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工傷事故後怎麼辦?

General 更新 2024-06-03

發生工傷事故如何處理

你好,一般情況下,家人或者親朋好友突然發生工傷時,很多人會驚慌或者悲痛,有的甚至手足無措,不知道怎麼維護自身的權益。作為一名法律人士,提醒當事人遭遇工傷時,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必須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要明確遭遇工傷單位的名稱和住址。

在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是工傷保險待遇的承擔者,在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一般情況下,單位也應承擔部分的工傷保險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確切名稱及地址,就無法確定追索的對象,但是實踐中不少存在不知道自己單位確切名稱的職工,尤其是工程層層分包後,包工頭自己僱傭的農民工,很難知道自己的用人單位名稱是誰,在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工傷,勞動者如果不明確單位的名稱,便無法索賠。

2、要尋求證據來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勞動關係證明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前提條件,沒有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無法進行工傷認定,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上崗證、工資條等。

3、明確單位是否已經申請工傷認定。

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的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不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以在發生工傷後一年內申請。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會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對於勞動者來說,不要輕信用人單位的虛假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4、與單位協商解決前,根據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明確工傷賠償數額。 協商解決多發生在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由於申請工傷有可能影響單位將來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或者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用人單位如果沒有為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工傷後往往不願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而是選擇協商賠償數額。工傷職工或者親屬為了使工傷賠償早日處理完畢,也會採取迎合態度,但是此時沒有勞動能力鑑定的結論,傷殘級別及後續醫療費用無法明確,甚至不清楚工傷賠償的計算標準,勞動者的權益有可能因此受到傷害。所以,如果選擇協商解決問題,應多諮詢醫療專家、律師等,條件允許的,最好有律師出面談判工傷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因經濟條件原因不能聘請律師的可以尋求法律援助。

企業如果碰到工傷事故,一般如何處理?

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會在30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工傷;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一般會與勞動者協商解決。

公司員工發生工傷後該如何處理?

拿他的發票直接找財務報銷。工貳的話,要先認定工傷,再要求單位報銷醫療費。工傷都是單位先出錢,到年底單位再向社保統一結賬的。

發生工傷以後怎麼辦?

如果單位為你繳納了工傷保險,那麼你發生工傷後首先應該由單位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鑑定,如果確認為工傷再由單位向社會保險處進行理賠,單位只要為職工入了工傷保險一切費用由社會保險處承擔。你本人應配合單位提供一些有效證件。至於能夠賠償多少要看鑑定的傷殘等級。工資在工傷休假期間單位是應該按照勞動合同約定進行支付的。

發生工傷事故應該怎麼處理,工傷認定時效是多久

一、發生工傷事故應該怎麼處理?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5、職工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負舉證責任:有勞動合同的,提交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的,提交證明材料,如工資條、銀行卡等工資報酬領取的證明或者是單位同事的書面證明。

6、用人單位與職工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發生爭議的,可以提交勞動仲裁解決,確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7、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8、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9、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工傷認定時效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因此,受傷職工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提起工傷認定申請,否則就過了時效。

出現工傷應該怎麼辦

如果不能取得勞動合同,只能先行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關係的仲裁,勞動關係仲裁成功以後在辦理工傷認定,這樣就可以不需要那些材料了。 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沒有上述要求.

出了工傷事故該怎麼辦?該怎麼賠償

去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鑑定,如果構成傷殘的,禒請傷殘鑑定。如果交了工傷保險,就可以通過這個資料去工傷基金中心申請醫療費報銷與賠償。

員工出現工傷怎麼處理?

這種情況首先要勞動部門認定工傷;然後在勞動部門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最後按照鑑定等級對應的賠付標準額在工傷保險基金中列支,並報銷各種費用。

出了工傷之後應該怎麼辦?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你可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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