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處分通告

General 更新 2024年10月31日

  通告是適用於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事項的周知性公文。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僅供參考!

  範文一

  關於給予尚樹民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的通告

  各辦事處、區直各部門:

  尚樹民,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沙河街道辦事處城管監察執法大隊隊長。

  2015年2月15日15:30左右,尚樹民在未向分管領導請假的情況下,獨自駕駛行政執法車輛辦理私事,違反了工作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屬未請假脫崗及公車私用。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有關規定,經區紀工委研究,決定給予尚樹民黨內警告處分,並由沙河辦事處收繳其公車私用費用。

  希望尚樹民同志吸取教訓,在今後的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紮紮實實做好本職工作,確保不再發生類似事情。各街道黨工委、區直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承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整治“四風”問題,強力正風肅紀,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增強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以及區黨工委“十項規定”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全區廣大黨員幹部要進一步增強紀律意識,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加強執紀監督,始終保持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反彈。

  中共濱州經濟開發區紀工委

  濱州經濟開發區監察局

  20xx年3月18日

  範文二

  20xx年10月24日, 縣監察局對深河鄉幹部徐XX不服從組織分配, 長期脫崗的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查處,經研究決定: 給予徐XX行政記大過之處分 。其主要錯誤事實如下: 2005年2月23日, 深河鄉黨委經集體研究決定,明確由徐XX負責公路養護工作。2月26日早上8點左右,分管領導陳某喊徐上公路整修路面,徐藉故未去。隨後幾天徐就一直呆在鄉政府,多次找到鄉領導要求換崗。3月13日徐找到陳某要求工作,後因做事不認真受到陳批評後徐停止了工作。3月22日,深河鄉黨委班子集體找徐談話,但徐堅持認為組織不應安排他去修路,拒不上崗。4月18日,徐又找到陳某要求上崗,並堅持到五月底 。從6月份至今又一直未再上崗,平時呆在鄉政府,也未做任何具體工作,經常無故外出,從未履行過任何請假手續。 徐XX受到紀律嚴懲的事實再一次給我們廣大幹部職工敲響了警鐘,各地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幹部一定要從這起 案件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防止類似……

  範文三

  昭山旅遊經貿開發總公司,昭山鄉、易家灣鎮黨委和人民政府,昭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處,區直各部門: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肅查處後還不收斂不收手的、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的、群眾反映強烈的四風問題及基層“雁過拔毛”式腐敗,始終保持我區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根據省委巡視組交辦信訪件提供的線索,經區紀工委指導易家灣鎮紀委立案查實,決定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下列四位同志予以黨紀處分:

  1.紅旗村支部書記蔡詠梅。蔡詠梅,女,漢族,45歲,湖南攸縣人,199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9年至2011年分別擔任紅旗村團支部書記、支委委員、計生專幹,2011年至今任易家灣鎮紅旗村支部書記,2012年至2014年兼任紅旗村村主任。經查,2012年9月,時任紅旗村支部書記兼村主任蔡詠梅,通過召開支村兩委會研究決定,使用部分村級集體資金採購牛肉、菸酒用於送禮,禮品主要送至當時指導、聯絡、對口幫扶紅旗村的市、區部門及鄉鎮相關站辦所相關人員,共花費村級集體資金21520元;2013年6月,紅旗村召開會議組織本村村幹部、黨員、易家灣鎮聯點幹部、駐村大學生村官等共計30人到桂林參觀部分旅遊景點,遊覽費用由村集體資金承擔,共花費22403元。

  蔡詠梅作為紅旗村支部書記,未嚴格要求自己和村支兩委班子成員,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影響惡劣,應負主要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四款的規定,經鎮紀委委員會議研究,報鎮黨委同意,決定對支部書記蔡詠梅追究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給予蔡詠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紅旗村支委委員蔣意誠。蔣意成,男,漢族,48歲,湖南湘潭人,200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1年3月入選紅旗村支委,2014年選舉獲連任支委委員。經查,2012年9月,時任紅旗村支委委員蔣意誠參與了村公款送禮一事的商議;2013年6月,蔣意成參與了組織本村村幹部、黨員、易家灣鎮聯點幹部、駐村大學生村官等共計30人到桂林參觀部分旅遊景點。

  蔣意成作為支委委員未積極制止班子成員違反廉潔自律的行為,反而積極參與,影響惡劣,應當承擔一定紀律責任。根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四款的規定,經鎮紀委委員會議研究,報鎮黨委同意,決定給予蔣意誠黨內警告處分。

  3.紅旗村村委委員劉學軍。劉學軍,男,漢族,49歲,湖南湘潭人,200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8年至今擔任紅旗村委委員,在村裡負責農林畜牧工作。經查,2012年9月,時任紅旗村村委委員劉學軍參與了村公款送禮一事的商議;2013年6月,劉學軍參與了組織本村村幹部、黨員、易家灣鎮聯點幹部、駐村大學生村官等共計30人到桂林參觀部分旅遊景點。

  劉學軍作為村委委員未積極制止班子成員違反廉潔自律的行為,反而積極參與,影響惡劣,應當承擔一定紀律責任。根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四款的規定,經鎮紀委委員會議研究,報鎮黨委同意,決定給予劉學軍黨內警告處分。

  4.紅旗村村委委員羅昆。羅昆,男,漢族,38歲,湖南湘潭人,1997年7月加入中共共產黨。2012年9月,時任紅旗村村委委員羅昆參與了村公款送禮一事的商議;2013年6月,羅昆參與了組織本村村幹部、黨員、易家灣鎮聯點幹部、駐村大學生村官等共計30人到桂林參觀部分旅遊景點。

  羅昆作為村委委員未積極制止班子成員違反廉潔自律的行為,反而積極參與,影響惡劣,應當承擔一定紀律責任。根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四款的規定,經鎮紀委委員會議研究,報鎮黨委同意,決定給予羅昆黨內警告處分。

  蔡詠梅、蔣意成、劉學軍、羅昆四名同志應當深刻反省,吸取教訓,在以後的工作中端正工作態度,嚴守紀律,紮實工作,在農村基層繼續發揮戰鬥堡壘作用,為我區的社會經濟發展保駕護航。請全區各級黨員、幹部引以為戒,進一步強化廉潔自律意識,把紀律挺在前面,嚴格遵守“899”規定,為昭山早日實現“三個國家級”的建立目標營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態。請各部門一把手、負責紀檢工作的同志認真組織本單位***部門***學習典型案例,印發案件剖析材料,切實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有關要求。

  中共昭山示範區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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