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合同通用模板
合同在履行程序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廣告合同,希望對大家的工作和學習有所幫助,歡迎閱讀!
【篇一】廣告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______華庭”的廣告服務代理包括平面創意、撰文、設計、策劃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作“_______華庭”專案的廣告服務代理,全權負責本專案的廣告創意、撰文、設計、策劃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託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協議所擬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協議。
三、乙方工作內容
廣告的創意、文案、軟文撰寫、設計、策劃、影視創意等事宜,包括樓盤VI、報紙廣告、夾報、宣傳單張、海報、樓書、房展、展廳、噴畫、廣告摺頁、雜誌廣告、DM、邀請函、賀卡、現場POP、戶外廣告等平面設計、影視創意、影視指令碼、活動策劃方案、形象策劃方案。
四、雙方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以第一個月作為合作試點,在完成第一個月合作後,甲、乙雙方都有權對對方的工作情況、合作程度、是否違約等情況進行評判,以作為是否繼續合作的基礎。如甲、乙雙方對對方的合作情況不滿意,均有權解除餘下時間的合作關係。
五、雙方責任與權利
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的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權及時地對乙方所提交的廣告方案、設計稿和其他書面工作檔案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但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和知識,並應考慮乙方工作週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關檔案後,應及時、完整地以書面形式提出明確的意見,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
3、為避免多頭決策而導致的工作質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為其全權代表與乙方溝通,具體負責設計方案的審定,各種方案的確定,同時指定____________為其協助乙方款項的結算。
4、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付款,以保證專案的正常進行。
5、甲方在提出各種正式建議與意見時,應採用包括傳真在內的書面方式,以增進溝通之效率及未來之查證。
6、合作期內,甲方在事先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另行委託其他公司進行設計,否則視為違約。而在影視、印刷、工程、攝影、策劃執行、媒體監控、市調等方面甲方則有權選擇其他公司負責,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選擇乙方。
7、合作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換相關服務人員。
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為甲方成立專案服務小組,該專案小組由專案總監負責,並且配備足夠數量的優秀設計人員。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保證交稿時間,所有的交稿數量均以甲方最後的確認稿為準,根據乙方的交稿時間和設計質量來評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況。
3、乙方承接甲方廣告業務,應委派專人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絡,經常與甲方交流、溝通,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工作,併為甲方資料保密。
4、乙方必須派出精幹力量為甲方提供設計,甲方拒絕接收毫無創意和設計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個月必須提供一份廣告推廣和傳播思路,經過審定後按此思路進行廣告創作和執行。
6、本項中以上1-5項中,如果有任何一項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則被視為違約。
7、雙方合作期間由乙方設計的所有廣告在不影響廣告版面的情況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標識。
8、雙方合作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設計稿,應具有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智慧財產權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設計引起糾紛或爭議,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直接或連帶責任。
六、工作時間
各項工作開始前,雙方應協商具體的時間安排,並由乙方做出詳細的工作日進度,雙方遵照執行。
七、收費條例
收費標準:
首個服務月:_____000.00RMB
其他服務月:每月______000.00RMB
結算方式與時間:
1、首個服務月的服務費:簽定本廣告服務代理協議書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先付首個服務月的部分服務費即______0000.00RMB,首個服務月的服務費餘額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其它服務月的服務費:甲方應嚴格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每月______日前將上月的服務費付請。
3、所有款項匯至乙方指定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滯納金:若甲方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逾期未付款,則須自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額的0.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5、違約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遲一天按月服務費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八、智慧財產權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在所有款項結清後,其所有權及使用權、版權歸甲方。但在設計成品釋出後,乙方有權使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各類組織機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和乙方的宣傳品上。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災難、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本協議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協議,有權拒付費用,並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損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各項工作,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誤或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乙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的權利,並向甲方追討拖欠款項的滯納金。
十、終止合同的條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予以及時糾正;如違約方不能及時糾正,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十一、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在協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補充協議形式補充其他條款,其法律效力與本合同的條款同等。
十二、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有非本協議所規定的業務影視執行、輸出打樣、印刷、廣告工程、市調、媒體監控、活動執行、公關等方面,可另行簽定專案合同。
十三、如在協議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約日期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託人: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委託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廣告合同
廣告主名稱以下稱甲方:
廣告經營者名稱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目前媒體實際情況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廣告專案名稱:
二、廣告設定地點:
三、廣告規格/數量:
四、釋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廣告製作完工時限:簽訂合同收到甲方預付款後十伍個工作日內。
六、完工驗收:
廣告製作完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接到驗收通知書7天內組織驗收完畢,逾期視為驗收合格。驗收標準為甲方簽署的設計稿件、噴繪小樣。
七、廣告版面、結構圖紙設計:
雙方商定廣告版面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1.簽約時甲方提供廣告版面設計光碟一式份。
2.乙方按甲方意圖設計,經由甲方認可。
八、合同價款不含版面設計費:大寫人民幣萬圓整壹年
以上價格含製作費、場地費、釋出費、電費、維修費、政府審批費用等。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時,甲方支付人民幣元計元的定金。
2.廣告發布後經驗收合格一個周內,甲方付清第一年餘款,人民幣萬元計元。
十、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廣告發布審批所需的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不完整所耽誤的時間計入釋出期。
2.監督乙方廣告製作的質量和施工進度。
3.釋出期間督促乙方修復破損部位,更換損壞材料、修復壞損燈具。
4.協助乙方做好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5.按合同規定及時付清款項。
十一、乙方權利與義務:
1.依法審查甲方提供釋出廣告所需的材料,並承擔審查責任。
2.依法辦理廣告審批手續。
3.甲方未按時付款又拒付違約金的,可停止釋出。
4.嚴格按照雙方商定設計方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質量按期竣工。
5.乙方負責在釋出期限內對框架、線路、燈箱等的保養維修工作。
6.乙方在簽署之日起開始施工,在釋出期滿內因廣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釋出期間乙方有維護看板之義務,甲方有監督的權利。
8.廣告發布後每晚亮燈時間為4小時,原則上夏秋季節為19:00-23:00,冬春季節為:18:00-22:00,或按天黑時間隨機調整。
9.在廣告發布期間,乙方如遇燈具壞損,乙方應於36小時內修復或更換完畢。
10.廣告發布期間,如遇畫面明顯褪色、破裂,乙方負責無償按原畫面進行更換髮布。
十二、以下原因,工期可相應順延:
1.甲方要求變更工程量或設計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
十三、廣告發布期間,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廣告牌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連帶責任,由雙方協商按下列方式解決:
1.在廣告發布期間,如遇颱風11級內,廣告受損,乙方負責恢復,並承擔所有費用。
2.在廣告發布期間,如遇11級以上臺風,廣告受損,雙方各自承擔廣告牌恢復費用的50%。
3.釋出期內如電源供電終止,則無照明發布時間按正常釋出時間的三分之二計算髮布期。
十四、因政府行為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廣告終止,雙方協商按下列方式解決:
1.按國家法規規定:戶外廣告均屬臨時性建築,如因城市規劃建設需要,應及時無償拆除。
2.政策性問題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廣告牌不能釋出,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可選擇於乙方擁有的同等價值的廣告位繼續釋出。
3.甲方也可選擇選擇廣告費至廣告發布終止日而終止收費。乙方扣除廣告費總額的30%作為稅費及製作費用,餘款為廣告發布費用,根據實際釋出時間,將未釋出的廣告費用退還甲方。
十五、廣告製作施工及保養維修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如人員傷亡、財務損失等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六、其他約定:
1.廣告製作完工經驗收不合格,廣告發布期限按驗收合格日期順延。
2.廣告版面、結構設計圖紙版權歸甲方,另一方未經許可不得另作使用。
3.廣告版面設計圖紙以廣告審批機關審批通過為準。
4.工程專案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5.廣告發布期滿後,廣告設定材料為乙方所有。
6.乙方債務履行後,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價款收回。
十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及時付款,每超過1天,按合同價款0.3%付給違約金,或相應縮短髮布期。未及時付款超過貳拾天,乙方有權拆除甲方畫面,另行釋出廣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價款0.3%付給違約金,或相應延長髮布期。
十八、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程序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依法向豐澤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公章後生效。
二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
二十一、其它說明:
1.本合同簽訂地點:乙方辦公場所所在地。
2.甲方的關於稿件確認人、有關往來文書交收人為
3.本合同所列價款、定金均為人民幣現金。
二十二、合同附件:
1.廣告版面圖紙。
二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戶外廣告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年月日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年月日
經辦人:
年月日
【篇三】廣告合同
廣告主名稱以下稱甲方:
廣告經營者名稱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目前媒體實際情況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廣告專案名稱:
二、廣告設定地點:
三、廣告規格/數量:
四、釋出期限:自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止。
五、廣告製作完工時限:簽訂合同收到甲方預付款後十伍個工作日內。
六、完工驗收:
廣告製作完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接到驗收通知書7天內組織驗收完畢,逾期視為驗收合格。驗收標準為甲方簽署的設計稿件、噴繪小樣。
七、廣告版面、結構圖紙設計:
雙方商定廣告版面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1.簽約時甲方提供廣告版面設計光碟一式壹份。
2.乙方按甲方意圖設計,經由甲方認可。
八、合同價款不含版面設計費:大寫人民幣萬圓整壹年
以上價格含製作費、場地費、釋出費、電費、維修費、政府審批費用等。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時,甲方支付人民幣元計元的定金。
2.廣告發布後經驗收合格一個周內,甲方付清第一年餘款,人民幣萬元計元。
十、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廣告發布審批所需的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不完整所耽誤的時間計入釋出期。
2.監督乙方廣告製作的質量和施工進度。
3.釋出期間督促乙方修復破損部位,更換損壞材料、修復壞損燈具。
4.協助乙方做好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5.按合同規定及時付清款項。
十一、乙方權利與義務:
1.依法審查甲方提供釋出廣告所需的材料,並承擔審查責任。
2.依法辦理廣告審批手續。
3.甲方未按時付款又拒付違約金的,可停止釋出。
4.嚴格按照雙方商定設計方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質量按期竣工。
5.乙方負責在釋出期限內對框架、線路、燈箱等的保養維修工作。
6.乙方在簽署之日起開始施工,在釋出期滿內因廣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釋出期間乙方有維護看板之義務,甲方有監督的權利。
8.廣告發布後每晚亮燈時間為4小時,原則上夏秋季節為19:00-23:00,冬春季節為:18:00-22:00,或按天黑時間隨機調整。
9.在廣告發布期間,乙方如遇燈具壞損,乙方應於36小時內修復或更換完畢。
10.廣告發布期間,如遇畫面明顯褪色、破裂,乙方負責無償按原畫面進行更換髮布。
十二、以下原因,工期可相應順延:
1.甲方要求變更工程量或設計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
十三、廣告發布期間,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廣告牌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連帶責任,由雙方協商按下列方式解決:
1.在廣告發布期間,如遇颱風11級內,廣告受損,乙方負責恢復,並承擔所有費用。
2.在廣告發布期間,如遇11級以上臺風,廣告受損,雙方各自承擔廣告牌恢復費用的50%。
3.釋出期內如電源供電終止,則無照明發布時間按正常釋出時間的三分之二計算髮布期。
十四、因政府行為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廣告終止,雙方協商按下列方式解決:
1.按國家法規規定:戶外廣告均屬臨時性建築,如因城市規劃建設需要,應及時無償拆除。
2.政策性問題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廣告牌不能釋出,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可選擇於乙方擁有的同等價值的廣告位繼續釋出。
3.甲方也可選擇選擇廣告費至廣告發布終止日而終止收費。乙方扣除廣告費總額的30%作為稅費及製作費用,餘款為廣告發布費用,根據實際釋出時間,將未釋出的廣告費用退還甲方。
十五、廣告製作施工及保養維修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如人員傷亡、財務損失等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六、其他約定:
1.廣告製作完工經驗收不合格,廣告發布期限按驗收合格日期順延。
2.廣告版面、結構設計圖紙版權歸甲方,另一方未經許可不得另作使用。
3.廣告版面設計圖紙以廣告審批機關審批通過為準。
4.工程專案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5.廣告發布期滿後,廣告設定材料為乙方所有。
6.乙方債務履行後,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價款收回。
十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及時付款,每超過1天,按合同價款0.3%付給違約金,或相應縮短髮布期。未及時付款超過貳拾天,乙方有權拆除甲方畫面,另行釋出廣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價款0.3%付給違約金,或相應延長髮布期。
十八、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程序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依法向豐澤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公章後生效。
二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
二十一、其它說明:
1.本合同簽訂地點:乙方辦公場所所在地。
2.甲方的關於稿件確認人、有關往來文書交收人為
3.本合同所列價款、定金均為人民幣現金。
二十二、合同附件:
1.廣告版面圖紙。
二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戶外廣告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年月日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年月日
經辦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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