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我國現行退休制度,就其基本制度框架而言,仍繼續延用20世紀50年代以來的制度設計。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按照政府檔案規定,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專案好幾項,其中第一項是
基本養老金=〔職務***技術等級***工資 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計算公式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準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平均繳費指數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數繳納,而社會當年平均工資2000那你的當年指數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來平均,很容易,到時候你自己都可以計算多少養老退休
事業單位退休的年齡依據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上海退休工資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