果打了,外地打不了,我就沒說話,他把紙條收起來了,我說那你把紙條給我吧,他看我快哭了趕緊找,然後給我了,我在警察廳外面頂著大太陽哭了很久,這就是警察叔叔,最後我走了一下午才找到公用電話,兩頓沒吃飢餓感都沒有。

報警時,應該怎麼向警察說話?

首先說明你看見的 或者經歷的具體情況

說明你的個人情況 事件的時間 地點 人物

一句警察說的話

米蘭達用語:“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可以在法庭上被用來指控你自己,你有權選擇一位律師和他談話,有權在受審期間讓你的律師在場。如果你請不起律師,法庭可以為你指派一名。在沒有律師在場的時候,如果你願意,你可以回答訊問,你有權隨時停止回答。你清楚你的這些權利嗎?你是否願意回答訊問?你是否願意你的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回答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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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1963年的一天,美國發生了一起劫持強姦案。受害人是18歲的青春玉女,那天深夜,她被人劫持到車上並被強暴。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線索,犯罪嫌疑人米蘭達很快被擒獲。在訊問的過程中,警察要求他招供犯罪事實,並令其自己寫下供述,米蘭達照做了。很快,案情變得清楚明瞭,法官判決米蘭達犯有劫持罪和強姦罪,刑期為50年。

豈料,判決下來後,米蘭達硬是不服判決,開始不斷上訴,經過百般曲折,最終居然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得以翻案。

他在上訴時辯稱,警察“強迫”他在自己不自願的情況下寫下供述,而這一點明顯違反了美國聯邦憲法第五條修正案的規定,即在刑事訴訟中不得強迫任何人作出對自己不利的證詞。最高法院採納了他的上訴理由,並同時指出,大凡審訊,警察必須事先告訴被捕者,一是他有權保持沉默,二是他如果選擇了回答,則所做的回答可用作呈堂證供。否則,所得證詞無效。

這一判決成了“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在法庭上用作對你不利的證詞。”這條著名的米蘭達明示的誕生標誌。而米蘭達明示的核心內容實際上是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擁有沉默權的肯定。

所謂沉默權,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被指控犯有罪行或有犯罪嫌疑的人,在針對司法警察、檢察官和法官的訊問時,所享有的拒絕回答的權利。沉默權起源於十六世紀歐洲文藝復興時期。沉默權的確立,曾被認為是“人類在通向文明的鬥爭中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對犯罪嫌疑人來說,沉默權並不僅僅意味著拒絕開口,它至少還包括三個方面的含義:第一,犯罪嫌疑人沒有義務說不利於自己的話,追述方或法院不能採用不人道或有損尊嚴的方法強迫他說;第二,犯罪嫌疑人有權在訊問中始終閉口,但法官不能因此作出對他不利的裁判;第三,犯罪嫌疑人有權在知道說話後果的情況下,說一些對自己有利或不利的話,這些話必須出於自願。如果被逼開口,法庭不能以此作為定案根據。

沉默權是人們作為人而理應享有的權利,它在本質上是一種道德權利,是對人的主體性的尊重,它所保障的是刑事程式的人道性和公正性價值。確立沉默權後,破案不能僅依賴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而需要努力採取其他收集證據的方法,尤其是技術偵查手段。

警察為何說話這麼吊。

因為他們仗著自己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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